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直到遇見你
晚上七點,Lucky輕酒吧門口。
寧以菲上上下下打量了秦珩好幾眼,直把對方看得渾身不自在地扭過頭去才問道:“你那七彩羽毛衣呢?”
今天的秦珩穿着規矩中帶着一絲不羈,不羈中帶着一絲瀟洒,瀟洒中又帶着一絲潮流,區別於靚麗的羽毛衣和禁慾的運動服,這一套Look日常且帥氣。寬鬆的字母T恤露出一段鎖骨,黑色破洞褲上還掛着條鏈子,但在他身上一點也不顯得中二。
嗯,就是那彩虹頭還有點扎眼……不過玩音樂的人,總得有點能吸引別人目光的東西。而且平心而論,比起身邊這些成群結隊進入酒吧,緊身衣小腳褲豆豆鞋、頭髮長到脖子根還梳成偏分蓋住一隻眼的人,秦珩已經很好看了,不是一個檔次的好看。
殺馬特非主流之所以被稱為殺馬特和非主流,主要是因為他們跟秦珩差了一張完美無瑕的臉。
輕酒吧老闆叫瑪麗,長鬈髮,高顴骨,歐式大雙(眼皮),復古紅唇,頰邊還有一顆小痣,長得很有異域風情。
瑪麗跟寧以菲年紀差不多,大學剛畢業的時候看中了老城的商業價值,來這邊開了家酒吧。之後一年,老城果然被人發掘成了旅遊景點,來的人逐漸多了,營業利潤開始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增長。
瑪麗指縫間夾着一根燃燒着的香煙,表現得很熱情:“小菲,這就是你說的那位秦先生?哇,人長得真帥!有這長相,誰還管你會不會唱歌,光坐着就行了啊!”
秦珩擺手開了個玩笑:“抱歉,我想通過雙手努力賺錢。”
寧以菲差點笑出聲,這樣的秦珩也很有意思。
瑪麗抬手指了指酒吧中央的小型圓台,上面各色樂器都有,剛好是為樂隊準備的。因為目前還沒有人上去,所以顯得空蕩蕩的。
“帥哥,先上去熱個場子。”
秦珩自己背了把結他,自己的東西用得再舊也順手。他經過寧以菲,沖她笑了下,痞痞的,耳鑽一閃,然後說:“好好看着,哥給你露一手。”
秦珩上了台,毫無緊張感,抬手撥弦試了試音,緊接着泠泠弦音響了起來,伴隨着好聽的男低音:“我從未見識過這個世界的美麗,直到遇見你……”
這個空當,瑪麗雙手撐着檯子湊近寧以菲說:“小菲,考慮考慮,再來我這兒駐唱一個月,工資再給你加一半。”
寧以菲剛來老城的時候,白天在市場賣鳥,晚上覺得太閑就在這家酒吧當鍵盤手,跟着一個本地的小樂隊一起駐唱了半個月,那半個月,來酒吧的人明顯多了不少,而她也從中體會到了不同於音樂會大場館的熱鬧感。
那時她很愁悶,覺得鋼琴讓她失去了朋友,因為駐唱,她終於找到了一點會彈琴的好處——至少不會輕易餓死在大街上。
寧以菲搖搖頭:“不了,我之後可能會離開老城。”
這裏終究只是一個用來散心的地方,她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今天楊素給了她一張請柬,那是德國著名鋼琴家費德爾給中國的青年才俊發來的訓練邀請,訓練的同時還會舉辦晚宴用來交流別國音樂文化,整個國家只有五個人有此殊榮,光是楊素手下就佔了兩個名額。
寧以菲花了好長一段時間平復心情,之後便要在這條路上義無反顧地前行了。
“好吧,雖然有點遺憾,但還是希望看到你越來越好。”瑪麗推給她一杯顏色漂亮的雞尾酒,“送你的,祝你前程似錦。”
“謝謝。”
秦珩的聲音就在兩人安安靜靜喝酒時飄了過來,帶着繾綣的溫柔,如同三月春風,拂過心田。
我看到了落日朝陽,看到了水起雲落,我看到了你。
我看到石榴花開放,看到飄揚的裙角,我看到了你。
瑪麗納罕地說:“這歌不錯啊,怎麼以前沒聽過?”
七點以後,正好是古城裏的酒吧最熱鬧的時候。累了一天的遊客們會來歇歇腳,放鬆神經,喝點小酒聊聊天,討論明天會是晴天或陰天。
這會兒酒吧里人很多,所有人都注視着中央的圓台。
燈光下,秦珩左邊耳朵上小小的銀色耳圈不時折射出光線。他唱歌的時候非常專註,一邊撥弦,一邊哼唱,渾身散發著一種抓人的光彩。
寧以菲定定地看着,沒有眨眼。
——秦珩在邊彈着結他邊唱歌。
那把嗓子簡直就像為了唱歌而生的,低沉磁性,多情婉轉,感人至深。
終於還是等到了這一刻。
寧以菲很早就這麼覺得,秦珩唱情歌很帶感。
輕酒吧的氣氛可以很熱烈,也可以很輕鬆。秦珩唱完一首,旋律一轉忽然變得急促起來。
剛剛被溫情音樂安撫下來的觀眾一下子開始躁動,不少男女已經開始隨着節奏律動起來。
秦珩換了一首歌。
這回是一首盡人皆知的狂熱老歌。
之後的四分鐘,全場嗨爆。
矜持的少女在搖擺,狂放的少年在尖叫。
酒精刺激着每個人的神經,這一刻什麼都不想了,只跟着節奏跳動。
寧以菲身處嘈雜的環境,心情卻依舊穩定,這或許是常年出入音樂館養出來的特質。她透過擁擠的人潮,能在縫隙中看到秦珩沐浴着頭頂上彩色的燈光。
真好,她想。自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秦珩好像也找到了自己所缺的東西。
她想起那天,秦珩笑着跟她說:“我變好了。”
雖然不知道他什麼變好了,但寧以菲很替他開心。回過頭來看,這幾個月時間,過得好像還不賴。
秦珩下台走了過來,瑪麗還在糾結他剛才唱的歌,圍着他問個不停:“你唱的是民謠嗎?還是什麼?是誰的歌?能告訴我嗎?”
秦珩不答,他看着寧以菲,又笑了。他在台上唱歌時的那股痞帥勁兒還沒完全消退掉,笑起來挑起一邊嘴角,耳鑽仍舊在閃,晃花了寧以菲的眼睛。
在分不清是音樂節拍還是心臟跳動的聲音里,秦珩慢慢說:“那首歌叫《我看見你》,我寫的,剛才是第一次唱。”
這首歌其實並沒有創作完全,是在他開始有了靈感時慢慢記錄的。歌詞只寫了一半,編曲也只編了一半,剩下的全是剛才即興加上去的,就這樣湊成了一首完整的歌。唱完到現在,秦珩自己都是亂的。很多詞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剛才唱歌時瞥見了寧以菲。
人群的微小空隙里,絢麗的彩色燈光下,她在笑。
秦珩看起來意氣風發,連頭髮絲都在興奮着。
上了台的他跟平時完全不一樣,就好像隱藏了獠牙的野獸,在這一刻散發出屬於王者的氣場。
如果寧以菲見過他以前站在主舞台上肆意歌唱搖擺的樣子,此刻大概會覺得非常感動。不過沒見過也無所謂,反正這一刻的秦珩,有一種別樣的魅力,讓人挪不開眼。
寧以菲不清楚這是一種什麼感覺,總之,好像別的什麼都已經淡化,眼睛裏能夠容納的,只有一個人。她清晰地感覺到胸膛里有個地方漸漸加快了跳動的速度,然後被周圍的人聲掩蓋。所有人都聽不見,只有她自己。
寧以菲從來不知道自己喜歡的原來會是秦珩這樣的人,既張狂放肆又才華橫溢,私底下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一面,總是吸引着別人去窺視。
事實也證明,她真的喜歡上秦珩了。
分不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等自己發現的時候,就已經很喜歡了。或許是他一臉不耐煩地躲避寧小綠的嘴巴卻貼心地沒有攥緊手心,或許是他為了寫出歌曲就果斷搬來老城的這份執着,又或許是他技術不純熟地載着自己穿行在大街小巷,初夏的風吹在臉上,將他身上淺淺的洗衣液香味也一同卷進鼻腔里。
那他呢?他會不會也對自己有一點好感?
寧以菲沒法直接問秦珩這樣的問題,感情這件事,可能是當局者迷,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再精明的人也會變得遲鈍,所以才讓一向清醒的她也變得不清醒了。
這樣也好,寧以菲想,萬一秦珩對她沒什麼感覺,也不至於連朋友也做不了。當然她也想過,如果秦珩跟她想法一樣,兩人最後在一起了,或許也不是什麼好事。
工作的原因,寧以菲行程很緊。在老城的這點時間完全是因為她實在受不了了才硬擠出來的,等恢復了工作,她又得天南海北到處飛。異地戀分手的概率太大了,所以還不如一開始就別開這個口,至少這樣等到忙累了休息的時候,還能跟他聊聊天。
寧以菲輕輕嘆了一口氣,真切地感覺到做人難兩全。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只有愛情的。
回家的路上,夜風溫柔。
旁邊院子裏提早結出花苞的黃顏色夜來香已經在晚上開放,香氣淺淺的,透過鐵柵欄飄出來。
千年古城,萬家燈火,斑駁光影照着腳下石板路。
橋洞下里江支流的水聲逐漸輕微,熱鬧遠去,路上好像只剩下了兩個人,黑色影子並排走着,一高一低,很溫情的樣子。
秦珩想說點什麼,他總覺得寧以菲給他的感覺忽近忽遠,即使她就站在自己身邊。但他沒有來得及說出口,因為眼睛記錄到的美好場景全都變成了腦海里大波大波的靈感,正急切地等着他組織好語言去形容,然後一字一句寫在紙上,成為一首新的歌。
而這首歌,是關於寧以菲的。
這一刻,秦珩忽然想給寧以菲寫一輩子的歌。
從春秋冬夏、草木枯榮,寫到潮起潮落、風起雲湧。
想把世間美好的一切都寫給她,不論是日出日落,還是月圓月缺。
秦珩終於找到了那個看到任何東西都始終覺得缺了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的來源,因為他缺了一個跟他一起看風景的心上人。
不知不覺已經走到了五樓,寧以菲打開門正想往裏走,忽然被一雙手抓住了手臂。胳膊上的溫度暖暖的,她順着手臂抬頭:“怎麼了?”
秦珩沉默了一會兒,最終笑着搖頭:“沒什麼,早點睡。”
連秦珩自己都說不清自己怎麼了,或許人對於離別是很敏感的,他感覺到寧以菲從進酒吧開始就有點心不在焉。
寧以菲也頓了頓,然後露出笑容:“你也是,晚安。”
“晚安。”
然而互道了晚安的兩人卻並沒有真的晚安。
同一棟樓里,所有窗戶都暗着,只有五六樓亮着燈。
夏蟬鳴叫,星光滿天,不同的窗外是相同的夜空。
寧以菲打開的行李箱裏除了放下幾件衣服外,什麼也沒有,她環視一圈,發現自己其實也沒什麼需要帶走的。
季青已經訂好了飛往德國的機票,就在後天下午,他讓寧以菲在明天處理好手頭的事情,這些事情就包括辭職和退房。
儘管只是住了兩個多月,寧以菲卻已經捨不得這裏了。小小的房子,安逸的生活,有趣的工作,還有樓上的秦珩,一切一切。
不知道現在的秦珩在做什麼?
他睡了嗎?
秦珩沒有睡。
秦珩坐在床邊書桌前,食指和中指間夾着一支筆無意識地轉,時不時在紙上落下幾行字。
他耳機里播放着音樂軟件每日推薦的輕音樂歌單,這會兒正好放到一首鋼琴曲。只聽了一段,他便覺得心曠神怡,疲憊皆消,餘光掃了眼屏幕,正好看到鋼琴曲的名字:《22》。
這名字可真奇怪。秦珩想。
可惜他急着寫詞,沒有點進去看一眼,也就沒有看到《22》的演奏者:寧以菲。
秦珩房間裏的燈光直亮到了凌晨五點,東方露出了魚肚白。密密麻麻的歌詞廢了一版又一版,紙張散落了一地,最後只留下一張終稿。
終稿上寫着這樣一句話:
當我發現喜歡你那天,夏季的風都溫柔,
西瓜和冰可樂在你面前都不算什麼。
秦珩開始思考該給這首歌起一個什麼樣的名字。
等到天色大亮,他才發現晨練時間都已經過去很久了。
但值得慶幸的是,他終於確定好了標題:《當我》。
這個時候出門肯定趕不上要上班的寧以菲,他有些懊惱,但沒過幾秒又釋懷。他打算等到譜完曲的那一天,拿上結他,去唱給寧以菲聽。不知道她會是什麼表情,驚訝或驚喜,不管哪一種,他都已經迫不及待了。
秦珩喜歡上女生的經驗不多,在寧以菲之前,只有一個。
那是一次屬於十六歲的心動。
十二月份的首都下着雪。
北方的雪大而厚,室外氣溫幾乎跌破零,放眼望去,到處都是白茫茫的。
當時的第一體育館內正在舉辦一場國內青少年鋼琴總決賽,匯聚了來自全國各地出色的少年少女。
秦珩那會兒正在首都一所出名的高中念書,因為想躲避秦關山,所以就連放假也懶得回曆陰市。
秦關山從小就有個音樂夢,可惜他自身條件不夠好,加上當時家裏並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他走上藝術這條處處燒錢的道路,只能作罷。但人的執念是很可怕的,秦關山打拚十幾年,終於開了一家屬於自己的音樂公司,之後越做越大。
自己的夢想實現不了,秦關山便將希望全部寄托在兒子秦珩身上,可喜的是,秦珩生來就有音樂細胞,這簡直遂了秦關山的願。
秦關山一心只想讓秦珩走上音樂的道路,從小就培養他學習唱歌和樂器,想讓他去參加藝考,卻沒想到物極必反,秦珩對這方面產生了極大的抗拒感。少年人最不服管教的就是那段時期,秦珩幾乎天天跟秦關山對着干。
秦母體恤秦關山,年輕時候也一直支持着他追夢,因為一切都由着丈夫的意願,她只會在父子倆吵完架后溫聲讓秦珩聽話。
秦珩煩不勝煩。
就是這個時候,陳越揚為了追一個參加比賽的女生硬拉着他在周六的晚上去看了場鋼琴比賽。
秦珩忽然同意去參加藝考,這是秦家人怎麼也想像不到的。就連親得像是穿同一條褲子長大的陳越揚對此也表示不可置信,覺得他瘋了。
秦珩沒有瘋,他只是忽然間找到了學習音樂的動力。
因為那個時候,他坐在體育館的方形舞台下,興緻缺缺到幾乎要睡著了,直到主持人請出了第82位比賽選手。原本睡着便睡著了,但那位82號選手彈了小半段后,直接就把秦珩給震醒了。
秦珩無法形容當時的感覺,只知道那是82次鋼琴聲中的第一次心動。他睜開眼,視線越過前面一排排的座位,落在舞台中央。
穿着潔白紗裙的少女神采飛揚,黑色長發被秀氣地卷了一卷,辮子從左耳上方編到了右耳,頭頂還戴了個綴着丁香花的白色花環。她坐在鋼琴前,十指翩然舞動,身上的光芒無可阻擋,如同吸引飛蛾的明亮燈火。
秦珩就是那隻渺小的飛蛾。
幾乎是那一個瞬間,他決定繼續撿起已經讓自己感到厭惡的音樂。
秦珩找過那盞燈火,但他失敗了。他睡覺的時候錯過了“燈火”的自我介紹,陳越揚更不用說,一心在為喜歡的女生加油鼓勁。因為比賽是由選手自己抽取上場順序的字條,所以網上查不到這場比賽的選手上場順序表格,現場的評委都是德高望重的前輩,他也根本不可能近身去問。
陳越揚當時滿臉納罕地問他:“秦哥,你找那個女生幹啥?難道準備早戀了嗎?”
秦珩白了他一眼:“我倒是想跟人家早戀呢,問題是我連人叫什麼都不知道!”
比賽結束后,意料之外的是,“燈火”並沒有得獎,所以秦珩也失去了那會兒唯一可以得知“燈火”名字的機會。
秦珩總覺得結果有黑幕,因為在他看來,“燈火”就該是第一名。
秦珩為自己第一次喜歡上的女生寫了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取名《燈火》,藝名用的是隨手拆了自己名字裏的“珩”字,於是就叫王行。
於秦珩而言,少女是明亮的燈火,指引着他,卻也是暗色的前路,不知未來。
因為這樣一個信念,不知不覺間,秦珩就從十六歲到了二十三歲,一晃眼,他已經在這條路上摸爬滾打了七年。儘管現在已經將女生的樣子忘得差不多了,但只要回想起來,還是會覺得心窩子一陣發熱。
不為喜歡,而為音樂。如果不是她,秦珩不會感受到音樂的好。他以前一直把音樂和秦關山掛鈎,對此厭惡透頂,卻在那個時候乍然發現,自己一直以來的想法未免太過於狹隘。
——原來音樂也可以讓人那麼享受。
同時,秦珩出乎意料地接受和順從,無疑成了緩和家庭關係最好的紐帶,他終於在家裏過了幾年舒心的日子。
如果不是在樂隊出道的時候被秦關山插了一腳,這樣的關係或許能夠一直持續下去。
慶幸的是,事業失意時,他遇到了寧以菲。
這是一種比十六歲初見時的心動更加美好的感覺。
年輕時只懂得眼前,而現在,秦珩想考慮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