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改造的意見
國語改造的意見
我於國語學不曾有什麼研究,現在只就個人感想所及,關於國語改造的問題略略陳述我的意見。我的意見大略可以分作下列三項:一,國語問題之解決;二,國語改造之必要;三,改造之方法。
國語問題現在可以算是已經解決了,本來用不着再有什麼討論,但是大家贊成推行國語,卻各有不同的理想,有的主張國語神聖,有的想以注音字母為過渡,換用羅馬字拼音,隨後再改別種言語。後者這種運動的起源還在十五六年以前,那時吳稚暉先生在巴黎發刊《新世紀》,在那上邊提倡廢去漢字改用萬國新語(即現在所謂世界語的Esperanto),章太炎先生在東京辦《民報》便竭力反對他,做了一篇很長的駁文,登在《民報》上,又印成單行的小冊子分散;文中反對以世界語替代漢語,卻贊成中國採用字母以便誦習,擬造五十八個字母附在後邊,這便是現在的注音字母的始祖了。當時我們對於章先生的言論完全信服,覺得改變國語非但是不可能,實在是不應當的;過了十年,思想卻又變更,以世界語為國語的問題重又興盛,錢玄同先生在《新青年》上發表意見之後,一時引起許多爭論,大家大約還都記得。但是到了近年再經思考,終於得到結論,覺得改變言語畢竟是不可能的事,國民要充分的表現自己的感情思想終以自己的國語為最適宜的工具。總結起來,光緒末年的主張是革命的復古思想的影響,民國六年的主張是洪憲及復辟事件的反動,現在的意見或者才是自己的真正的判斷了。我現在仍然看重世界語,但只希望用他作為第二國語,至於第一國語仍然只能用那運命指定的或好或歹的祖遺的言語;我們對於他可以在可能的範圍內加以修改或擴充,但根本上不能有所更張。埃及人之用亞剌伯語,滿洲人之用漢語,實際上未嘗沒有改變國語的例,但他們自有特殊的情況,更加以長遠的時間,才造成這個結果,倘若在平常的時地想人為的求成功,當然是不能達到的。一民族之運用其國語以表現情思,不僅是文字上的便利,還有思想上的便利更為重要:我們不但以漢語說話作文,並且以漢語思想,所以便用這言語去發表這思想,較為自然而且充分。至於言語的職分本來在乎自然而且充分的表現思想,能夠如此,就可以說是適用了。但是我並不因此而贊成國語神聖的主張,我覺得我們雖然多少受着歷史的遺傳的束縛,但國語到底是我們國民利用的工具,不是崇拜的偶像。我所以為重要的並不是說民族系統上的固有國語,乃是指現在通行活用,在國民的想法語法上有遺傳的影響者,所以漢語固然是漢族的國語,也一樣的是滿族的國語,因為他們採用了一二百年,早已具備了國語的種種條件與便利,不必再去復興滿語為國語了。使已死的古語復活,正如想改用別國語一樣的困難而且不自然。倘以國語為神聖,便容易傾向於崇古或民族主義,一方面對於現在也多取保守的態度,難於改革以求適用。因此我承認現在通用的漢語是國民適用的唯一的國語,但欲求其能副這個重大的責任,同時須有改造的必要。
中國以前用古文,這也是國語,不過是古人的言語,現在沒有人說的罷了。思想自思想,文字自文字,寫出來的時候中間須經過一道轉譯的手續,因此不能把想要說的話直捷的恰好的達出,這是文言的一個致命傷。文言因為不是活用着的言語,單靠古人的幾篇作品做模範,所以成為一套印板似的格式,作文的人將思想去就文章,不能用文章去就思想,從前傳說有許多科甲出身的人不能寫一封通暢的家信,的確並不是笑話,便是查考現在學校的國文成績也差不多都是如此。改用國語教授當然可以沒有這個弊病了,但是現在的簡單的國語,就已足用,能應表現複雜微密的思想之需要了么?這是一個疑問。目下關於國語的標準問題,大家頗有爭論,京音國音之爭大約已可解決,但是國語的本身問題卻還未確定;有的主張以明清小說的文章為主,有的主張以現代民間的言語為主:這兩說雖然也有理由,卻都不免稍偏於保守,太貪圖容易了。明清小說里原有好的文學作品,而且又是國語運動以前的國語著作,特別覺得有價值,然而他們畢竟只是我們所需要的國語的資料,不能作為標準。區區二三百年的時日,未必便是通行的障礙,其最大的缺點卻在於文體的單調。大家都知道文章的形式與內容是極有關係的,韻文與散文的界限無論如何變換,抒情的詩與敘事的賦這兩種性質總是很明顯的,在外形上也就有這分別。明清小說專是敘事的,即使在這一方面有了完全的成就,也還不能包括全體;我們於敘事以外還需要抒情與說理的文字,這便非是明清小說所能供給的了。其次,現代民間的言語當然是國語的基本,但也不能就此滿足,必須更加以改造,才能適應現代的要求。常見有許多人反對現在的白話文,以為過於高深複雜,不過“之”改為“的”,“乎”改為“么”,民眾仍舊不能了解。現在的白話文誠然是不能滿足,但其缺點乃是在於還未完善,還欠高深複雜,而並非過於高深複雜。我們對於國語的希望,是在他的能力範圍內,盡量的使他化為高深複雜,足以表現一切高上精微的感情與思想,作藝術學問的工具,一方面再依這個標準去教育,使最大多數的國民能夠理解及運用這國語,作他們各自相當的事業。或者以為提倡國語乃是專在普及而不在提高,是准了現在大多數的民眾智識的程度去定國語的形式的內容,正如光緒中間的所謂白話運動一樣,那未免是大錯了。那時的白話運動是主張知識階級仍用古文,專以白話供給不懂古文的民眾;現在的國語運動卻主張國民全體都用國語,因為國語的作用並不限於供給民眾以淺近的教訓與知識,還要以此為建設文化之用,當然非求完備不可,不能因陋就簡的即為滿足了。我們決不看輕民間的言語,以為粗俗,但是言詞貧弱,組織單純,不能敘複雜的事實,抒微妙的情思,這是無可諱言的。民間的歌謠自有其特殊的價值,但這缺點也仍是顯著,我曾在《中國民歌的價值》(見《學藝》第二卷)一篇短文里說過,“久被蔑視的俗語,未經文藝上的運用,便缺乏細膩的表現力,以致變成那種幼稚的文體,而且將意思也連累了。……所以我要說明,中國情歌的壞處,大半由於文詞的關係。”民間的俗語,正如明清小說的白話一樣,是現代國語的資料,是其分子而非全體。現代國語須是合古今中外的分子融和而成的一種中國語。
想建設這種現代的國語,須得就通用的普通語上加以改造,大約有這幾個重要的項目,可以注意。
一,採納古語。現在的普通語雖然暫時可以勉強應用,但實際上言詞還是很感缺乏,非竭力的使他豐富起來不可。這個補充方法雖有數端,第一條便是採納古語。無理的使不必要的古語復活,常會變成笑柄,如希臘本了革命的復古精神,驅逐外來語,以古文字代之,以至雅俗語重複存在,反為不便,學生在家吃麵包(Psōmion)而在學校須讀作別物(Artos系古文)。但這是俗語已有而又加入古語,以致重出,倘若俗語本缺而以古語補充,便沒有什麼問題了。中國白話中所缺的大約不是名詞等,乃是形容詞助動詞一類以及助詞虛字,如寂寞,朦朧,蘊藉,幼稚等字都缺少適當的俗語,便應直截的採用;然而,至於,關於,況且,豈不,而等字,平常在“斯文”人口裏也已用慣,本來不成問題,此外“之”字替代“的”字以示區別,“者”替代作名詞用的“的”字,“也”字用在註解里,都可以用的。總之只要是必要,而沒有簡單的復古的意義,便不妨盡量的用進去,即使因此在表面上國語與民間的俗語之距離愈益增加,也不足為意,因為目下求國語豐富適用是第一義,只要能夠如此,日後國語教育普及,這個距離自然會縮短而至於無,補充的古語都化為通行的新熟語,更分不出區別來了。但是我雖不贊成古今語的重出,對於通行的同意語,卻以為應當聽其並存,不必強為統一,譬如疾病,毛病,病痛這三個字,意義雖然一樣,其色度略有差異,足以供行文時的選擇;不過這也只以通行者為限,若從字典疒部里再去取出許多不認得的同意語來,那又是好古太過,不足為訓的了。
二,採納方言。有許多名物動作等言詞,在普通白話中不完備而方言裏獨具者,應該一律收入,但也當以必要為限。國語中本有此語,唯方言特具有歷史的或文藝的意味的,亦可以收錄於字典中,以備查考或選用,此外不必過於博採,只聽其流行於一地方就是了。方言裏的熟語頗有言簡意賅的,如江南的“像煞有介事”,早已有人用進文章里去,或者主張正式的錄為國語,這固然沒有什麼不可,不過注音上略為困難,因為用國音讀便不成話,大抵只能仍用原音注讀才行。至於這些熟語的運用,當然極應注意,正如古奧的故典一般,必須用得恰好,才發生正當的效力,不然反容易毀壞文章的全體風格,在初學者尤非謹慎不可。
三,採納新名詞,及語法的嚴密化。新名詞的增加在中國本是歷來常有的事,如唐以前的佛教,清末的歐化都輸入許多新名詞到中國語裏來,現在只須繼續進行,創造未曾有過的新語,一面對於舊有的略加以釐訂,因為有許多未免太拙笨單調了,應當改良才好。譬如石油普通稱作洋油,似不如改稱煤油或石油,洋燈也可以改作石油燈,洋火改作火柴,定為國語,舊稱不妨聽其以方言的資格而存在。中國以前定名多過於草率,往往用一“洋”字去籠罩一切,毫無創造的新味,日常或者可以勉強應用,在統一的文學的國語上便不適宜了。此外藝術學問上的言詞,盡了需要可以盡量的採納,當初各任自由的使用,隨後酌量收錄二三個同意語,以便選擇,不必取統一的方針。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在於語法的嚴密化,因為沒有這一個改革,那上邊三層辦法的效果還是極微,或者是直等於零的。這件事普通稱作國語的歐化問題,近年來頗引起一部分人的討論,雖然不能得到具體的結論,但大抵都已感到這個運動的必要,不過細目上還有多少應該討論的地方罷了。因為歐化這兩個字容易引起誤會,所以常有反對的論調,其實系統不同的言語本來決不能同化的,現在所謂歐化實際上不過是根據國語的性質,使語法組織趨於嚴密,意思益以明了而確切,適於實用。中國語沒有語尾變化,有許多結構當然不能與曲折語系的歐文相同,但是根柢上的文法原則總是一樣,沒有東西之分。我們所主張者就是在這一點上。國語大體上頗有與英文相似之處,品詞解說不很重要,其最要緊的事件卻在詞句之分析,審定各個的地位與相互的關係,這在閱讀或寫作時都是必要,否則只能籠統的得一個大意,沒有深切顯明的印象。普通有許多新文章,其中尤以翻譯為甚,羅列着許多字樣,表面上成為一句文句,而細加尋繹,不能理會其中的意思。這大約可以尋出兩個理由來,其一是無文法的雜亂,其二是過於文法的雜亂;一是荒棄文法,以致詞不達意,一是拘泥文法,便是濫用外國的習慣程式,以致出國語能力以外,等於無意義,這種過與不及的辦法都是很應糾正的。我們的理想是在國語能力的範圍內,以現代語為主,採納古代的以及外國的分子,使他豐富柔軟,能夠表現大概感情思想,至於現在已不通用的古代句法如“未之有也”,或直抄的外國式句法如“我不如想明從意念中”(見詩集《紅薔薇》),都不應加入。如能這樣的做去,國語漸益豐美,語法也益精密,庶幾可以適應現代的要求了。
關於實行的辦法,我想應當分三方面去進行,這本來略有先後,但在現今也不妨同時並進,各自去做。
一,從國語學家方面,編著完備的語法修辭學與字典。字典應打破舊例,以詞為單位,又須包含兩部,甲以漢字分部,從文字去求音訓,乙以注音字母分部,從音去求字訓。這種事業最好是由“國語統一籌備會”等機關去擔任,不過編纂及印刷的經費也是一種問題;目下不能希望有完成大著出現,但是這方面創始的工作實是刻不容緩了。
二,從文學家方面,獨立的開拓,使國語因文藝的運用而漸臻完善,足供語法字典的資料,且因此而國語的價值與勢力也始能增重。此外文藝學術的研究評論之文,無論著譯,亦於國語發達大有幫助,因為語法之應如何歐化,如何始適於表現這些高深的事理,都須經過試驗才有標準,否則不曾知道此中甘苦,隨意的贊成或反對,無一是處。
三,從教育家方面,實際的在中小學建立國語的基本。我的意見以為國語教育的目的,當在使學生人人能以國語自由的表現自己的意思,能懂普通古文,看古代的書。小學以國語為主,中學可以並進,不應偏於一面。國語學得很好,而古文一點不懂的人,現在還未曾見過,但是念形式的古文而不懂古書的意義,寫形式的古文而不能抒自己的胸臆的人,在中學畢業生中卻是多有,據升學試驗的約略的統計,總有百分之八十。這便是以前偏重古文的流弊,至今還未能除去,所以國語教育的工具與材料現在雖然還未足用,但是治標的一種改革卻也是必要了。以前的教國文是道德教育的一種變相,所教給學生的東西是綱常名分,不是語言文字,現在應當大加改變,認定國語教育只是國語教育,所教給學生的是怎樣表現自己的和理解別人的意思,這是唯一的目的,其餘的好處都是附屬的。在國語字典和語法還沒有一部出板的今日,教育家的困難是可以想見的,但是正因為是青黃不接的時代,教育家的責任也更為重大,不得不勉為其難,兼做國語學家一部分的事業,一面直接應用在教育上,一面也就間接的幫助國語改造的早日完成了。
我於國語學不是專門研究,所以現在所說的很是粗淺,只是供獻個人的意見罷了。我對於國語的各方面問題的意見,是以“便利”為一切的根據。為便利計,國民應當用現代國語表現自己的意思,凡復興古文或改用外國語等的計畫都是不行的,這些計畫如用強迫也未始不可實現,但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因為成效還很可疑,犧牲卻是過大了。為便利計,現在中國需要一種國語,盡他能力的範圍內,容納古今中外的分子,成為言詞充足,語法精密的言文,可以應現代的實用。總之我們只求實際上的便利,一切的方法都從這一點出來,此外別無什麼理論的限制。照理想說來,我們也希望世界大同,有今天下書同文的一天,但老實說這原來只是理想,若在事實上則統一的萬國語之下必然自有各系的國語,正如統一的國語之下必然仍有各地的方言一樣;將來的解決方法,只須國民於方言以外必習國語,各國民於國語以外再習萬國語,理想便可達到,而於實行上也沒有什麼障礙,因為我相信普通的中國人於方言外學習國語,於國語外學習萬國語(或一種別的外國語),並不是什麼難事。——不過這第一要是普通人,不是異常,多少低能的人,第二要合法的學習才好;這都是很重大的問題,要等候專門學者的研究與指示了。
(一九二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