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就可自由選擇嗎
自由的,就可自由選擇嗎不能制約自己的人,不能稱之為自由的人。
——(古希臘)畢達哥拉斯
當代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薩特認為,人的存在先於人的本質。他的意思是說,人生下來的時候,並沒有什麼本質,其本質是在生存的過程中逐漸呈現出來的——先存在,后本質。那麼,所謂本性,是在生活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這個形成過程的關鍵是個人自由的選擇。在每一次選擇中,每個人的本質就出現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佔領了法國,有個法國青年前來請教薩特,因為他不知道該如何選擇自己的人生。這個年輕人面臨著兩個選擇:選擇參加抵抗運動,離開自己年邁的、需要照顧的母親;選擇留在母親的身邊,而聽任德國人在法國肆虐。二者只能選擇其一,一經選擇,這個青年就會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因此希望薩特能給他指點迷津。
聽完青年人的陳述,薩特給他分析了兩種選擇的後果:如果選擇抵抗運動,他就成為面對侵略奮起反抗的英雄,但失去了做一個孝子的可能;相反,如果留在母親身邊,他就可以服侍母親,全盡孝道,但卻成了沒有血性的懦夫。然後薩特說,這兩種選擇並沒有什麼高下之分,完全是不同的選擇而已,選擇不同就是不同的人生,他就成為不同的人——英雄或懦夫,不肖或孝子。最後,薩特說:“你是自由的,所以你自由選擇吧。”
薩特的自由選擇強調人在選擇面前的自由,堅持不屈服於傳統、權威和說教,無疑具有巨大的解放作用。但是,每一種人生選擇都是選擇,都有其理由,都是人的本質形成的過程。那麼,殺人越貨與捨生取義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沒有好壞之分,因此,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吧!顯然,這種自由選擇在現實生活中有時是行不通的。
自由選擇之後呢?薩特說,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因為選擇是自由的,沒有人逼迫你選擇。這樣一來,無論一個人的人生出現了什麼情況,都不能抱怨,只能怪自己的選擇。這種觀念是個人英雄主義的,同時也是冷酷無情的。
按照這種邏輯,人世間的不幸都是個人造成的,社會就沒有任何責任了。一個人出生的時候,父親是酒鬼和小偷,母親是妓女,他從小在妓院長大,社會拋棄了他……最後他成了一個罪犯——難道悲劇的所有責任都該由這個可憐的人來負嗎?如果是這樣,“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社會對個體的幫助,比如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甚至包括政府履行的社會救助職責就都不需要了。實際上,個人問題也是社會問題,不能把所有的責任歸結到個人的身上。可以說,薩特的自由選擇是對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問題的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