巴金的心

巴金的心

巴金的心

人活着,要有益於社會;多付出,少索取。這是巴老的信念和主張。他一貫是這樣身體力行的。

1986年,巴金與李致深夜暢談

巴老多次說明自己不是為當作家而寫作的。他說:“我寫作一不是為了謀生,二不是為了出名,雖然我也要吃飯,但是我到四十歲才結婚,一個人花不了多少錢。我寫作是為了同敵人戰鬥。”巴老所說的敵人是什麼呢?他說:“一切舊的傳統觀念,一切阻止社會進步和人性發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一切摧殘愛的勢力,它們都是我最大的敵人。”巴老的很多作品都是寫來控訴、揭露、攻擊這些敵人的。

由於巴老把“文學作武器跟舊社會作鬥爭”,他最初竟“不好意思拿稿費”。他把第一本小說的版稅送給一個朋友。他當時的想法是:“我說自己的話,不要別人付錢。”以後書寫多了,巴老的想法才發生變化,因為作品畢竟是“自己用勞動換來的”,領取稿費也就“不在乎”了。巴老把讀者稱為“衣食父母”。這不僅因為讀者買他的書、養活他,還因為讀者給他提供精神養料和力量。

長期以來,巴老領取稿費,並不只是用於他個人和他的小家庭。巴老的生活簡樸,自奉甚薄。他經常用稿費幫助讀者和有困難的人。六十年前,也就是20世紀30年代初期,巴老為營救他的一個讀者,帶着剛收到的一筆稿費,和他的朋友魯彥、靳以一起從上海到杭州。巴老冒充這個姑娘的“舅父”,把情況了解清楚以後,為她付清了八十多元房租和飯錢,並送了她一張從杭州到上海的火車票。1981年巴老在《我和讀者》一文中曾談到這件事情。

新中國成立以後,巴老是唯一沒有領取工資、僅靠稿費生活的專業作家。巴老是聞名中外的文學大師,在實行低稿費的情況下,在限額內付給他較高的稿費,這是無可非議的。但巴老對自己的要求很嚴。60年代初期,巴老為《四川文學》寫了一篇文章。《四川文學》付給巴老四十元稿費,巴老收了二十元,退還了二十元給《四川文學》,並附信說他那篇文章“值不到四十元”。這件事是1973年在四川省革委會禮堂聽報告時,作家李友欣告訴我的。當時還在“四人幫”的黑暗統治下,友欣主動給我講這件事,對巴老表示尊敬。我也佩服友欣講真話的勇氣。

粉碎“四人幫”以後,我擔任四川人民出版社的總編輯。由於出版社採取了“立足本省,面向全國”的方針,講信用和注重書籍質量,贏得了一大批老作家和著名的中青年作家的支持。在五六年內,我們先後出版了巴老的《巴金近作》《巴金近作》(第二集)、《回憶與探索》《心裏話》《英雄的故事》(有關抗美援朝的全部小說和散文)、《巴金中篇小說選》(上下)、《巴金選集》(十卷本)、《憩園》《長生塔》(包括全部兒童文學)、《童年的回憶》,翻譯作品《快樂王子集》《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與蕭珊合譯)。90年代,四川文藝出版社還出版了《講真話的書》(近作合集,包括巴老從1977年到1993年的全部著作)。

一開始出巴老的書,巴老就表示不要稿酬。出版社尊重巴老的意見,把稿酬放在一邊,打算用來扶持青年作者或獎勵有成就的編輯。但有一次,財務科不清楚我們的意圖,把一本書的稿酬寄給了巴老。1980年12月9日,巴老給我的信說:“今天收到《中篇選》的稿酬。我說過不要稿酬,本想退回,覺得這樣也不好。以後堅決不要。屠氏小說(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出版,不要送稿酬了。還是照從前辦法,送我一點書就行了。我在香港三聯書店出版《隨想錄》,首先聲明不要稿費。他們說第二集要付稿費,我堅決不要。倘使方便,替我買五部《中篇選》,我當匯還書款。”12月19日來信,又強調“以後出書,不用寄稿費給我,我不要”。我去信和巴老討論如何處理他的稿費,並轉達出版社一些同志設立巴金獎金的建議。我知他不會同意,所以提議用來幫助一些有困難的作者。1981年2月23日,巴老來信說:“稿費問題就照你所說用來幫助作者吧。設立獎金我不贊成,我反對用我的名字。”這樣,出版社總編輯室便存放着巴老拒收的一筆稿費。

在這期間,《四川文學》刊登過巴老一篇散文《大鏡子》,《龍門陣》發表了巴老的散文《懷念豐先生》,巴老都來信表示“請他們不要付稿費”。

對蕭珊的稿費,巴老也持同樣的態度。四川出版了蕭珊翻譯的《黑桃皇后及其他》,巴老在1981年10月21日給我的信中說:“全書稿費和中短篇集(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一樣由你們處理,但要求送我樣書若干冊。”

出版社財務科一位同志按照對一般作者的慣例,把《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的稿費寄給巴老了。害得巴老在1982年3月15日又來信重申:“以後不要再給我寄稿費了。今後所有我的著譯的稿酬,新出版的書如《回憶與探索》和十卷本《選集》的全部稿費一律贈現代文學館。已出各書如有再版機會,稿酬也送給文學館(蕭珊的譯著也包括在內)。以後請一定照辦。”我只得把巴老的意見再一次“稟報”財務科。

《巴金選集》(十卷本)

信上提到的十卷本《選集》,即《巴金選集》(十卷本)。這是四川出版巴老的重頭書,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裝幀設計好、印刷質量好,受到廣大讀者歡迎。出書速度之快(不到一年)受到《人民日報》上署名文章的讚揚。巴老也滿意,曾把它的精裝本作為禮物贈送給法國總統密特朗。這部《選集》,巴老親自編選、修改校正,編完一本寄一本給出版社,花費了他大量的精力。我現在想起心裏還感到不安。在1981年編輯的過程中,巴老在10月21日的信上就明確表示:“《選集》稿費全部捐文學館。”1982年底我因工作調動,離開了四川人民出版社,但巴老一直關注這筆稿費是否寄給了文學館。1983年9月9日和11月22日,巴老兩次來信詢問:“十卷本《選集》的稿費給現代文學館匯去沒有?”我多次催問,有一次回答是地址不準確,寄去又退回來了。1983年12月23日、1984年4月1日,巴老再來信詢問。1984年5月1日他來信說:“《選集》稿費我叫國煣去信作協請他們查,同時也請你們出版社查,總得把這筆錢查出來。文學館至今沒有收到,錢還沒有着落,如不追查,可能就此消失。”5月31日,巴老來信說:“《選集》稿費,文學館來信已經查到了,請轉告出版社。”為了這筆捐贈給文學館的《巴金選集》(十卷本)的稿費,巴老一共給我寫了八封信。

讀者踴躍購買《巴金選集》

1988年,四川文藝出版社出版了《巴金書簡》。我沒有參與這個工作,不知道全過程。1987年6月26日巴老給我的信中說:“《書信集》(指《巴金書簡》初編)稿費仍捐贈文學館。但×××說的計酬辦法我看不妥。收信人沒有理由接受稿酬,倘使他為原信加一些註解,他可以拿註解的稿酬;要是做了些編輯工作,他可以拿編輯費。你想想看,倘使我把朋友們給我的信編成書冊出版,自己拿一半稿費,我一定睡不着覺,因為我感到受之有愧。”

四川出版工作者協會收到巴金捐贈的稿費后,給巴金回函的複印件

按照巴老的意見。他的大部分稿費出版社直接寄給了文學館。由出版社保留的巴老的稿費,在1986年8月捐贈給四川省出版工作者協會。協會在8月2日給巴老的信上說:“當我們正在籌集四川出版獎勵基金的時候,先後收到四川人民出版社和四川文藝出版社轉來您在兩社的稿費共計壹萬零肆百肆拾壹元叄角伍分正,捐贈我會,作為四川出版獎勵基金。您的無私贈送,是對我省出版工作者的支持和鼓舞。我們代表全省出版工作者向您表示感謝。”90年代初期出版的《講真話的書》的稿費四千元,巴老又捐贈作為振興川劇獎勵基金。當這個消息在川報披露時,川劇界許多人士為之鼓舞。

巴老為四川出版做了這麼多貢獻,但他沒有向出版社索取過什麼。1982年上半年,我有一次去上海,為他整理照片。當時向他要照片的人很多,許多照片又在“十年浩劫”中散失了。我提出帶一部分照片回四川請出版社翻拍,以後有需要就加印。巴老同意我的建議,但他堅持要付款。我知道巴老的為人,恭敬不如從命,在寄照片和底片時,告訴他所需費用。1982年7月5日,巴老親自填寫了匯款單,寄回“肆拾壹圓壹角正”。在匯款簡短附言上還寫明“匯還翻印照片墊款”。這張“匯款通知”我把它複印了兩份留作紀念,到現在已經十二年多了。

巴金“匯還翻印照片墊款”匯款單的複印件

上面涉及的,主要是與四川出版有關的情況。據我所知,1982年巴老捐贈人民幣十五萬元給文學館,以後又陸續捐贈五萬多元人民幣給文學館,這都是巴老的稿費。1990年巴老獲日本福岡“亞洲文化獎特別獎”,獎金五百萬日元。巴老把這筆獎金一分為二,三百萬日元捐贈給文學館,二百萬日元捐贈給上海市文學基金會。還有些捐款數目我不清楚。

目前我們國家仍實行低稿酬制,作家的生活水平尚待提高。我絕不是希望作家放棄稿費,或都去搞捐贈,我只是想從這個側面反映巴老的高尚人品。記得我還是青年的時候,讀過王爾德的一篇叫《快樂王子》的童話。快樂王子的像高聳在城市上空,他身上貼滿純金葉子,一對眼睛是藍寶石做成的,劍柄上嵌着一顆大紅寶石。他站得很高,看得見“小孩生病躺在床上”;看得見一個年輕人餓得“頭昏眼花”,冷得“不能再寫一個字”;看得見賣火柴的小女孩“沒有鞋,沒有襪,小小的頭上沒有帽子”,她“現在正哭着……”快樂王子請求睡在他腳下的小燕子代他去幫助那些受苦受難的人們,先摘掉紅寶石,再取下他的藍寶石眼睛,然後拿走身上的貼金。小燕子本來要去埃及過冬,但它被快樂王子善良的心感動了,它不願離開快樂王子。最後,它吻了快樂王子的嘴唇,跌在王子腳下,凍死了。這個童話深深地震撼過我的心,也使我流過不少眼淚。隨着對巴老的了解,我豁然開朗,感到巴老不正是當今的快樂王子么?他從不過多地索取什麼,卻無私地向社會、向人民奉獻自己的一切。

童話里的快樂王子的像,被拆下來放在爐里熔化,但是他的“破裂”的鉛心卻熔化不了。天使把鉛心和死去的小燕子帶給上帝,上帝把他們看成是這座城市最珍貴的東西。

巴老九十壽辰時,馬識途老人和朱炳宣、楊牧去祝賀。臨別時,問巴老有沒有什麼要帶給家鄉人民。巴老深情地說:“把我的心帶回去。”許多人為之感動。我們的“上帝”——人民,不是同樣把巴老的心當成最珍貴的東西么?

199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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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致文存:我與巴金(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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