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個人的分家

第23章 一個人的分家

那趙毅的奶奶王氏跑上堂后,也不向縣太爺行禮,直接跑向了趙天山,抬手就打:“你個畜生都不如的東西,說,銀子吶?銀子吶?你竟然騙我說只有五十兩,啊,五十兩,老頭子竟然還給了你二十兩,整整三百兩你竟然只給我這個母親三十兩,你眼裏還有沒有我這個娘了?啊?快點把銀子拿出來,以後我沒有你這個兒子了,你……”

“啪”的一聲。

“肅靜”

縣老爺看不下去了。

王氏嚇得一哆嗦就跪在了地上。

“趙天山,剩餘兩百七十兩銀子呢?”

“在我家”

“你家在哪裏?”

“在臨水街七十二號”

“衙役,隨他去把銀子取來”

旁邊走出一名衙役領着趙天山走了下去。不一會銀子取來了,放在了堂前。

“此案事實清楚,趙天山哄騙家人簽訂賣身契,心腸狠毒,現革去秀才功名,賠韓猴本金違約金共計六百兩紋銀,你們可服?”

趙陽急忙說道:“老爺,我們願意履行契約,還請老爺不要革去我兒功名”

“可是他父母卻不願意”

“我是一家之主,我說了算”

“趙天山心思狠毒,即使你們不毀約,也要革去秀才功名。”

“縣老爺,這契約是趙天山哄騙我父親按的手印,本就不做數,如何履行”

“趙毅,就是不做數,可你哪有三百兩銀子賠韓猴?沒有銀子,你還是要和韓猴走呀”

“縣老爺,我有銀子,若是我賠了他銀子,是不是就不用去給他當奴僕了?”

“若是賠了銀子,自然可以反悔,何況你們本就沒有答應,賠銀子也是趙天山賠,只是你們尚未分家,所以判你們誰賠也是一樣的結局”

“那我們選擇賠銀子,銀子我有隻是我還有一個要求”

“什麼要求?”

縣官正在那裏問話,不料王氏聽見有銀子又跳了起來“你哪來的銀子?說,銀子全是我的,把銀子交出來,家裏的事什麼時候由你做主了?今天你銀子交出來也要去府城,我是不會把錢賠給韓家人的”

“給我亂棍打出去這個潑婦”幾個衙役上去把王氏攆了出去。

“你有什麼要求說吧”

“我在酒樓說書,李青每月有三兩銀子與我做潤口費,另外客人賞錢全部是我的,一個月下來也有六七百兩銀子了”

眾人嚇了一跳,這一個六歲小孩兒就每天說書,一個月就掙了六七百兩銀子,要知道現在一畝良田也就是五兩銀子左右,這一個小孩兒一個月說說書就掙了一百二十畝良田呀,這真是駭人聽聞,什麼時候銀子這樣好賺了?

趙毅不管眾人驚訝接著說道:“這個家大伯害我,爺爺也偏袒他,奶奶只想要錢,父親不敢護我,母親護不住我。如今我手裏尚還有幾百兩銀子,還能不去給人為奴,若是下次呢?趙毅可再沒有銀子去買回自己了!所以我要分家,還請老爺做主”

“這?”縣老爺看向了旁邊站着的文梁。這一個八歲的小孩兒怎麼分家?

一開始文梁來時,縣官就下堂口尊先生,並讓衙役拿來了椅子,可惜文梁並沒買賬,只是站在趙毅身邊。縣官哪裏還不知道這是文梁在給趙毅撐腰,要不然這堂上哪有他說話的份?還不是他家裏人決定,哪能由得了他!

這一宗案子其實是很簡單的,要想違約就賠人三百兩銀子出來,要是沒銀子,就去給人當奴婢就行了,還有就是,違約還是不違約也不是趙毅能說了算的,即使他有銀子賠償也不行,可是有文梁撐腰就不一樣了。

縣令早就聽說了那個謫仙居說書的小神童和城外書院的山長文梁認識,好像文梁很賞識趙毅,並且有成為忘年交的可能,那他哪裏還敢不尊重趙毅的意見,如果得罪了這個城外的老先生,別看他現在不是官身,但老先生進士出身,一眾故交好友可是惹不起。

雖然一開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向著他,可這也不能太過分了呀。這一個八歲小孩兒要分家,這怎麼說呢,雖然合情,但他不合理法呀,這就讓他為難,所以才看像了文梁。

在宋朝,晚輩是不能要求分家的,那是不孝,會被人唾罵。要是鬧到公堂,只要長輩不同意,就不可能分家,還要被打板子。但要是長輩同意就好說了,分了就是。

文梁聽趙毅說的悲切,並且這樣的千里駒要是留在這樣一個環境裏早晚也要變成是另一個傷仲永,於是就和趙陽說道:

“趙老爺子,既然你們家這樣不喜歡四郎,那不如就分家吧,讓四郎他們一家分出去如何?”

“老朽我不同意分家”

看趙陽不同意,文梁也為難了,自己雖然有些名聲受人尊敬,可也不能強讓別人分家呀。遂又轉向趙毅說道:

“四郎啊,這些是你大伯弄鬼,你爺爺父親何辜?你就原諒了吧。須知宰相肚裏能撐船,何況你現在還年幼,若是離了家裏,何人照顧你呀!”

“先生,非是四郎得理不饒人,只是四郎再不想被人算計了。四郎年幼,怕有些陰謀詭計,四郎擺平不了”

“非分家不可?”

“非分家不可!”

“可你父母?”

“父母什麼事全聽爺奶的,自然也顧不了四郎,四郎還是離開那個家吧,哪怕是只一個人,四郎過得坦蕩,也舒心”

“四郎,娘不讓你走,要走娘和你一起走”

“這……”看着這場面,眾人也是很頭疼,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這樣了,沒有什麼誰對誰錯,只有誰受傷更深了。可終歸還是要在一起生活,這就是一個家。

文梁還想再勸,趙毅又說話了:“大人,我銀子全在家裏,我想請李青幫我去拿來,可以嗎?”

“自然可以”縣官答應了,趙毅喊來堂外面李青,告訴他錢藏在了自己家屋裏哪個地方。李青的小二每天去趙毅家,路自然是知道的,二人快馬去趙毅家,只半個時辰不到就回來了。

拿來了銀子,趙毅從中取出三百三十兩和堂上兩百七十兩放在一處,共計六百兩紋銀,說道:

“大人,這是六百兩紋銀,如此就算是賠了韓猴了,我這裏還有三百五十多兩銀子,若是爺爺肯放我離家,我願把這銀子全部送了,分文不取”

趙毅把剩下銀子放在了趙陽身前,趙陽痛苦的閉上眼,說道:“是我們傷了這孩子呀,我同意趙毅分出去,只是,只能是他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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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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