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淺談周易 鼎卦(巽下離上)

第四卷:淺談周易 鼎卦(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享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解譯:鼎為煮食物的器具,一切生硬之物經過鼎之煮熟,都會變軟,因而具有更新之功效。鼎卦卦形,亦像鼎,初爻像鼎腳,二三四爻像鼎腹,五爻像鼎耳;下卦巽木,上卦離火,象徵燃木煮食。家人風自火出,所治為家,鼎以木巽火,所治為國,治國理家猶如烹飪。

用鼎烹飪食物,不僅自食,聖人用鼎烹飪食物以祭祀上帝,又用大鼎大量烹飪食物,以養聖賢。聖賢被養,皆遜順地輔佐君王,使其耳聰目明。君王亦柔順前進上行,高居中位而又與陽剛賢者相應,故而從開始就吉祥,大為亨通。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解譯:凝命,指固守上天所賦予之使命。離為聽政之位,巽為天命。君子當效法鼎器之形態端正,體質鎮重,居天下之正位,固守上天所賦之使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像》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解譯:顛,覆。趾,指初六在鼎下為趾。否,指不潔或不善之物。初六以陰柔處卦之下,似鼎足。陽為實、陰為虛,虛主鼎中無實物,但有殘留污穢之物,需要重新沖洗。“鼎顛趾,利出否”,“顛趾”即把鼎倒過來,趾朝上,鉉朝下,則稱革卦;革者,用變革的方法革故鼎新,此為國事。“得妾以其子”,則指家事。古代實行一夫多妻制,主婦主鼎,妾從之。主婦因有疾而不能生子,妾因生子而從貴,被立為正室,此為吐故納新,傳宗接代,繼承鼎業,故無咎。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像》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解譯:我,九二自稱。“仇”者,害我者也。“疾”者,惱我者也。不我能即,指不能接近以阻礙我。即,就,接近。九二有鼎中裝進食物之象,為納新,故鼎有實,然其時尚有改革之餘波,必須慎其所為。對於害我者惱我者,只要我能守正,他們最終不能拿我怎麼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解譯:鼎耳革,鼎耳脫落。塞,止也。雉,山雞。膏,肉。虧,減損。九三居陽位,正位凝命,當以穩定為主,不可再輕易變革,否則,就會像舉鼎的手把被毀掉一樣,不能再舉之而行,鼎中美食,不能食用。如果正有雨下的及時,虧減了鼎外火的熱度,就可以舉鼎移鼎,雉膏的美食就可以得以食用。如此則可以無悔終獲吉祥。

九四,鼎折足,覆公悚,其形渥。

《象》曰:覆公悚,信如何也。

解譯:悚,美饌zhuan,鼎之實.形渥,指食物滿溢沾滿鼎身之狀。九四猶如鼎器難承重負,導致折足,覆鼎,故為凶。信如何者,說如何信而用之。由於才不勝任,無以自信,亦失九五之信任。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解譯:鉉,舉鼎之器具,即鼎杠。六五黃耳金鉉,定鼎之象,利於貞正不動,黃耳中虛受金鉉,鼎可舉而行之,猶如人君耳聰目明,能以鼎之實享上帝養聖賢。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解譯:玉,剛堅溫潤之物,喻上九以剛處柔。鼎道貴和,上九以陽居陰,剛而能柔,猶如用剛堅溫潤之玉所制之鼎杠,能適時移動,而盡其舉鼎之用,鼎功大成,故大為吉祥而無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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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璞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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