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反對新文化的信
伏園兄:
江紹原先生給你的信里,有幾句話我很表同意,便是說韓女士接到那封怪信應該由她的父去向寫信人交涉,或請求學校辦理。但是韓女士既願負責發表,那麼無論發表那一封信當然是她的自便,我們也不好多講閑話。至於登載這封“怪信”,在江先生看來,似乎覺得有點對不起北大,這個意見我不能贊同。這實在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楊先生的罪案只在以教員而向不認識的女生通信而且發言稍有不檢點之處,結果是“不在北大教書”,這件事便完了,於學校本身有什麼關係,難道北大應該因“失察”而自請議處么?江先生愛護北大的盛意是很可感的,但我覺得這不免有點神經過敏罷。
你說,“這種事用不着校長過問,也用不着社會公斷”,我極以為然,退一步說,北大准許(當然不應該強迫)楊先生辭職或者還是可以的事,但今日風聞別的學校也都予以革職處分,我以為這是十分不合理。我也認楊先生的舉動是不應當,是太傻,但究竟不曾犯了什麼法律道德,不能就目為無人格,加以這種過重的懲罰。我並不想照樣去寫信給不認識的女人,所以在此刻預先為自己留下一個地步;實在覺得在這樣假道學的冷酷的教育界裏很是寒心,萬一不慎多說了一句話多看了一眼,也難保不為眾矢之的,變為名教的罪人。我真不懂中國的教育界怎麼會這樣充滿了法利賽的空氣,怎麼會這樣缺少健全的思想與獨立的判斷,這實在比泰戈爾與文化侵略加在一起還要可怕呀。
我又聽說這件事發生的前後有好些大學生夾在中間起鬨。這也是一個很可悲的現象,即是現代青年的品性的墮落。事前有放謠言的人,在便所里寫啟事的GG等,事後有人張貼黃榜,發檄文,指為北大全校之不幸,全國女子之不幸,又稱楊先生的信是教授式的強盜行為,威嚇欺騙漁獵(?)女生的手段,大有滅此朝食,與眾共棄之之概。抒情的一種迸發在青年期原是常有的事,未始不可諒解,但迸發總也要迸發的好看點,才有詩的趣味,令人可以低徊欣賞,如沙樂美或少年維特。這回的可惜太難看了,那些都是什麼話?我不禁要引用楊先生信里的話來做考語:“唉!這都叫做最高學府的學生!”古人有言,“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他們這樣的鬧,實在要比楊先生的信更“怪”。還有一層,即使他們措詞較為妥當,這種多管別人閑事的風氣我也很不以為然。我想社會制裁的寬嚴正以文化進步的高低為比例,在原始社會以及現在的山村海鄉,個人的言動飲食幾乎無一不在群眾監督之下,到得文化漸高,個人各自負責可以自由行動,“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這才真是文明社會的氣象。中國自五四以來,高唱群眾運動社會制裁,到了今日變本加厲,大家忘記了自己的責任,都來干涉別人的事情,還自以為是頭號的新文化,真是可憐憫者。我想現在最要緊的是提倡個人解放,凡事由個人自己負責去做,自己去解決,不要閑人在旁吆喝叫打。你說這種事也用不着社會公判,這也正是我的意思。
我最厭惡那些自以為毫無過失,潔白如鴿子,以攻擊別人為天職的人們,我寧可與有過失的人為伍,只要他們能夠自知過失,因為我也並不是全無過失的人。
我因了這件事得到兩樣教訓,即是多數之不可信以及女性之可畏。
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