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 B52
她像只兔子,見過她的人大多會有這樣的印象,活潑,可愛,率真,即便不停吃喝也不會發胖的嚙齒類動物。認識她,緣於開業前在豆瓣上招聘的一批兼職,考慮到逛衚衕的客人有一定比例的老外,笙想着可以聘用一些假期打工的學生。她,是第一個拿着正規簡歷找上門來的大學生。
熟悉后才知道她是位學霸,關於這點,笙並沒感到意外,她腦子裏總能浮現出清晰的畫面,這孩子是能把厚重繁複的課本都當成肥美的青草,咀嚼之間全給消化掉。她比誰都勤奮,上午給人當家教,下午就來店裏打工。在LaPie的時光,正逢她的初戀,沒有經驗的她戀上了自己的“學生”,確切的說,是沒能抵住來自家教對象的瘋狂追求。
她以為戀愛就像一場蓄謀已久的大火,縱火者找准了目標,就開始拚命在目標人物周圍添柴澆油,趁其意志最薄弱的時刻,啪地一下將油引燃,隨後就是一場屬於兩個人的奮力燃燒。
笙初識她時,她正燒得激烈,勤奮如她,談起戀愛來也是一樣使勁。明明是個目標人物,不知何時竟把自己變成那個不斷添柴的人。起初上下班都有男友開車接送,店裏組織的活動也無暇參與。不到半年,她越來越晚離店,開始流連於一層吧枱,跟着調酒師學鑿冰學調酒,偶爾也能蹭上兩口。這小兔子,是有點酒癮的。
終於在一個發薪日,閉店后她拿出全部薪水,請夜班的全體都有——喝大酒。
“是有什麼值得慶祝的事嗎?”笙對她的行為很迷惑,看着她把薪水像撲克牌一樣搓成扇面、捏在手裏,跟大家合影留念。
“記錄一下這個重要的夜晚,今晚之後我就要恢——復——單——身了!”她豪爽地把整個扇面拍在調酒師面前:“來,給我們每人先來上半打B52!”
“姐,這麼烈性!牛X呀!”清秀少年一下班就恢復了衚衕青年的調調。
不一會功夫,吧枱上齊刷刷碼了三排B52,不愛說話的調酒師似笑非笑地說:“我私下裏不怎麼喝雞尾酒,你們就自己盡興吧。”說罷,像點生日蠟燭一般在杯口上逐一點火。
她還沒喝,就兩眼發直地看着那排整齊的藍色火焰,正發出冷靜又不失體面的微光,那光裹着甜膩的酒香,像極了傳說中的愛情。
笙接過調酒師遞來的短吸管,插入子彈杯底部,一飲而盡。冰涼的咖啡甘甜夾雜着一縷奶香,下肚后迅速翻湧上來一陣火辣的黑朗姆餘味,所謂冰火兩重天的體驗,恐怕才對得起它“轟炸機”的威名。
“來吧,抓緊喝!”笙拍拍發獃的兔子,一旁的衚衕青年早已把吸管伸向第二杯。
小兔子沒拿吸管,徑直端起一杯燃燒的B52就往嘴裏送。
“當心別燙到嘴!”
她把眼一閉,三層酒精混着一團藍色火苗一口吞進嘴裏:“就要這個感覺!我就是想體會一下先熱后冷的滋味!”
“行家啊,你還別說,這款酒就得讓火在嘴裏滅掉,才能品出最好的味道!”調酒師難得興奮,可能是鮮少見到如此痛飲B52的酒客。
“那你幹嘛還發給我們吸管?”衚衕青年顯然是略有不服。
“多數人還是怕燙嘴的,不是嗎?”
“我不怕,燙到才好呢!”兔子說話間幹了第三杯。
“就算想喝,也不能一個勁兒地空刷啊!去去,Damon,給你姐到后廚找點吃的去!”笙催促着沒眼力價兒的衚衕青年離開。之所以給衚衕青年起了這麼洋氣的名字,是因為穿上制服的他確實一副清秀模樣。帶着一臉無辜笑容前來面試的他,給笙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既呆又萌。
“姐,我什麼也不想吃,我心裏冷得慌,就想喝點酒,讓心暖和起來。”四杯過後,她臉上泛起紅暈,眼神開始遊離。
“那也急不得,嘴受得住,胃可受不住!”笙拍拍她單薄的肩膀:“別憋着,有什麼不愉快的,吐出來就好,你還這麼年輕,沒什麼是不能放下的。”
“姐,我不是放不下,我就是……不明白!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和我分手!我甚至不明白,他這麼做到底算不算分手!”她突然用力抓住笙的胳膊,眼睛裏滿是困惑:“他就那麼不聲不響地消失了!七天了,我給自己定下的最後期限就是七天……可今天,我還是無法找到他,他是真的不要我了!”
“你們之前吵過架?”
“沒有啊。我還記得他最後一次接我下班,我們在車裏坐了很久。我在副駕吃着他給我買的宵夜,是我最愛的鹽酥雞和油炸杏鮑菇……他最討厭杏鮑菇了,所以很少買這個,也因為難得,我吃得格外開心。他在身旁一聲不響地吹涼一杯熱可可,餵給我喝。姐,真的沒有任何異常!之後送我到家門口,他抱了抱我,那個擁抱,比以往的時間長。我看着他駕車離去,第二天發現他刪除了一切的聯絡方式,不肯再接我的電話,去學校也找不到人,他就這樣從我的世界徹底消失了!”
“…………”笙不知該怎樣安慰她,只好默默幹了一杯B52,她不明白分手為什麼不能當面好好說清楚,她覺得舌尖在酒精的刺激下微微發了麻,或許就因為根本說不清楚?
“姐,你知道嗎,我寧可他從沒那樣炙熱地愛過我,至少我不會跌得這麼慘。”
“你呢?有沒有同樣炙熱地去愛他?”
“…………”她似乎更加困惑了:“我從答應他那天起,就一直很努力地談戀愛。他很寵我,我也非常依賴他,我有時確實很任性,不過哪個女孩沒對自己男朋友任性過呢?”
“依賴和任性可以是女朋友的標籤,可並不是愛的標籤。”笙舉起一杯酒,遞給她:“無論先冷后熱還是先熱后冷,其實沒差,重要的是你有沒有真正熱過。”
“…………”
笙不記得那天小兔子究竟喝了幾杯B52,只記得深夜送她回家時,她走到路口那尊標誌性的大鼎,趴在灰磚底座上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他的名字。凌晨兩點的二環路邊,從不缺少酒醉的靈魂。
多年後她還是笙家中酒局的常客,她喜歡在笙的面前喝酒,因為可以盡情撒酒瘋,可以盡情喝大。她後來也談過幾場戀愛,每次都很用力,卻再沒找到初戀時的溫度。她一喝大就會提到他,提到他就能讓自己瞬間清醒。
對於這個憑空消失的初戀,她復原后找到了事故的源頭:在那場戀愛中,她加速釋放的女友力讓他的寵愛燃燒殆盡,他不是不愛了,只是寵累了。他知道她就如同一團幽蘭的火焰,明明在燃燒,卻永遠不燙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