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胡同
這一番走訪調查,基本排除了周卿的作案可能,因為她沒有殺人動機,也沒有作案時間,並且當時給宋科賢安排房間的人是楊悅晴。可是楊悅晴也是無辜的。雖然她在案發時間段里消失了15分鐘,可經過證實,這期間有5分鐘她是在客人房間處理問題,還有5分鐘用於往返路程,剩餘的那5分鐘據其她本人交代是去解手了。即便她動作再怎麼利索也不可能在5分鐘裏完成諸如殺人、分屍、轉移屍塊等一系列操作。難道說繆義欣關於“膠漬”的推理是錯誤的?對於楊悅晴和靳鴻儐的調查似乎已經走進了一個死胡同。於是專案組只能希望從那個名叫田仄倫的人身上發現新的突破口。
田仄倫,江湖人稱田爺。男,離異。50歲,初中文化。20年前,他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出獄后他以經營網吧遊戲機廳為生,這期間他掙了不少錢,因此也購置了多套房產。當初靳鴻儐和倪仙燕正是通過宋科賢從田仄倫那裏購買下了現在的公寓。這層背景把兩起兇案的關鍵人物全都串了起來。
6月21日
“那狗日的耍詐,訛了老子一把。真是死有餘辜。”得知宋科賢的死訊后,田仄倫並沒有掩飾自己的憤恨。即便在刑警面前,他依然我行我素口出穢語。嫌疑人不停摸着胳膊上的紋身,似乎是在刻意彰顯着自己的江湖身份。
“哦?被害人是怎麼訛你的?”
“當初,我有一套房子就算是讓這小子給賤賣的。”
“仔細說說呢。”
“我名下房子多啊,有的還是房改房,所以過戶時要交的費用就特別多。賣房時,大家就說好了,我的報價就是到手價,所有稅費我不管,都讓買家自己交去,當時候那個姓倪的妞兒也在。可到了正式簽約的時候,姓宋的那孫子出了陰招,在補充協議里加了一句‘過戶時產生的稅費由買方承擔,以5萬元為上限’。他奶奶的,就因為這句話,害老子白白丟了30多萬。”
“那你可以賠付違約金暫停交易啊?”兩位刑警不太相信田仄倫的脾氣願意咽下這個啞巴虧。
“道兒上的兄弟都幫我打聽了。當初這孫子就是瞧准了我着急用錢,所以才玩了這麼一出。本來也就10萬的定金,後來被他改成了25萬。我還以為這小子提高定金額是為我好呢。事後才知道,一旦我違約至少得賠付雙倍定金,也就是50萬。那我豈不是虧的更多?他姓宋的要是正兒八經地替買家着想,那老子也就認了。可那孫子居然和姓倪的妞兒搞在了一起。媽的,拿着老子的錢去哄女人開心,真他娘的真欠。”
繆義欣故意乾咳了兩聲,似乎是在提醒對方注意措辭。
“再後來呢?聽說你去他家鬧過,還揚言要殺了他們一家?”
“沒錯,是有那麼回事兒,因為我越想越氣。要換做二十年前,我真能一刀捅了他。可我現在上歲數了,出大格的事情我不會做。但別人讓我不舒服,我就要給他心裏添些堵。”
“哦?你都是怎麼給他添堵的?”
聽到這句話,田仄倫一時間啞然了。而繆義欣的眼神里則透露出一絲請君入甕的意味。
“你在案發當晚去了紫淵山莊的客房部是嗎?”
田仄倫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似乎是在為自己爭取時間。看來警方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接下來所說一字一句都得格外小心。
“是。不過我連宋科賢的面都沒見到。他的房門鎖着,我敲了半天的門,都沒有人回應。不信你們可以去調看監控。”
田仄倫是真不知道酒店樓層里的監控是個擺設,還是熟知內情卻故意多此一言,繆義欣並不清楚。
“你是幾點到達他房門外的,呆了多久?”
“晚上10點鐘出頭到的,待了不到一刻鐘就走了。”
“大堂經理並沒有告訴你宋科賢的房間號,你又是怎麼找到他房間的?”
“我先上了2樓問了服務生,他說這層樓當晚沒人入住。然後我就去了3樓,又問了另一位服務生剛剛入住的客人在哪個房間,對方直接就告訴我了。不過我敲門敲了半天,都沒人出來答應,我都懷疑是不是那服務生記錯了。於是又敲了敲302周邊兩個房間,依然沒有反應。”
宋科賢被安排在一間周邊都沒有住人的房間,由此看來,田仄倫似乎並沒有在說謊。不過為什麼田仄倫反覆敲門后,裏面卻無人作答呢?莫非那時宋科賢就已經遇害了?可是法醫提供的死亡時間分明是在22點40分。
“你大概是幾點敲門的?”繆義欣拋出了疑問。
“22點一刻。”
那時宋科賢應該還活着,可他為什麼沒有答應?難道是被犯人控制起來了么,或者眼前的田仄倫是在信口雌黃混淆視聽?
“之後呢?”
“然後我就回去了唄,難不成還開房過夜啊?”
“假如你見到宋科賢,打算怎麼對付他?”
“這……”
“聽說你當時手裏還提着一個紅色的膠袋。裏面裝着什麼?”
“那……那是…….”
“你是自己說,還是想讓我們搜出來。”柳川嶸說著,掏出一張搜查令。
“那裏是一個罐子,裏面裝了油漆和雞血。”
這一供述和在302房間外側門把手上檢測出的紅色物質對應上了。與此同時繆義欣突然想起第一次遇見宋科賢時,對方衣服上大塊的紅點。於是警官繼續問道:
“這種事兒你不是第一次幹了吧?”
田仄倫心頭一驚,似乎被人揪住了小辮子。先前乾的壞事兒,他做得神不知鬼不覺,怎麼就被警方發現了呢?
“十天前吧,我把他車玻璃砸了,然後往他車裏潑了半罐那玩意兒,然後還剩半罐。我就想再給他一些‘顏色’看看。”
“你是怎麼知道17號那晚他去了酒店?”
“我沒事兒的時候,就在他家樓下蹲着,他的車牌號我認識。那晚他開車的時候就被我逮着了。”
事實一經坦白,所有的細節似乎都被嚴絲合縫地銜接上了。原來這些日偷偷跟蹤宋科賢的人就是田仄倫。
“被害人要是給你開了房門,你打算往哪兒潑啊?”
“就潑他身上,讓他出門的時候見不得人。”田仄倫說著,眼睛發亮,他似乎忘記了自己是在描述一件違法犯罪的事情。
“那半罐東西還在嗎?”
“裏屋放着呢。”
“一會兒把東西交出來。我再問你,本月10號晚上到11號清晨,你在哪裏?”這句問話是在調查倪仙燕案發時田仄倫的不在場證明。
“和弟兄幾個喝了酒,9點多鐘散了之後就回家歇着了。”
“在哪兒喝的酒?”
“城西的勁松飯店。”
“家裏就你一人?”
“就我一個啊,快樂似神仙。”
田仄倫結過兩次婚,一次是在他入獄前結的,一次是在他出獄后結的。不過有些人壓根就不適合結婚。兩次婚姻都如過眼雲煙,空歡喜一場。
“有人能給你證明嗎?”
“沒人啊。為什麼要給我證明?”
“因為那天宋科賢的妻子當晚遇害了,地點也是在紫淵酒店。”繆義欣選擇主動出擊,把這個重磅消息給放了出去。
田仄倫因為房產和宋倪兩人結了怨,事後他還去倪家鬧騰過一次。在倪仙燕遇害后的第二天,老田又把宋科賢的車給砸了、潑了。而就在剛才,他還說宋科賢死有餘辜。他的這些舉動似乎都在昭示自己就是那個窮凶極惡的犯人。
“你們……要弄清楚啊,兩碼事兒啊。我……我是恨宋家人不錯。但人……人不是我殺的。”說這話時,田仄倫低下了頭,可屋裏的光線卻並不刺眼。
“所以你再想想,有沒有誰可以給你提供不在場證明?”
“我……我沒有。但是你們可以調看錄像啊,我那陣子壓根就沒去過紫淵酒店。”
“酒店的監控壞了。”繆義欣又拋出這麼一句,等於槍斃了田仄倫的不在場證明。
“……那你們可以問問酒店的人員,我要是去酒店的話,總有人會遇到過我的對吧?你們,你們不能冤枉好人啊。”
“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你去把那半罐摻了雞血的油漆拿出來吧。違法亂紀的事兒,以後別幹了。”
經過技術科比對,那半罐紅色物質同宋科賢座駕里殘留的“油漆”以及從302房間門把手上提取的“紅斑”,有着相同的化學成分。后經飯店員工證實,田仄倫的確在17日晚22點一刻左右出現在酒店的二層和三層並向服務生打聽宋科賢的下落。
繆義欣的腦袋成了一口沸騰的鍋,田仄倫、靳鴻儐、楊悅晴、吳春秀這些人名在裏面不停翻滾着。刑警慢慢閉上眼,把主要線索逐一梳理了一遍。
倪仙燕案中,336對面335房間的貓眼上方留有兩片膠漬,表明犯人曾用膠布把紙巾粘貼在房門外側以遮擋貓眼。而在宋科賢案中,302對面的房門上卻是乾乾淨淨的。繆義欣由此推斷出,要麼入住335房間的阮淮冰認識犯人,要麼犯人可以在第二次作案時將被害人安排在一間周邊沒有客人入住的客房。前者把矛頭對準了阮淮冰的同事靳鴻儐以及他的鄰居吳春秀,而後者則把聚點投給了楊悅晴。通過警員小王的口述以及樊娟的證詞,一名叫做田仄倫的人也進入警方的視線。這人被宋科賢設計白白損失了三四十萬元。田仄倫因此還對被害人實施過跟蹤、報復、恐嚇等行為。
靳鴻儐——倪仙燕的前夫。倪仙燕遇害時,他聲稱待在自己的房間裏。而宋科賢遇害時,靳鴻儐正和同事阮淮冰在一起夜宵。入住酒店期間,他只在13、14日的晚上離開過酒店。據其本人聲稱,一次是去了宋科賢那裏,一次是去了老倪家。兩次出門時他都沒有帶包,因此沒有轉移屍塊和作案工具的條件。
楊悅晴——紫淵山莊客房部的經理。無論是在倪仙燕或是宋科賢案件中,她都沒有充分的作案時間,可她的不在場證明又並不充分。其中有一個細節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那便是宋科賢被安排入住了一間四周無人的客房,而這正是楊悅晴一手操辦的。
田仄倫——所有嫌疑人中作案動機最為充分的那個人。因為房產事宜,他與宋、倪交惡,曾揚言要殺了宋科賢一家。在倪仙燕案中,他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紫淵山莊客房部的工作人員證實案發當日沒有見過這個光頭猛男,監控里也沒有他的影像資料。要想避免被一樓大廳的攝像頭拍到,除非繞開正門,從客房陽台那裏徒手爬上3樓。案發當天下有傾盆暴雨,倘若田仄倫由戶外進入屋子,必定會在地板上留下痕迹,可是現場取證的過程中並沒有發現類似的蛛絲馬跡。而在第二起案件中,田仄倫離開酒店后不久,宋科賢便遭殺害。除非他田某人從正門離開后又從陽台翻窗進入,否則無法完成犯案。
吳春秀——宋科賢的姘頭,她對這男人的感情恐怕是又愛又恨。小三上位、報復渣男或許是她殺害倪、宋二人的犯罪動機。倪仙燕案發2小時前,吳春秀還與被害人發生了激烈的口角。而在宋科賢身亡時,吳春秀聲稱自己獨自一人在家。碰巧的是,吳春秀還是阮淮冰主任的鄰居。
倪仙燕遇害后,336房間的一張房卡憑空消失,直到宋科賢案發時,這張房卡又鬼使神差地出現在了被害人上鎖的公文包里。在這張房卡上,只檢測到了倪仙燕和宋科賢的指紋,卻沒有前台工作人員的指紋。繆義欣由此推斷,持卡人先清除了房卡上的指紋,然後再人為地沾上了兩位被害人的指紋,就此可以認為持卡人便是兇犯。
如果罪犯只有一人,在1V1的情況下制服被害人恐怕並不容易。有沒有可能是多人同時犯案呢?宋科賢被害時,楊悅晴,靳鴻儐,田仄倫,吳春秀,他們四人身處不同的地方——楊悅晴去了客房,靳鴻儐在酒店小餐廳,而田仄倫則自稱離開了酒店,吳春秀聲稱是在家中。似乎只有行蹤並不確定的吳春秀和田仄倫兩人有聯手的可能性。
而在倪仙燕案件中,楊悅晴沒有充分的作案時間。鑒於靳鴻儐在離婚後依然給倪仙燕話費充值,他應該不是殺害倪仙燕的兇手。如果存在合謀同時殺人,最有可能的組合又是吳春秀和田仄倫兩人。可是吳春秀曾向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那便是宋科賢聲稱自己察覺被人跟蹤,后經過警方排查證實,跟蹤宋科賢的人正是田仄倫。如果吳春秀和田仄倫是共犯,女方又為何要出賣自己的同夥兒呢?
此刻的繆義欣彷彿置身在一個巨大的迷宮之中,每一條線索指向的出口都是一個死胡同。他在迷宮裏東衝西突,四處碰壁,跌跌撞撞。
對比兩具屍體,犯案手法存在着一些相似之處。倪仙燕和宋科賢都被人割去了從鼻下至上頸的部分,兩人的心臟也都被人摘除。區別在於,倪仙燕被人砍掉了左手,而宋科賢則是被人砍去了右手,這是其一。其二,倪仙燕的屍體被分解成了好些塊,而宋科賢的則相對比較完整。通過對比屍體切割面,法醫認定兩具屍體是被同一把小斧頭所分解。
分屍是仇殺泄憤的表現。因為倪仙燕遇害當晚伴有雷雨,雷聲可以掩護切割屍體的動靜。而宋科賢案被害時,由於少了這層掩護,所以兇手沒有對屍體做進一步分解。不過兇手為什麼要取走兩名被害人的心臟、齶頸、以及一隻手呢?為什麼女人是少了左手、而男人卻是右手呢?這僅僅是出於記憶的偏差,還是其中暗藏着不為人知的秘密?
再有,倪仙燕案發現場,死者的耳環不翼而飛。而在宋科賢的犯案現場,被害人並沒有丟失財物,只是他的手機不知所蹤了。警方通過合法渠道調取了宋科賢近期的短訊、微信、QQ記錄,並未發現疑點。那麼宋科賢為什麼會出現在妻子遇害的酒店,這至今仍是一個謎題。
不過現在最令警方感到頭疼的是,他們依然沒能發現犯案工具和被帶走的屍塊。客房部的入口位於酒店大堂一樓,而且全都被監控所覆蓋。考慮到斧頭和屍塊加一起的體積不小,刑警們一開始便鎖定了那些在案發後帶着背包或是旅行箱離開酒店的客人以及員工。專案組的小李等人曾奔赴外地調查退房的客人。不過這些人都在宋科賢遇害時身處異地,因此洗清了嫌疑。
繆義欣也曾做出這樣一個推斷:會不會是兇手把屍塊和作案工具簡單打包后,從房間陽台扔到樓下的籬笆地。之後犯人離開大樓,撿走了東西,如此便可以繞開大堂的監控。可是,陽台這一側的房間全是湖景房,不少客人又都喜歡呆在陽台吹吹風、看看湖,特別是在涼快的夜晚。一個重物從高空拋落,難免會引起房客們的注意。由此看來這種方法過於冒險,不到萬不得已,斷不可行。
因為336的房卡出現在宋科賢上鎖的公文包里,警方還調查了他的親戚朋友。可宋科賢的老家在外地,宗族裏只有他一人來到本市打拚。就目前掌握的資料而言,他的姘頭吳春秀是最有可能知道公文包密碼的那個人。儘管這女人對此失口否認,可警方似乎並不相信她的說辭。
繆義欣面前的煙灰缸里填滿了一截截煙頭,可他的手邊依然星火點點。這行幹了快20年,還是第一次碰到這麼棘手的案子。公安廳的領導對這兩起案件都頗為重視。這陣子,媒體們也對連環殺人案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興趣。各方都需要一個真相,謎題也需要一個答案。刑警清楚地意識到留給自己的時間已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