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老沈,你神了!
今天午餐已經有了,晚餐是不用考慮的,想來明天的早餐也有着落……
那麼下一個考慮的的確是明天的午餐。
張明玉感覺丈夫說的好有道理,明天的事情明天才能解決,今天想的再多也沒辦法實現。
她趕緊的放棄,不願意再想。
只是本來是四個人的食量,結果變成兩個人吃飯,張明玉的心思就開始活絡了。
“老沈,我記得你會燜飯的吧,就是不需要電飯煲和木甑的那種?”
張明玉眯着睛睛問沈興,滿臉笑容。
新世紀很多年輕人沒有電飯煲和高壓鍋就不會做飯,稍好一點的知道怎麼用木甑,但是沈興的老家就有用鐵鍋做飯的方法。
沈興做為一名考大學躍龍門的泥腿子,某些方面動手能力有些差,但是在吃喝這一塊尤擅長,遠比其它方面的生活技能要有靈性,有着先天和天賦上的優勢。
因為他是一位長兄,前面沒姐姐,後面的妹妹要小很多,因此父母出去工作或者做農活的時候,沈興經常被留在家裏煮食做飯,然後還要照顧弟弟和妹妹。
最主要的還是他愛吃!
嘴裏號稱很好養活,號稱不要山珍海味,只要雞鴨鵝魚肉就可以了,但是只要色香味差一點,沒有做出那個味道,那麼……
沈興就不會下筷子。
這叫吃的精,不叫吃的好!
“嗯,這個我會的。”
果然如張明玉預料的一般,沈興一副高冷模樣,輕輕的點頭。
夫妻倆生活十幾年,張明玉有什麼小心思他都一清二楚,只聽到她這樣問話他就知道妻子是餓急了,她是中午想吃乾飯。
估計也是原來這具身體就油水不好,而且十一二歲正是身體瘋長的時候,拿沈興老家的話來說是正在扯條子,這樣沒有把張明玉的眼睛餓綠已經算是客氣了。
“其實那個很簡單,把米煮熟了,變成生飯,然後撈起來堆在鍋底就可以了,這樣就能把它燜熟。”
沈興解釋。
最後遲疑了一下,想想又說道:“……只是這需要我來燒火。”
鐵鍋燜飯其實就是脫水焙熟的過程,因此對火候要求很高。
這就好比用電飯鍋煮飯,先用大火煮過,水干之後自動跳檔變成低功耗,然後把鍋膽的剩餘的水份烘乾,米飯就在這個烘乾過程中被焙熟。
只有經過這個過程,焙熟過後的米飯才能散發出大米獨有的香味,而不是像單純的用水煮過沒有收乾的米飯,松垮垮的幾乎沒有半點香味。
這是一份需要耐心和細心的烹飪過程,電飯鍋是用傳感器來控制火候,保證米飯達到要求,煮出來的飯不算好也算不上差,說不上特別香,但是有一定的米飯香味。
用柴火燜飯需要的是火候和經驗,不但一直需要用文火,而且文火也有大小,燒火期間需要了解燜飯的流程和進度,要不然就會燒鍋變成黑糊糊的一片。
反之,要是火勢太小,燜飯的時間又過長,效率低下,你總不能做一頓飯需要耗時幾個小時。
沈興嘴裏說的是簡單,但是操作起來活計不少。
他把準備煲粥的大米煮至半熟,之後從釜里撈出來,然後又把釜洗乾淨,將煮過之後的生飯濾過積水,再把生飯倒在釜底,攏成一堆,最後用竹制的鍋鏟輕輕的將飯面拍實,中間開了一個孔。
張明玉站在旁邊悠哉悠哉的看着沈興操作,臉上一直帶着笑。
“老沈,你說你七歲的時候就開始學做飯,做飯的時候還要站在凳子上,我一直沒有見過,沒想到這一回終於是讓我見着了。”
張明玉看着專心致志的沈興,又看看他腳底下踩着的腌罐罈子,嘴角微微帶着輕笑,掩着嘴唇笑盈盈的咯咯笑,站着說話不嫌腰疼。道:
“咯咯……,果然是還沒有灶台高!”
這個需要跪坐的時代,燒火還沒有矮凳子的情況下,身高不夠只能用腌罐來湊,這是沈興特意從角落裏搬來的,搬了一個最大的罈子。
他沉着臉,平心靜氣,對張明玉的笑語絲毫不以為意,手裏拿着筷子開孔,這有益於米飯透氣。
他幾乎將整個身子靠着灶台,傾倒在灶台上,上半身幾乎探進了釜里。
將釜底的生飯外圍輕輕拍過一遍攏成一堆、開孔之後,沈興又將切好的青菜撒在飯面上面,微微的散開,然後撒上香油。
看到他這樣,張明玉明白是這怎麼一回事,沈興這是想的一鍋熟,就是利用燜飯的熱氣連菜一起蒸熟,這也是後世一種相對比較常見的做法。
她疑惑的問道:“這麼早放進去?煮這麼長時間菜葉子都黃了,香油味道也沒有!”
做為大吃貨帝國的一員,青菜要求的是新嫩,芝麻油講究的是清香。
張明玉老大的不願意,認為沈興把青菜和香油下鍋太早,應該是等到快熟將要起鍋的時候再入鍋才是最好的時刻。
只是沈興卻不這樣想,他忙的滿頭大汗,聽到妻子埋汰,他登時兩眼一翻,將兩隻眼睛豎了起來,張牙舞爪的對着張明玉說道:
“要不你來試試?
你就不看看釜底有多深,我又才有多高?
一雙手都夠不着底,只差沒有把整個人給抬進去!
然後……,你再看看這光線,你以為是有電燈嗎?過會熱氣騰騰的時候你以為還能看見?
還有,就算我能看見,你再看看這熱氣,得直接把我給熏死,蒸也蒸熟啰!”
能力再好,個頭不高。
沈興是直接湊在釜口上操作,整個身子壓在灶台上,頂着熱氣騰騰的水蒸氣,早已是熏的滿頭大汗,渾身都感覺是水蒸氣,熱的受不了。
釜底更是煙霧繚繞,不停的冒出熱氣。
聽到張明玉的話,只差點沒有把他氣得七竅生煙,差點吐血,全程張牙舞爪的示意着身上的汗水,黑着臉訓斥妻子。
沈興板着面孔,掀起木製的釜蓋將釜口蓋實,然後又捧起小油罐,收起筷子,走到灶前去燒火。
經過他這樣一番搶白,張明玉也是黑了臉,熱情不再,臉上的沒有一絲絲笑容。
只是她並沒有往心裏去,張明玉知道沈興的為人,知道丈夫的脾氣一向很好,平時絕對算得是一個溫爾儒雅的男人,真正的斯文,外柔內剛的那種,氣質特別明顯,一看就知道不是泥腿子。
只是沈興性格有些內斂,什麼事情藏在心裏,想來這回時間憋得久了,從穿越前一直憋到穿越后,然後適逢大變,張明玉又一直在撩他,改變主意,因此他被一點即着,怒氣衝天。
沈興手舞足蹈、張牙舞爪的樣子實在是嚇人,張明玉不敢去看丈夫的眼睛,生怕自己再次被嚇,默默地的走着灶門口,忐忑不安的陪着丈夫,認真的陪他一起燒火。
只要安靜一會兒就好了。
夫妻倆都扁着一張臉,面無表情,只有張明玉時不時的側着臉,小小心翼翼的打量丈夫。
時間慢慢的過去,釜里傳出咕咕的響聲,然後又傳出啪啦啪啦的聲音。
沈興始終聽着釜里的動靜,約摸是十幾分鐘過後,他才板著臉開口說道:
“可以了,把鍋蓋打開!”
“哦。”
張明玉一愣,趕緊的走到灶台後面把釜蓋掀開。
然後又洗過小手,偷偷的瞄過沈興,看過一眼,看到他依舊板着小臉蛋,雖然面色嚴肅,但是眼神平靜,臉色已經沒有了那麼當初黑。
看到這裏,張明玉不由得暗裏鬆了一口氣,輕輕的抿了抿嘴唇,心底竊喜,曉得丈夫的峰值已過,現在在平復之中。
釜口熱氣騰騰,稻穀飯的米香,蔬菜的清香,混合芝麻油的濃香噴涌而出,在整個廚房裏環繞。
張明玉聞到后喉嚨不停的跳動,忍不住的吞咽口水。
顧不得其它,她趕緊的尋了一個陶碗,趁熱將飯面上的疏菜夾起來,放在碗裏,然後拌上細鹽。
這是沈興在下鍋前就特意準備的,將大粒的粗鹽磨成精細,只等着這個時刻用。
看着碗裏鮮活如故、青翠欲滴的青菜,再聞聞釜底香噴噴的米飯,比電飯煲做出來的還要香,聞着有些焦香,卻又沒有燒糊的那種,正是張明玉所喜歡的類型。
張明玉笑了。
這顯然這是沈興用心了,在怒火衝天之際依舊沒有忘記她,曉得妻子的喜好。
想到這些,張明玉就笑了,笑的忍不住的伸出大拇指,情不自禁的贊道:“老沈,你神了!
這招你得教我!”
張明玉來來回回在沈家住了十幾趟,匯總起來也有好幾年,但是這用鐵鍋燜飯的方法,她只見過沈興的母親用過一回,那是農村風雨大作、停電之後,不想用家裏收起來的森甑蒸飯,所以取巧用鐵鍋做的飯。
只此一回,因此張明玉並沒有學會這樣做飯的方法,當然,當時她沒有把它學會的想法。
只是如今這世界沒有電,木甑又還沒有做出來,張明玉覺得很有必要將這項本事學上手。
“沒問題,燜飯的時候你注意聽着鍋里的動靜就可以了。”
燜飯的時候一直蓋着鍋蓋,因此只能憑耳朵去聽,不過不同的時期鍋里會發出不同的聲音,這並不是太難。
沈興挺胸凸肚,面無表情,眼神嚴肅,回答的特別爽快,看着有些傲嬌。
只是……,張明玉並沒有發笑。
因為她知道沈興這不是傲嬌,而是怒氣未過。
沈興板著臉就是板著臉,高興就是高興。雖然偶爾會得意,但從來不會是這樣的得意,而是笑口盈盈的咧開嘴神采飛揚。
因此現在並不是可以招惹老沈的時候,而沈興的脾氣好就好在無論什麼時候,心裏有多麼的生氣,他心裏總是有張明玉,問他的時候他總是願意回答。
張明玉默默地拿出兩個陶碗,用竹制的鍋鏟將米飯從釜底盛在碗裏,裝的滿滿的,然後分上青菜,小夫妻倆一人捧着一個飯碗,就在廚房門口吃了起來。
張明玉狼吞虎咽,沈興也好不到哪去,只是誰也不說話,肩並肩靠在一起,胳膊挨着胳膊一起吃飯,臉都朝着一個方賂。
只是吃着吃着,張明玉越靠越近,然突然轉過身子,將碗裏的青菜夾了兩筷子到沈興的飯碗裏,對着丈夫說道:“老沈,別生氣了,我不是故意的。
你吃吃這青菜,很香!”
張明玉板著臉,面色平靜,似乎沈興和她吃的並不是同一道菜。
沈興看到碗裏多出來的蔬菜,頭也不抬就的就將菜還了回去,重新夾回了張明玉的碗裏,道:“你吃吧,我吃不了這麼多,年紀還小,有這些已經差不多了,你多吃一點。”
張明玉根本沒心思去注意聽沈興說話,只是看着丈夫的小臉,看到他臉色雖黑,但是面色始終平靜,心裏就曉得他已經沒有什麼怒氣,只不過是余怒未消。
於是她平靜的開口,應道:“嗯,那就好,你別餓着自己,總是需要吃飽的。
我們現在雖然有困難,但是相信以後總是能好起來。”
夫妻倆都沒有想過能回到過去,回到原來的世界。
因為這種事情本來就難以理解和解釋,可一不可有二,能夠到這裏來已經是奇迹,再想着回去是奇迹加奇迹,這根本不敢去奢求,屬於可遇不可求。
就算是可以,相信也不是一時半會可以解決。
張明玉勸着丈夫。
因為沈興從來就很少說話,夫妻間雖然經常聊天,但是很少說生活或工作的事,都是一些‘不正經’的閑話,心事都放在心底。
說話間,張明玉又朝丈夫身前湊了湊,沈興並沒有讓開,也沒有回應,只是臉色變得愈加緩和,知道張明玉這是故意在討好他,有意向他示好。
“吃過飯以後你回去休息,我出去打聽消息。
小恪已經被我迷的神魂顛倒,問什麼就答什麼,我多問幾個人就可以了,咯咯……”
張明玉自告奮勇,臉上得意的笑,神采飛揚,似乎她真的已經可以發出女人的魅力,將那小男孩神魂顛倒一般。
不過她並沒有說錯,曉得只要張明玉用點小心思,小恪絕對逃脫不出她的手掌心。
她脾氣和善,笑容親切,有一張萌萌臉,還會賣乖,加上不俗的智商和情商,因此為人處世方面一直比沈興做的要好,待人如沐春風。
她拖了沈興好些年,三十好幾兩個人才結婚,但是沈父沈母硬是沒辦法從中找碴,沒有說出半句不是,他幾個侄兒侄女更是與張明玉親厚的不得了,親的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幾乎快要不認識,比親媽還要親,典型的被賣了還幫着數錢的那一種。
只看今天早上小恪對張明玉的態度,想來只是時間還早,夫妻倆穿越過來的時間短了一些,要不然張明玉就是問那叫小恪的小子肚子裏能有幾條蛔蟲,他那賣饅頭的母親有沒有穿底褲,底褲會是什麼顏色……
沈興相信那小子也會如實的告訴她。
當然,前提是那小子必須知道自己肚子有沒有蛔蟲,又或者說這世界到底有沒有底褲,而他的母親有沒有穿上。
如果只是像沈興一樣,百衲衣下面如今只穿着一片遮檔布,那麼張明玉即使問的再多,也只能是涼颼颼的什麼也得不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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