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現代性的傳統邏輯及其城市自覺

第十六章 現代性的傳統邏輯及其城市自覺

第十六章現代性的傳統邏輯及其城市自覺複雜性、流動性、不確定性是現代性的重要特徵。面對不確定性、變動性、複雜性,我們需要一種承諾,特別是一種歷來如此的承諾,這種承諾的一個核心來源就是傳統。傳統是確定性的重要來源,是標示我們何以存在的一種“群主體性”,是作為“群主體(民族、國家、社會、共同體等)”的人們生產與再生產自身的一種特有方式,是“群主體”在應對綜合環境挑戰中所調適和積澱的一種“整體人性”。如何傳承與發展自身的傳統,如何處理不同傳統之間的關係,歷來是事關“群主體”存在、秩序、發展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當代複雜現代性、複雜城市社會語境下,一方面,傳統的重要性日益突顯,諸多傳統的復興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機遇,另一方面,所有類型的傳統都遭遇前所未有的新挑戰,一些類型的傳統甚至處於衰亡的境地。如何定位、理解和對待傳統,是一個亟須深切哲學關照的重大問題。

傳統是人類文明延續的重要機制,是文明主體確立自身主體性的重要方式。在文明史研究專家本特利看來,影響、決定人類文明,決定文明主體的主體性的核心機制主要有兩個:一是傳統,一是交流。傳統與交流,“這兩個主題集中反映了人類發展的最重要的特徵,概言之,它們可以對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原因做出解釋”。“‘交流’的主題就是關注於交通運輸、貿易往來和交互影響等能夠維繫某個社會組織與其相鄰組織和周圍更廣大地區聯繫的手段和方式。”“‘傳統’主題,關注的是個體社會的組織、維持和衰落”,需要“考察曾經塑造了各民族生活和經歷的各種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傳統的發展。”任何文明主體都有一個生成與發展的過程。在不斷發展與變遷的過程中,傳統是一個文明主體作為“群主體”之主體性的重要內容,是一個共同體或者說文明主體作為“群主體”實現持續存在的重要依據和標誌。一個沒有“群主體性”的民族不是一個真正的民族,一個無法形成和維護自身傳統的文明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文明主體。

傳統是“群主體”建構社會團結、社會認同、社會信任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資源。正如亞里士多德早已指出的,人是一種社會性、政治性動物,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群主體”。對於“群主體”而言,能否形成相對一致的觀念、意識、情感,是維護“群主體”團結的一個重要條件。在西美爾看來,前現代小型社會維護社會團結的重要方式往往是習慣,現代大型社會維護社會團結的基本方式是法律。“習慣是小型組織的特點,法律是大型組織的特點。”習慣也就是一種傳統。其實,即使對於大型社會、大型組織來說,習慣、傳統也是維護社會團結的一種重要紐帶。傳統是社會成員之間的一種內在凝聚劑。如果不能營建、形成共同的傳統,或者合理地處理不同傳統之間的關係,所謂的大型組織、大型社會將始終面臨分裂的危險。一個沒有傳統基礎,無法在各類既有傳統的基礎上形成自身新傳統的大型社會,將很難形成真正的社會團結、社會信任。

傳統是人們應對危機、風險,獲得本體安全的重要方式。在貝克看來,現代性是一種風險社會,人們處於由人類自身“有組織的不負責任”的行為所導致的不確定、風險之中。面對這種人為的風險,面對現代社會的匿名性、陌生性,人們日益渴望、謀求一種本體性的安全。人們謀求安全感的途徑是多樣的,如建構新型宗教組織、制度與法律,通過公共領域、社會組織等。但這些謀求內在安全的方式都無法取代人們之間的既有紐帶,與人們內心既有的心理積澱,也就是傳統的基本作用。不僅如此,如果新建構的關係和紐帶不能同既有的紐帶、積澱相融通,無法進入人們的傳統思維層面,不能積澱為人們可以不假思索接受的新傳統,就無法真正為人們提供一種深層、本體性的安全感。從人的內在心理結構看,傳統始終是人們獲得存在依據、存在意義,為人們提供終極關懷的重要方式。新語境下的宗教、法律、制度等只有具有了傳統意蘊,或者同原有的傳統相貫通,或者成為人們認可與接受的新傳統,並最終成為人們可以不假思索接受的從來如此的設置,才能真正發揮其效應。傳統具有重要的社會心理、群體心理意義,是人們應對風險、獲得本體性安全的基本方式。

傳統是權力體系建制和實現秩序、獲得權力合法性的重要方式。馬克斯·韋伯認為,權力的合法性往往有三個來源,一是來自理性、法律、制度,一是源自人們所接受的歷來如此的傳統,一是源自統治者的個人魅力。“如果一種統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遺傳下來的(‘歷來就存在的’)制度和統治權力的神聖的基礎之上,並且也被相信是這樣的,那麼這種統治就是傳統型的。”一般認為,現代性條件下,權力的合法性更多地來自理性與法律制度。但現實情況是,不管是東方國家還是西方國家,傳統始終作為權力合法性的一個重要來源而存在。即使是理性、法律、制度本身,其正當性、合法性也往往需要傳統的確認。回顧理性原則、自由原則在近代的崛起,可以看到,文藝復興時期,人們倡導理性與自由的重要方法論策略是回歸古希臘的理性主義、個體自由傳統,以回歸傳統的方式為近代的理性、自由提供根本的正當性、合法性。也就是說,即使是強調同過去不同甚至斷裂的現代性,其本身也需要以更為久遠的傳統作為支撐與依託。可以說,傳統是伴隨文明史始終的一種權力與秩序合法性來源,是權力、秩序獲得、證成自身合法性的重要資源、基礎策略。

傳統還具有重要的知識論與方法論意義。傳統是一種重要而獨特的實踐智慧,是人們在應對環境與自身的變化中積累、積澱的重要的默會式知識、方法與智慧,是人們應對環境、處理問題、建構未來的重要工具庫、武器庫。傳統往往不以體系化、系統化的知識存在,而以融會性、默會性的知識行動策略而存在,融會在人們社會交往、社會行動、機體反映的過程之中,以慣例、習俗、儀式、程式等方式存在。傳統是一種近乎社會本能式的非系統知識行動策略。雖然“科學方法的興起帶來了觀念和理解上的積極變化。在一個又一個領域,理性和批判性地探求知識代替了傳統和基於宗教的對事物的解釋”,傳統卻始終作為一種重要智慧和方法存在,“人類總是對自己的行為起源懷有好奇心。但是千百年來,理解自我的願望只有通過世代相傳的思維方式來實現”。由於起源與運行機制的複雜,人們往往並不能確切地知曉某些傳統的起源,但這並不妨礙人們在需要的時候本能性地調動與運用傳統。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哈耶克認為,雖然對於很多習俗與傳統,我們已經不知道其來源,但最好、最合理的選擇是尊重和遵守這些習慣和傳統。在胡塞爾看來,近代歐洲出現了深刻的危機,而這種危機的本質是科學傳統沒有得到真正地釐清和遵守。拯救歐洲危機的根本策略是通過現象學還原、弄清科學傳統的真正本質,回歸這種得到澄清的科學傳統。而海德格爾對存在的追求,其本質也是希望為出現深刻認同危機的歐洲尋找、確認一個從古至今一以貫之的哲學存在論傳統。可以看到,回歸傳統不僅為人們提供了默會式的知識、智慧,也是一種證成近代科學知識、科學方法之根基的具有正當性的重要策略。

筆者認為,需要從文明、文明史的維度認識傳統的本質、作用與特徵。傳統是文明主體、“群主體”實現其連續性的重要策略,標示與維護着文明主體的文化生命與持續存在。傳統的文明本質就是文明體的延續性、持存性本身。這一點,正如吉登斯所說,“傳統是一種將對行動的反思監測與社區的時—空組織融為一體的模式,它是駕馭時間與空間的手段,它可以把任何一種特殊的行為和經驗嵌入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延續之中”。傳統是標誌與實現文明主體連續性的重要方式。傳統生成於具體的生存、生產、生活過程,是人們在具體環境下進行自我調適所形成的具體而各有特點的生存方式、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並具體表現為具有不同特點的制度、禮儀、行為、語言、思維等。對所有的文明主體、“群主體”而言,傳統都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存在論問題。一個不能形成、維護、發展自身傳統的文明體,必然問題頻發,遭遇深層的存在危機。同樣,一個不能處理好自身傳統同其他傳統的社會,也必然遭遇深刻的交往危機。

文明轉換中,傳統及其問題具有高複雜性、高複合性。傳統是多因素的複合構成,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制度、行為、心理,生存、生產、生活,自然、社會、自我,內部構成與外在環境,時間與空間等諸多因素的複雜整合。傳統涉及人性的所有方面,涉及“群主體”構成與運行的所有細節與環節,是社會存在論、秩序論、行動論、方法論等的複雜複合性存在。在本特利看來,人類文明歷來是一種複雜性社會。從農耕文明始,特別是以農耕為基礎的早期城市社會起,人類就進入了複雜性社會。到了現代城市社會,人類文明的複雜性更是推進到新的階段。在這個過程中,人類歷史性地選擇以傳統來應對複雜性,獲得確定性,以傳統為策略建構政治、發展經濟、繁榮文化、整合社會、統籌生態,以實現與維護文明主體的存在和延續。在傳統與複雜社會的關係上,一方面,傳統是人們應對複雜性社會的重要方法和策略;另一方面,在應對複雜性問題的過程中,傳統本身也日益成為一種複雜的存在。當代複雜現代性、城市現代性語境下,需要更為具體地把握傳統的時代境遇、問題挑戰。

在《現代性的後果》中,吉登斯對現代性語境下傳統所遭遇的挑戰進行了分析。在他看來,傳統是一種相對小型社會的存在與運行策略,往往同具體而相對固定的空間、社會關係相聯,具有相當程度的自恰性。現代性的時空分離、脫域效應、反思性,使傳統的自恰性遇到了挑戰。“在現代性觀念的內部,有一種與傳統大相逕庭的東西。”現代性條件下,“傳統,只有用並非傳統證實的知識來說明的時候,才能被證明是合理的”。在以理性、科學為基礎的專家系統統治下,“當理性的欲求替代了傳統的欲求時,它們似乎提供了某種比先前的教條更具有確定性的知識”。傳統需要經過人們理性地反思和證實,而這種經過反思與證實的傳統,可能已經不是原來的傳統。“所謂已被證明為合理的傳統,實際上已經是一種具有虛假外表的傳統,它只有從對現代性的反思中才能得到認同。”

吉登斯反思傳統所遭遇的挑戰的思路,同韋伯基本一致。韋伯認為,“正如我們已經看到過的那樣,官僚體制的理性化也可能是對傳統的一種頭等的革命力量,而且也曾常常確實如此”。理性化的制度挑戰傳統,獲取人們的信任,是“通過技術手段進行革命的,……是‘從外部’進行的,首先對物和制度,然後由此出發對人進行革命化,對人是在改變其對外界的適應條件和可能是提高其對外界適應的可能性的意義上,通過合理的確定目的和手段,進行革命化的”。以大型工廠為代表的現代性的推進已經深刻地改變了社會整體的運行方式與構成方式,也改變了人們的謀生與生活方式。這必然深刻地影響人們對權力、秩序的認同方式,使人們無法再立足於以神聖感為基礎的傳統,用習以為常式的思維來看待、對待制度,而只能從世俗利益出發,服從於現代企業與社會所理性設定的科層制、等級性、契約性的規則與紀律。

塗爾干、西美爾也對現代性與傳統的關係進行過揭示。在他們看來,現代性是與傳統具有重要差異的社會形態,傳統則是與現代相對立的前現代社會。塗爾干認為,不斷深化的現代社會分工,使傳統,使既有的社會整合與社會認同方式受到了巨大的挑戰,人們在調適中建立起一種以交換和相互需要為基礎的新的社會團結、社會關係。在西美爾看來,現代社會是以貨幣為基礎規則的大型社會,這種社會具有匿名性,人們通過信任貨幣來建構彼此的信任,這顯然不同於以人們之間的直接交往為基礎的傳統社會。

韋伯、塗爾干、西美爾、吉登斯對現代與傳統之間關係的分析,對現代性條件下傳統所遭遇的挑戰的揭示而言無疑是深刻的。但問題在於,其一,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是否具有連續性,現代性是否有一個同前現代傳承和延續的問題。如果有,這種傳承和延續本身是否意味着前現代的傳統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其二,現代性本身是否有一個形成自身傳統的問題。如果有,是否意味着現代性本身也具有深刻的傳統意蘊、傳統本質,離開了傳統,現代性是否能夠存在。其三,現代性本身是否有一個發展與轉換的問題,是否有一個在不同階段轉換中傳統的延續與創新的問題,現代性自身的傳統究竟是什麼。

可以看到,韋伯等基本上是把傳統作為一個過去時的動詞,或者標誌過去的形容詞使用,而沒有將其作為一個進行時的動詞,或者標誌過程的名詞使用。也就是說,傳統在他們眼中主要是一個否定性的概念,一個標示落後與落伍的概念。以這種先入為主式的理解為基礎,顯然無法真正揭示傳統的本質,無法具體揭示現代性語境下的傳統問題,以及現代性自身的傳統問題。需要結合現代性自身的生成與演變,具體揭示現代性語境下的傳統問題。

筆者認為,傳統是一個重要的存在論、社會存在論概念,是一個“群主體”、共同體、文明體所具有的重要“群主體性”、“整體人性”。不管在什麼社會階段,任何類型的文明主體、“群主體”,只要這個文明體、“群主體”存在,都會營建與維護其傳統,也都會遭遇其傳統的形成、延續與創新,以及同其他主體的傳統之間的關係等問題。現代性本身既是一種不同於前現代的新社會,其本身就也有一個階段轉換的過程,有一個自身傳統的尋找與建構的問題。當代複雜現代性語境下,主要存在以下“傳統”問題:

其一,歷史轉換語境下,現代性自身傳統的確認問題。現代性本身是一個複合性範疇,同時又具有流變性、歷史性、階段性。17、18世紀以來,世界範圍內已經呈現了或者說經歷了商業現代性、工業現代性、資本現代性、軍事現代性、科技現代性、消費現代性等不同的形式和階段。面對這些階段的轉換,如何確認現代性自身的特質和傳統,已經成為一個問題。在胡塞爾看來,科學是現代性的傳統。在哈耶克看來,現代性的真正傳統是自由。在羅爾斯看來,作為公正的正義是現代性的傳統。諸多學者對現代性核心、持續特質也就是傳統的不同認識,從一定側面反映了現代性自身的傳統還未得到真正確認。人們對現代性何以成為現代性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現代性的構成性傳統沒有得到確認,是現代社會仍存在諸多民族、文化等深層衝突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其實深刻地說明,人們對什麼是現代性,現代性本身究竟是什麼,還處於探索之中。

其二,新全球化語境下,西方傳統同東方傳統的關係問題。對一個社會、文明體、“群主體”而言,其所遭遇和需要應對的傳統問題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共同體、“群主體”內部自身傳統的生成、傳承與變革問題,一是不同“群主體”、共同體之間不同傳統的競爭與合作、衝突與共存的問題。近代以來,文明主體間性意義上的傳統關係,主要是西方傳統與東方傳統的關係。在現代全球化的早期,西方的強勢地位,不僅表現在軍事、經濟、政治層面,也表現在傳統層面。東方世界的傳統被看作是落後的、應該被取代的。伴隨着政治上的殖民,也出現了西方傳統對東方傳統的侵入、植入、殖民。隨着東方世界的逐漸崛起,東方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東方國家日益注重對自身傳統的回歸與保護,不斷加強對西方傳統的抵制、拒斥。那麼,西方傳統與東方傳統之間的關係究竟應如何理解?東方和西方之間是否就是天然的排斥關係、此消彼長的對立關係?東西方傳統是否可能相互融合?如果從一種固化的民族情感、固化的意識形態出發,從一種二元對立的思維出發,將無法解決東西方之間的傳統等關係。需要在更為具體把握傳統本質的基礎上,尋找一種理解東方傳統等關係的新思路。

其三,多元聚集語境下,“群主體”內部不同傳統之間的關係問題。當代現代性是一個多元聚集的社會,掌握權力與話語權的精英主體往往通過文化挪用、文化控制等手段,對來自多元、異質主體的不同傳統進行選擇,突出某些傳統,忽視甚至抹去某些傳統,以營建適應自身秩序的核心傳統、核心價值體系。“控制文化記憶的能力意味着具有‘抹去’過去記憶的權力,跟記住過去一樣。”這一點,正如一些民族問題研究者所指出,民族、民族傳統具有一定的知識建構性、情感建構性,往往是權力精英根據需要進行人為知識與情感建構的結果。“在民族形成的歷史記載中,寬宏大度與狂妄自大、自我犧牲與否決他人權力、文化繁榮與文化枯萎常常相互糾纏、交織在一起。”強勢主體往往會以自我為中心理解與建構傳統。現實中,這種突出某種傳統,控制、抹去其他傳統的行為,會遭遇不同形式的抵制,甚至引發各類激烈的衝突。能否處理好“群主體”、共同體內部不同傳統之間的關係,對“群主體”、共同體自身的秩序與存在,具有基礎意義。

其四,主題轉換語境下,傳統的手段性與目的性的關係問題。傳統是一種綜合智慧,具有政治、經濟、道德、生態、心理等綜合功能。在一個“群主體”建立的初期,往往會更為注重傳統的政治功能,把傳統作為維護政治秩序的手段。在“群主體”的發展期,往往會更為注重傳統的經濟功能,把傳統作為謀求和擴大經濟利益的手段。隨着當代生態問題、道德問題等的突出,人們將日益重視傳統中的生態智慧、道德智慧,把傳統作為解決生態與道德問題的重要手段。有選擇地回歸傳統、運用傳統甚至利用傳統,一直是不同“群主體”權力精英的重要策略。但問題在於,傳統是否只是一種手段和工具,以手段性、工具性的思維、視域來理解傳統,是否意味着對傳統及其主體的真正尊重。傳統的手段性與目的性,是一個需要深度認識和考量的問題。

任何時代都會有傳統問題,不同時代的傳統問題及其應對策略會有所不同。對當代複雜現代性而言,理解傳統問題、探索解決傳統問題的一個重要基礎,是對當代現代性的總體特點進行判定。20世紀中後期以來,隨着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等的推進,現代性進入了新的階段,人們對這個階段的總體特點進行了諸多描述,用知識社會、信息社會、後現代社會、消費社會、風險社會等範疇來概括這個階段的總體特徵。在列斐伏爾看來,這些範疇雖然重要,但只揭示了晚近現代性某些方面的特點。列斐伏爾認為,推動晚近現代性生成的一個根本動力是城市革命,城市社會是概括晚近現代性新趨勢、新特徵、新階段的更為適當的範疇。筆者認為,城市社會、城市現代性是當代現代性的一個重要總體性特徵,是認識傳統問題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基礎語境。當代傳統問題的生成、轉換,同城市社會的生成和特點密切相關。

傳統問題在本質上是不同“群主體”的內在構成及其相互之間關係的問題。傳統之所以會成為問題,或者是因為“群主體”內部的變革要求——由於出現了新的成員、技術、條件等,“群主體”需要從一個舊的狀態進入新的狀態,從而需要對傳統進行新的言說、新的營建;或者是由於其他“群主體”的壓力、競爭、挑戰,一個“群主體”不得不對其自身的傳統進行新的選擇、回歸或者創新。也就是說,異質性(人口、知識、技術、制度等方面的異質性)的出現與引入是導致傳統成為問題的重要原因。而城市的本質就是多樣、異質性的文明要素在一定空間中的聚集,城市化的重要特點就是多樣、異質文明要素,包括人口、技術、知識、制度等在相對有限空間中的不斷聚集。這個聚集的過程,必然會對既有的傳統形成壓力和挑戰,並為新傳統的生成提供了重要動力與可能。可以說,城市,特別是現代城市,不僅是多樣知識、技術等文明要素的聚集地,也是多樣、異質傳統的聚集地。城市發展不僅是異質文明要素的聚集、碰撞、整合、創新的過程,也是異質傳統的聚集、碰撞、整合、創新的過程。反思文明史,傳統與城市歷來緊密相關。離開了對城市的反思,特別是對當代城市性的把握,對傳統問題的研究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失之抽象。

傳統與城市之間是一種複雜而辯證的關係。城市化及與此相伴隨的不同傳統的相遇,為不同傳統之間的交往與學習提供了機會,也加大了不同傳統之間競爭與衝突的可能,加大了某些傳統走向衰落甚至消失的可能。現代城市發展的利益與機會在不同群落之間的分佈並不平等,這往往會推動“群主體”之間傳統優劣的競爭與鬥爭的顯性化。在每種傳統背後,都是一個或數個有利益與機會訴求的人群。在不同傳統競爭的背後,往往是不同群體的具體利益的競爭。所謂傳統之爭,往往是利益與機會之爭。不斷深化的城市化在加大了人們獲取利益與機會可能的同時,也加大了失去利益與機會的可能。城市化的這種辯證效應,意味着當代城市既是保存與發展多樣傳統的重要空間,也是某些傳統加速失落的重要場域。

面對現代性、城市現代性的推進及與此相伴的傳統變遷,不同的主體會採取不同的態度。既有認同城市化正效應的思想者,也有批判城市化負效應的思考者。在盧梭及《瓦爾登湖》的作者梭羅看來,現代性、城市化是導致道德衰落、人心不古的重要原因。他們倡導一種鄉愁式的浪漫主義,拒斥現代文明,希望回到過去的傳統,回歸與自然更為親近的鄉村社會。在列斐伏爾、雅各布斯、格萊澤等看來,雖然城市存在各種問題,但城市化是人類文明的歷史選擇、必然趨勢。“我們城市的未來仍然是光明的。甚至當年的經濟大蕭條也沒有能夠掩蓋大城市的光芒。城市這種綿延不絕的生命力反映了人類強大的社會屬性。”筆者認為,文化鄉愁式的浪漫主義,有其美學、心理學、社會批判意義,也可以成為少數人的個人選擇。但相對文明的總體趨勢而言,對這個人口已經數十億的世界來說,以回歸鄉村、拒斥城市的方式解決傳統所遭遇的問題,只能是一種倒退式的思路,具有根本的危機性、不可行性。對整體而言,城市化是人類文明的歷史方向,應對當代傳統問題,需要引入自覺的城市意識、城市思維,需要城市意識、城市思維的自覺化。

城市是理解傳統問題的根本語境,城市思維是認識傳統問題的基礎思維,城市意識是應對傳統問題的基礎意識。但這並不意味着城市本身是一個不需要反思的對象,是一個不需要調整的美好天堂,不意味着城市自然具有解決傳統問題的潛質。反思文明史,反思歷史與現實,並不是所有類型的城市、所有的城市行動,都會促進傳統問題的解決。推進城市態度與城市發展戰略的合理化、倫理化,是城市自身良性發展的需要,也是以城市為視域應對、解決傳統相關問題的重要前提。

其一,建構對傳統的尊重與敬畏。發展動力減弱是當代城市發展的一個重大難題。人們在尋求城市發展新動力的過程中,逐漸發現傳統具有重要的經濟功能。在經濟欲求的推動下,傳統成為人們謀求、擴大利益的重要資源和工具。傳統是一種綜合性構成,當然具有經濟屬性與經濟功能。以經濟為目的,客觀上、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傳統地位的提升,促進了一些傳統的復興與創新。但如果只是停留在經濟層面上理解與運用傳統,可能會導致傳統的過度商品化、消費化,並導致傳統精髓的被扭曲。傳統是一種根本的“群主體性”,是一種整體性的人性,事關一個“群主體”文化生命的狀態與延續,具有深刻的人文性、目的性。沒有對傳統的本體論尊重與敬畏,也就沒有對共同體、“群主體”本真文化生命的真正理解。利益與經濟是現代性的重要構成,甚至可能成為現代性自身傳統的重要構成,但利益與經濟肯定不是現代性自身傳統的全部。現代性自身的傳統仍處於生成的過程、待確定的狀態。超越單純的經濟與功利邏輯,以敬畏的心態對待傳統,是促進現代性自身傳統的合理、全面生成的重要心性條件。

其二,建構包容性的公共空間。社會排斥是現代性、現代城市發展中客觀存在的現象。社會排斥的本質,是對異質性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異質性傳統的排斥。“社會排斥指的是個體有可能中斷全面參與社會的方式。”社會排斥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以空間的形式呈現。強勢主體往往建構一個獨屬自身群體的排他性空間,以各種形式阻止其他人群的進入,以保護自身群體的安全、利益和傳統。弱勢主體則往往只能在邊緣、碎片化的空間中生存、生活。空間與傳統具體歷史相關,所有的傳統都會建構具有自身特殊的空間,不同傳統往往會佔有不同的空間;不同傳統之間的不平等,必然以空間的形式存在,表現為不同空間之間的不平等。城市空間的分區化,在一定程度上為不同傳統的保存提供了重要場域,但也成為不同傳統之間的隔膜加深的重要原因。“將來城市的任務是充分發展各個地區,各種文化,各個人的多樣性和他們各自的特性。”“在一個社區或社會,成員共同擁有學校、保健設施和公共交通等公共機構對於實現社會融合是非常重要的。”建構各類具體的公共空間,使具有不同傳統底蘊的主體可以平等進入、相互交往、彼此融通,是化解不同傳統之間衝突,促進不同傳統相互融合的重要空間策略。

其三,建構兼容性的城市制度。隨着世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國內國際交往的不斷深化,日益多樣的異質性傳統聚集到不同體量的城市,特別是體量巨大的大都市。這使不同傳統之間的關係、人們所面對的傳統格局日益複雜。正如本特利等所認為的,制度是人類文明解決複雜性問題的重要選擇。建構一種兼容性的城市制度對解決當代傳統問題尤其重要。所謂兼容性的城市制度,就是具有不同傳統背景的主體,不同傳統的代表,都可以共享城市發展的成果,都有可能參與城市的規劃、發展、管理,都擁有平等的城市權利,特別是城市權力。在芒福德等看來,城市是一個巨大的文化容器。在古切爾看來,促進不同文化與文明主體的相互包容與融合,是文化發展的重要方向。“如果你認為文化記憶系統只為保存和促進‘傳統’服務,那將是一個錯誤。維護一種有活力的文化系統,意味着不斷篩選新的觀點,再用形式表示,將它們變成社會大眾所接受的知識容器。”保護和推進文明多樣性,維護和尊重傳統的多樣性,是城市的重要文化功能。“我們必須使城市恢復母親般的養育生命的功能,獨立自主的活動,共生共棲的聯合。……城市最好的經濟模式就是關懷人和陶冶人。”建構兼容性的城市制度、發展制度,使具有不同傳統背景的人們能夠平等地生活、發展,促進不同傳統之間的相互尊重、自然融合,是城市穩定發展的需要,也是世界和平發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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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與城市哲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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