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自序
歷史·小說·歷史小說——寫在《李娃》前面
歷史與小說的要求相同,都在求真。但歷史所着重的是事實,小說所着重的是情感。記不得什麼人說過這樣的話:“歷史,除了人名地名以外,都是假的;小說,除了人名地名以外,都是真的。”對歷史學者來說,這話未免過分,不過由這兩句話中所顯示的強烈的對比,的確可以看出歷史與小說在本質上的差異與作為上的衝突——這是我所深切體驗過的。
投身於歷史的領域中,如果不談義理,只講考據,幾乎純然屬於一種科學的研究。考據只是發掘事實,闡明事實,重懷疑,更重證據。而小說需要編造“事實”,即所謂“故事的構想”,這是小說作者最起碼的一項本領。這個故事在客觀的現實中是不是可能發生,不值得太注意;要注意的是,作者是不是能使讀者相信在過去、現在或未來中會有這樣的故事發生。
因此,歷史的考慮與小說的考慮,在我們的思維上構成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態:實際與空想、謹慎與放縱;只能求一,不可得兼。所謂“大膽的假設”,雖為想像的放縱,但此假設不是憑空的假設,仍需摸索到一點可能性,才有假設出現;同時在“大膽的假設”之後,緊接着的是“小心的求證”,復歸於實際與謹慎。而小說不需要求證,小說作者基於生活體驗而致全力於假設,一個個不同的假設出現在腦中,經過衝突、修正、發酵、融合而成為完整的故事,所謂“以意為之”,在小說作者是當然之事,而對歷史學者來說,就成了一句罵人的話。
對於歷史的研究,我只是一個未窺門徑的“羊毛”,但我一直對歷史具有濃厚的興趣,並曾以虔敬的心情,徒步去朝拜歷史的殿堂;雖不幸半途而廢,而如村夫愚婦,朝山進香,在一步一拜的艱難行程中,至少已讓我深深體會到已窺奧妙的歷史學者的成就,是如何的得來不易,以及朝拜途中,迷失於雲山霧罩的人,卻自以為見到了縹緲仙山,歸來以後,大談其三千朱闕、十二碧城,是如何的自欺欺人得可笑。
我無法去追求歷史興趣的滿足,是由於我無法捨棄小說的寫作。在我着迷於曹雪芹身世考證的時期,對於小說的構想,變得異常低能。胡適之先生的“拿證據來”這句話,支配了我的下意識,以至於變得沒有事實的階石在面前,想像的足步便跨不開去。小說寫作是我的志業,既然與考據工作發生了衝突,那麼我唯一所能做的事,便是從故紙堆中鑽了出來。
不過,放棄歷史的研究,並不等於失卻歷史的興趣。桓溫、唐太宗、劉仁軌、范仲淹、戚繼光、清世宗、胡林翼、喻培倫,等等,常會出現在我的腦中。因此,我一直想嘗試着寫一寫歷史小說。這是一種想兼得魚與熊掌的奢望。
這個念頭起了已不止一年,我也曾找過許多題材,而終於廢然罷手,唯一的癥結,仍在歷史與小說的性質的基本衝突上面。歷史必須求真,是一條絕對的法則;而小說作者對人物的處理,具有完全的自由,也是一條絕對的法則。真人真事,通過小說的技巧,剪裁增刪,必非絕對的真。我敢斷言,即使是自傳體的小說,像《儒林外史》《紅樓夢》,與吳敬梓、曹雪芹的真人真事,也是有出入的。
在歷史與小說之間,我無法找到兩全之道。且讓我舉個例做具體說明。
我曾見過一段記載,說明太祖第八子——封在長沙的潭王,是陳友諒的兒子。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謀反,潭王牽連在內,夫婦倆焚宮自殺。這個簡單的傳說,通過小說的手法,可以發展為一個極其壯烈的悲劇,因為明太祖在潭王,一方面是深受養育之恩的皇父,一方面卻是殺父辱母的仇人;由複雜的恩怨發展為政治的鬥爭,終於造成倫常劇變,而且反映了明朝——甚至於中國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明太祖因胡惟庸之反,遷怒而侵奪相權。這是一部所謂大小說的題材,但必為歷史學者所嚴厲指斥,因為沒有實在的證據可用以支持我的假設。這就是我所以不敢試寫歷史小說的最大原因。
然而,我終於要來嘗試一下了。
以虛構的人物,納入歷史的背景中,可能是歷史研究與小說寫作之間的兩全之道。歐洲許多小說採用這樣的方法,黎東方博士也向我說過這個主張。但是虛構歷史上的人物,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歷史小說應合乎歷史與小說的雙重要求,小說中的人物,要求其生動、突出;歷史小說中的人物,還得要求他或她能反映時代的特色,武則天是武則天,慈禧是慈禧,她們的不同,不僅僅是服飾的不同。如果在五光十色的歷史背景之下,相去千百年的人物,表現了同樣的人生哲學、同樣的感情狀態,乃至於同樣的生活習慣,那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由於自知虛構歷史人物的不容易,一直不敢輕易動筆。最近承本刊(《李娃》最早刊發於《聯合報·副刊》——編者注)編者的好意,一再鼓勵,我決定挑選唐人傳奇、元明雜劇中的若干故事,改寫成現代形式的長篇小說。第一篇是《李娃》。
《李娃》本於唐朝白行簡的《李娃傳》,是唐人傳奇中的精品。後人根據此故事而製作的劇本,有元朝石君實的《曲江池》及明朝薛近兗的《綉襦記》,李娃稱為李亞仙,鄭生稱為鄭元和。
文學批評的書上說:《綉襦記》勝於《曲江池》。以我看,《綉襦記》所描寫的也只是明朝的李亞仙和鄭元和,不是開元、天寶——唐朝全盛時期的長安名妓李娃和當時全國最有名望的“五姓”之一的滎陽鄭生。舉個例說,《綉襦記》的曲文“弓鞋裙襯雙鳳頭”“金蓮小,香塵無跡”之類,誤以為唐朝婦女已經纏足,豈非笑話?
因此,我決定根據白行簡的原作改寫,完全不受《曲江池》及《綉襦記》的影響。不過,原作的結局,落於俗套,我不能不動一動“手術”。
原作中有許多驟看不可解的地方,要經過考證方能明白。譬如有一段描寫類似現在的殯儀館的“凶肆”的文章:
……生(按:指鄭生)怨懣,絕食三日,遘疾甚篤,旬余愈甚,邸主懼其不起,徙之於凶肆之中……后稍愈,杖而能起。由是凶肆日假之,令執穗帷,獲其直以自給。累月,漸複壯,每聽其哀歌,自嘆不及逝者,輒嗚咽流涕,不能自止,歸則效之;生聰敏者也,無何,曲盡其妙,雖長安無有倫比。
初,二肆之佣兇器者,互爭勝負,其東肆,車舉皆奇麗,殆不敵,唯哀輓劣焉。其東肆長,知生妙絕,乃醵錢二萬,索顧焉。其黨耆舊,共較其所能者,陰教生新聲,而相贊和,累旬,人莫知之。其二肆長相謂曰:“我欲各閱所佣之器於天門街以較優劣,不勝者罰直五萬,以備酒饌之用。可乎?”二肆許諾,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證,然後閱之。士女大和會,聚至數萬。於是里胥告於賊曹,賊曹聞於京尹,四方之士,盡趨赴焉,巷無居人。
由這段敘述中,可知唐朝的葬儀相當隆重,而且出殯時,對輓歌十分重視。但也有許多疑問:第一,出殯時到底有些什麼花樣,居然可以像現在辦商展那樣拿出來展覽競爭,並且造成萬人空巷的盛況?第二,天門街在什麼地方,何以能容納觀眾數萬之多?
現在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據《唐兩京城坊考》等書記載,及日本史學家足立喜六及平岡武夫的考證,唐朝的長安城,共有三個城,最北面是宮城;宮城東南西三面,圍以皇城;皇城東南西三面圍以外城,外城南至曲江為止,共分一百一十坊,東西兩市,每坊大小約略相等,成九六比例的長方形。坊與坊之間的大街,南北十一條,東西十四條。南北正中一條幹道,由皇城的朱雀門直通外城的明德門,稱為朱雀街;街東屬萬年縣治,街西屬長安縣治,整個長安城的最高地方長官,就是有名的所謂“京兆尹”。
長安城的街道寬度,恐怕是古今中外所無。南北十一條,一律一百步寬;東西十四條則有一百步、六十六步、四十七步三種不同的寬度。唐朝的制度,一里三百六十步,一步五尺,尺有大小,大尺合現在零點三一五七米,小尺合零點三零三米。就算它是小尺好了,一百步五百尺,就是現在的一五一點五米。
由皇城左後方大明宮正門的丹鳳門向前延伸,貫穿光宅坊及永昌坊,卻為丹鳳門大街;自貞觀末年起,歷朝皇帝都居大明宮,所以又稱為天門街。既然寬度達一五一點五米之多,容納數萬觀眾自無問題。
關於唐朝的葬儀,據劉伯驥先生所著《唐朝政教史》引《新唐書》杜佑、李吉甫、白敏中、韋挺等傳,以及《通典》《唐語林》等書,列敘如下:
……閭里庶民,每有重喪,不即發問,先造邑社,待辦營具,乃始發哀……既葬,鄰伍會集,相與酣醉,名曰“出教”。……王公百官,競為厚葬,偶人像馬,雕飾如生。……送葬有明器,又有墓田。開元時,三品以上,先是明器九十,減為七十,……庶人限十五枚。……送葬者每於當衢設祭,張施幃幕,有假花假果粉人粉帳之屬……其後祭盤帳幕,高至九十尺,……大曆中,又有祭盤,刻木為古戲,靈車過時,縗絰者皆手擘布幕,輟哭觀戲。又有歸葬時,沿途設祭,每半里一祭,連續相次……
唐朝的大出喪是如此的奢靡華麗,難怪“兇器”亦可陳列展覽,招引遊客。說路祭帳幕,高至九十尺,足見道路之寬。但這段文中,最可注意的是“縗絰者,皆……輟哭觀戲”這句話,驟看好像荒唐滑稽,不近人情;但如深入地去了解唐朝中葉人民富庶的情形,就會有這樣一個了解——過分優裕的生活,養成了人民異常開闊樂觀的性格,以至於喪葬凶禮,亦可轉化為一種娛樂。這是盛唐社會的一個特徵。我改寫這些小說,即希望能把握住各時代的這許多不同的社會特徵,這樣才能讓我引領讀者一起神遊於唐朝的長安或明朝的虎丘之間。
話是這樣說,究能做到幾分,實在也沒有什麼把握。請親愛的讀者包涵、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