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赫斯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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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店中看見博赫斯[博爾赫斯(JorgeLuisBorges)]的《沙之書》(TheBookofSand)。這是一本薄薄的書,不是小說裏邊那本奇異的書。

小說中的《沙之書》,是一本沒有起始也沒有終結的書,書已經很舊了,紙頁殘破,文字排得緊密,印刷拙劣,分兩欄排印。書頁的上角,有阿拉伯數字,可是,隨意打開一頁來看的話,左頁上角的數目是四〇五一四,右頁上角點的數目卻是九九九。而翻過一頁來看,竟會是八個數字的編號。書內還有插圖,就像有些字典里的小插圖一般。但這些都不是這本書與眾不同的地方。

《沙之書》最奇怪的地方,是你永遠也找不到第一頁和最後的一頁,當你想找第一頁,伸手翻開封面,許多的書頁就像沙一般滑進你的手指來,彷彿這本書不斷地在生長着似的。同樣地,你也找不到最後的一頁,因為永遠有無數的書頁滾滾而來。書中的插圖也是一樣,當你翻到某一頁上,看見用墨水筆畫了一個錨嗎?合上書以後,你以後再也找它不到了,無論你怎樣翻尋,這幅插圖永遠消失了。

那是一本無窮無盡的書,身邊帶着書的人說:如果空間是無限的,我們可能在空間的任何一點上。如果時間是無限的,我們可能是在時間的任何一點上。所以,一本沙之書,一本無限的書,我們翻開了,應該是在任何一頁上。

書本的新主人得到了這本書,既怕把它遺失,又懷疑它是否真的無窮無盡,弄得寢食不安,他本來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自稱為書籍的囚徒。他用放大鏡仔細審察了書脊和封面,又把書內的插圖分別記錄,以字母排列,做了一番研究,白天看書,晚上則夢見書。後來,他發現這書簡直是怪物,而自己,終日抱着這麼一本書,豈不也成了怪物?他想把書燒掉,但又怕這是本無窮無盡的書,或者燒來燒去燒不完,那麼,它冒出無窮無盡的煙,怕不把整個地球弄得都是煙,把生物都窒息了?

要收藏一片樹葉,最好的地點是樹林;要收藏一本書,最好的地點是圖書館。書的主人就把沙之書帶到圖書館去,讓它消失在九十萬冊的書海之中。

三十年代,博赫斯在國內曾任市立圖書館管理員,職位比他低的,尚有二級、三級管理員,在他的職位上面,有一級、二級、三級官員及圖書館館長。當時,他的薪酬每月為二百一十披索,大約等於港幣三百多元。

在圖書館內,工作不多,館內有五十多個職員,但所有的工作,十五個人就夠應付了。博赫斯的工作是把圖書分類和編目錄。其實,整個圖書館的書很少,不必編書目也能找到任何一本書。博赫斯第一日上工,埋頭埋腦努力工作,一編編了四百本的書目,他的同僚把他拖到一邊說:你這樣子是不行的,照你這麼辦,我們大伙兒不久都沒飯吃了,以後,你每天編八九十本好了。

同事們在圖書館內無所事事,喜歡談賽馬和足球,博赫斯則看書。他把整日的工作在一回去的第一個小時做完,然後躲到地下室去看書,由於圖書館離家路遠,他每日也在電車上讀書,居然看完了整部《神曲》。除了閱讀,他還翻譯,譯福克納和維珍妮亞·吳爾芙[弗尼吉亞·伍爾夫]。關於這間圖書館,後來他把它寫入小說,就是《巴比的圖書館》[《巴別圖書館》]。他在那裏待了九年。

有一天,博赫斯被“榮升”了,原來升了他到市場去視察家禽和兔子,原因則是因為他站在盟軍一邊。“榮升”的結果是博赫斯遞了辭職書。這樣其實更好,因為離開了那所圖書館,他開始到大學去教授文學了。

許多年後,博赫斯又回到圖書館來了,這次,他被委任為阿根廷國立圖書館館長,他的興奮可想而知,可是,他認為這是上帝給予他的最大諷刺,因為天神既然恩賜他八十萬冊的書籍在身邊,卻同時又給了他眼前的一片黑暗。一個失明的人,面對那麼多的典籍,難怪他在《沙之書》中要說書與讀書人都成為怪物了。

博赫斯書讀得多,又精通多國語言,但我常常覺得,如果他也懂中文就好了,他將會發現,在這個世界上,中文是多麼美麗的語言,他又會驚異中國的文學遺產多麼豐富,除了《奇異的故事》[《短篇與奇異故事集》]中他搜集的那些莊子寓言、聊齋故事外,還有那麼多靠翻譯不能傳達一二的詩經、楚辭……只有面對原文來欣賞才能真正地體會得到。

博赫斯既搜集各國的奇異故事,自己又創作一些似是而非、真假難辨的傳奇人物小說,其實,他本身是詩人,他最初的作品是詩,到了晚年,他寫詩也遠比寫小說為多,因為他的雙眼已經盲了。

盲眼症是博赫斯家族的遺傳,自曾祖父那一代,已經有過眼部動手術的記錄,博赫斯的父親,為了醫治眼病,才帶了家人一起從布宜諾斯艾利斯前往日內瓦暫居,也是由於這次的出國,博赫斯才打好了多種語言的基礎。少年博赫斯在家中說西班牙語,從父親那裏承繼了英語,在瑞士的學校內,主要的功課是拉丁文,但學校中的代數、化學、物理和生物那些科目都用法文教授。因此,中學時的博赫斯已經懂得西班牙文、英文、拉丁文和法文,在課餘,他還學習德文。他一直認為德文是美麗的語言,遠比德國的文學作品出色,而法文則相反,法國的文學非常傑出,法文本身卻醜陋。但歌德則說,自己竟要用世界上最劣的語言來寫作。博赫斯和比奧·加撒里斯[比約依·卡薩萊斯]合作寫故事,有許多年的歷史,合作的原因,並非因為博赫斯眼睛不好。他們相識時博赫斯三十歲,比奧·加撒里斯才十七歲,一般人或者以為,年長的會是老師,年輕的是學生,但博赫斯說,年輕的才是老師。博赫斯的品味一直偏重於悲婉的、說教的、巴洛克的作品,是比氏引導他步向寧靜的古典主義。

博赫斯的曾祖父,名叫巴斯托斯,比奧·加撒里斯的曾祖父名叫多米克,所以,他們合作的共同筆名叫巴斯托斯·多米克。兩個人不但合作寫故事,還寫過電影劇本,出版過雜誌,不過,電影劇本被投籃,期刊出了三期停刊,那是許多年前的事了。

由於眼睛不好,博赫斯後來才多寫詩,因為可以把詩句留在腦中構思,不必用筆起稿。博赫斯說:格律詩便於攜帶,可以把詩放在腦中,乘地鐵時或散步時就能把一首商籟組織並修改好。也所以,眼睛不好的博赫斯,創作了不少格律詩。押韻的詩,又有抑揚步,比較容易記憶。

博赫斯年輕的時候,認為惠特曼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詩人,所以,他一開始寫詩,就學惠特曼。他的一首《海的頌歌》,充滿了那位詩人的聲音容貌:哦,海呀。哦,神話。哦,太陽。哦,廣闊的休憩的地方。我知道我為什麼愛你。我知道我們都很老了,我們彼此相識已經許多個世紀……

二十年代的布宜諾斯艾利斯,想出版一本書,是非常個人的事,除了自己出錢出力,根本沒有別的可能。於是,博赫斯自己出版他的詩集,書印得很草率,前後一共花了五天,既沒校對,連目錄也沒有,印了三百本。詩集印好了,也沒有拿到書店去賣。當時,當地有一個文學雜誌社,人們進去的時候,都會把外衣掛在衣帽間。博赫斯帶了不到一百本詩集去見雜誌社的編輯。老編對他瞪着眼睛:你想我為你推銷這些書嗎?博赫斯說:不,不,我雖然寫詩,可不是一個瘋子;我只是想,請你替我把這些書放在衣帽間那些外衣的口袋裏。一年後,博赫斯離國后回返家園,發現有些人果然讀過一本在口袋中發現的詩集,他居然成為薄有名聲的詩人。

失明后的博赫斯依然寫詩,他的《黑暗的頌讚》,是他七十歲的作品,所謂黑暗,他說,指的是他失明后的世界,同時,也意味死亡。他的作品中也常常寫到面對黑暗的感覺,譬如在《建造者》中,他寫道:天空失去群星,腳下的土地不確實,每一件事物隱退,變為混亂;當他知道他將失明,就哭了。《建造者》寫的是希臘盲詩人荷馬,其實,是博赫斯自己的寫照。

博赫斯眼睛不好,雖然是遺傳,但可能也和他多讀書本有關,他的一生幾乎沒有一天不讀數小時書本,他從小在家中就是一個書迷,整日埋在家中數千冊圖書中。他童年時已經近視要戴眼鏡,九歲時才入學,因為戴了眼鏡,又顯得一副脆弱的模樣,常常受同學欺侮。年老失明的博赫斯,對他幫助最大的人是他的母親,她替他默詩、朗讀書本、複信,做一切文書的工作,九十多歲的老婦人,還能陪兒子到處旅行。

在咖啡室內,所有的人都議論紛紛,譴責戰爭使人民不能安居樂業,而目前的總統又一直掌握政權,大家的生活都不好過。阿里唐杜總是一聲不響,坐在一個角落。他只是和他的朋友說,他要到別的地方去旅行一陣,會離開這個地方一個時期。

阿里唐杜不但和朋友們告別,也和他的未婚妻告別,並且告訴她,他的工作會很忙,沒有時間寫信給她了。於是,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他住在鎮外偏僻的地方。最近,他把他的書本都賣掉,只留下一本《聖經》,沒有事情做時,他翻看《出埃及記》和《啟示錄》。

動身的日子是八月二十五日,在這日子之前,阿里唐杜留在家中。無聊的時候他打掃房子,自己和自己下棋,或者躺在床上,回憶少年時在烏拉圭過的日子:牧牛啦、放風箏啦、趕車啦。他回憶烏拉圭的樹林、河流和山崗。八月二十五日似乎非常遙遠,他等得整個人都空虛起來。

有時候,他耐不住寂寞,晚上走到戶外散步,在酒吧里,他碰到士兵,他們會對他說:來吧,讓我們聽你說“總統萬歲”。他就照他們的話說了,於是人人鼓掌。

八月二十五日終於到了,阿里唐杜過了九點才起床,颳了鬍子,穿上最好的衣服,用過早餐。那天是假日,天氣並不十分晴朗。鐘敲三下的時候,他走到馬里茲廣場。一群政府官員正從教堂中出來,步下階梯,他們制服鮮明,徽飾閃亮,陣容十分鼎盛的樣子。阿里唐杜滿懷敬意地問過路人,誰是總統?那人說:你看見主教了嗎?旁邊那位就是了。阿里唐杜拔出槍來,射擊。總統走了兩三步,倒下時說:我已中彈。

博赫斯的小說,許多時候是把真人假事放入作品中,他喜歡以名人作題材,由自己為他虛構一個故事。但阿里唐杜事件是真的,後來他被判五年徒刑,蒙迪維地奧有一條街,改為阿里唐杜,為了紀念他。

博赫斯並不贊成政治暗殺,但他的這篇小說,顯然同情受壓迫的老百姓。烏拉圭的國歌就唱道:如果他們是暴君,布魯托斯的匕首。

從前,巴比倫某小島上的一個國王,召集了所有的建築師及魔術師,命令他們建造一所迷宮,這所迷宮,必須極度精巧與迷惑,叫最聰明的人也不敢走進去,而膽敢走進去的人,永遠也不能夠走出來。任何人都要在這迷宮中迷失。

不久,阿拉伯一位國王到巴比倫來探訪,巴比倫國王為了要嘲弄這位訪客的愚昧平凡,就讓他走進迷宮去。在迷宮裏,阿拉伯國王走來走去找不到出路,充滿羞愧和混亂,直到太陽下山了,還一籌莫展。最後,他只能祈求上天的神靈協助他,終於找到了門口,走出來。阿拉伯國王脫險后,一句埋怨的話也沒有,但他卻對巴國國王說,在他自己的國家,有一座更好的迷宮,如果屬於上帝的旨意,將來他也會讓他看看。於是,阿拉伯國王帶了自己的官員回國去。

當阿拉伯國王回國后,立刻帶了大軍出發,把巴比倫的城堡夷為平地,人們家破人亡,巴國國王也成為俘虜。國王把俘虜捆縛在一頭駱駝上,然後對他說:在巴比倫的時候,你要讓我在你的迷宮中迷失,你的迷宮充滿了門、牆和梯級,如今,全能者為我補償,讓我也把我的迷宮向你顯示。在我的迷宮中,既沒有可以攀爬的梯級,也沒有可以推開的門,沒有長廊供你遊盪,甚至沒有一扇門把你阻擋。

國王把他的俘虜棄置在沙漠的中心,結果,這位巴比倫的國王就死於飢餓與口渴。

《兩個國王和兩座迷宮的故事》也不是博赫斯自己的創作,是他搜集的作品,收在《奇異的故事》中。

博赫斯有一位好朋友,名加撒里斯,兩個人常常一起合作出書,《奇異的故事》就是他們兩個人工作的成果。很多時候,他們並不用自己個別的名字發表作品,而合用一個代名,如果你看見一個筆名叫做巴斯托斯·多米克,就是他們了。博赫斯有一部書,就叫做《巴斯托斯·多米克紀事》。

有四個婆羅門教徒,是朋友。其中三個,都有一種特殊的知識和本領,另外一個,則只懂得一些日常生活的小聰明,沒有高深的本領。

一天,他們四個人決定一起出外旅行,其中三個人的理由是免得留在小鎮上把本領埋沒了。在半路上,老大說:我們之中有一個人是笨蛋,叫他回家去吧,不要把食物分給他。另外一個人也說:只有些小聰明的朋友,你又沒有好智慧,回家去吧。但第三個人則認為既然大家從小就是好朋友,由得他跟着去旅行吧,分些糧食給他好了。

於是,他們到了樹林裏,看見一頭獅子的殘骸。四個人中的一個就說了:啊,這可是我們實習一下知識的大好機會,這裏有一頭死動物,讓我們把它活轉來。

老大說:我懂得怎樣把骨頭拼湊起來。老二說:我會供給它皮膚、肌肉和血液。第三個說:我曉得怎樣使它活起來。說了之後,他們就動手工作。老大去把獅子的骨頭拼湊成形,老二給骨頭供應了皮膚、肌肉和血液。當第三個人正要使獅子活起來的時候,站在一邊只懂得些日常小聰明的人對他們說:這是一頭獅子呀,如果你們把它活轉來,會把我們吃掉的呀。

但是,其他的人說:你這個人頭腦簡單,如果是我,才不會幹擾人們去運用知識。那麼,只有些日常小聰明的那個人說,請你們等一等,讓我先爬上樹去再說。於是,他就爬到樹上去了。

三個有高深知識和本領的婆羅門教徒,果然把獅子活轉來了。獅子從地上站起來,把三個人都咬死了。只懂得些日常小聰明的人一直躲在樹上,直到獅子去遠了,才從樹上爬下來,獨自回家去了。

《婆羅門教徒和獅子》,是印度二世紀的寓言,博赫斯把這個寓言搜集在他的《奇異的故事》中。安徒生的故事,是自己創作的。格林童話,是格林兄弟搜集的民間傳說和神仙故事,博赫斯則一方面自己創作小說,另一方面搜集了各國的寓言和故事。他是一個閱讀極廣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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