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老兵的身世
我們總想用政策來教育他們,用自己的真情來感化他們,使他們去惡揚善,吐故納新,重新回到人民中間。一天到晚我與他們形影不離,同吃同睡,發現問題耐心解決,吃苦在前,享受在後,以一個人民大軍戰士的品格魅力來感召他們。半個多月過去了,組織紀律都不錯,我心裏挺高興。隨着時間的推移、學習的深入和思想問題的暴露,我善良的願望化做了泡影。
我們和起義人員住在北郊場。北郊場原是反動的軍營,由東、西兩部分組成。都是低矮的營房,干打壘的土牆,東西兩大營區,空蕩蕩的。西郊場軍官睡的鋪有床板,東郊場士兵睡的沒有床板。我們工作人員都睡地鋪。每個人發一塊六尺長的白布,做床墊,一塊一米見方的白布包自己的衣物,當作枕頭,實行供給制,沒有零花錢,吃的是大鍋飯。
一天,一個工作人員的包袱突然不見了,后又有人反映包袱里的衣服、膠鞋也不翼而飛。大隊保衛科查了幾天沒有結果。過了幾天,我包袱里的膠鞋也“飛掉”了。我找士兵了解情況,一個士兵小聲說:“可能是有人偷去換大煙、換酒喝去了。”夜裏我們幹部站崗,這本來是為起義人員的安全着想,但有人造謠說:“是大軍防止起義人員逃跑。”還散佈說:“大軍夜裏把起義人員拉去槍斃了”,“大軍用槍打人,大軍罰跪、逼起義人員交出錢來……”一時東西兩郊場謠言四起,起義人員人心惶惶,有的人本來心中有鬼,怕夜晚拉去槍斃,夜裏乾脆不睡,天亮裝病不起,個別的飯也不吃。有幾個晚上,東西郊場牆外還響起了槍聲,真是人人自危,一片恐慌。
當謠言初起時,我們就密切注意動向,作了充分的思想準備。隊長張文義認為,只有公開揭露反革命的謠言,讓事實教育大家,才能平息謠言風波。隊長要求我們平常更緊密地與起義人員打成一片,多關心那些老弱病人,以誠相待,大膽交友交心,把黨的政策明明白白告訴他們。要暗中深入調查是什麼人在造謠,爭取早日破案。通過一段時間的促膝談心、啟發教育,查出了偷盜人員和造謠分子,讓壞分子當著大家的面說明事實真相,人心稍安。
在我們區隊曾發生一件這樣的事:
有個大煙鬼,年紀四十多歲,一身皮包骨。改造初期,偷偷摸摸蹭在廁所里吸大煙,大煙吸光了就“生病”。那“病”一發,只見他有氣無力,要死不活的,淌口水、流鼻涕,出眼淚,不吃不喝,眼屎滿臉,真像得了大病,其實是大煙癮發作了。有一次他趁天亮起床大家進進出出之際,越圍牆而出,把偷到的衣服、鞋子、口缸之類換成大煙享用,幾天之後,他又突然回來了。我見他外出回來后並沒有發脾氣,而是對他說:“你回來就好,快去吃飯吧。”他當時見我找他嚇得全身哆嗦,聽我這麼一說,竟然哭了。我請炊事員給他做了一大碗麵條,他雙手顫抖地接過碗,眼淚在眼眶裏打轉轉。
由於他幾天沒在班裏,發給他的生活用品都沒有了(或許是他自己偷走了也不一定),後來請示大隊,又給他發了一套衣服、用具。我們的真誠,也許感動了他,他跑到指導員面前,慚愧地大聲哭起來,哭得很傷心,他交待了自己的“前世今生”,表示要重新做人……。有的起義人員看了發笑,我嚴肅地說:大家不要笑,只要能知錯改錯就好。我們開導他以後要好好學習,改過自新。
這煙鬼確實好了一陣子。過了不久,他又不辭而別,一周后才歸隊。原來他又去換**了,無怪乎經常發生丟失衣物、生活用品的事。這次我是帶着嚴肅而又慍怒的態度找他談話。他坦白,偷了幾個人的生活用品,都換了**,怕不準假,所以翻牆而出。我問他,為什麼又跑回來呢?他回答得真輕鬆:“不回來哪裏有飯吃?”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是萬惡的舊社會,把他們推向了無以自拔的深淵。後來他又把食堂的麵粉偷走了,一個月才回來。此人已無可救藥,最後真的把他送去戒毒所了。
這老頭的身世很悲慘。從小失去父母,十歲前討飯,以後被抓去當壯丁,他自己又去抓壯丁賣壯丁,成了兵痞,在反動軍隊裏混成了一身光棍。他原來有家室,還有一個女兒,就是吸上毒品,又偷東西,妻子女兒才離他而去。全是舊社會把他毀了。我憐惜他的悲慘不幸,但又恨他不成器,自甘墮落。我希望他把煙毒戒掉,後輩子做個真正的人。
區隊裏還有一個小兵,叫李小玉,年齡十三歲(他自己說已十六歲了),長得既矮又瘦,像個猴兒,是那位隊長的勤務兵。他出身窮苦,連父母姓名也不知道,家住哪兒更是茫然。討飯出來,被那位隊長收作勤務兵,頂名額吃皇糧。
李小玉很機靈,別看他消瘦,做事還靈活,很講衛生。區隊裏打掃衛生、疏通水溝,他經常主動去做,別人的衣服亂丟,他看見了就一一整理好,深得大家的喜愛。
李小玉初來時,天真活潑,常想念他的隊長。我們了解到,他在做隊長的勤務員三年中,沒有得到一文軍響(舊軍隊裏當官的多報人數,常吃空響,上面來點檢,就拉民夫頂數,一個隊長吃十幾個空缺軍響),他來到我們區隊時,穿着破破爛爛的軍衣,下身是條短褲,連短褲都破得露了屁股,一雙赤腳,粗糙得像松樹皮。
後來我們向上級反映,給他找來了一雙小號的膠鞋,他捧着膠鞋,感動得哭了起來。他說自出娘胎以來,從沒穿過這麼好的鞋。大隊衛生處的女同志還給他改做了一套小的軍裝,穿起來真像個小戰士。由於生活好,精神愉快,還給他打了蛔蟲,身體也好起來。
他同連里的小文書陳振華(軍大來的)玩得最好,小文書比他大不了多少,常教他識字、算數,時間一長,李小玉不僅會寫自己的名字、認識許多字,還會算簡單的加減法。小鬼機靈而勤快,打水、送信跑得快,也常到炊事班去幫忙。
隊長張文義也很喜歡他,常愛憐地摸摸他的頭,他也覺得很榮耀。整天蹦蹦跳跳,快樂得很,參加學習、討論,雖然不知道說什麼好,但從不中途開溜,組織紀律性強。後來送他去衛生隊當“學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