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利謠俗序

英吉利謠俗序

英吉利謠俗序

聽說幾位在上海的朋友近來正在討論“學問”的問題,最近所發表的主張是學問無用論,這使我頗有點兒狼狽。難道我會覺得自己存着些什麼“學問”,怕要變成無用么?當然不是的。我所以感到狼狽的是我現在要寫一本書的序,而這本書所講的似乎是一種學問。

這是紹原所譯的《英吉利謠俗》,原名叫做EnglishFolklore,普通就稱作“英國民俗”。民俗是民俗學的資料,所以這是屬於民俗學範圍的一本書。民俗學——這是否能成為獨立的一門學問,似乎本來就有點問題,其中所包含的三大部門,現今好做的只是搜集排比這些工作,等到論究其意義,歸結到一種學說的時候,便侵入別的學科的範圍,如信仰之於宗教學,習慣之於社會學,歌謠故事之於文學史等是也。民俗學的長處在於總集這些東西而同樣地治理之,比各別的隔離的研究當更合理而且有效,譬如民俗學地治理歌謠故事,我覺得要比較普通那種文學史的——不自承認屬於人類學或文化科學的那種文學史的研究更為正確,雖然歌謠故事的研究當然是應歸文學史的範圍,不過這該是人類學的一部之文學史罷了。民俗學的價值是無可疑的,但是他之能否成為一種專門之學則頗有人懷疑,所以將來或真要降格,改稱為民俗志,也未可知罷。

即使還是一種學,然而他是有用的么,這又是一個問題。民俗學的特質如何,這要等專家來說,我不能亂道,但我想總多少與文化人類學相近罷?他就一民族或一地方搜集其信仰習慣謠諺,以上古及蠻荒的材料比較參考,明了其意義及發生分佈之跡,如此而已,更無什麼別的志願目的。他未必要來證明先人之怎麼近於禽獸,也未必要來預言後人之怎麼可為聖賢。他只是說明現在怎麼一回事罷咧,問這有什麼用,實在不大說得出來。假如一定要追問下去,我恐怕這用處有點不大妙,雖然用處或者可以勉強找到一點。據英國茀來則博士說,現代文明國的民俗大都即是古代蠻風之遺留,也即是現今野蠻風俗的變相,因為大多數的文明衣冠的人物在心裏還依舊是個野蠻。他說,“在文明國里最有教育的人,平常幾乎不知道有多少這樣野蠻的遺風余留在他的門口。到了上世紀這才有人發見,特別因了德國格林兄弟的努力。自此以後就歐洲農民階級進行統系的研究,遂發見驚人的事實,各文明國的一部分的人民,其智力仍在野蠻狀態之中,即文化社會的表面已為迷信所毀壞。”這意見豈不近於反動了么?我想這或者也不足怪,因為“事實與科學決不是怎樣樂觀的”。浪漫時代的需要假如是夢想與信仰,那麼這當求之於詩人與宗教家,這是別一個方面。固然我也曾聽說有理學者以物理學證明王之必要與神的存在,但是在人類的實錄上卻只能看出王或有或無,神或死或活這種情形而已。他的無用在此,不過據我看來,他的可貴也就在此罷。

因為不是弄學問的,關於民俗學我的意思就只有這一點,有些還是從別人的文章里看來的,對於紹原所譯的書什麼都沒有說到。這也沒有什麼妨礙,原書在這裏,加上紹原高明的譯註,讀者自能明了其價值與意義。本來紹原叫我做序,可謂問道於盲,未免將為黑齒國女學生所笑,而我之做序更如萬松老人所說,正是“啞人作通事”,指似向人,吐露不出,已經寫了千餘言,也就可以隨手“帶住”了罷。

(民國二十年七月九日,於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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