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胡”“孫”一聯何處不工

何寶星先生問:以“孫行者”對“胡適之”,“何‘不工’之有”?我

答案是:有,而且不止一處。

評聯可以見仁見智,但“工”與“不工”,則是有一定標準的。作為一

種特殊的文學形式,對聯就是要講究對仗。主要有兩點:在音韻方面說,

要平仄相對;在詞性方面說,要同一類詞才能相對(名詞對名詞,動詞對

動詞)。合乎標準,就是“工”;不合標準,就是“欠工”。

依何先生所提的次序,先談“韻律”。

以“胡適之”對“孫行者”,第一個字“胡”“孫”都是平聲。何先生

說:“若論平仄,有道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清’,若以‘祖沖之’

對‘孫行者’,則第二字均為平聲,不合韻律,而胡適之的‘適’字恰為

仄聲。”一般來說,“一三五”是可以“不論”的,但亦非絕對正確,在

後文我將再談,現在先討論第二個字的讀音。

“行者”的“行”字,似乎不是讀平聲的。考“行者”,佛家語,指修

佛行道的人(《釋氏要覽》經中多呼修行人為“行者”)。“行者”即修

行者也。這個“行”字和“修行”“德行”的“行”字一樣,是“核孟”

切,敬韻,音“幸”,仄聲。凡動詞“行為”之“行”,用作名詞,都是

讀仄聲的。這在一般辭書中都有說明,無須引錄專書。

“行者”的“行”字,如果讀平聲(“何彭”切,庚韻,音“衡”,今

讀如“形”)的話,那就是正在行走着的人,“行者”變成“行人”了。

“行者”是可以當做“行人”解的,但顯然“孫行者”的“行者”,不是

作這個解釋的。

為了便於對照,我把有關聯語並列,將它們的平仄聲註明:

孫行者(平仄仄)

胡適之(平仄平)

祖沖之(仄平平)

從上表可見,以“胡適之”對“孫行者”,有兩個字不合平仄,以“祖

沖之”對“孫行者”,則每一個字都合平仄。這是“胡”“孫”一聯的欠

工之處。

其次說到詞性問題,“孫行者”的“孫”字是名詞,與之相對的必須是

名詞才算合格。“胡”字若當做“胡人”解釋或一種禮器(按:胡簋,古

禮器名,夏曰胡)解釋,則屬名詞,但“胡適之”的“胡”是不能作這個

解釋的。“胡適之”用白話文來解釋,即“你往哪裏去”,主詞“你”省

略。所以“胡適之”的“胡”,不能當做名詞。

或云:“胡孫”即“猢猻”,猴子之別稱也,“猢猻”當然是名詞。但

即使如此解釋,“胡”“孫”相對,也還是欠工的。

以“胡孫”諧音“猢猻”,在對聯藝術上稱為諧音借對。不過,諧音借

對,其諧音文字亦須對得工整,方為上乘。以下面一副著名的諧音聯為例:

兩艇并行,櫓速不如帆快;

八音齊奏,笛清難比簫和。

此聯作者是明朝洪武年間的陳洽,他八歲時和父親在河邊散步,父出

句,洽對。清代褚人獲著的《堅瓠集》收錄此聯,流傳民間數百年。在這

副著名的諧音聯中,“櫓速”“帆快”“笛清”“簫和”諧音“魯肅”

“樊噲”“狄青”“蕭何”。技法是部分的兩邊各自成對格。“櫓”“帆”

“笛”“簫”是同類名詞;“速”“快”“清”“和”是同類形容詞。但

作為“猢猻”諧音的“胡孫”,則不是同類詞。而“工對”的條件之一,

就是在詞性方面必須是同類詞(請參看王力著的《詩詞格律》談“對仗”

那一節)。

又,“猢猻”是個複合詞,即必須“猢猻”合稱才是猴子,單獨一個

“猢”字,單獨一個“猻”字,都是無意義的。所以即使以“猢”對

“猻”,嚴格來說,亦是不合對聯格律。因“猢猻”拆開,則無詞性可言。

順便一提,“一三五不論”亦非絕對正確,如“孤平”的犯忌就是。詳

見王力的《詩詞格律》一書,這裏不贅述了。一般而言,長聯的平仄對仗

可以稍為放寬,因有“拗救”餘地,短聯就要嚴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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