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胡”“孫”一聯何處不工
何寶星先生問:以“孫行者”對“胡適之”,“何‘不工’之有”?我
答案是:有,而且不止一處。
評聯可以見仁見智,但“工”與“不工”,則是有一定標準的。作為一
種特殊的文學形式,對聯就是要講究對仗。主要有兩點:在音韻方面說,
要平仄相對;在詞性方面說,要同一類詞才能相對(名詞對名詞,動詞對
動詞)。合乎標準,就是“工”;不合標準,就是“欠工”。
依何先生所提的次序,先談“韻律”。
以“胡適之”對“孫行者”,第一個字“胡”“孫”都是平聲。何先生
說:“若論平仄,有道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清’,若以‘祖沖之’
對‘孫行者’,則第二字均為平聲,不合韻律,而胡適之的‘適’字恰為
仄聲。”一般來說,“一三五”是可以“不論”的,但亦非絕對正確,在
後文我將再談,現在先討論第二個字的讀音。
“行者”的“行”字,似乎不是讀平聲的。考“行者”,佛家語,指修
佛行道的人(《釋氏要覽》經中多呼修行人為“行者”)。“行者”即修
行者也。這個“行”字和“修行”“德行”的“行”字一樣,是“核孟”
切,敬韻,音“幸”,仄聲。凡動詞“行為”之“行”,用作名詞,都是
讀仄聲的。這在一般辭書中都有說明,無須引錄專書。
“行者”的“行”字,如果讀平聲(“何彭”切,庚韻,音“衡”,今
讀如“形”)的話,那就是正在行走着的人,“行者”變成“行人”了。
“行者”是可以當做“行人”解的,但顯然“孫行者”的“行者”,不是
作這個解釋的。
為了便於對照,我把有關聯語並列,將它們的平仄聲註明:
孫行者(平仄仄)
胡適之(平仄平)
祖沖之(仄平平)
從上表可見,以“胡適之”對“孫行者”,有兩個字不合平仄,以“祖
沖之”對“孫行者”,則每一個字都合平仄。這是“胡”“孫”一聯的欠
工之處。
其次說到詞性問題,“孫行者”的“孫”字是名詞,與之相對的必須是
名詞才算合格。“胡”字若當做“胡人”解釋或一種禮器(按:胡簋,古
禮器名,夏曰胡)解釋,則屬名詞,但“胡適之”的“胡”是不能作這個
解釋的。“胡適之”用白話文來解釋,即“你往哪裏去”,主詞“你”省
略。所以“胡適之”的“胡”,不能當做名詞。
或云:“胡孫”即“猢猻”,猴子之別稱也,“猢猻”當然是名詞。但
即使如此解釋,“胡”“孫”相對,也還是欠工的。
以“胡孫”諧音“猢猻”,在對聯藝術上稱為諧音借對。不過,諧音借
對,其諧音文字亦須對得工整,方為上乘。以下面一副著名的諧音聯為例:
兩艇并行,櫓速不如帆快;
八音齊奏,笛清難比簫和。
此聯作者是明朝洪武年間的陳洽,他八歲時和父親在河邊散步,父出
句,洽對。清代褚人獲著的《堅瓠集》收錄此聯,流傳民間數百年。在這
副著名的諧音聯中,“櫓速”“帆快”“笛清”“簫和”諧音“魯肅”
“樊噲”“狄青”“蕭何”。技法是部分的兩邊各自成對格。“櫓”“帆”
“笛”“簫”是同類名詞;“速”“快”“清”“和”是同類形容詞。但
作為“猢猻”諧音的“胡孫”,則不是同類詞。而“工對”的條件之一,
就是在詞性方面必須是同類詞(請參看王力著的《詩詞格律》談“對仗”
那一節)。
又,“猢猻”是個複合詞,即必須“猢猻”合稱才是猴子,單獨一個
“猢”字,單獨一個“猻”字,都是無意義的。所以即使以“猢”對
“猻”,嚴格來說,亦是不合對聯格律。因“猢猻”拆開,則無詞性可言。
順便一提,“一三五不論”亦非絕對正確,如“孤平”的犯忌就是。詳
見王力的《詩詞格律》一書,這裏不贅述了。一般而言,長聯的平仄對仗
可以稍為放寬,因有“拗救”餘地,短聯就要嚴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