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森的十之九
凡外國文人,著作被翻譯到中國的,多是不幸。其中第一不幸的要算丹麥詩人“英國安得森”。
中國用單音整個的字,翻譯原極為難:即使十分仔細,也止能保存原意,不能傳本來的調子。又遇見翻譯名家用古文一揮,那更要不得了。他們的弊病,就止在“有自己無別人”,抱定老本領舊思想,絲毫不肯融通,所以把外國異教的著作,都變作班馬文章,孔孟道德。這種優待,就是哈葛得諸公也當不住,到了安得森更是絕對的不幸。為什麼呢?因為他獨一無二的特色,就止在小兒一樣的文章,同野蠻一般的思想上。
日前在書鋪里看見一本小說,名叫“十之九”,覺得名稱狠別緻,買來一看,卻是一卷童話,後面寫道“著作者英國安得森”,內分《火絨篋》,《飛箱》,《大小克勞思》,《翰思之良伴》,《國王之新服》,《牧童》六篇。我自認是中國的安黨,見了大為高興;但略一檢查,卻全是用古文來講大道理,於是不禁代為著作者叫屈,又斷定他是世界文人中最不幸——在中國——的一個人。
我們初讀外國文時,大抵先遇見格林(Grimm)兄弟同安得森(HansChristianAndersen)的童話。當時覺得這幼稚荒唐的故事沒甚趣味;不過因為怕自己見識不夠,不敢菲薄,卻究竟不曉得他好處在那裏。後來涉獵民俗學(Folk-lore)一類的書,才知道格林童話集的價值:他們兄弟是學者,採錄民間傳說,毫無增減,可以供學術上的研究。至於安得森的價值,到見了諾威波耶生(Boyesen)丹麥勃闌特思(Brandes)英國戈斯(Gosse)諸家評傳,方才明白:他是個詩人,又是個老孩子(即HenryJames所說Perpetualboy),所以他能用詩人的觀察,小兒的言語,寫出原人——文明國的小兒,便是系統發生上的小野蠻——的思想。格林兄弟的長處在於“述”;安得森的長處,就全在於“作”。
原來童話(Mrchen)純是原始社會的產物。宗教的神話,變為歷史的世說,又轉為藝術的童話,這是傳說變遷的大略。所以要是“作”真的童話,須得原始社會的人民才能勝任。但這原始云云,並不限定時代,單是論知識程度,拜物思想的鄉人和小兒,也就具這樣資格。原人或鄉人的著作,經學者編集,便是格林兄弟等的書;小兒自作的童話,卻從來不曾有過。倘要說有,那便是安得森一人作的一百五十五篇Historier了。他活了七十歲,仍是一個小孩子;他因此生了幾多誤解,卻也成全了他,成就一個古今無雙的童話作家。除中國以外,他的著作價值,幾乎沒有一國不是已經明白承認。
上面說安得森童話的特色:一是言語,二是思想。——他自己說,“我著這書,就照着對小兒說話一樣寫下來。”勃闌特思著《丹麥詩人論》中,說他的書出版之初,世人多反對他,說沒有這樣著書的。“人的確不是這樣著書,卻的確是這樣說話的。”這用“說話一樣的”言語著書,就是他第一特色。勃闌特思最佩服他《鄰家》一篇的起頭:——
“人家必定想,鴨池裏面有重要事件起來了;但其實沒有事。所有靜睡在水上的,或將頭放在水中倒立着——他們能夠這樣立——的鴨,忽然都游上岸去了。你能看見濕泥上的許多腳印;他們的叫聲,遠遠近近的都響遍了。剛才清澈光明同鏡一般的水,現在已全然擾亂了。……”
又如《一莢五顆豆》的起頭說:——
“五顆豆在一個莢里:他們是綠的,莢也是綠的,所以他們以為世間一切都是綠的:這也正是如此。莢長起來,豆也長起來;他們隨時自己安排,一排的坐着。……”
又如《火絨箱》也是勃闌特思所佩服的:——
“一個兵沿着大路走來——一,二!一,二!他背上有個背包,腰邊有把腰刀;他從前出征,現在要回家去了。他在路上遇見一個老巫:她狠是醜惡,她的下唇一直掛到胸前。她說,‘兵阿,晚上好!你有真好刀,真大背包!你真是個好兵!你現在可來拿錢,隨你要多少。’”
再看《十之九》中,這一節的譯文:——
“一退伍之兵。在大道上經過。步法整齊。背負行李。腰掛短刀。戰事已息。資遣歸家。於道側邂逅一老巫。面目可怖。未易形容。下唇既厚且長。直拖至頦下。見兵至。乃諛之曰。汝真英武。汝之刀何其利。汝之行李何其重。吾授汝一訣。可以立地化為富豪。取攜甚便。……”
誤譯與否,是別一問題,姑且不論;但勃闌特思所最佩服,最合兒童心理的“一二一二”,卻不見了。把小兒的言語,變了大家的古文,安得森的特色,就“不幸”因此完全抹殺。
安得森童話第二特色,就是野蠻的思想;——原人和小兒,本是一般見識,——戈斯論他著作,有一節說得極好:——
“安得森特殊的想像,使他格外和兒童心思相親近。小兒像個野蠻,於一切不調和的思想分子,毫不介意,容易承受下去。安得森的技術,大半就在這一事:他能狠巧妙的,把幾種毫不相干的思想,聯結在一起。例如他把基督教的印象,與原始宗教的迷信相溷和,這技藝可稱無二。……
還有一件相像的道德上的不調和,倘若我們執定成見,覺得極不容易解說。《火絨箱》中的兵,割了老婦的頭,偷了他的寶物,忘恩負義極了,卻毫無懲罰;他的好運,結局還從他的罪里出來。《飛箱》中商人的兒子,對於土耳其公主的行為,也不正當;但安得森不以為意。克勞思對於大克勞思的行為,也不能說是合於現今的道德標準。但這都是兒童本能的特色;兒童看人生像是影戲:忘恩負義,虜掠殺人,單是並非實質的人形,當著火光跳舞時映出來的有趣的影。安得森於此等處,不是裝腔作勢的講道理,又敢親自反抗教室里的修身格言,就是他的魔力的所在。他的野蠻思想,使他和育兒室里的天真漫爛的小野蠻相親近。”
這末一句話,真可謂“一語破的”;不必多加說明了。《火絨箱》中敘兵殺老巫,止有兩句:——
“於是他割去她的頭。她在那裏躺着!”
寫一件殺人的事,如此直捷爽快,又殘酷,又天真漫爛,真可稱無二的技術。《十之九》中譯云:——
“忍哉此兵。舉刀一揮。老巫之頭已落。”
其實小兒看此“影戲”中的殺人,未必見得忍;所以安得森也不說忍哉。此外譯者依據了“教室里的修身格言”,刪改原作之處頗多,真是不勝枚舉;《小克勞思與大克勞思》一篇里,尤為厲害。例如硬教農婦和助祭做了姊弟,不使大克勞思殺他的祖母去賣錢;不把看牛的老人放在袋裏,沉到水裏上天去,都不知是誰的主意;至於小克勞思騙來的牛,乃是“西牛賀洲之牛”!《翰思之良伴》(本名旅行同伴)中,山靈(Troll)對公主說,“汝即以汝之弓鞵為念!”這豈不是拿著作者任意開玩笑么?《牧童》中鑊邊的鈴所唱德文小曲:——
Ach,dulieberAugustin
Allesistweg,weg,weg.
唉,你可愛的奧古斯丁
一切都失掉,失掉,失掉了。)
也不見了。安得森的一切特色,“不幸”也都失掉。
安得森聲名,已遍滿文明各國,單在中國不能得到正確理解,本也不關重要。但他是個老孩子,他不能十分知道輕重,所以有個小兒在路上叫他一聲大安得森,他便非常歡喜,同得了一座“北極星勳章”一樣;沒價值的小報上說他一句笑話,——關於他的相貌!——他看了就幾乎要哭。如今被中國把他的傑作譯成一種沒意思的巴德文叢著,豈不也要傷心么?我也代他不舒服,就寫這幾行,不能算是新著批評,不過為這丹麥詩人說幾句公話罷了。
附記
安得森(即安徒生)生於一八零五年,一八七五年卒。著有小說數種,《即興詩人》(Improvisatoren)最有名;但童話要算是他獨擅的著作。《無畫的畫帖》(BilledbogudenBilleder)記“月”自述所見凡三十三夜,也是童話的一種,又特別美妙。他的童話全集譯本,據我所曉得的,有英國Graigie本,最為確實可靠。
一九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