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只要你

第二十章 我只要你

又是一年除夕。

沈尋這天並沒有特意裝扮,穿了一身運動裝,套了件羽絨服就去吃飯。宋倩向來不愛沾油煙氣,平時家裏有阿姨做飯,年夜飯也是在餐廳訂了一桌,也就是三個人,包廂卻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顯得有些冷清。但畢竟是主持人出身,最會應付的就是冷場,宋倩一見到她,各類話題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臉蛋,怎麼穿得像個男孩子,我前段時間去意大利剛買了兩件MaxMara羊絨大衣,白色那件回頭拿給你,特別好看。”她蹙眉打量沈尋的運動裝,“Lululemon的設計是簡潔,但這樣穿還是差點女人味啊。”

“白色我穿不了,出去跑採訪,也不禁臟。您還是自己留着吧,您穿白的才好看呢。”沈尋微笑擺手。

“現在還跑採訪?我上次就跟你爸說,把你調到台里來,先做出鏡記者,然後再上節目。我聽過你做的那檔音頻欄目,還不錯,上電視一定也沒問題。”宋倩一邊給她建議,一邊給沈晉生搛菜,“你少喝點酒哦。”

沈尋乖巧地點頭,以防引出她更多話題。

“我聽說成亞的程成在追你?”宋倩喝了一口湯,又想起另一茬事。

沈晉生聞言看向女兒:“有這回事?”

“沒有,就是吃過幾次飯。”沈尋答。

“他風評還不錯,也很有能力,就是離過婚,”宋倩看向丈夫,“這點上,咱們尋尋會吃虧點。”

“要找還是盡量別找離異人士吧。”沈晉生微微蹙眉。

沈尋低頭喝湯,忍不住暗自嘆了口氣。瞧他們這架勢,彷彿她和程成真的已經談上了戀愛似的。

“嗯,郭台長他兒子過年從深圳回來了,我見過。小夥子單身,一表人才,名校出身,自己創業拿到C輪,聽說正要準備上市,要不我和郭台長說下,初七前安排個日子讓他和咱們尋尋見見?”宋倩拿起手機翻朋友圈,遞到沈晉生面前,“你看,正巧郭台長下午發了張家庭合影,怎麼樣,這男生看着挺精神吧?”

沈晉生戴上老花鏡,仔細端詳,點了點頭:“嗯,是挺端正。”

沈尋扶額:“爸,宋姨,咱們先好好吃飯吧。”

“尋尋,你不要嫌我煩哦,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也是不操心結婚的事,一心工作,後來就耽誤了,還好後來遇上你爸爸……”

沈尋放下湯匙,清脆的磕擊聲響起,房間頓時陷入安靜。

“我知道了,謝謝您提醒,”她抬頭,語氣禮貌,眼裏卻沒有笑意,“抱歉,我吃飽了,先回去了。新年快樂。”

她站起身,穿上外套往外走。

到了走廊,身後傳來門響,沈晉生追了過來:“尋尋。”

她轉身,看著錶情有點尷尬的父親。

他拎着一隻紙袋,遞給她:“這兩瓶紅酒很好,別人送給你宋倩阿姨的,她說讓你帶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喝。”

沈尋沉默了幾秒,才緩緩接過來:“哦,對,她不讓您多喝酒,那我就不客氣了,替我跟她說聲謝謝。”

春節期間的北京城,一下子變得空蕩蕩的,馬路暢通無阻,平時燈火通明的高樓大廈也變得暗淡,只有紅綠燈寂寥地閃爍。

在斑馬線前等待的時候,手機播放器切到下一首歌,熟悉的旋律頓時在車廂里縈繞。

記憶會模糊

心卻更清楚

哪怕說相遇

是離別開始

如果有如果

也有這樣過

如果沒有你

何必要有我

…………

沈尋握着方向盤,覺得渾身發軟。

——小尋尋,我好像突然有些後悔。做個普通的人多好,娶個像你這樣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飽,舒舒服服曬太陽。

——小尋尋,祝你和心上人能白頭偕老。

在遠處的夜空裏,她彷彿再次看到那雙琥珀色的眼眸,那裏,有陽光,有笑意,有她的影子。

不知哪裏傳來的喇叭聲,驚了她一下。

她慌忙踩下油門轉彎,下一秒聽到外面有剎車聲,接着砰的一聲,她整輛車都震了下。紅藍色的燈光在車窗外不斷閃爍,她抬手遮了下眼睛,腦子還是蒙的。然後就聽到有人敲她窗玻璃。

她按下車窗,一位有點娃娃臉的警察瞪着她:“姑娘您怎麼回事啊?燈還沒變呢,就瞎轉彎?警車你也敢撞,您這算不算襲警啊?”

“燈沒變嗎?”沈尋遲疑地重複,抬頭看了眼前方,果然,這時候燈才剛綠。

“您是不是喝酒了?”警察狐疑地看着她微紅的眼眶,打量着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樣子,“哎,是喝酒了吧,車裏這麼嚴重的酒味兒。”

“沒,我沒喝酒。”沈尋連忙辯解,轉頭看見原本放在副駕駛座上裝酒的紙袋已經栽到了座位下面,她拎起來,兩瓶酒碎了一瓶,大概是剛才撞車的時候磕的。

“您看,是酒瓶摔了。”她指了指濕透的袋子。

“那您眼睛怎麼那麼紅呢?”警察不依不饒。

“我眼睛——”沈尋怔了下,“剛才想起點事兒,有點難過。”

“哎喲,哭了啊,失戀?”警察睨着她,“您就編吧,可勁兒編,你看你杯托上,這不還放着啤酒罐呢?你是看我不是交警,沒有酒精測量儀就想矇混過關是吧?”

“什麼啤酒罐?”沈尋扭頭一看,恨不得當場打電話把楊威罵個狗血淋頭,“這是昨天我朋友喝剩下的,我忘扔了。”

“行了,我沒那工夫陪您在這兒編故事,跟我回派出所吧,”警察指了指他的車,“您自己看,您說您這大過年的,我好好執着勤,您給我整出這麼大一個坑。”

沈尋瞅着那個坑,有些心虛:“我賠您錢行嗎?”

“錢?錢是重點嗎?”警察又瞪她,“我告訴您,喝酒開車才是大事,趕緊的,跟我去派出所清醒清醒。”

沈尋自認理虧,也實在說不過這位,乖乖跟他回派出所做筆錄。

“把身份證拿出來給我看下。”娃娃臉警察命令。

她為難地抬起頭:“我沒帶,要不,我回去取下。”

“叫你家裏人來接你,證明下你的身份。”警察頭疼地揉揉眉心。

沈尋嘆了口氣,給林聿打電話。

電話接通,那頭卻是噼里啪啦的聲音,有點嘈雜。

她一臉委屈地和林聿彙報完事情始末,他卻在那頭不厚道地笑了:“你可真行啊丫頭,大過年的把自己弄進去了。”

“是不是親舅舅啊,”沈尋無語,“趕緊來救我,我閨密、朋友都回老家的回老家,出國的出國了。”

“我在十渡陪我媳婦和兒子放煙火呢。”林聿答。

“您可真夠浪漫的,放個煙火跑那麼遠幹嗎?”沈尋扶額,這個寵妻寵娃狂魔真是讓她醉了。

“這不城裏不讓放煙火嗎?”林聿的聲音在煙火響聲里有些模糊,“你等着,我找人去接你。”

“這大過節的,你找誰接我啊,麻煩別人不好吧。”

“人家不嫌麻煩,你就等着吧。”沒等沈尋再開口,林聿已經掛了電話。

“什麼情況啊,美女?”警察瞅着她打趣。

“一會兒有人來接我。”沈尋悶悶地開口。

“行吧,那你去那邊坐着等吧。”警察指了指走廊上的長椅。

沈尋不敢違令,乖乖走到那裏坐着玩手機打發時間。

玩着玩着,手機只剩20%的電了,發出低電量提醒。走廊里沒暖氣,也有些冷。她有點急了,給林聿發語音:“你找的人怎麼還沒來啊?”

“來了。”

這一聲,不是來自手機,而是來自幾步遠的地方。

沈尋整個人都僵住——那樣熟悉的聲音,帶着千山萬水的遙遠,卻又那麼清晰。

她緩緩抬起頭,看到走廊那頭,一道高大修長的身影,靜靜佇立。那人戴着頂黑色鴨舌帽,臉龐陷在陰影里,只有淡淡的燈光籠罩在他身上,描出一層朦朧的金邊。

沈尋一動也不敢動,連大氣也不敢出,生怕眼前是鏡花水月,她一個不小心,那道影子就散了,消失了。

那人緩緩走過來,光影明暗,掠過他的臉,直到英俊的眉目漸漸清晰。他俯身看着她,輕輕一笑:“沈老師,我又來救你了。大過年的,犯什麼事了?”

她喉嚨哽住,深呼吸才發出聲音:“我撞了警車。”

“哦,看來襲警的毛病一直沒改。”他彎起嘴角,眼裏是深濃笑意,還有小小的她。

“哎,你誰啊?”娃娃臉警察走了過來。

“冬瓜,是我。”程立摘下帽子。

“三哥?”被叫了小名的劉冬瞪大眼小跑過來,“怎麼是你啊,這都好幾年沒見了啊,你不是在雲南嗎?這姑娘什麼人啊,讓你大晚上跑來拯救?”

程立順着劉冬手指的方向,看向坐在長椅上的小人兒,淡淡一笑:“我媳婦。”

沈尋愕然抬頭,卻見他轉頭從容地和劉冬解釋:“本來今年沒打算回來過年,臨時決定回來,家裏也沒備什麼酒菜,她說出來買,我等啊等,也沒見她回來,原來是被你逮這兒來了。”

“抱歉抱歉,”劉冬尷尬地撓撓頭,走到沈尋跟前,“嫂子,你早說你是三哥的媳婦啊,他當初還輔導過我呢。”

沈尋的臉頰和耳根都因為他一聲“嫂子”發燙泛紅:“是我不好意思,我一定會賠償的,但我真的沒喝酒。”

“是是是,嫂子怎麼會喝酒,三哥肯定管着呢,”劉冬哈哈一笑,“行了,你們早點回去吧,車子的事今天不急。”

“好,給你添麻煩了,過兩天我來處理。”程立拍拍他的肩,拉起沈尋,“走吧,我們回家。”

他的手很自然地牽住了她的,肌膚相觸的那一霎,他掌心的溫度讓沈尋眼眶發熱。

“鑰匙給我吧,我來開。”走到車前,程立淡聲吩咐。

沈尋點頭,坐到後座。

程立自後視鏡看了她一眼:“怎麼不坐前面?怕我吃了你?”

“前面……酒瓶摔碎了,濕了。”她解釋。

“地址?”他打開導航。

沈尋報給他聽,又想起他方才那句“我們回家”,心跳失速。

空蕩蕩的城,一路飛馳。車廂靜寂,只有窗外的風掠過,試圖偷聽兩人心事。彼此都沒有言語,彷彿一場一別經年的暗戰,竟不知如何開局。想道一聲別來無恙,可又怎會無恙。

沈尋拉高了運動服拉鏈,幾乎將半個腦袋都埋了進去,低着頭,心裏有些懊惱——早知道他會來,真不該穿得這麼隨便,宋倩說得沒錯啊,完全沒點女人味兒。別說口紅了,連潤唇膏也沒有抹,臉色會不會太蒼白。應該光鮮靚麗地出現在他面前的,結果完全像個自暴自棄、灰頭土臉的怨婦。

唉,算了,反正她狼狽的樣子他見的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再抬起頭,卻撞見後視鏡里他貌似漫不經心的目光,那雙眼眸黑漆漆的,意味不明。

一條長安街走過無數遍,今夜卻有完全不同的感覺。端莊的路燈都有旖旎氣氛,肅穆紅牆都添了幾分浪漫。

沈尋深呼吸,肆無忌憚打量他的側顏,看見那一道疤痕,終是忍不住,傾身伸手去摸。

他早已察覺她的動作,不躲不避,任她指尖溫柔流連。

“三叔。”她喚他。

天南地北,這一聲輕輕的呼喚,像羽毛一樣落入他心湖,卻掀起驚濤駭浪。

“嗯。”他壓下情緒,語氣平靜。

“你怎麼才回來啊?”她問。

“不是說要等我三年嘛,這不一年都還沒到呢。”他緩緩開口,嗓音低沉。

“那怎麼回來了?”她又問。

“有人說要讓我嘗嘗她做的飯,參觀下她的小公寓。”

“我沒說是年夜飯啊。”

“年夜飯也不麻煩,有餃子嗎?”

“有的。”

“我還是第一次年夜飯吃速凍餃子,”廚房裏,程立看着沈尋從冰箱裏掏出來的食品袋,微微蹙眉,“沈老師,你涉嫌虛假宣傳,被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是要罰款的。”

“還好公安條線管不到這個。我看到了,你這表情叫嫌棄,”沈尋從地上紙袋裏取出倖存的那瓶酒,“配一瓶奔富葛蘭許,不算寒酸了吧。”

“好吧,”程立攤攤手,“我來燒水。”

等到一盤乏善可陳的速凍白菜豬肉水餃擺上餐桌,沈尋終於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抱歉,就讓你吃這個。”

“沒事,還有別的菜。”他喝了口酒,幽深的目光落在她臉上。寒星似的黑眸,似笑非笑。

“什麼?”她問。

“Sara。”他輕念,嗓音微啞,格外性感。

沈尋怔住,含在口中的酒液剛咽下,雙頰就已經燙得通紅。

她起身往廚房走,嘴裏念叨:“你要醋嗎?還有蒜,要不要蒜泥?”

他跟了進來,低沉的聲音就在她身後:“要醋,不要蒜。”

“啊,我還是弄點蒜泥吧。”她手下的動作慌慌張張,試圖找點事情做。

“平常我會蘸點蒜泥,今天不用了,因為……”他按下她忙碌的手,轉過她的身體,將她牢牢鎖在灶台和他之間,“這麼久沒見,不要吻一下嗎?至少,我很想。”

她抬頭,撞見他淺淺的笑。

他一笑,便溫暖了整個除夕夜。

她並沒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迎接他的挑釁,抬起頭,仰着一張明媚誘人的面孔,帶着點酒香的呼吸,輕輕地、轉而霸道地吻上他的唇。

“尋寶……”他滿足地嘆息,輾轉承接着她的吻,而後反客為主。糾纏的唇舌間,藏着無盡思念和靈魂深處的渴望。細細碎碎的吻又烙上她的眉眼,她的鬢髮,她的臉頰,最終仍是那雙嫣紅柔軟的唇,他日日夜夜魂牽夢縈的所在。這一刻,萬丈紅塵落盡,漂泊多日的身心終於歸位,他終於回來,回到這明亮世間,回到這溫暖燈火處,回到她身邊。

2016年的春晚打破了空間格局,在北京之外還設了分會場,要“東西南北中,全民大聯歡”。山河萬里,是數不盡的合家團圓,歡聲笑語,繁華煙火。電視裏登台晚會的明星們嗓音比任何時候都要響亮,而在程立懷裏的沈尋卻啞了嗓。

這一夜,她是他失而復得的寶玉。久別重逢,他像是發現了她更迷人的地方,鐵了心地探究、鑽研,要她綻放更綺麗的風情。而她是蟄伏許久、破繭而出的飛蛾,一心撲向屬於她的火,心甘情願地燃燒。

當整座城終於漸漸安靜,天色也透出微藍色的亮光,他才饒過了她,卻仍把她嬌小的身軀緊緊地鎖在懷裏,不肯放手。

“尋寶?”他輕聲喚。

她迷迷糊糊地應着,努力想睜開眼,卻又慵懶地閉上了。

他失笑,吻了吻她的眉心,關了枱燈。

早上八點半,床頭柜上的手機振動。程立拿起來看了下屏幕,下床到客廳接電話。

“哥。”乍一開口,他的聲音有點啞。

“剛醒?你昨晚飯吃了一半去哪兒了?害得我被媽念叨了一晚上,你也知道,麻將三缺一,她當然不爽,程亞又不能頂上。”程成在那頭數落,“我餐廳剛空運來一些生蚝,你中午過來一起吃?”

“生蚝啊,”程立看了一眼卧室,嘴角彎起,“生蚝好啊,不過我不過去了,要不你送到我朋友家來?”

“什麼朋友啊,你是在哪兒過夜呢,”程成蹙眉,“行吧,難得你回來一趟,你哥我就兄弟友愛下,送貨上門。”

“好嘞,謝謝程總,地址我發你。”程立掛掉電話,瞅見電視屏幕上映着自己的笑容。

回到卧室,被窩裏的人還酣然夢中,羽扇般的睫毛,秀氣的鼻尖,粉艷的唇。他忍不住低頭,火熱的舌探了進去,尋着了她的,勾出她一聲無意識的嬌吟,攝人心魂,什麼動人的曲兒也比不過。

於是一發不可收拾,恣意採擷她呼吸里的甜。直到她備受其擾地睜開矇矓的眼,忍無可忍地控訴:“程立!”

“小的在。”他輕笑,聲音裏帶着點痞氣。

她羞憤地抬頭,卻迎向他溫柔如水的眼眸。那一霎,她看痴了,幾乎要嘆息——一個經歷了那麼多腥風血雨的人,竟然擁有這樣清澈的眼神。

“尋寶,你再這麼看我,會出事的。”他一本正經地提醒。

“出什麼事?”她挑眉,“有事我就報警。”

“嗯,收到,這就來。”他捉住她的手,按住了一處。

掌心的灼熱讓沈尋臉上發燙:“流氓。”

一踢腿,想要把他踹下床,誰知他動作更快,輕鬆捉住她的腳丫,握在手裏細細把玩。

“家裏暖氣很足啊,怎麼腳這麼涼。”他皺眉。

“我從小冬天腳就涼,穿多少衣服也不管用。”她答。

“哦,雲南天氣暖和,我沒發現,”他像是自說自話,“我沒發現的地方還有很多啊。”

沈尋聽出他語氣里的曖昧,想要收回腳,他卻不讓,她只好起身去推他的手臂,掌心卻感覺異樣。

“這是怎麼回事?”她盯着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針眼痕迹,心裏一沉。

“沒事,都過去了。”他鬆開手,語氣輕淡。

“你不說我也可以問小舅。”她不依不饒。

“葉雪自殺了之後,江際恆關了我一個月,讓人給我注射了些東西,”他摸了摸她的頭髮,“不用擔心,已經戒得差不多了,現在在鞏固期,我哥給我在北京找了個不錯的康復中心。”

“還沒完全好,是嗎?”沈尋聲音僵硬。

“嗯,還需要些時間,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見面,也要定時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臉,“放輕鬆,不要繃著個小臉。”

她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抱住他的腰,緊緊地摟着,彷彿一鬆手他就會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丟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脅,語氣軟軟的。

“好。”他輕應,低頭吻她的發。

這時門鈴響起,沈尋連忙退開身,一邊穿上睡衣一邊叮囑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裏別出來。”

沒等程立說話,她已經慌慌張張地跑出去了。

門一打開,面面相覷的兩個人都愣在那裏。

“沈尋,你怎麼在這裏?”程成到底年長見得多,先恢復鎮定,找回了自己的聲音。

“這……這是我家,”沈尋答,腦袋有點蒙,“你怎麼知道地址的?”

“我告訴他的。”一道慵懶的聲音傳來,程立走到門口,把她拉到身後,接過程成手裏的保溫箱,“謝謝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隨意系了兩顆扣子的襯衫,心裏瞭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難怪程亞說那天吃飯的時候覺得你倆不對勁,原來在這兒等着給我下馬威呢。”

程立微微頷首致意,姿態優雅。

“沈尋,”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後手足無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愛吃醋,小心眼,建議慎重考慮。”

沈尋下意識點點頭。

“瞅見沒,人家點頭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為之。”

門還沒合上,他就聽見一句羞惱的話:“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電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評“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為意,抱着肩吩咐:“你說過要請我喝咖啡。”

沈尋笑了笑:“好啊,正好新買了一包咖啡豆,有點酸。”

言罷,她指指衛生間:“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衛生間,一會兒又探出頭:“尋寶,為什麼你會有兩個刷牙杯?”

“許澤寧在歐洲買的,”沈尋認真對待鍋里荷包蛋,順口就答,“死貴,他有錢燒的。”

她還沒放下鍋鏟,一張英俊面孔已經在眼前:“他住過這裏?”

他語氣嚴肅,目光鋒利,似審問犯人。

沈尋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說話,逕自往回走。

“哎,”她連忙拉住他,“騙你的,他向來喜歡送成雙成對的東西給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個字,“把那小子送的東西都丟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個哥哥。”沈尋無語。

“你從今往後只有一個哥,”他答,“叫‘三哥’。”

沈尋舉着鍋鏟投降。

剛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間還有點燙手。

“是雲南的咖啡豆。”沈尋開口。

程立點點頭,杯中白霧升騰,讓他的一雙黑眸顯得有些矇矓。

彩雲之南,對他們彼此都有着深刻的回憶和特殊的意義。對他而言,尤其是。燦爛的青春,澎湃的熱情,血與淚,愛與恨,都交織在那片土地里。

“當時,是不是很痛?”沈尋伸手,輕輕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槍傷的疤痕。昨夜她親眼看見,這道傷離心臟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這麼死了,再也見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鎖住她的容顏。

“昨天開車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後跟我說,祝我和心上人白頭偕老。在蒲甘的時候,他始終沒有說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說的人就是你。”沈尋喝了口咖啡,靠在陽台欄杆上,望向遠方的天際線。

北方冬日的陽光,沒有南國那麼熱烈。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繁華奪目,而她卻突然懷念瑞山陀塔寧靜的清晨。

“我答應他一起去北極圈外,還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開春的時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聲,將她攬到懷裏,“也去看看他,讓他會一會你的心上人。”

沈尋眼裏一酸,嘴上卻硬着:“誰說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過,這會兒不認賬了?”他輕笑,靜靜看着她緋紅的側顏,又想起了什麼,眉心微蹙。

“怎麼了?”她問,沒有錯過他的表情。

“沒事,忘了個東西,”他低頭吻她眼睫,唇角微揚,“下次帶給你。”

多麼幸運,能遇到這麼好的她,也多麼幸運,來日方長。

正月十四,年快要過完。程立在康復中心度過了一個慣常的上午,在吃午飯的時候接到了林聿的電話。

放下手機,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撥通了程成的電話。程成原本在天津開會,當時就趕了回來。

下午六點。

路對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務車裏,看着川流不息的大廈門口,終於走出一個纖細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氣溫凍到,縮了縮脖子,把圍巾繫緊了一些。他凝眸,瞬間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彷彿一朵小小的玫瑰,靜靜綻放在這喧鬧擁擠的世界裏。

原來等這些歲月,就為了等這遠遠一眼。

多麼想將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從此永不分離。

忽然間,久違的疼痛似乎又開始侵襲,噬咬骨頭,他難受得彎起腰,視線開始模糊,那朵紅艷的玫瑰漸漸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着自己慢慢平復。他知道,這只是心理反應。

手機里收到一條微信語音,點開是她溫柔的聲音,帶着愉悅笑意:“不是說要來接我吃晚飯嗎,人呢?”

有點事,明天好不好?他緩緩打下一行字,發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電話哦。”軟糯的聲音又傳來。

程立收起手機,淡淡出聲:“走吧。”

綠燈亮起,沈尋跟着人群往對面走,看到一輛黑色商務車調了個頭,迅速駛離。聞到尾氣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車廂里,程成的表情難得有點煩躁。

“你確定要回雲南嗎?”他忍不住又問了一次。

“嗯,”程立低應,臉色有些蒼白,“該了斷了。”

“非你不可嗎?那個江際恆就是個神經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麼樣子了?還不夠嗎?好不容易被救出來,好不容易恢復點了,還要回去?”程成再也壓不住火氣。

“有人質在他手裏,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語氣平靜。

“他就是要你——”一個“死”字哽在程成喉頭,他又咽了下去。

“你現在遠遠看人家一眼有什麼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訴她你要去幹什麼,讓她好好等着你回來,”程成抬手指着窗外遠去的大廈,“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麼就了?”

“哥,”程立輕聲開口,“沒有人不怕痛,也沒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對有些人來說,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葉雪是,我爸媽……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時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着程成僵硬的臉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遠是我親哥,我永遠愛你。”

“滾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轉過頭望向窗外,眼眶有點紅。

他想起當初爸媽把程立領回家時,他還是兩歲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別討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經會衝到他身邊,抱住他的腿連聲喊哥哥。這一晃,他就變成一個風裏來雨里去的錚錚鐵漢了。

“哥,你不會感動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癢了,很久沒嘗過我拳頭的滋味了吧?”程成瞪着他。

“嗯,還真是懷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來,隨便你怎麼收拾。”

元宵節當天,程立失約,他的手機像是去了外太空,怎麼都打不通。沈尋參加家庭聚餐,席間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長的兒子,她無視沈晉生不悅的臉色,專心扮演失聰。

吃過飯,她匆匆告別,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層喝咖啡。

電話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機。眼前跳出當前最熱新聞,是某當紅明星出軌的醜聞。纖指輕滑,下方有幾條關聯新聞,一條是女白領深夜乘車被姦殺,一條是昨夜邊境破獲重大毒品和洗錢案,警方雖有傷亡,但勝利收場。

沈尋給林聿發了條短訊,摁滅手機,繼續喝咖啡。

“尋尋。”不知過了多久,林聿在她對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勞累,樣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輕應,“剛給你點了一杯他們新發明的雞尾酒,你要不要試試?”

“他回不來了。”林聿推開她遞來的酒杯。

“誰?”

“程立。”

“哦。”她淡應,彷彿聽見陌生名字。

林聿將一個絨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說,那次你喝醉說要他娶你,他答應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為求婚的事,應該是男人來做。如果他活着,他會親手給你戴。如果他死了,就當沒有這回事,不必告訴你。但我想,還是給你比較好。”

沈尋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腦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幾?就算他回來,我就一定會嫁給他?這種渾蛋我會稀罕?”

林聿看着她,眼裏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她轉身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裏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麼一直在發抖?”電梯裏,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她緩緩滑倒在地。

“醫生說,是情緒太激動,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她靜一靜。”

終於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情不願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着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着看她:“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緊緊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摸摸她頭髮:“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麼大一顆鑽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她點頭,“也要有你照着才發光啊。”

“嗯。”

他摸着她的頭髮,笑得那麼溫柔。

然後,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雲霧裏。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裏?”

回答她的,是滿室寂靜。

她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着,房間裏只有她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喉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矇矓中,彷彿又聽見他嘆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成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後好好生活。”

她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成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着嗓子和她道別。

兩年後。

維港的夜流光溢彩。燈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係沒關係,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係。新一輪融資還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髮蠟抹得頭髮根根豎起,皮鞋鋥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雲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裏,男人穿着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裏,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着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裏來?到這裏做什麼?

此刻,來人看着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Lee。”

她看着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着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麼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雲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着暗夜裏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劃過。”

“你有沒有許願?”

“許了。”

“什麼願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麼?”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短訊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她沒有回復。

這一晚,她做了個夢。

夢裏有人輕輕喚她,尋寶。他的懷抱,那麼溫暖。

當年8月,沈家嫁女。

時值盛夏,陽光燦爛,一路繁花。沈尋身披樣式簡單的白紗,那樣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裝,高大英俊,溫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來的戒指,羨慕地驚呼:“哇,好大一顆鑽石。”

沈尋低頭微笑,鏡頭定格她的笑容,那麼開心,整個人閃閃發光。

沒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間眼角那一閃而過的晶瑩。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

——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發光啊。

——嗯。

也許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沒辦法在一起的人。那種強烈的感情,令你無法抗拒、無法自拔,到最後,卻必須經歷撕心裂肺的分離。你選擇將之棄於身後,以為可以讓你繼續好好往前走,但你會發現,那種始終耿耿於懷的痛,才是支撐你走下去的最大動力。

噓,沒有人知道,這世上,我只要一個你。

我是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這漫長時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堅強的,是記憶深處的你。

無論歲月變遷,無論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裏。

“尋寶?”

“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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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雲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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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我只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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