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晚年再婚,財產要分彼此嗎
三、晚年再婚,財產要分彼此嗎
如果再婚夫妻在價值觀和金錢觀上存在很大差異,就會給生活帶來諸多麻煩。不能談錢的婚姻,是給自己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遲早會被引爆。明明白白談開,哪怕有交鋒,一定優於迴避。再婚家庭中,最難之處在於對無論哪方的孩子都能公平對待。
有的再婚家庭,夫妻兩人走到一起,但是經濟上各自揣着自己的小算盤,等到撕破臉,發現對方早就算計好了。各自是各自的,給多少看心情。這樣的話,日子會過得很脆弱,隨時可能過不下去。真感情不怕談錢,當然也不會藉著愛情之名提過分要求。弄清自己在對方心中的分量,這是安全感的來源。
十多年前的一次車禍,奪走了一位70歲老人的太太與小女兒的性命。大女兒工作忙,總要出差,實在無力照顧父親的飲食起居。而父親年紀大了,身邊沒個人,很不方便。還好有人走到了老父身邊。
新老伴兒進門之後,父親的生活有人管了。大女兒就是連續幾天出差,也走得安心,走得放心。可是老太太隔三岔五總是給她打電話,向她抱怨說,和父親一起到菜場去買菜,買兩捆菠菜他都不幹,嫌買多了,說丈夫把錢看得太緊。
女兒一回家,總是問父親需不需要錢。他老說不用,他不缺錢。女兒只好悄悄地往他錢包里放錢。為了讓老太太覺得嫁到她家不虧,她總是安排二老到外面旅遊,找的都是吃住最好的旅行團。這下可好,老太太便主動收集旅遊信息。她想去哪兒,就把相關的報紙或資料放到女兒能看見的地方。女兒倒沒有讓她失望過,只是誰的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女兒覺得這事是自己的一份負擔。
老太太有一雙兒女,他們上門來一般空着手,而回去時總是大包小包地拿,所有的東西皆是女兒買回家的。久而久之,女兒心裏也不平衡,大家年齡都差不多,錢哪是那麼好掙的?
她父親也有工資,如果能出手大氣一點兒,何需要女兒這麼來平衡?可父親年紀大了,不易改變習慣和思維。他需要人來陪伴,兒女代替不了繼母。女兒覺得自己這麼做是必要的,只是心裏總有幾分糾結。
家庭需要經營,兩個人走到一起並不能保證婚姻必然美滿,尤其是再婚,會面臨許多挑戰。再婚不能迴避談錢,知道在一起生活兩個人怎麼開銷,這是婚後獲得安全感的重要保障,是使生活穩定的前提條件。無論是哪位老人,誰都不大可能以犧牲自己為代價來增進感情,感情也不是急功近利就能維繫的。如果續弦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她內心的焦慮當然會設法宣洩。如果老父沒有能力自己來調適,懂事的女兒替他平衡一下,就是成老父之美。這些額外的付出讓女兒感到不滿、失望、擔心、憤怒,也是很自然的。不能超負荷,不然時間一長就會覺得受不了,只能量力而為。
得提醒老父,新老伴兒的委屈是可以理解的。過度吝嗇會讓她不悅,這很自然,畢竟她不是保姆。對新老伴兒女的失禮可以委婉表達,並且只為他們母子提供交流空間,不去縱容貪慾。建議老父親在生前寫好遺囑,寫明住房與財產的分配。
也有相反的家庭,也是一位喪偶老人,幾年前妻子因病過世了。感謝上蒼,讓他認識了現在的妻子。他們都同樣喪偶,在一起是因為惺惺相惜。他們相互照應,彼此抱團取暖,應該算金色黃昏吧。讓這位老人心煩之事是兒子總是不時地伸手要錢。
再婚之前,他已經做了財產分割,把目前正住的這所大些的房子過戶到了兒子名下,老伴兒也把她的房子給了自己的女兒。他的退休工資不算高,生活也夠了。老伴兒雖然也退休了,可還在外面兼職,辛苦是辛苦,倒也樂在其中。她的女兒是個懂事的孩子,自己自強獨立,雖然還單着,可從來不向她媽要什麼。老人很欣賞這姑娘,而姑娘對他卻似乎並不那麼滿意,覺得他太縱容自己的兒子了。
老父真是有苦說不出,兒子老找他要錢,其實他們兩口子掙得並不少,就是兒媳太能花了!她整天大包小包地往家買東西,快遞不斷。尤其是有了孫子之後,老人幾乎成了“孫子”。親家說姥姥看不了外孫了,拿錢給孩子請了個保姆。兒媳動不動就攛掇兒子找老父要錢。而她給孩子買小小一雙鞋子居然就花了700元錢。什麼都要好的,花超了,就朝家裏要。老伴兒大度,一次次給了,可她閨女看不慣。
老父也挺生氣。以前年輕時,哪有朝家裏開口的,自己的生活是就着水和泥,看着米下鍋,從來不惦記着父母的。那時家裏孩子多,父母收入不高,想靠也靠不上。現在可倒好,下一代怎麼成了這樣?拒絕吧,親家每月給請着保姆呢!給吧,一個孩子凈要,另一個分文不取,這也不公道。
如何對待家裏的財政支出,是維繫好再婚家庭的重要內容。再婚家庭中,最容易出現矛盾的地方就是不能公允地對待雙方的子女。無論哪方的孩子,各自的情況都不相同。為了讓兒子感到家的溫暖,后老伴兒盡量與他們和睦相處,盡自己所能善待他們,做到不親此疏彼。越是這樣,做父親的越得把一些話對兒子說清楚。兒子不可以覺得父母的錢,不要白不要,家裏的好處不佔白不佔。他現在也是父親了,得體諒老父的不易。要告訴兒子,自己的退休工資有限,平時都是節儉度日,工資剩不下多少。把后老伴兒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不時要走給孫子花,這樣做不妥。做事要量力而行,攀比沒完,滿足奢華虛榮沒個頭兒,逼着老人出血的事不能做!父親的家已經不是他小時長大的家了,彼此相處是客情,各自都做維護的事,才能好好相處;一味地索要,關係就處不好了。
父親不能迴避這個話題,但最好不要當著兒媳的面,私下裏和兒子談開這一點。並且和他談清楚,請阿姨的錢,他丈母娘也沒有義務給。做父母的,不是不可以給予經濟上的支持,但救急不救窮。父母不想為了滿足小兩口所謂的體面生活,窮儘其所有,讓自己難做人。希望兒子能體諒。
再婚之後父母與各方子女的關係本來就敏感。女兒對母親的新老伴兒的不滿,很可能是覺得他縱容了他兒子,委屈了自己的母親。如果有這個因素,就別企圖讓她像對父親一樣來接納老人。
再婚父母不可能取代其親生父母的地位或角色,各自的期望與投入程度皆有差別。如果以此為尺度,就會產生苛求和不滿。如果對自己的孩子放任,無原則地一味忍讓,再婚父母與前房子女的關係就不容易處好。如果覺得自己做得不到位,不妨找機會向女兒表達一下,一方面對她的懂事給予肯定;另一方面,對自己的優柔寡斷做一下檢討,爭取她的諒解,態度誠懇也會化解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