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之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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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文法書有一種特殊的趣味。有一時曾拿了文法消遣,彷彿是小說一樣,並不想得到什麼實益,不過覺得有趣罷了。名學家培因(AlexanderBain)曾說,文法是名學的一部分,於學者極有好處,能使他頭腦清晰,理解明敏,這很足以說明文法在教育上的價值。變化與結構的兩部,養成分析綜合的能力,聲義變遷的敘說又可以引起考證的興趣,倘若附會一點,說是學問藝術的始基也未始不可,因此我常覺得歐洲古時教育之重古典文字不是無意義的。不過那私刑似的強迫學習也很可怕,其弊害等於中國的讀經;若在青年自動地於實用之上進而為學問的研究,裨益當非淺鮮,如或從別一方面為趣味的涉獵,那也是我所非常贊同的。

我的對於文法書的趣味,有一半是被嚴幾道的《英文漢詁》所引起的。在印度讀本流行的時候,他這一本書的確是曠野上的呼聲,那許多頁‘析辭’的詳細解說,同時受讀者的輕蔑或驚嘆。在我卻受了他不少的影響,學校里發給的一本一九○一年第四十板的‘馬孫’英文法二十年來還保存在書架上,雖然別的什麼機器書都已不知去向了。其次,‘摩利思’的文法也購求到手;這兩者都是原序中說及,他所根據的參考書。以後也還隨時掇拾一兩種,隨意翻閱,斯威忒(HenrySweet)的大著《新英文法》兩卷雖是高深,卻也給與好些快樂,至於惠忒尼(Whitney)威斯忒(West)巴斯克威耳(Baskerville)諸家學校用文法書也各有好處;他們使我過了多少愉快的時間,這是我所不能忘記的。納思菲耳(Nesfield)的一套雖然風行一時,幾乎成為英語學者的枕中鴻寶,我卻一點都感不到什麼趣味。他只輯錄多少實用的條例,任意地解說一下,教屬地的土人學話或者適用的,但是在‘文化教育’上的價值可以說幾乎等於零了。”

這是我兩年前所說的話,裏邊所述的有些也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但是我在現今也還沒有什麼大改變,我總覺得有些文法書要比本國的任何新刊小說更為有趣;我想還可以和人家賭十塊錢的輸贏,給我在西山租一間屋,我去住在那裏,只帶一本(讓我們假定)英譯西威耳(Siever)博士的《古英文法》去,我可以很愉快地消遣一個長夏,——雖然到下山來時自然一句都不記得了。這原是極端舉例的話,若是並不賭着東道,我當然還要揀一本淺易的書。近來因為重複地患感冒,長久躲在家裏覺得無聊,從書架背後抓出幾冊舊書來消遣,如德倫支主教(ArchbishopTrench)的《文字之研究》,威克勒教授(ErnestWeekley)的《文字的故事》,《姓名的故事》,斯密士(L.P.Smith)的《英國言語》(TheEnglishLanguage)等,都極有興味,很愉快地消磨了幾天病里的光陰。文法的三方面中講字義的一部分比講聲與形的更多趣味,在“素人”看去也是更好的閑書,我願意介紹給青年們,請他們留下第十遍看《紅樓夢》的工夫翻閱這類的小書,我想可以有五成五的把握不至於使他們失望。

這幾冊小書里我想特別地介紹斯密士的著作。德倫支的或者出板年月未免太早一點了,威克勒的徵引稍博,只有斯密士的單講英語的發達變遷,內容簡要,又價廉易得,所以似最適宜。這是“家庭大學叢書”(HomeUniv.Lib.)之一,就是美國板也售價不出二元,英國板尤廉,不過歐戰後裝訂很壞了。全書共小板二百五十頁,內分九章,首三章述英語之起源以至成立,第四五章說造字,六至八章說言語與歷史,九章說言語與思想。第五章“造字之人”裏邊歷舉好些文人制用新字或使廢語復活,司各得亦其中之一,他從古民歌中採用那個“浪漫的名詞glamour(魔力,迷魂的美),此字出於grammerye,在中古義雲文法學,拉丁文研究,於是同哲學這字一樣在愚民心目中不久轉變含有魔術的意味了”。(P.120)《文字的故事》第一及十章中均有相同的記述。這雖是一件小事,但能使我們知道在一個字裏會隱藏着怎樣奇妙的故事。言語與歷史三章述黑暗時代以後英語的發達,至於現代,末章則專論言語與思想之關係,表示文詞之發生與意義之變遷皆與時代相關,以文化為背景,如讀文化人類學的一部分。斯密士的書原是通俗的小冊,但盡足供我們入門之用,以後尚欲研究自有他的書目可以遵循,不是我們這樣外行所能說,我的意思不過當作一本閑書介紹給讀者罷了。

德倫支引愛默生(Emerson)的話說“字是化石之詩”。我想這的確是不錯的,所以說字義部分的通俗文法書可以當文藝作品去讀,講聲與形的方面的又可以供給稍傾於理知的人去消遣,與無事閑讀《幾何原本》聊以自娛一樣。現在暑假不久就到,青年們拿一兩本這樣的書在山坳水邊去讀,——或與愛人共讀,或與《紅樓夢》夾讀,也都無不可,——倒是一種消夏的妙法。有興味的人除《文字的故事》等以外,再買ㄙㄎㄧㄊ(Skeat)或威克勒的一冊小本《英語語源字典》,隨便翻翻也好,可以領解一種讀字典的快樂。

臨了我還要表一表我的奢望,希望中國也出一本這類的小書,略說漢字的變遷,特別注重於某字最初見於何時何人何書,本意什麼,到了何時變了什麼意思:這不但足以引起對於文字學的興趣,於學術前途有益,實在我們個人也想知道這種有趣味的事實。

(十四年三月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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