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髮之一考察
民國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北京《順天時報》載有下列一則新聞,題曰“世界進化中男女剪髮不剪髮問題”,——
“東京八日電,——女子剪髮,日人頗嫉視之,認為系東方之傳染病。女子剪髮問題實南起馬尼拉,北至哈爾濱,西起孟買,東至東京,家庭中,社會中,老少之間,保守與急進各派中,常惹起極大風波。雖謂梳發一事極屬小節,但已致社會之不安,竟至與政治法律發生關係,除菲島有剪髮稅之外,日本警察對待剪髮之女子則認為墮落者,對長發之男子則認為赤化。前此遠東各國女子保重美髮之風似已屬過去,而反對剪髮最力者當推日本,最近大阪電影公司竟將所有剪髮女伶盡數解僱,並告各女演員雲,發不蓄長則勿庸回職也,而東京警察對女子之剪髮竟認為與裸體同等屬於違禁,同時日(本)之青年男子有欲蓄髮作歐美之藝術派者,亦為警察所不容,其感受之苦痛與女子正同。日本各大城警察每遇蓄髮之青年男子,即拘入警署審訊其是否懷革命思想,或須受嚴重之監視,但多數青年寧受警察之監視,亦不忍去其長發。夫發之長短,在女則以長為善,在男則以短為善,亦誠近代不可解之習俗雲。”
我讀了此文之後,閉目沉思了一忽兒,覺得這個“習俗”並沒有什麼不可解。簡單地一句話,這便是“狗抓地毯”,謎底是“蠻性的遺留”。野蠻時代,厲行一道同風之治,對於異言異服者輒加以“嫉視”,現代專制流行,無論是赤化的俄羅斯,白化的義大利,或是別色化的什麼地方,無不一致地實行獨斷高壓的政治,在這個年頭兒,男女之剪髮蓄髮當然非由當局以法令規定不可,否則就是違禁。我們只要就記憶所及,不必去翻書,考究一下,如滿清入關時之留髮不留頭,“長毛”時代之短髮者為“妖”,孫聯帥治下之江西殺斷髮女子(以前有三一八,忘記先說了)與一撮毛的男子,上海灘人稱斷髮女子為女革命,(這本是說在聯帥治下的時代,現在是怎樣,鄙人遠在京兆不能知道,)討赤的奉吉黑直魯之罰禁女子剪髮,反赤的廣東之殺戮剪髮女子,成例甚多,實在叫一個工友來數還數不清。為什麼頭髮如此關係重大呢?是的,頭髮是身體的一部分,也就是性命的一部分,不可輕易把它弄長弄短,這隻請去看江紹原君的研究《發須爪》便可明白,不過在這裏這倒還在其次,最要緊的乃是這頭髮的象徵,——即是主君對於臣僕,男子對於女子的主權。夫幾縷青發,何關重要,在吾輩視之,拉長剪短,大可隨意,至多亦不過影響到個人形相的好醜,旁觀者以己意加以愛憎,如斯而止矣;然此把頭髮拉長剪短之中所包含的政治意義卻非同小可,難怪當局見而“心上有杞天之慮”,為保護既得權利起見不得不出以斷然的處置也。男性的主權者既規定頭髮在女則以長為善,在男則以短為善,斯即天經地義,無可改變,如有應短而反長,應長而獨短,則即是表示反抗,與不奉正朔服色同,當視為大逆不道,日本警察認此等男女為墮落者與赤化,實甚得此意也。在中國因有“二百餘年深仁厚澤食土踐毛”之關係,對於辮髮頗有遺愛,故男子之長發以至有辮子者在社會上即使不特別受人家的愛敬,亦總無違礙,可以自由遊行,唯一撮毛者始殺無赦,與日本寬嚴稍有不同。至於女子則長發乃是義分,不服從者即系叛逆,其為男性所嫉視固其所也,北方既罰辦於先,南方復捕殺於後,雖曰此系李福林君之政策,但總可以見南北討赤固有同心,即對於女子剪髮之男性的義憤在中國亦頗有一致之處也。不佞亦系男性一分子,擁護男權,不敢後人,唯生性遲鈍,缺少熱狂,回思愈久,疑問愈多,遂覺得男子此種行為未免神經過敏,良如梁實秋君所說,此刻中國是在浪漫時代也。我外出時固常見斷髮女子之頭,然亦常見其足;雖曰剪髮,既不如尼,亦不如兵,或分或卷,仍有修飾,至於腳上之鞋,也相當地美麗,而且有些還是高跟而且頗高的。因此我覺得那些男性的確是神經過敏或者竟是衰弱了。女子剪了男性所規定的長發雖屬貌似反抗,但我們看那些鞋便可知道她們還着實捨不得被解放,此其一;她們穿這種鞋,大抵跟時式,也就還是為悅己者容,即是不用這些鞋了,而那剪短的頭髮也還是一種“容”,此其二;因此可見她們的剪髮並不是怎麼大的叛逆,而男性之狼狽胡鬧有點近於發獃,這實在令我也有些難為情。感情是野蠻人所有,理性則是文明的產物,人類往往易動感情,不受理性的統轄,剪髮問題即其一例,此亦可謂蠻性遺留之發現也。
還有一種理由,特別是關於女子的,是薩滿教的禮教思想。新聞原文上說得很是明白而且有趣味,雲“東京警察對女子之剪髮竟認為與裸體同等屬於違禁”,可見在這個嫉視裏面有幾分是政治問題,有幾分是“風化”問題了。我向來不懂這兩個神秘的字的意義,後來從原始宗教上看出來這就是所謂太步(Tabu,禁忌?),是一種穢氣毒氣之傳染,形而上的感應。現代社會以裸體為違禁,表面上說是因為誨淫,挑發旁人的欲情,其實最初怕的是裸體的法力,這個恐怖至今還是存在,而且為禁止裸體的最大原動力。古今中外有許多法術,作法時都要裸體,而且或如書上所說,被發禹步,現在記者說剪髮與裸體同等,這是從下意識里自然地發出來的,一句素樸的話,卻含有深厚的意義。女子的頭髮如不是挽作什麼髻而披散了或是剪短,這便有一種不吉,特別降於男性身上,有如裸體,無論他們怎樣想看,但看了總是不吉,如不是考不取科名,也要變成禿子!民間忌見尼姑,和尚則並不忌,凡見者必須吐唾沫於地,方可免晦氣,如有同伴,則分走路的兩側,將該尼姑“夾過”(Gaehkuu)尤佳。為什麼呢?因為她是剪髮的女子,因此她有法力,能令看見的男子有晦氣。今之熱心維持禮教的政府與社會實在就是傳這個迷信的正統,把個人的嫌惡祓除的行為轉為政府的嫉視,把吐一口唾沫變做政治法律的干涉罷了。有人疑心,一切道學的反動都有色情的分子,政府社會之注意女子的褲穿不穿,髮長不長,明明是這種徵候,如去從政治和禮教上尋求它的原因,未免有點太迂闊了。這一節話我也承認,我知道這些反動里含有色情分子很多,不過我不單獨把它當作一個原因,卻將它包括在上文的兩個原因里了,因為政治的或禮教的嫉視女子之剪髮其動機原都是色情的,與疾視男子之長發原因不盡同也。——江君的《發須爪》聽說即將出版了,有這些好材料可惜不及收入,希望再板時能夠改訂增廣,或者到那時候材料勃增,可以單出一巨冊的發之研究亦未可知罷?
中華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於北京,嚴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