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失掉了一支筆

第十五章 失掉了一支筆

從十九日離開上海以後,轉瞬已就一個禮拜了。初來時只準備耽擱三五天,帶來的襯衫和短褲之類,換了便沒有洗,快要到再無後備兵可調換的地步了。南京生活是不便再拖延下去了,因此我們便準備明天(二十六日)清早一早乘火車回上海。

首先對於受了傷的人民代表,須得再去慰問一次。他們已經由太平路中央醫院移到黃埔路中央醫院去了。乃超昨天已經去慰問過,我要求他再一道同去。乃超說,相隔不很遠。於是我們便步行。

步行是在重慶的山城受過六七年訓練來的本領,操之有素。但不知怎的,從中山東路走向黃埔路,真像由中山縣走到黃埔的一樣,頑固的路老是走得沒有盡頭。這理由當然是心理的成分居多。在自己所不高興的地方,心理作用是可以使空間和時間生出變化的,長的可以化而為短,短的可以化而為長。我對於重慶其實也並沒有懷着什麼好感,在重慶走路確沒有在南京走路這樣厭人。恐怕是由於重慶的崎嶇曲折吧。崎嶇便生出律呂,當你上行時你覺得苦,苦了一段待你下行時又覺得甜。就這樣一苦一甜,你在心理上便得到調劑。曲折更容易使你鼓舞勇氣,因為目的地點老早就擺在你的面前,路儘管遠,而你的目的地並不遠。重慶城,一般都感覺着要比較小些,其實假如把它打成平地,它不必便比南京城小。有抑揚頓挫、低回往複的韻文,多讀也不厭其煩;呆板無聊,大起一個面孔的官告,就連一句也不高興多讀,就是這同樣的道理。

在走過逸仙橋的時候,乃超告訴我一個消息。在南京附近有一座衣冠島,聽說在那兒已經為政治上的人物們準備下了居住的地方,將來內戰大爆發,便可能被集中到那個島上去。

這倒有趣得很,我倒希望它能夠成為事實。不肯同流合污的人,現在在這京滬一帶,要找一間房子住,找一碗飯吃,是多麼的困難呵。有那樣慷慨的設施,我倒希望我也有資格,被集中到那兒去。即使那衣冠島就成為衣冠冢吧,在今天是活着已經比死更難受的。

不耐煩地頂着太陽走,究竟也還是走到了中央醫院。這一座中央醫院要堂皇得多。是新修起來的,有好些房間都還沒有用過。這怕還是敵偽時代的“德政”吧?我們上了三樓,朝西走到了有一名衛兵在把守的地方,果然也就是代表們所住着的區域了。

先看見閻寶航。他在一間小巧的屋子裏,一個人睡在一尊中等的鐵床上。白堊的房壁是嶄新的,玻璃窗是透明的,床上的單布是雪白的,這些印象首先給予人以慰藉。寶航的傷勢看來並不那麼嚴重。但我是有經驗的人,較場口的“農民”曾經在我的左胸部賞賜了兩飛腿,我雖然不曾住院,卻也痛了三個星期。寶航看見了我們時的那滿面的笑容,對於我並不能隱藏過他那周身的隱痛。我們沒有讓他多受騷擾,便連忙退出了。

其次看見雷潔瓊。她也住着同樣的病室,精神也顯得正常而且愉快。她把左手的第四指給我看,那兒戴着一隻白金戒指。“難民”們要給她勒去,沒有成功,卻把她的第二指節都捏壞了。傷處略略顯示着紅腫。

馬夷老,陳震中,葉篤義,都去照愛克司光去了,我們沒有見到。聽說恐怕都有些內傷,但也不一定怎樣嚴重。

慰問完畢,走下醫院的前庭,感覺着太熱,便把身上穿的中山裝脫下來,搭在左肘上,照着原來的路走去。走出醫院有五分鐘光景,我突然憬悟到插在衣包上的鋼筆是松活的,該不至掉吧。連忙檢視,鋼筆竟不見了。我沒有回頭去找尋;因為我還不能確定,我的筆是不是放在旅館裏沒有帶來。

又走到了國府路上的參政會,打算向邵力子和雷震辭行,但會裏只剩下兩三名公役。一位老公役告訴我們:今天是副秘書長的生日,都到公館裏祝壽去了。在電話里向壽星打了招呼,承蒙明天清早將派一部汽車來把我們運到下關。

出參政會大門時,遇見民盟的羅任一。

——有什麼事情嗎?會裏面一個人都沒有呢。我這樣告訴他。

——明天蘇北難民要請願遊行,可能搗毀梅園新村和藍家莊,我來找邵力子,請他想辦法。

——恐怕只好到公館裏去找吧。我順便又把明天要回上海的事情告訴了他,請他致意各位,我們也就不再往藍家莊去了。到了梅園新村的周公館,被留着吃了中飯。先在客廳的壁櫥里發現了一盆沒有裝水的文石。我取了二十二個。

——那是我一天在街上遇見一位老婆婆要我買的,穎超告訴我:石子都不好,只因為雨花台是革命的紀念地,所以給他買了來。你盡量的挑選吧。

石子實在太大,而且也沒有什麼文,挑來選去,我結果還是只挑了二十二個。

——雨花台,沒工夫去了,就多謝你這二十二個,作為革命紀念地的紀念。

下午回到旅館的時候,筆結果被證明是遺失了。這使我感受着一個很大的遺憾。

這筆本來是兩枝配合成的。筆桿上刻有一個“費”字,那便是費德林博士送給我的。筆套的頂塞失掉了,那卻是我寫《屈原》劇本時把筆尖觸斷了的原有的一支。兩枝湊巧,都是一樣黑色而有黃環帶的頭號派克,觸斷的一枝被修好了,我便時時混用,於是便弄得每每張冠李戴。去年六月到蘇聯去之前在重慶失掉了一支,今年六月到南京來又把這剩下的一支失掉了。這在我是值得雙重紀念的物品,卻永遠沒有再回到我手裏的時候了。我感覺着有點遺憾,就好像失掉了兩位最好的朋友。

“費”字筆,我永遠不能忘懷你。

你在我手中讓我寫成了《虎符》、《高漸離》、《孔雀膽》、《南冠草》;

你又讓我寫出了《青銅時代》、《十批判書》、《甲申三百年祭》;我們甘苦相共者四年有半,

而我今天卻把你遺失在這石頭城裏。

我唯一的希望,是拾得你者不要是一位法西斯蒂。

假使是一位法西斯蒂把你拾撿了去,

你決不要替他寫出《我的奮鬥》那樣的文字。

“費”字筆,這無可補償的損失呀,

我要永遠的紀念着你,紀念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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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自傳.第四卷,洪波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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