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九八鳶尾 第二章
我被時代的工業創新吵醒,睜開眼,才發覺是吹風機。
她在我熟睡時偷偷醒來,還洗了澡,現在穿着一身黑裙,站在落地鏡前吹頭髮。
水珠順着一綹一綹的髮絲滾落,透進黑色布料里,最終消失不見。伴着龐大的轟隆聲,我注視着,好像注視着地獄。
她要出門嗎?
她出門了。可是時間線是晚上。她又坐在電視前,直到太陽完全落山,才打開了一個粉色的小盤,用食指抹着盤裏亮晶晶的色塊,混亂的塗在眼皮上。
只有黑色嗎?她渙散的眸子被映的更沉。我倒覺得,不如不塗來的自然好看些。
我以為她是要去買雪糕,正疑惑於家裏還剩下幾桶,可她在分岔路口轉彎,打斷了我的冥想。
那不是去便利店的路。
她走了很久,穿出燈紅酒綠的巷口,沸沸揚揚,繞過火熱的串串店,隔壁的快餐館被襯的十分凄涼,經公交站,踏在落葉上,我故意踩得咯吱作響。落葉下的污水藏太好,我沒留意,濺髒了褲腳,她始終沒有回頭。
還有多遠?我準備放棄,或許可以在原處等她回來。我不信她會一去不回。可......
條條大路通羅馬,她若不從這條路回來,或是打車回來,會不會就是最後一次見她了?
可我,還沒知道她為何認識我,為何會在睡夢中喚我的名字。我還不知道,她究竟是誰。
我還是想知道她要去做什麼,這或許會對我的探索有些幫助。
小酒館裏煙霧繚繞,迷幻的彩燈影影綽綽,我拖着沉重的腿,隨她一同坐在角落。
酒館裏的佈置精緻小眾,正前方有一個木階的小舞台,中間立着一個話筒,還有一個斑駁了的高腿椅,滄桑又獨特。
我想我大概知道這裏,每到午夜十二點,就會有一個落魄人走上這個孤寂的舞台,坐在這椅子上,對着話筒,繪聲繪色的講一段屬於當晚每個客人的故事。
這是我上班的地方。
每個午夜出現在舞台上的那個落魄人,是我。不光是我,我不是孤寡,事實還有很多同事,和我一起,在午夜對無關之人傾盡所能,帶給他們有關的情感。
這也就是連續這麼多日不上班,也沒有人尋找我的緣故。我自始至終從未重要。只是一個不痛不癢的工作,地球離了誰也不會不轉。
她就安安靜靜坐在角落,不吵不鬧,好像不存在一樣,也沒有人上前招待她,向她推薦一杯適合她今夜心情的雞尾酒。是我不在的這幾天,他們開始如此怠惰?
也有可能向來如此,只是我不曾在意。他們的事,與我無關。
然而,此刻的一切,只是暴風雨來臨前短暫平靜的假象。冰川峽谷常年沉睡,它經不起任何歡愉。哪怕只是一聲淺淡的笑,也足夠調動每一片微不足道的雪花的力量,凝結成死神,鋪天蓋地而來,雪崩就此誕生。
而我此刻,正經歷這一場雪崩。
我看見了那一聲觸發雪崩的號角,衝出了那激發人淚水和荷爾蒙的小酒館。
我死了。我聽見,他們說,這段時間都沒有故事了,因為,王笑涵死了。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她會看不見我了。
我是如今是個孤魂野鬼,人怎麼能看見鬼?她又沒有陰陽眼。
那麼...我回憶昨夜她膽大包天在黑夜搜尋,而我卻膽怯躲在沙發后的模樣,說不出的諷刺。
她是被鬼纏上了啊...
那麼...她所做一切,是什麼?在緬懷?緬懷我?
笑話!
對於這種笑話,我如今別無它法,唯有破壞,來獲取片刻心安。我在酒館外的無人道路拚命張牙舞爪,拳頭砸向了牆壁,有血跡印上髒兮兮的老牆。可是沒什麼用,沒人聽見我的嘶吼,甚至,被打爛的指節也不會痛了。
我冷靜下來,像遊樂場摔傷未曾被父母注意的孩子,開始自行癒合傷口。想來排斥靈異故事,於現在的我而言,到達了知識盲區。
我為什麼沒有去什麼地府喝孟婆湯?為什麼不知道自己死了?又為什麼,會不記得她是誰?
或許我該去查查資料,最起碼能知道我該去哪,去做什麼,不必現在這樣漫無目的飄飄蕩蕩。
我接受現實的速度很快,上一秒還在擔心會碰到其他遊盪的鬼,這一秒,就已經將他們當做自己的同伴了。
人,或者鬼,都應該去尋找自己的同類一起,不是嗎?
沒有公交車了,我只能靠“十一路”——自己兩條不值錢的腿,走到恐怖電影高頻出現的場景——圖書館。
真是要命,原來鬼也會累。不過得大於失。我獲得了新知識,找到了為什麼圖書館會是鬼高發出現場景的原因,看來那些拍恐怖片的導演還真不是故弄玄虛,確實有兩下子真本事。不過,他們又是從何得知?發人深思。
夜裏的圖書館怪瘮人,燈泡也不知多久沒換了,比小酒館裏的服務生還要消極怠工,明明滅滅,莫說看書,就連走路也要一步三頓,以免狗啃泥。
我還是走了出來,先去門口便利店買了一個十二塊的手電筒。裝備是打硬仗是否取勝的重要因素。緊接着,肚子恰時想起,提醒我體力也是基礎。
我拐去路邊一家塑料門面的快餐店,裏頭一共只有四張白面藍邊的桌子,油膩膩的,是蒼蠅溫馨的家。
“一碗打滷麵。”我對吃沒什麼大講究,填飽肚子就好。
老闆面骨寬大,梳着和桌面一樣油膩的中分,金魚眼的眼袋掉在顴骨上,完全沒有生意人該有的討好的笑。
“什麼嘛!真是差勁的服務態度!”我對着老闆的背影暗自嘀咕。
幾分鐘后,他一手夾着廉價香煙,一手將一隻大碗砸在我面前,我覺得此時比碗裏稀少的打滷麵更吸引我的,是他居高臨下的大鼻孔。我坐着,他站着,我一覽無餘。
打滷麵里的青菜不鮮,醬汁很咸,肉又太少,面不勁道。倒不如兩塊五的泡麵來的划算。可我有個習慣——泡麵是用來喝湯的。真是可惜,打水漂了辛苦掙下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