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起源

第一章 起源

第二卷

羅馬

/第一章/

起源

一羅馬文章與希臘者並稱古典文學,為後世藝文模範,唯精神有絕異者。以一語括之,則希臘為尚美,羅馬為崇實。故羅馬文學,大都樸質無華,無Homeros之史詩,亦無Sappho之艷歌,非力才不相及,實氣稟殊異,有以使之然也。凡民族發達,率由游牧進於稼穡,復以家族為本元,建立部落。是故國民道德,首尚雄武,羅馬所謂Virtus,與希臘之Areta正同。唯希臘諸邦獨立,相聯合而不統一,其在個人,亦多自由之氣。羅馬則結為一國,凡諸國人對於國家,正猶家族之從家長,故特重義分,所謂Pietas之德,蓋羅馬所獨具。草昧之世,人民與天物抗爭,復御仇敵,以保其生,多歷辛苦,羅馬民族,感此甚深,乃成厚重之性格(Gravitas)。合是數者為民德,故主保守,重秩序,而尚實用。Cicero論希臘羅馬國民性之差違,以為學問知識,希臘為長,唯於治術,羅馬獨有其不可及者,所舉厚重果毅弘深誠信諸德,良足為之代表。蓋羅馬事業,本在政治一端。繪畫雕刻,大抵模仿希臘,文學亦少獨創之美,唯能隨在不失其國民性,故亦自有羅馬之特色也。

羅馬崇實之風,亦見於宗教。其神話傳說,雖多受希臘影響,而根本思想,截然不同。美之宗教,非羅馬人所能喻,抑亦為所不取,故所重者,止在為政治道德之系維。神人關係,猶家長之於宗子,神責人以從順,人亦求神以佑助,各盡其分,歸於兩利。如希臘哲學,純以求知為本,羅馬則重致用。其優禮哲士,所取乃在決疑解惑之功,非以談玄為貴,其於宗教,亦猶是也。羅馬神話十二大神,與希臘諸神,適可相當,如主神Jupiter其妻Juno,其子女Minerva(工藝女神)Vulcanus(冶神)Apollo(音樂之神)Diana(佃獵女神)Mercurius(宣傳之神)次之。Ceres即地母,Neptunus為海神,戰神曰Mars,愛之女神曰Venus。希臘之Eros,則為Cupidon,小兒有翼持弓矢,狀貌悉同。最末有Vesta,為灶火之神,希臘雲Hestia,凡祭必先祀之,羅馬崇奉尤至,蓋家庭之主神也。唯此眾神(DiConsentes)乃皆後起,民族所奉,本為耕種牧畜之神。有Saturnus與其妻Ops,司播種收穫,後世舉以配希臘之Kronos與Rhea,唯希臘僅以象宇宙,與農業祖神大異。次有園圃之神Vertumnus,果神Pomona,花神Flora,蒲陶之神Liber,其妻Libera並司百穀。山林之神Silvanus,田野之神Faunus,為Saturnus孫,其妻Fauna,稱善惠女神(BonaDea),司百物生長,崇奉最至。牧場神曰Pales,養馬之神曰Epona,降至畛畦有神Terminus,糞壤有神Sterculius,則皆為羅馬獨有之思想,因重農而出者也。Herakles之在希臘,高貴武勇,為國民理想之英雄。羅馬之Hercules,則為圍場(Herctum)之神。即此一端,二者之差可見。自然現象之人化者,如日Sol,月Luna,啟明星Lucifer,曙Aurora等,略與希臘同,亦信死後存在,而幽冥別無定處,亦不言主者何人。唯謂人死由Orcus為政,魂歸地下,故地母(TerraMater)稱善女Mania,鬼祖母(AviaLarvarum),亦曰沉默女神(DeaTacita)也。民間以時祀其先靈,不異生人。今讀墓誌文,多以為永久安息,蓋以死為長眠,至Hades傳說,亦行於世,唯本出希臘,非故有者也。

二羅馬文學,始於韻文,而獨無史詩。古時甚重輓歌,又Cicero言,羅馬宴集,恆歌頌先人事迹,佐以簫管,皆足為史詩基本。第所歌為先世功烈,而非國民傳說,故不能流行民間,其歌亦悉湮沒。今所存最古之作,唯有頌歌而已。羅馬三月(Martius)為戰神之月,祭師擊盾,歌踴以祈神。所謂踴者之歌(CarminaSaliaria),猶散見古籍中。唯宗教儀式,篤守舊章,歷世傳授,彌復訛闕,至歌者亦自茫然莫明其意。且羅馬人之宗教觀念,與希臘異,其舉行祀典,但依法定儀文,盡其職分,以待神之報施,不盡本於靈感。故歌辭自闕深摯之情,於後世藝文,亦少影響,唯以時序言之,為最古耳。

希臘喜劇起於村社,羅馬亦然。其悲劇一支,純出希臘,喜劇發達,亦多受外來感化,然自有本源,非全由於移植。原始喜劇,約有三種。一曰禁厭曲(Fescennini),二曰雜調曲(Satura),三曰Atellan曲(FabulaeAtellanae)。禁厭曲之起最早,多行於秋收或釀熟時。村人聚宴為樂,以歌互嘲,更迭唱和,作諸姿態。原意蓋在禁厭,非以嘲笑為樂。凡喜樂慶幸之事,易招羨妒,為“惡眼”所中,故必有以禳之。凱旋及婚嫁時,皆須此曲,命意亦同。古以為褻瀆之詞,力能破除不祥。Fascinum一言,即禁厭曲之名所從出,又雲木刻生支,小兒縣之頸間,謂可辟邪祟也。

雜調曲之字,源於SaturaLanx,誼曰滿盤。Ceres與Bacchus祭,農人獻新果,或諸穀食,雜和而奉之。后引為曲名,言其歌舞笑敖,聲音龐雜也,Vergilius《田功詩》中,言Ausonia人民戴木皮假面具,放歌狂笑,以頌酒神。蓋與禁厭曲相似,又嘗用以攘疫,唯結構,較為完善。及希臘文化興,遂不復演,唯文人或仿作之。是后發達,成諷刺詩(Satira),為羅馬特有之文藝。一篇之中,詩文雜出,詩之韻律亦前後不一,蓋猶存雜調餘風矣。

Atellan曲以地得名,至基督前三世紀時,始流行於羅馬。其先視優伶為賤業,以奴為之,不得預外事,至是而名門子弟競習其事,不復以為辱。是曲多演民間滑稽行事,人物類型,約有四種。一曰痴(Maccus),二曰髦夫(Pappus),三曰誇者(Bucco),四曰狡叟(Dossennus),各有面具,表示性質,有後世分配腳色之風。后經文人改作,益複發達。曲詞雖多散逸,唯觀其篇名,如“痴為兵”(“MaccusMiles”),“痴為女”(“MaccusVirgo”),“髦夫為農”(“PappusAgricola”),“二狡叟”(“DuoDossennus”)等,猶能想見其詼諧之精神也。

羅馬散文最早者,為《十二章法典》。基督前四五一年,始立十章,次年又益二章,並鐫銅以示公眾,世稱公私法律之源泉。其文至古拙,羅馬少年入學,必誦此文,至Cicero時猶然,影響於文學者甚大。羅馬國民性格之養成,於此文亦甚有關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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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公版·歐洲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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