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兩個女孩
經歷了一夜鏖戰,迅速地將兩個女孩拉進了友誼的同盟。
當天下午,仲夏懶洋洋的走向階梯教室的時候,任又夕已經站在樓梯口等她了很長時間。
“嘿,臭丫頭,贏了我那麼多錢,怎麼著也得請我吃頓飯吧!”任又夕側身擋在仲夏身前,伸出胳膊攔住她,活脫脫的土匪頭子攔路霸。
“怎麼?想訛我?你缺錢還是缺頓飯啊,怎麼看你也不像落魄灰姑娘啊。”仲夏反唇相譏。
“都不缺。就缺個跟我抬杠的小姊妹。”說完,手就勾搭在仲夏的肩上,摟着她一起,你推我攘的進了教室。
多年後,她們再談起這件事,都覺得當時的自己豪氣衝天,簡直就是酷斃了。
任又夕是不缺錢,也不是灰姑娘。他們家是這個城市最典型的小資產階級。父親經營一家規模不大的出版公司和一間印刷廠,當年趕上了出書熱潮,不大不小的賺了一筆。後來,或者是因為照顧母親沈嵐,又或者是因為任遠道本身就沒什麼大的志向,就那麼勉強維持着,這兩年更是每況愈下,好在家底還是相當富餘,但比起仲夏,還是可以用雲泥之別來形容。
就是桃園結義也得有個形式。
在睡滿一整節課後,仲夏詢問了任又夕的住處,就把走過場的地點選在了一家正統的西班牙餐廳,濃郁的西班牙風情卻又全無喧擾,一看就知道老闆是個生活考究,舉止體面的人。
她們聊了很多,聊的話題也隨着時間逐漸深入,當問到任又夕的父母和是如何跟安子修認識的時候,任又夕回答的雖然不是事無巨細,但也沒有絲毫的隱瞞或遮掩,一派雲淡風輕。
她打心底里覺得,這些不會是她和仲夏之間的橫溝,都是無關緊要的小事。而仲夏,是可以值得信賴的人。
任又夕和仲夏兩個越聊越多、越說越瘋,什麼香煎小魷魚配墨魚汁啊,什麼伊比利亞火腿奶油卷啊,居然都讓她們吃出了大排檔擼串的風格。
最後搶着買單的是仲夏,她說,誰不知道S大的新晉才女需要靠賺稿費艱苦度日啊。仲夏就是愛在任又夕身上沒事找事,即使心裏清楚這明明不是事實,其實仲夏對於任又夕家庭環境的準確判斷只是基於一個上流千金小姐的基本素養。
但是瞎子也能看到吧,有哪個窮苦的姑娘天天是開着帕拉梅拉去上課的。
當她們高舉着紅酒瓶坐在馬路牙子上的時候,優雅什麼的還真是見鬼去吧。
任又夕看着旁邊的仲夏,皓白如玉的臉上透出微醺后的粉紅,雙眼明澈,溫柔綽約。這個象牙塔尖上的女孩,即使是在路邊,仍舊雙膝併攏向右斜坐,喝醉了極具涵養,的確是一個名門閨秀該有的姿態。
只是任又夕又覺得,真正能稱得上“名件”的人,早已隨着時間一起老去,甚至消失。
現在的人們太浮誇了,沒有人再願意去細細探究“名媛”的底蘊了。
但是無論如何,她是發自內心喜歡這樣的仲夏,喜歡到允許她成為自己唯一的女性朋友。即使後來任又夕的身邊又出現了許多人,但是在任又夕心裏,仲夏仍是不可比擬的存在。
千金也有千金的規矩,仲夏自然是回了仲家公館,車接車送的好不快活。
任又夕租住的地方離這間餐廳只有三五公里,她需要獨立的空間去寫作,她從高中起就開始給各類書刊雜誌投稿,那時的她,不太善於與人交往,就獨來獨往,長久的也就習慣了。她沒什麼特長,就靠着寫些隻字片語來打發時間。
起初,任又夕只是寫一些類似於卷首語的散文詩,到後來慢慢的筆鋒流暢,個性鮮明,就寫詩歌、寫故事,現在也偶爾會通過文字表達一些觀點立場,或許是遺傳了母親的天賦,很多文章很容易就被採納。她從來不計較稿費,一百、二百的都無所謂,索性就直接讓雜誌社捐給了希望工程。
夜闌珊。
任又夕回到家裏,藉著酒勁和燈光,在電腦上寫下:
你戰袍加身,我馳騁疆場。
我們是這大千繁華中的兩個女孩,
你是一個,
而我,是另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