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蟲魚
草木蟲魚
小引
明李日華著《紫桃軒雜綴》卷一雲,白石生辟穀嘿坐,人問之不答,固問之,乃雲,“世間無一可食,亦無一可言。”這是仙人的話,在我們凡人看來不免有點過激,但大概卻是不錯的,尤其是關於那第二點。在寫文章的時候,我常感到兩種困難,其一是說什麼,其二是怎麼說。據胡適之先生的意思這似乎容易解決,因為只要“要說什麼就說什麼”和“話怎麼說就怎麼說”便好了,可是在我這就是大難事。有些事情固然我本不要說,然而也有些是想說的,而現在實在無從說起。不必說到政治大事上去,即使偶然談談兒童或婦女身上的事情,也難保不被看出反動的痕迹,其次是落伍的證據來,得到古人所謂筆禍。這個內容問題已經夠煩難了,而表現問題也並不比它更為簡易。我平常很懷疑心裏的“情”是否可以用了“言”全表了出來,更不相信隨隨便便地就表得出來。什麼嗟嘆啦,永歌啦,手舞足蹈啦的把戲,多少可以發表自己的情意,但是到了成為藝術再給人家去看的時候,恐怕就要發生了好些的變動與間隔,所留存的也就是很微末了。死生之悲哀,愛戀之喜悅,人生最深切的悲歡甘苦,絕對地不能以言語形容,更無論文字,至少在我是這樣感想,世間或有天才自然也可以有例外,那麼我們凡人所可以文字表現者只是某一種情意,固然不很粗淺但也不很深切的部分,換句話來說,實在是可有可無不關緊急的東西,表現出來聊以自寬慰消遣罷了。從前在上海某月刊上見過一條消息,說某人要提倡文學無用論了,後來不曾留心不知道這主張發表了沒有,有無什麼影響,但是我個人卻的確是相信文學無用論的。
我覺得文學好像是一個香爐,他的兩旁邊還有一對蠟燭台,左派和右派。無論那一邊是左是右,都沒有什麼關係,這總之有兩位,即是禪宗與密宗,假如容我借用佛教的兩個名稱。文學無用,而這左右兩位是有用有能力的。禪宗的作法的人不立文字,知道它的無用,卻尋別的途徑。辟歷似的大喝一聲,或一棍打去,或一句干矢橛,直截地使人家豁然開悟,這在對方固然也需要相當的感受性,不能輕易發生效力,但這辦法的精義實在是極對的,差不多可以說是最高理想的藝術,不過在事實上藝術還着實有志未逮,或者只是音樂有點這樣的意味,纏縛在文字語言裏的文學雖然拿出什麼象徵等物事來在那裏掙扎,也總還追隨不上。密宗派的人單是結印念咒,揭諦揭諦波羅揭諦幾句話,看去毫無意義,實在含有極大力量,老太婆高唱阿彌陀佛,便可安心立命,覺得西方有分,紳士平日對於廚子呼來喝去,有朝一日自己做了光祿寺小官,卻是顧盼自雄,原來都是這一類的事。即如古今來多少殺人如麻的欽案,問其罪名,只是大不敬或大逆不道等幾個字兒,全是空空洞洞的,當年卻有許多活人死人因此處了各種極刑,想起來很是冤枉,不過在當時,大約除本人外沒有不以為都是應該的罷。名號——文字的威力大到如此,實在是可敬而且可畏了。文學呢,它是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它不能那麼解脫,用了獨一無二的表現法直截地發出來,卻也不會這麼剛勇,憑空抓了一個唵字塞住了人家的喉管,再回不過氣來,結果是東說西說,寫成了四萬八千卷的書冊,只供閑人的翻閱罷了。
我對於文學如此不敬,曾稱之曰不革命,今又說它無用,真是太不應當了,不過我的批評全是好意的,我想文學的要素是誠與達,然而誠有障害,達不容易,那麼留下來的,試問還有些什麼?老實說,禪的文學做不出,咒的文學不想做,普通的文學克複不下文字的糾纏的可做可不做,總結起來與“無一可言”這句話豈不很有同意么?話雖如此,文章還是可以寫,想寫,關鍵只在這一點,即知道了世間無一可言,自己更無做出真文學來之可能,隨後隨便找來一個題目,認真去寫一篇文章,卻也未始不可,到那時候或者簡直說世間無一不可言,也很可以罷,只怕此事亦大難,還須得試試來看,不是一步就走得到的。我在此刻還覺得有許多事不想說,或是不好說,只可挑選一下再說,現在便姑且擇定了草木蟲魚,為什麼呢?第一,這是我所喜歡,第二,他們也是生物,與我們很有關係,但又到底是異類,由得我們說話。萬一講草木蟲魚還有不行的時候,那麼這也不是沒有辦法,我們可以講講天氣罷。
(十九年舊中秋。)
金魚
我覺得天下文章共有兩種,一種是有題目的,一種是沒有題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卻沒有一定的題目,等到意思寫出了之後,再把全篇總結一下,將題目補上。這種文章裏邊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為能夠比較自由地發表,雖然後寫題目是一件難事,有時竟比寫本文還要難些。但也有時候,思想散亂不能集中,不知道寫什麼好,那麼先定下一個題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沒有好處,不過這有點近於賦得,很有做出試帖詩來的危險罷了。偶然讀英國密倫(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處曾這樣說,有時排字房來催稿,實在想不出什麼東西來寫,只好聽天由命,翻開字典,隨手抓到的就是題目。有一回抓到金魚,結果果然有一篇金魚收在集裏。我想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來一下子,寫一篇金魚試試看,反正我也沒有什麼非說不可的大道理,要儘先發表,那麼來做賦得的詠物詩也是無妨,雖然並沒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說到金魚,我其實是很不喜歡金魚的,在豢養的小動物裏邊,我所不喜歡的,依着不喜歡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兒狗,金魚,鸚鵡。鸚鵡身上穿着大紅大綠,滿口怪聲,很有野蠻氣。叭兒狗的身體固然太小,還比不上一隻貓,(小學教科書上卻還在說,貓比狗小,狗比貓大!)而鼻子尤其聳得難過。我平常不大喜歡聳鼻子的人,雖然那是人為的,暫時的,把鼻子聳動,並沒有永久的將它縮作一堆。人的臉上固然不可沒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種感情,——自然,戀愛與死等可以算是例外,無妨有較強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樣掀起鼻子,露出牙齒,彷彿是要咬人的樣子。這種嘴臉只好放到影戲裏去,反正與我沒有關係,因為二十年來我不曾看電影。然而金魚恰好兼有叭兒狗與鸚鵡二者的特點,他只是不用長繩子牽了在貴夫人的裙邊跑,所以減等發落,不然這第一名恐怕準定是它了。
我每見金魚一團肥紅的身體,突出兩隻眼睛,轉動不靈地在水中游泳,總會聯想到中國的新嫁娘,身穿紅布襖褲,扎着褲腿,拐着一對小腳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種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類似的小腳。十年前曾寫過一篇小文曰“天足”,起頭第一句云:“我最喜歡看見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賞識,因為他也是反對“務必腳小”的人。我倒並不是怕做野蠻,現在的世界正如美國洛威教授的一本書名,誰都有“我們是文明么”的疑問,何況我們這道統國,剮呀割呀都是常事,無論個人怎麼努力,這個野蠻的頭銜休想去掉,實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誇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這種野心與妄想。小腳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種感想乃是殘廢,這是極不愉快的事,正如駝背或脖子上掛着一個大瘤,假如這是天然的,我們不能說是嫌惡,但總之至少不喜歡看總是確實的了。有誰會賞鑒駝背或大瘤呢?金魚突出眼睛,便是這一類的現象。另外有叫做緋鯉的,大約是它的表兄弟罷,一樣的穿着大紅棉襖,只是不開衩,眼睛也是平平地裝在腦袋瓜兒裏邊,並不比平常的魚更為鼓出,因此可見金魚的眼睛是一種殘疾,無論碰在水草上時容易戳瞎烏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視的了不得,要吃饅頭末屑也不大方便罷。照中國人喜歡小腳的常例推去,金魚之愛可以說宜乎眾矣,但在不佞實在是兩者都不敢愛,我所愛的還只是平常的魚而已。
想像有一個大池,——池非不大可,須有活水,池底有種種水草才行,如從前碧雲寺的那個石池,雖然老實說起來,人造的死海似的水窪都沒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氣寒傖氣,無論這是那一個大皇帝所造,因為皇帝壓根兒就非俗惡粗暴不可,假如他有點兒懂得風趣,那就得亡國完事,至於那些俗惡的朋友也會亡國,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話又說回來,一個大池,裏邊如養着魚,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顏色的,如鯽魚,其次是鯉魚。我這樣的分等級,好像是以肉的味道為標準,其實不然。我想水裏游泳着的魚應當是暗黑色的才好,身體又不可太大,人家從水上看下去,窺探好久,才看見隱隱的一條在那裏,有時或者簡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兒卻又不見了,這比一件紅冬冬的東西漸漸地近擺來,好像望那西湖裏的廣告船,(據說是點着紅燈籠,打着鼓,)隨後又漸漸地遠開去,更為有趣得多。鯽魚便具備這種資格,鯉魚未免個兒太大一點,但他是要跳龍門去的,這又難怪他。此外有些白鰷,細長銀白的身體,游來游去,彷彿是東南海邊的泥鰍龍船,有時候不知為什麼事出了驚,撥剌地翻身即逝,銀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氣。在這樣地方,無論是金魚,就是平眼的緋鯉,也是不適宜的。紅襖褲的新嫁娘,如其腳是小的,那隻好就請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還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氣芸香或花露水氣中,比較地可以得到一種調和。所以金魚的去處還是富貴人家的繡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圓球里,去和叭兒狗與鸚鵡做伴侶罷了。
幾個月沒有寫文章,天下的形勢似乎已經大變了,有志要做新文學的人,非多講某一套話不容易出色。我本來不是文人,這些時式的變遷,好歹於我無干,但以旁觀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覺得可以贊成的。為什麼呢?文學上永久有兩種潮流,言志與載道。二者之中,則載道易而言志難。我寫這篇賦得金魚,原是有題目的文章,與帖括有點相近,蓋已少言志而多載道歟。我雖未敢自附於新文學之末,但自己覺得頗有時新的意味,故附記於此,以志作風之轉變雲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虱子
偶讀羅素所著的《結婚與道德》,第五章講中古時代思想的地方,有這一節話:
“那時教會攻擊洗浴的習慣,以為凡使肉體清潔可愛好者皆有發生罪惡之傾向。骯髒不潔是被讚美,於是聖賢的氣味變成更為強烈了。聖保拉說,身體與衣服的潔凈,就是靈魂的不凈。虱子被稱為神的明珠,爬滿這些東西是一個聖人的必不可少的記號。”我記起我們東方文明的選手故辜鴻銘先生來了,他曾經禮讚過不潔,說過相仿的話,雖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沒有把虱子包括在內,或者特別提出來過。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麼頌詞,虱子在中國文化歷史上的位置也並不低,不過這似乎只是名流的裝飾,關於古聖先賢還沒有文獻上的證明罷了。晉朝的王猛的名譽,一半固然在於他的經濟的事業,他的捉虱子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紀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橫濱辦《新民叢報》,那時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員,名叫捫虱談虎客,可見這個還很時髦,無論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晉朝的小動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三藩市大學的人類學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書《我們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們參考的地方。第十章講衣服與時裝,他說起十八世紀時婦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頦兒正在頭頂到腳尖的中間。在下文又說道:
“宮裏的女官坐車時只可跪在台板上,把頭伸在窗外,她們跳着舞,總怕頭碰了掛燈。重重撲粉厚厚襯墊的三角塔終於滿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歐的時風並不就廢止這種時裝。結果發明了一種象牙鉤釵,拿來搔癢,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講衛生與醫藥,又說到“十八世紀的太太們的頭上成群的養着虱子”。又舉例說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個法國著者教給他美麗的讀者六個方法,治她們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書列有奇效方,可以除滅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蟲。”照這樣看來,不但證明“西洋也有臭蟲”,更可見貴夫人的青絲上也滿生過虱子。在中國,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獲編《堅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須虱頌,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侍朝,見虱自介甫襦領直緣其須,上顧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問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從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輕去,願頌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屢游相須,曾經御覽,未可殺也,或曰放焉。眾大笑。”我們的荊公是不修邊幅的,有一個半個小蟲在鬍鬚上爬,原算不得是什麼奇事,但這卻令我想起別一件軼事來,據說徽宗在五國城,寫信給舊臣道,“朕身上生蟲,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認識虱子,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這樣傳說,幽默與悲感混在一起,也頗有意思,但是參照上文,似乎有點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見了虱子是認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屬實,可謂不克繩其祖武了。《堅瓠集》中又有一條恆言,內分兩節如下:
“張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貞公席,食鯧魚鰉魚。庖人誤不置醋。張雲,倉皇失措。文貞腰捫一虱,以齒斃之,血濺齒上。張雲,大率類此。文貞亦解頤。
清客以齒斃虱有聲,妓哂之。頃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爐中而爆。客顧曰,熟了。妓曰,愈於生吃。”
這一條筆記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獻,因為他在說明貴人清客妓女都有捫虱的韻致外,還告訴我們斃虱的方法。《我們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說:
“正如老鼠離開將沉的船,虱子也會離開將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學說。所以一個沒有虱子的愛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這是多麼愉快而且適意的事,兩個好友互捉頭上的虱以為消遣,而且隨復莊重地將它們送到所有者的嘴裏去。在野蠻世界,這種交互的服務實在是很有趣的遊戲。黑龍江邊的民族不知道有別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婦的愛情與朋友的交誼。在亞爾泰山及南西伯利亞的突厥人也同樣的愛好這個玩藝兒。他們的皮衣里滿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遠在那裏搜查這些生物,捉到了的時候,咂一咂嘴兒把它們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親自計算過,他的嚮導在一分鐘內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間故事裏多講到這個普遍而且有益的習俗,原是無怪的。”由此可見普通一般斃虱法都是同徐文貞公一樣,就是所謂“生吃”的,只可惜“有禮節的歐洲人是否吞咽他們的寄生物查不出證據”,但是我想這總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罷,因為世上恐怕不會有比這個更好的方法,不過史有闕文,洛威博士不敢輕易斷定罷了。
但世間萬事都有例外,這裏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對殺生,殺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羅夷不共住,就是殺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們還注意到水中土中幾乎看不出的小蟲,那麼對於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過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犍度法中云:
“於多人住處拾虱棄地,佛言不應爾。彼上座老病比丘數數起棄虱,疲極,佛言聽以器,若毳,若劫貝,若敝物,若綿,拾着中。若虱走出,應作筒盛。彼用寶作筒,佛言不應用寶作筒,聽用角牙,若骨,若鐵,若銅,若鉛錫,若竿蔗草,若竹,若葦,若木,作筒,虱若出,應作蓋塞。彼寶作塞,佛言不應用寶作塞,應用牙骨乃至木作,無安處,應以縷繫着床腳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詩人,又是佛教徒,對於動物同聖芳濟一樣,幾乎有兄弟之愛,他的詠虱的詩句據我所見就有好幾句,其中有這樣的一首,曾譯錄在《雨天的書》中,其詞曰:
“捉到一個虱子,將他掐死固然可憐,要把它舍在門外,讓它絕食,也覺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從前給與鬼子母的東西,成此。
虱子呵,放在和我味道一樣的石榴上爬着。”
(註:日本傳說,佛降伏鬼子母,給與石榴實食之,以代人肉,因榴實味酸甜似人肉雲。據《鬼子母經》說,她後來變為生育之神,這石榴大約只是多子的象徵罷了。)
這樣的待遇在一茶可謂仁至義盡,但虱子恐怕有點覺得不合式,因為像和尚那麼吃凈素他是不見得很喜歡的。但是,在許多虱的本事之中,這些算是最有風趣了。佛教雖然也重聖貧,一面也還講究——這稱作清潔未必妥當,或者總叫作“威儀”罷,因此有些法則很是細密有趣,關於虱的處分即其一例,至於一茶則更是浪漫化了一點罷了。中國捫虱的名士無論如何不能到這個境界,也決做不出像一茶那樣的許多詩句來,例如——
“喴,虱子呵,爬罷爬罷,向著春天的去向。”
實在譯不好,就此打住罷。——今天是清明節,野哭之聲猶在於耳,回家寫這小文,聊以消遣,覺得這倒是頗有意義的事。
(民國十九年四月五日,於北平。)
附記
友人指示,周密《齊東野語》中有材料可取,於卷十七查得嚼虱一則,今補錄於下:
“余負日茅檐,分漁樵半席,時見山翁野媼捫身得虱,則致之口中,若將甘心焉,意甚惡之。然揆之於古,亦有說焉。應侯謂秦王曰,得宛臨,流陽夏,斷河內,臨東陽,邯鄲猶口中虱。王莽校尉韓威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虜,無異口中蚤虱。陳思王著論亦曰,得虱者莫不劘之齒牙,為害身也。三人皆當時貴人,其言乃爾,則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發一笑。”
我嘗推究嚼虱的原因,覺得並不由於“若將甘心”的意思,其實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蟲固然氣味不佳,蚤又太小一點了,而且放在嘴裏跳來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見韓校尉的話,彷彿基督同時的中國人曾兩者兼嚼,到得後來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過我想這個證據未必怎麼可靠,恐怕這單是文字上的支配,那麼跳蚤原來也是一時的陪綁罷了。
(四月十三日又記。)
兩株樹
我對於植物比動物還要喜歡,原因是因為我懶,不高興為了區區視聽之娛一日三餐地去飼養照顧,而且我也有點相信“鳥身自為主”的迂論,覺得把他們活物拿來做囚徒當奚奴,不是什麼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沒有這些麻煩,讓它們直站在那裏便好,不但並不感到不自由,並且還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動一動哩。但是要看樹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種在自己的家裏,關起門來獨賞,讓它們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牆之內也並不妨,只要我偶然經過時能夠看見兩三眼,也就覺得欣然,很是滿足的了。
樹木裏邊我所喜歡的第一種是白楊。小時候讀古詩十九首,讀過“白楊何蕭蕭,松柏夾廣路”之句,但在南方終未見過白楊,後來在北京才初次看見。謝在杭著《五雜組》中云:
“古人墓樹多植梧楸,南人多種松柏,北人多種白楊。白楊即青楊也,其樹皮白如梧桐,葉似冬青,微風擊之輒淅瀝有聲,故古詩云,白楊多悲風,蕭蕭愁殺人。予一日宿鄒縣驛館中,甫就枕即聞雨聲,竟夕不絕,侍兒曰,雨矣。予訝之曰,豈有竟夜雨而無檐溜者?質明視之,乃青楊樹也。南方絕無此樹。”
《本草綱目》卷三五下引陳藏器曰,“白楊北土極多,人種墟墓間,樹大皮白,其無風自動者乃楊栘,非白楊也。”又寇宗奭雲,“風才至,葉如大雨聲,謂無風自動則無此事,但風微時其葉孤極處則往往獨搖,以其蒂長葉重大,勢使然也。”王象晉《群芳譜》則雲楊有二種,一白楊,一青楊,白楊蒂長兩兩相對,遇風則簌簌有聲,人多植之墳墓間,由此可知白楊與青楊本自有別,但“無風自動”一節卻是相同。在史書中關於白楊有這樣的兩件故事:
《南史·蕭惠開傳》,“惠開為少府,不得志,寺內齋前花草甚美,悉剷除,別植白楊。”
《唐書·契苾何力傳》,“龍翔中司稼少卿梁脩仁新作大明宮,植白楊於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數年可芘。何力不答,但誦白楊多悲風蕭蕭愁殺人之句,脩仁驚悟,更植以桐”。
這樣看來,似乎大家對於白楊都沒有什樣好感。為什麼呢?這個理由我不大說得清楚,或者因為它老是簌簌的動的緣故罷。聽說蘇格蘭地方有一種傳說,耶穌受難時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楊木做的,所以白楊自此以後就永遠在發抖,大約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釘的鐵卻似乎不曾因此有什麼罪,黑鐵這件東西在法術上還總有點位置的,不知何以這樣地有幸有不幸。(但吾鄉結婚時忌見鐵,凡門窗上鉸鏈等悉用紅紙糊蓋,又似別有緣故。)我承認白楊種在墟墓間的確很好看,然而種在齋前又何嘗不好,它那瑟瑟的響聲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裏種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來齋夜話的時候,忽聞淅瀝聲,多疑是雨下,推戶出視,這是別種樹所沒有的佳處。梁少卿怕白楊的蕭蕭改植梧桐,其實梧桐也何嘗一定吉祥,假如要講迷信的話,吾鄉有一句俗諺雲,“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別莊花園裏也很少種梧桐的,這實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幹和葉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葉落知天下秋的興趣了。在我們的後院裏卻有一棵,不知已經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樹榦還遠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黃楊木的神氣,雖不厄閏也總長得十分緩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約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並沒有這句俗諺,在這裏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罷。
第二種樹乃是烏桕,這正與白楊相反,似乎只生長於東南,北方很少見。陸龜蒙詩云,“行歇每依鴉舅影”,陸遊詩云,“烏桕赤於楓,園林二月中”,又雲,“烏桕新添落葉紅”,都是江浙鄉村的景象。《齊民要術》卷十列“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其中有烏臼一項,引《玄中記》雲,荊揚有烏臼,其實如雞頭,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豬脂。《群芳譜》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邊宅畔無不種,”此外則江西安徽蓋亦多有之。關於它的名字,李時珍說,“烏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則根下黑爛成臼,故得此名。”我想這或曰恐太迂曲,此樹又名鴉舅,或者與烏不無關係,鄉間冬天賣野味有桕子舄(讀如呆鳥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烏類乎,但是其味頗佳,平常所謂舄肉幾乎便指此舄也。
桕樹的特色第一在葉,第二在實。放翁生長稽山鏡水間,所以詩中常常說及桕葉,便是那唐朝的張繼寒山寺詩所云江楓漁火對愁眠,也是在說這種紅葉。王端履著《重論文齋筆錄》卷九論及此詩,注云,“江南臨水多植烏桕,秋葉飽霜,鮮紅可愛,詩人類指為楓,不知楓生山中,性最惡濕,不能種之江畔也。此詩江楓二字亦未免誤認耳。”范寅在《越諺》卷中桕樹項下說,“十月葉丹,即楓,其子可榨油,農皆植田邊,”就把兩者誤合為一。羅逸長《青山記》雲,“山之麓朱村,蓋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嘯歌,松風上下,遙望木葉着霜如渥丹,始見怪以為紅花,久之知為烏桕樹也。”《蓬窗續錄》雲,“陸子淵《豫章錄》言,饒信間桕樹冬初葉落,結子放蠟,每顆作十字裂,一叢有數顆,望之若梅花初綻,枝柯詰曲,多在野水亂石間,遠近成林,真可作畫。此與柿樹俱稱美蔭,園圃植之最宜。”這兩節很能寫出桕樹之美,它的特色彷彿可以說是中國畫的,不過此種景色自從我離了水鄉的故國已經有三十年不曾看見了。
桕樹子有極大的用處,可以榨油制燭。《越諺》卷中蠟燭條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燭,加蠟為皮,蓋紫草汁則紅。”汪曰楨著《湖雅》卷八中說得更是詳細:
“中置燭心,外裹烏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蠟蓋之,曰桕油燭。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燭,用牛羊油者曰葷油燭。湖俗祀神祭先必燃兩炬,皆用紅桕燭。婚嫁用之曰喜燭,綴蠟花者曰花燭,祝壽所用曰壽燭,喪家則用綠燭或白燭,亦桕燭也。”
日本寺島安良編《和漢三才圖會》五八引《本草綱目》語云,“燭有蜜蠟燭蟲蠟燭牛脂燭桕油燭,”后加案語曰:
“案唐式雲少府監每年供蠟燭七十挺,則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數品,而多用木蠟牛脂蠟也。有油桐子蠶豆蒼耳子等為蠟者,火易滅。有鯨鯤油為蠟者,其焰甚臭,牛脂蠟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氣,故多以牛蠟偽為木蠟,神佛燈明不可不辨。”
但是近年來蠟燭恐怕已是倒了運,有洋人替我們造了電燈,其次也有洋蠟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約沒有它的什麼用處了。就是要用蠟燭,反正牛羊脂也湊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會得見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麼桕油並不再需要,田邊水畔的紅葉白實不久也將絕跡了罷。這於國民生活上本來沒有什麼關係,不過在我想起來的時候總還有點懷念,小時候喜讀《南方草木狀》,《嶺表錄異》和《北戶錄》等書,這種脾氣至今還是存留着,秋天買了一部大板的《本草綱目》,很為我的朋友所笑,其實也只是為了這個緣故罷了。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於北平煆葯廬。)
莧菜梗
近日從鄉人處分得腌莧菜梗來吃,對於莧菜彷彿有一種舊雨之感。莧菜在南方是平民生活上幾乎沒有一天缺的東西,北方卻似乎少有,雖然在北平近來也可以吃到嫩莧菜了。查《齊民要術》中便沒有講到,只在卷十列有人莧一條,引《爾雅》郭注,但這一卷所講都是“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而《南史》中則常有此物出現,如《王智深傳》雲,“智深家貧無人事,嘗餓五日不得食,掘莧根食之”,又《蔡樽附傳》雲,“樽在吳興不飲郡齋井,齋前自種白莧紫茹以為常餌,詔褒其清”,都是很好的例。
莧菜據《本草綱目》說共有五種,馬齒莧在外。蘇頌曰,“人莧白莧俱大寒,其實一也,但大者為白莧,小者為人莧耳,其子霜後方熟,細而色黑。紫莧葉通紫,吳人用染爪者,諸莧中唯此無毒不寒。赤莧亦謂之花莧,莖葉深赤,根莖亦可糟藏,食之甚美味辛。五色莧今亦稀有,細莧俗謂之野莧,豬好食之,又名豬莧。”李時珍曰,“莧並三月撒種,六月以後不堪食,老則抽莖如人長,開細花成穗,穗中細子扁而光黑,與青箱子雞冠子無別,九月收之。”《爾雅》釋草,“蕢赤莧”,郭注云,“今之莧赤莖者”,郝懿行疏乃雲,“今驗赤莧莖葉純紫,濃如燕支,根淺赤色,人家或種以飾園庭,不堪啖也。”照我們經驗來說,嫩的紫莧固然可以瀹食,但是“糟藏”的卻都用白莧,這原只是一鄉的習俗,不過別處的我不知道,所以不能拿來比較了。
說到莧菜同時就不能不想到甲魚。《學圃余疏》雲,“莧有紅白二種,素食者便之,肉食者忌與鱉共食。”《本草綱目》引張鼎曰,“不可與鱉同食,生鱉瘕,又取鱉肉如豆大,以莧菜封裹置土坑內,以土蓋之,一宿盡變成小鱉也。”其下接聯地引汪機曰,“此說屢試不驗。”《群芳譜》采張氏的話稍加刪改,而末雲“即變小鱉”之後卻接寫一句“試之屢驗”,與原文比較來看未免有點滑稽。這種神異的物類感應,讀了的人大抵覺得很是好奇,除了雀入大水為蛤之類無可着手外,總想怎麼來試他一試,莧菜鱉肉反正都是易得的材料,一經實驗便自分出真假,雖然也有越試越胡塗的,如《酉陽雜俎》所記,“蟬未脫時名復育,秀才韋翾庄在杜曲,常冬中掘樹根,見復育附於朽處,怪之,村人言蟬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視之,腹中猶實爛木。”這正如剖雞胃中皆米粒,遂說雞是白米所化也。莧菜與甲魚同吃,在三十年前曾和一位族叔試過,現在族叔已將七十了,聽說還健在,我也不曾肚痛,那麼鱉瘕之說或者也可以歸入不驗之列了罷。
莧菜梗的製法須俟其“抽莖如人長”,肌肉充實的時候,去葉取梗,切作寸許長短,用鹽腌藏瓦壇中,候發酵即成,生熟皆可食。平民幾乎家家皆制,每食必備,與乾菜腌菜及螺螄霉豆腐千張等為日用的副食物,莧菜梗鹵中又可浸豆腐乾,鹵可蒸豆腐,味與“溜豆腐”相似,稍帶枯澀,別有一種山野之趣。讀外鄉人游越的文章,大抵眾口一詞地譏笑土人之臭食,其實這是不足怪的,紹興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貧賤,敝衣惡食,終歲勤勞,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與鹽,蓋亦自然之勢耳。干腌者有乾菜,濕腌者以腌菜及莧菜梗為大宗,一年間的“下飯”差不多都在這裏。詩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是之謂也,至於存置日久,干腌者別無問題,濕腌則難免氣味變化,顧氣味有變而亦別具風味,此亦是事實,原無須引西洋乾酪為例者也。
《邵氏聞見錄》雲,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胡康侯聞之擊節嘆賞。俗語亦云,布衣暖,菜根香,讀書滋味長。明洪應明遂作《菜根譚》以駢語述格言,《醉古堂劍掃》與《娑羅館清言》亦均如此,可見此體之流行一時了。咬得菜根,吾鄉的平民足以當之,所謂菜根者當然包括白菜芥菜頭,蘿葡芋艿之類,而莧菜梗亦附其下,至於莧根雖然救了王智深的一命,實在卻無可吃,因為這只是梗的末端罷了,或者這裏就是梗的別稱也未可知。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確說,但是我覺得這是頗有意義的,第一可以食貧,第二可以習苦,而實在卻也有清淡的滋味,並沒有蕺這樣難吃,膽這樣難嘗。這個年頭兒人們似乎應該學得略略吃得起苦才好。中國的青年有些太嬌養了,大抵連冷東西都不會吃,水果冰激淋除外,我真替他們憂慮,將來如何上得前敵,至於那粉澤不去手,和穿紅裡子的夾袍的更不必說了。其實我也並不激烈地想禁止跳舞或抽白面,我知道在亂世的生活法中耽溺亦是其一,不滿於現世社會制度而無從反抗,往往沉浸於醇酒婦人以解憂悶,與山中餓夫殊途而同歸,后之人略跡原心,也不敢加以菲薄,不過這也只是近於豪傑之徒才可以,決不是我們凡人所得以援引的而已。——喔,似乎離本題太遠了,還是就此打住,有話改天換了題目再談罷。
(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於北平。)
水裏的東西
我是在水鄉生長的,所以對於水未免有點情分。學者們說,人類曾經做過水族,小兒喜歡弄水,便是這個緣故。我的原因大約沒有這樣遠,恐怕這只是一種習慣罷了。
水,有什麼可愛呢?這件事是說來話長,而且我也有點兒說不上來。我現在所想說的單是水裏的東西。水裏有魚蝦,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記憶的,只是沒有這些工夫來一一紀錄下來,經了好幾天的考慮,決心將動植物暫且除外。——那麼,是不是想來談水底里的礦物類么?不,決不。我所想說的,連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那一類,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還是活的,它是這麼一種奇怪的東西。
我們鄉間稱它作Ghosychiü,寫出字來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傷之一,——五傷大約是水,火,刀,繩,毒罷,但我記得又有虎傷似乎在內,有點弄不清楚了,總之水死是其一,這是無可疑的,所以它照例應“討替代”。聽說弔死鬼時常騙人從圓窗伸出頭去,看外面的美景,(還是美人?)倘若這人該死,頭一伸時可就上了當,再也縮不回來了。河水鬼的法門也就差不多是這一類,它每幻化為種種物件,浮在岸邊,人如伸手想去撈取,便會被拉下去,雖然看來似乎是他自己鑽下去的。假如弔死鬼是以色迷,那麼河水鬼可以說是以利誘了。它平常喜歡變什麼東西,我沒有打聽清楚,我所記得的只是說變“花棒槌”,這是一種玩具,我在兒時聽見所以特別留意,至於所以變這玩具的用意,或者是專以引誘小兒亦未可知。但有時候它也用武力,往往有鄉人游泳,忽然沉了下去,這些人都是像蝦蟆一樣地“識水”的,論理決不會失足,所以這顯然是河水鬼的勾當,只有外道才相信是由於什麼腳筋拘攣或心臟麻痹之故。
照例,死於非命的應該超度,大約總是念經拜懺之類,最好自然是“翻九樓”,不過翻的人如不高妙,從七七四十九張桌子上跌了下來的時候,那便別樣地死於非命,又非另行超度不可了。翻九樓或拜懺之後,鬼魂理應已經得度,不必再討替代了,但為防萬一危險計,在出事地點再立一石幢,上面刻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或者也有刻別的文句的罷,我卻記不起來了。在鄉下走路,突然遇見這樣的石幢,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特別是在傍晚,獨自走到渡頭,正要下四方的渡船親自拉船索渡過去的時候。
話雖如此,此時也只是毛骨略略有點聳然,對於河水鬼卻壓根兒沒有什麼怕,而且還簡直有點兒可以說是親近之感。水鄉的住民對於別的死或者一樣地怕,但是淹死似乎是例外,實在怕也怕不得許多,俗語云,瓦罐不離井上破,將軍難免陣前亡,如住水鄉而怕水,那麼只好搬到山上去,雖然那裏又有別的東西等着,老虎,馬熊。我在大風暴中渡過幾回大樹港,坐在二尺寬的小船內在白鵝似的浪上亂滾,轉眼就可以沉到底去,可是像烈士那樣從容地坐着,實在覺得比大元帥時代在北京還要不感到恐怖。還有一層,河水鬼的樣子也很有點愛嬌。普通的鬼保存它死時的形狀,譬如虎傷鬼之一定大聲喊阿唷,被殺者之必用一隻手提了它自己的六斤四兩的頭之類,唯獨河水鬼則不然,無論老的小的村的俊的,一掉到水裏去就都變成一個樣子,據說是身體矮小,很像是一個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樹下“頓銅錢”,正如街頭的野孩子一樣,一被驚動便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只有這個不同,青蛙跳時“不東”的有水響,有波紋,它們沒有。為什麼老年的河水鬼也喜歡攤錢之戲呢?這個,鄉下懂事的老輩沒有說明給我聽過,我也沒有本領自己去找到說明。
我在這裏便聯想到了在日本的它的同類。在那邊稱作“河童”,讀如Kappa,說是Kawawappa之略,意思即是川童二字,彷彿芥川龍之介有過這樣名字的一部小說,中國有人譯為“河伯”,似乎不大妥貼。這與河水鬼有一個極大的不同,因為河童是一種生物,近於人魚或海和尚。它與河水鬼相同要拉人下水,但也喜歡拉馬,喜歡和人角力。它的形狀大概如猿猴,色青黑,手足如鴨掌,頭頂下凹如碟子,碟中有水時其力無敵,水涸則軟弱無力,頂際有毛髮一圈,狀如前劉海,日本兒童有蓄此種發者至今稱作河童發雲。柳田國男在《山島民譚集》(1914)中有一篇“河童駒引”的研究,岡田建文的《動物界靈異志》(1927)第三章也是講河童的,他相信河童是實有的動物,引《幽明錄》雲,“水蝹一名蝹童,一名水精,裸形人身,長三五尺,大小不一,眼耳鼻舌唇皆具,頭上戴一盆,受水三五升,只得水勇猛,失水則無勇力,”以為就是日本的河童。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無從考證,但想到河水鬼特別不像別的鬼的形狀,卻一律地狀如小兒,彷彿也另有意義,即使與日本河童的迷信沒有什麼關係,或者也有水中怪物的分子混在裏邊,未必純粹是關於鬼的迷信了罷。
十八世紀的人寫文章,末后常加上一個尾巴,說明寓意,現在覺得也有這個必要,所以添寫幾句在這裏。人家要懷疑,即使如何有閑,何至於談到河水鬼去呢?是的,河水鬼大可不談,但是河水鬼的信仰以及有這信仰的人卻是值得注意的。我們平常只會夢想,所見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獄,但總不大願意來望一望這凡俗的人世,看這上邊有些什麼人,是怎麼想。社會人類學與民俗學是這一角落的明燈,不過在中國自然還不發達,也還不知道將來會不會發達。我願意使河水鬼來做個先鋒,引起大家對於這方面的調查與研究之興趣。我想恐怕喜歡頓銅錢的小鬼沒有這樣力量,我自己又不能做研究考證的文章,便寫了這樣一篇閑話,要想去拋磚引玉實在有點慚愧。但總之關於這方面是“佇候明教”。
(十九年五月。)
案山子
前幾天在市場買了一本《新月》,讀完羅隆基先生的論文之後,再讀《四十自述》,這是《在上海》的下半篇,胡適之先生講他自己作詩文的經驗,覺得很有趣味。其中特別是這一節:“我記得我們試譯ThomasCampbell的‘TheSoldier,sDream’一篇詩,中有scarecrow一個字,我們大家想了幾天,想不出一個典雅的譯法。”這個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麼情分,總覺得他是怪好玩的東西,引起我的注意。我查下頁胡先生的譯詩,第五六兩句雲,“枕戈藉草亦蘧然,時見芻人影搖曳,”末后附註雲,“芻人原作芻靈,今年改。”案《禮記》檀弓下鄭氏注云,“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可見得不是田家的東西,叫他作芻人,正如葉聖陶先生的“稻草人”,自然要好一點了。但是要找一個的確的譯語,卻實在不容易。所謂華英字典之流不必說了,手頭也一冊都沒有,所以恕不查考,嚴幾道的《英文漢詁》在一九〇四年出版,是同類中最典雅最有見識的一本書,二十七八年來我這意見還是一致,記得在“制字”篇中曾有譯語,拿出來一翻,果然在第一百十節中有這一行雲,“Scarecrow,嚇鴉,草人用于田間以逐鳥雀者。”這個嚇鴉的名稱我清清楚楚地記在心裏,今天翻了出來,大有舊雨重逢的快樂,這明白地是意譯,依照“驚閨”等的例,可以算作一個很好的物名,可是,連他老人家也只能如此對付,更可見我們在芻人草人之外想去找更典雅的譯名之全無希望了。
日本語中有案山子這個名稱,讀作加賀之(Kagashi),即是嚇鴉。寺島安良編《和漢三才圖會》卷三十五農具部中有這一條,其文云:
“《藝文類聚》,古者人民質樸,死則裹以白茅,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為禽獸所食,則作彈以守之,絕鳥獸之害。
案,彈俗雲案山子,今田圃中使草偶持弓,以防鳥雀也。備中國湯川寺玄賓僧都晦跡於民家之奴,入田護稻,以驚鳥雀為務,至今懼鳥雀芻靈稱之僧都。”
上文所引《藝文類聚》原語多誤,今依原書及《吳越春秋》改正。陳音對越王說,弩生於弓,弓生於彈,大約是對的,但是說彈起古之孝子,我頗有點懷疑,彈應該起於投石,是養生而不是送死的事罷。《說文解字》第八篇雲,“弔,問終也,從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會驅禽也。”《急就章》第二十五雲,“喪弔悲哀面目腫。”顏氏注,“弔謂問終者也,於字人持弓為弔,上古葬者衣之以薪,無有棺槨,常苦禽鳥為害,故弔問者持弓會之,以助彈射也。”先有弓矢而後持弓弔喪助驅禽鳥,這比彈說似近於事實,雖然古代生活我們還未能怎麼知道。或者再用芻靈代人持弓,設在墓地,後來移用田間,均屬可能,不過都是推測渺茫之詞,有點無徵不信,而且我們談嚇鴉也不必苦苦研求他的譜系,所以就此擱起似乎也沒有什麼妨礙。
日本語加賀之的語源解釋不一,近來卻似乎傾向於《俚言集覽》之舊說,雲起於以串夾燒灼的獸肉,使聞臭氣,以驚鳥獸也,故原語的意思可解作“使嗅”。川口孫治郎在所著《飛之鳥》中卷論案山子的地方說飛南部尚有此俗,田間植竹片,上纏毛髮,塗豬油,燒使發臭氣,以避野獸。早川孝太郎編《野豬與鹿與狸》中講三河設樂郡村人驅野豬的方法,其一即是煙熏,“用破布為心,上包稻草,做成長的草苞模樣,一頭點火,掛竹竿尖上,插於田邊。有極小者,夏天割草的女人掛在腰邊,可避蚊虻,野豬聞布片焦臭氣味亦不敢近也。”書中並圖其形,與草人亦相去不遠。二書皆近年新刊,為鄉土研究社叢書之一,故所說翔實可信,早川氏之文尤可喜。
至於案山子三字全系漢文,日本不過借用,與那使他嗅是毫無關係的。這是怎麼來的呢?《飛之鳥》中捲雲:
“《嬉遊笑覽》雲,驚鳥的加賀之,或寫作案山子,是蓋由於山寺禪僧之戲書罷。但是還不能確定,到了《梅園日記》,才說得稍詳,今試引其大要於下。
據《隨齋諧話》,驚鳥偶人寫作案山子,友人芝山曰,在《傳燈錄》《普燈錄》《歷代高僧錄》等書中均有面前案山子之語,注曰,民俗刈草作人形,令置山田之上,防禽獸,名曰案山子。又《五燈會元》,五祖師戒禪師章有主山高,案山低,主山高,案山翠青青等語。案主山高,意為山之主,案山低,意當為上平如几案。低山之間必開田疇事耕種,驚鳥草人亦立於案山之側,故山僧戲呼為案山子,后遂成為通稱歟。”
上文徵引層次不甚清,又慮有闕誤,今姑仍之,只一查《景德傳燈錄》,在第十七卷洪州雲居山道膺禪師條下有這一節:
“問孤迥且巍巍時如何,師曰,孤迥且巍巍。僧曰,不會。師言,面前案山子也不會。”
注不知是那裏的,我查不出,主山案山到底怎麼講我此刻也還不大明白。但是在第二十七卷找到了拾得大士的一件逸事,雖然沒有說案山子,覺得彷彿有點兒關連:“有護伽藍神廟,每日僧廚下食為烏所食,拾得以杖抶之曰,汝食不能護,安能護伽藍乎?此夕神附夢於合寺僧曰,拾得打我。”把金剛當作案山子,因為烏鴉吃了僧廚下食,被和尚打得叫苦不迭,這裏邊如沒有什麼世間味,也總可以說有些禪味的罷。
中國詩文講到案山子似乎很少,我是孤陋寡聞,真一句都想不出來,還是在《飛之鳥》裏見到一首七絕,說是宋人所作,其詞曰:
“小雨初晴歲事新,
一犁江上趁初春,
豆畦種罷無人守,
縛得黃茅更似人。”
在日本文學裏案山子時常出現,他有時來比落拓無能的人物,有時是用他的本色,這在俳句中尤為普通,今舉兩三句來做例,雖然這種詩是特別不能譯的,譯了之後便不成樣子,看不出他原來的好處來了。
田水落了,細腰高撐的案山子呵。(蕪村)
身的老衰呵,案山子的面前也覺得羞慚。(一茶)
夕陽的影,出到大路來的案山子呵。(召波)
每回下雨,老下去的田間案山子呵。(馬琴)
偷來的案山子的笠上雨來得急了。(虛子)
末了一句是現代的詩,曾經被小泉八雲所賞識,說只用了十七個拼音成一句詩,描寫流浪書生的窮困,此上想加以修正恐怕是不可能的罷。臨了我想一看英國詩人怎樣地歌唱我們的案山子,便去找尋胡適之先生所譯的那篇“軍人夢”的原詩,最初翻閱奧斯福本《英詩選》,裏邊沒有,再看《英詩金庫》,居然在第二百六十七首找到了。可是看到第六行卻大吃一驚,胡先生譯作“時見芻人影搖曳”的,其原文乃是“Bythewolf-scaringfaggotthatguardedtheslain”,直譯是“在那保護戰死者的,嚇狼的柴火旁邊”,卻不見案山子的蹤跡。我用兩種小叢書本來對比,結果是一樣。因為甘倍耳先生的詩句,引起我對於案山子的興趣,可是說了一通閑話之後回過頭來一看,穿蓑笠持弓矢的草人變了一堆火煙,案山子現出使他聞聞的本相來了,這又使我感到了另外一種的趣味。今天寫完此文,適之想正在玩西湖罷,等他回北平來時再送給他看看去。
(二十年十月十一日。)
關於蝙蝠
苦雨翁:
我老早就想寫一篇文章論論這位奇特的黑夜行腳的蝙蝠君。但終於沒有寫,不,也可以說是寫過的,只是不立文字罷了。
昨夜從苦雨齋談話歸來,車過西四牌樓,忽然見到幾隻蝙蝠沿着電線上面飛來飛去,似乎並不怕人。熱鬧市口他們這等遊逛,說起來我還是第一次看見,豈未免有點兒鄉下人進城乎。
“奶奶經”告訴我,蝙蝠是老鼠變的。怎樣地一個變法呢?據云,老鼠嘴饞,有一回口渴,錯偷了鹽吃,於是脫去尾巴,生上翅膀,就成了現在的蝙蝠這般模樣。這倒也十分自在,未免更上一層樓,從地上的活動,進而為空中的活動,飄飄乎不覺羽化而登仙。但另有一說,同為老鼠變的則一,同為口渴的也則一,這個則是偷吃了油。我佛面前長明燈,每晚和尚來添油,後來不知怎地,卻發現燈盤裏面的油,一到隔宿便涓滴也沒有留存。和尚好生奇怪,有一回,夜半,私下起來探視,卻見一個似老鼠而又非老鼠的東西昏卧在裏面。也許他正在朦朧罷,和尚輕輕地捻起,驀然間他驚醒了,不覺大聲而疾呼,“嘰!嘰!”
和尚慈悲,走出門,一揚手,喝道,
“善哉——
有翅能飛,
有足能走。”
於是蝙蝠從此遍天下。
生物學裏關於蝙蝠是怎樣講法,現在也不大清楚了。只知道他是胎生的,怪別緻的,走獸而不離飛鳥,生上這麼兩扇軟翅。分明還記得,小時候讀小學教科書(共和國的),曾經有過蝙蝠君的故事。唉,這太叫人甚麼了,想起那教科書,真未免對於此公有些不敬,彷彿說他是被厭棄者,走到獸群,獸群則曰,你有兩翅,非我族類。走到鳥群,鳥群則曰,你是胎生,何與吾事。這似乎是因為蝙蝠君會有挑唆和離間的本事。究竟他和他的同輩爭過怎樣的一席長短,或者與他的先輩先生們有過何種利害衝突的關係,我俱無從知道,固然在事實上好像也找不出甚麼證據來,大抵這些都是由於先輩的一時高興,任意賜給他的頭銜罷。然而不然,不見夫鍾馗圖乎,上有蝙蝠飛來,據說這就是“福”的象徵呢,在這裏,蝙蝠君倒又成為“幸運兒”了。本來末,舉凡人世所謂擁護呀,打倒呀之類,壓根兒就是個倚伏作用,孟軻不也說過嗎,“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蝙蝠君自然還是在那裏過他的幽棲生活。但使我耽心的,不知現在的小學教科書,或者兒童讀物裏面,還有這類不愉快的故事沒有。
夏夜的蝙蝠,在鄉村裏面的,卻有着另一種風味。日之夕矣,這一天的農事告完。麥糧進了倉房。牧人趕回豬羊。老黃牛總是在樹下多歇一會兒,嘴裏懶懶嚼着乾草,白沫一直拖到地,照例還要去南塘喝口水才進牛欄的罷。長工幾個人老是蹲在場邊,腰裏拔出旱煙袋在那裏彼此對火。有時也默默然不則一聲。場面平滑如一汪水,我們一群孩子喜歡再也沒有可說的,有的光了腳在場上亂跑。這時不知從那裏來的蝙蝠,來來往往的只在頭上盤旋,也不過是樹頭高罷,孩子們於是慌了手腳,跟着在場上兜轉,性子急一點的未免把光腳亂跺。還是大人告訴我們的,脫下一隻鞋,向空拋去,蝙蝠自會鑽進裏邊來,就容易把他捉住了。然而蝙蝠君卻在逗弄孩子們玩耍,倒不一定會給捉住的。不過我們一隻腳在場上跳來跳去,實在怪不方便的,一不慎,腳落地,踏上滿襪子土,回家不免要挨父親瞪眼。有時在外面追趕蝙蝠直至更深,弄得一身土,不敢回家,等到母親出門呼喚,才沒精打採的歸去。
年來只在外面漂泊,家鄉的事事物物,表面上似乎來得疏闊,但精神上卻也分外地覺得親近。偶爾看見夏夜的蝙蝠,因而想起小時候聽白髮老人說“奶奶經”以及自己頑皮的故事,真大有不勝其今昔之感了。
關於蝙蝠君的故事,我想先生知道的要多多許,寫出來也定然有趣,何妨也就來談談這位“夜行者”呢?
Grahame的《楊柳風》(TheWindintheWillows)小書裏面,不知曾附帶提到這小動物沒有,順便的問一聲。
(七月二十日,啟無。)
啟無兄:
關於蝙蝠的事情我所知道的很少,未必有什麼可以補充。查《和漢三才圖會》卷四十二原禽類,引《本草綱目》等文後,按語曰,“伏翼身形色聲牙爪皆似鼠而有肉翅,蓋老鼠化成,故古寺院多有之。性好山椒,包椒於紙拋之,則伏翼隨落,竟捕之。若所嚙手指則難放,急以椒與之,即脫焉。其為鳥也最卑賤者,故俚語云,無鳥之鄉蝙蝠為王。”案日本俗語“無鳥的鄉村的蝙蝠”,意思就是矮子隊裏的長子。蝙蝠喜歡花椒,這種傳說至今存在,如東京兒歌雲,
“蝙蝠,蝙蝠,
給你山椒吧,
柳樹底下給你水喝吧。
蝙蝠,蝙蝠,
山椒的兒,
柳樹底下給你醋喝吧。”
北原白秋在《日本的童謠》中說,“我們做兒童的時候,吃過晚飯就到外邊去,叫蝙蝠或是追蝙蝠玩。我的家是酒坊,酒倉左近常有蝙蝠飛翔。而且蝙蝠喜歡喝酒,我們捉到蝙蝠,把酒倒在碟子裏,拉住它的翅膀,伏在裏邊給它酒喝。蝙蝠就紅了臉,醉了,或者老鼠似的吱吱地叫了。”日向地方的童謠雲,
“酒坊的蝙蝠,給你酒喝吧。
喝燒酒么,喝清酒么?
再下一點來再給你喝吧。”
有些兒童請它吃糟喝醋,也都是這個意思的變換。不過這未必全是好意,如長野的童謠便很明白,即是想脫一隻鞋向空拋去也。其詞曰,
“蝙蝠,來,
快來!
給你草鞋,快來!”
雪如女士編《北平歌謠集》一〇三首雲,
“檐蝙蝠,穿花鞋,
你是奶奶我是爺。”
這似乎是幼稚的戀愛歌,雖然還是說的花鞋。
蝙蝠的名譽我不知道是否係為希臘老奴伊索所弄壞,中國向來似乎不大看輕它的。它是暮景的一個重要的配色,日本《俳句辭典》中說,“無論在都會或鄉村,薄暮的景色與蝙蝠都相調和,但熱鬧雜沓的地方其調和之度較薄。大路不如行人稀少的小路,都市不如寂靜的小城,更密切地適合。看蝙蝠時的心情,也要彷彿感着一種蕭寂的微淡的哀愁那種心情才好。從滿腔快樂的人看去,只是皮相的觀察,覺得蝙蝠在暮色中飛翔罷了,並沒有什麼深意,若是帶了什麼敗殘之憾或歷史的悲愁那種情調來看,便自然有別種的意趣浮起來了。”這雖是《詩韻含英》似的解說,卻也頗得要領。小時候讀唐詩,(韓退之的詩么?)有兩句雲,“山石犖确行徑微,黃昏到寺蝙蝠飛,”至今還覺得有趣味。會稽山下的大禹廟裏,在禹王耳朵里做窠的許多蝙蝠,白晝也吱吱地亂叫,因為我們到廟時不在晚間,所以總未見過這樣的情景。日本俳句中有好些詠蝙蝠的佳作,舉其一二:
“蝙蝠呀,
屋頂草長——
圓覺寺。”——億兆子作。
“蝙蝠呀,
人販子的船
靠近了岸。”——水迺家作。
“土牢呀,
衛士所燒的火上的
食蚊鳥。”——芋村作。
Kakuidori,吃蚊子鳥,即是蝙蝠的別名。
格來亨的《楊柳風》裏沒有說到蝙蝠,他所講的只是土撥鼠,水老鼠,獾,獺和癩蝦蟆。但是我見過一本《蝙蝠的生活》,很有文學的趣味,是法國CharlesDerennes所著,Willcox女士於一九二四年譯成英文,我所見的便是這一種譯本。
(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