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坤的演小兒語

呂坤的演小兒語

中國向來缺少為兒童的文學。就是有了一點編纂的著述,也以教訓為主,很少藝術的價值。呂新吾的這一卷《演小兒語》,雖然標語也在“蒙以養正”,但是知道利用兒童的歌詞,能夠趣味與教訓並重,確是不可多得的,而且於現在的歌謠研究也不無用處,所以特地把他介紹一下。

原書一冊,總稱“小兒語”,內計呂得勝(近溪漁隱)的《小兒語》一卷,《女小兒語》一卷,呂坤(抱獨居士)的《續小兒語》三卷,《演小兒語》一卷。前面的五卷書,都是自作的格言,彷彿《三字經》的一部分,也有以諺語為本而改作的,雖然足為國語的資料,於我們卻沒有什麼用處。末一卷性質有點不同,據小引里說,系採取直隸河南山西陝西的童謠加以修改,為訓蒙之用者。在我們看來,把好好的歌謠改成箴言,覺得很是可惜,但是怪不得三百年以前的古人,而且虧得這本小書,使我們能夠知道在明朝,有怎樣的兒歌,可以去留心搜集類似的例,我們實在還應感謝的。

書的前面有嘉靖戊午(1558)呂得勝的序,末有萬曆癸巳(1593)呂坤的書後,說明他們對於歌謠的意見。序雲,

“兒之有知而能言也,皆有歌謠以遂其樂,群相習,代相傳,不知作者所自,如梁宋間‘盤腳盤’,‘東屋點燈西屋明’之類。學焉而於童子無補,余每笑之。夫蒙以養正,有知識時便是養正時也。是俚語者固無害,胡為乎習哉?……”

書後云:

“小兒皆有語,語皆成章,然無謂。先君謂無謂也,更之;又謂所更之未備也,命余續之,既成刻矣;余又借小兒原語而演之。語云,教子嬰孩。是書也誠鄙俚,庶幾乎嬰孩一正傳哉!……”

他們看不起兒童的歌謠,只因為“固無害”而“無謂”,——沒有用處,這實在是絆倒許多古今人的一個石頭。童謠用在教育上只要無害便好,至於在學術研究上,那就是有害的也很重要了。序里說仿作小兒語,“如其鄙俚,使童子樂聞而易曉焉,”卻頗有見地,與現在教育家反對兒童讀“白話淺文”不同,至於書後自謙說,“言各有體,為諸生家言則患其不文,為兒曹家言則患其不俗。余為兒語而文,殊不近體;然刻意求為俗,弗能。”更說得真切。他的詞句其實也頗明顯,不過寄託太深罷了。

《演小兒語》共四十六首,雖說經過改作,但據我看去有幾首似乎還是“小兒之舊語”,或者刪改的地方很少。今舉出數篇為例。

鸚哥樂,檐前掛,

為甚過潼關,

終日不說話。

二五

討小狗,要好的。

我家狗大卻生痴,

不咬賊,只咬雞。

三八

孩兒哭,哭恁痛。

那個打你,我與對命,

寧可打我我不嗔,

你打我兒我怎禁。

四一

老王賣瓜,臘臘巴巴。

不怕擔子重,

只要脊樑硬。

我說這些似是原來的兒歌,本來只是猜想;從文句上推測,又看他解釋得太迂遠了的時候,便覺得其中當含着不少的原有分子,因為如果大經改作,表示意思必定更要曉暢。大約著者想要講那“理義身心之學”,而對於這些兒童詩之美卻無意的起了欣賞,所以抄下原詩而加上附會的教訓,也未可知:我讀那篇書後,覺得這並非全是幻想。

我們現在把那四十六首《演小兒語》,轉錄在北大《歌謠周刊》上面,或者於研究歌謠的人不無用處,並希望直隸河南山西陝西各處的人見了書中的歌,記起本地類似的各種歌謠,隨時錄寄。《演小兒語》雖經過改作,但是上半,至少是最初兩句,都是原語,所以還可以看出原來是什麼歌,如“風來了,雨來了”也在裏面,只是下半改作過了。從這書里選擇一點作兒童唱歌用,也是好的,只要揀取文詞圓潤自然的,不要用那頭巾氣太重的便好了。

一九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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