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丟東西的經歷

第六十一章 丟東西的經歷

學生時代,總覺得時間過得很快,而且大部分都是很無聊的,除非您也像我一樣,作個單純快樂的仔。

可快樂的少年也不總是快樂的,比如丟了東西后,心還是會痛。

從小到大,我丟過很多東西,足球、鑰匙、書本(這個可能是故意的),印象最深的還是丟錢。

八年前的年三十早上,奶奶給了我一百塊現大洋,被我順手揣進兜里,恰好趕上小夥伴邀我去摘橘子,就屁顛屁顛地走了。

說是去摘,其實就是去搞破壞。

橘子的主人是位孤寡老人,對我們這些淘氣的孩子,他總是充滿善意。

他家的橘子要看命,有一年還是挺甜的,但其他時候就一般了,只是我們大度,不計較罷了。(-路人乙:臭不要臉!-路人我:我就嫩么一說)

一路上,我們用追跑打鬧,來打發這漫長的二十多分鐘。

到了目的地,老人已經把結滿橘子的花盆搬出來了,好像知道我們要來似的。

轉了一圈后,我指着一個橘子向其他小夥伴炫耀,說自己挑了個最大的,當有人發現了更大的橘子時,我就不服氣的去和他“辯橘”。

老人聞聲出來“勸架”,說摘下來看看就知道了。

我一想,有道理啊!

當兩個橘子擺在一起時,我發現我的確實要小一點,但男人嘛,都要個臉,誰會承認自己的更小呢?

“我的肯定最甜!”

“切,我的才甜呢。”

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我直接下手剝橘子,然後大口的吃起來。

說實話,味道一般,但臉上卻很甜。

“別裝了,根本就不甜!”

“誰裝了,甜着呢!”

“讓我嘗嘗!”

“憑什麼!”

“那就是不甜!”

“就是甜!”

唉,現在想想,真是有夠幼稚的。

好了,我們言歸正傳!

為了“傳”得不那麼生硬,我用寫作文時,發現跑題后的常用補救方法來潤滑——話又說回來了(知識點),鬥嘴歸鬥嘴,我並沒有忘記長輩們的教誨,就是拿人東西一定要給錢。

我用沾滿橘子汁的手在兜里亂摸,您猜怎麼著?啥也沒摸到!這時候才發現,完蛋,錢丟了!

“找什麼呢?”

我已經把兜翻出來了,但還是不死心,邊“擦手”邊說:“我錢丟了。”

“別著急,我跟你們去找找。”

剛要按原路線返回,老人又迅速回屋,拿出幾塊糖果分給我們吃。

在回去的路上,我吮吸着快樂的味道,似乎忘記了是來找錢的……

到了村口,老人說:“這一路上也沒看到,要麼就是丟在別的地方了,要麼就是被別人撿走了。”

這時我才回過味兒來,心裏好像還有那麼一點痛。

那時候的一百塊真不是小錢,您想啊,油條一毛錢一根,糖豆一分錢一個,一百塊錢,您算算能買多少?

丟了錢,我也不敢跟家裏人說,好在我媽不知道有這錢,不然要幫我“存起來”時,她一定認為我在騙她,再挨一頓揍,那就不美好了。

想必您也有丟東西的時候,印象最深的是哪一次?反正我也看不到,您就自己回憶一下吧。

我們說回現在。

昨天看了一部電影,裏面有位神父,我一直盯着他脖子上戴着的十字架,因為姜雪曾經送了我一個,我特別喜歡。

正好最近的天氣非常冷,我可以穿那件翻領的針織衫,它的領子也是我的最愛,翻三次正合適,而且很適合戴項鏈。

可學生是不允許戴飾品的,所以我偷偷把十字架項鏈揣進兜里,準備在沒人注意時再掛脖子上。

然而,我忽略了一個問題,就是項鏈這種東西,很“金屬”……

如果掛在毛衣領子外,那就是找死,所以我只能塞進脖子裏。既然決定要戴,就算它涼得我像自殘,那也得忍着。

到了學校,本想把項鏈拿給藍語萱看,卻發現她在吃山楂。

“呦,跟我在一起呆久了就是不一樣嘿,都學會在教室里吃東西了啊。”

“討厭,喜歡吃不行嗎?”

“行,你慢點吃,跟沒吃飯似的。”

“我就是沒吃飯啊……”

“……”

我一把搶過她手裏的山楂。

“你幹嘛,還給我。”

“我說你是不是傻?空腹吃山楂,你有點常識行不行?”

“空腹吃山楂怎麼了?”

“……”

我懶得跟她解釋,從桌洞裏拿出一包方便麵遞給她。

“吃這個吧。”

“哦……謝謝啊。”

“甭客氣,來,給你看樣好東西!”

於是乎,我把項鏈摘下來給她看。

“哇,好漂亮。”

“嗯,看來你也是有眼光的。”

“哪兒買的,我也想要。”

“我也不知道哪兒賣,這是別人送的。”

“啊?誰這麼待見你,還送你項鏈?”

“姜雪送的。”

“姜雪?哦,你妹啊,你妹送你項鏈幹嘛?”

“你再罵我就翻臉了啊,忍你兩句了!”

“你有病啊。”

“其實是我跟她要的,當時看她戴着,我就臉皮一厚,讓她送我了,本來想買的,可給錢她不要。”

“你現在臉皮也挺厚的。而且我明白為啥我也覺得好看了。”

“為啥?”

“這明顯是女款的啊,男式的比這個要大。”

“……”

我不信,我覺得那就是男式的!最起碼是男女通用款的!

我想找話反駁她,卻發現自己詞窮了,搜腸刮肚地說了句:“給我來一口。”

第二節下課,大家一起去做課間操,這段時間,我又摘下了項鏈,向周圍沒見過市面的觀眾好一頓炫耀!

可傳來傳去,鏈子又涼了,我想起早上剛戴時的感覺,不禁打了個寒戰。

所以我沒戴脖子上,而是把它揣進兜里。

就這樣,一直到中午放學,海濤想再看看,他也想買一條類似的,看來愛臭美的不只小姑娘啊。

可是,我掏來掏去,把兜都翻出來了,您猜怎麼著?丟啦!

我痛心疾首!還有那些個狐朋狗友,居然一點同情心都沒有,全都嘲笑我。

我欲哭無淚,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把每一個有可能掉落的地方統統想了一遍,然後默默地走回家去吃飯。

這一頓午飯,我開始吃得很少,但後來想通了,又開始猛吃,嚇得我媽以為我要去幹壞事呢。

唉,那條項鏈,我真的非常喜歡,但丟了就丟了,證明它並不屬於我,或者我還不配擁有這麼好的東西吧。

我的經歷也給大家提個醒,重要的東西最好別放兜里,真的很容易丟,到時候就算把兜翻出來,也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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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未綻花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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