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上了年紀就會明白,最有生命力的文化,一定是那些可以被感官確認的具體作品。甚至,也可以說是“產品”。

這種沉澱着生命的文化,是精神價值的實現方式。

與這種實現方式相比,種種以“文化”的名義出現的抽象講解、艱深論述,只是一種附屬性、過渡性、追隨性的存在,似高實低,並不重要。

對於文化的事,不管看上了哪一項,哪一品,都應該儘快地直接進入。千萬不要在概念和學理上苦苦地繞了幾年,累累地兜了幾年,高高地飄了幾年,還在外面。

就拿我所說的這三項來說吧:要寫字,就磨墨;要聽戲,就買票;要喝茶,就煮水。寫了,聽了,喝了,才能慢慢品味,細細比較,四處請教,終於,懂了。

“懂”,簡簡單單一個字,卻是萬難抵達。在文化上,懂與非懂,是天地之別,生死之界。

這一懂非同小可。自己的懂,很容易連接別人的懂。今人的懂,很容易連接古人的懂。當上下左右全都連成一氣,抬頭一看,文化真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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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之美:便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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