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胡蜂尋蹤
()京城東邊一座雕樑畫棟、金碧輝煌的府邸,匾額上書寫着斗大的“御賜瀛王府”五個大字。宅中一處寢居內,一位身着家常醬紫錦袍的男子慵懶地躺在榻上,閉目養神。突然一個小廝模樣的人匆匆向這寢居跑來。被正好過來的一個中年胖子攔道:“什麼事,慌慌張張的,王爺正歇着呢。”那小廝忙不迭雙手捧上一支箭,“嚴老爺,剛才不知是何人突將這箭射到門前。”被稱為嚴老爺的這位其實那裏是什麼老爺,而是瀛王府的管事,瀛王手下一個心腹,名為嚴虢虎。因為中年發福,他叫虎,虎就是大貓,所以背地裏人都叫他肥貓爺。嚴虢虎將箭接過,見箭上還綁着書信一封,道:“看清是什麼人了嗎?”小廝道:“小人不知,只聽見咚咚叩門聲,小人開門看時,卻人影大都沒見着。誰知一隻箭擦着我的耳朵就射到了門上。小人看箭上有信,不知是給誰的,所以想拿來給王爺過目”說著,還直哆嗦。嚴虢虎鼓着魚泡眼瞥了他一下,看到他耳朵上確實有些許磨破,道:“知道了,你先下去。”小廝往後退了幾步,便一溜小跑走了。嚴虢虎拖着兩隻象腿,走上台階,敲了敲門,輕聲喚道:“王爺?”這宅中的人便是瀛王趙澈了,懶懶道:“本王都聽見了,進來。”“是。”嚴虢虎推門進來,走到榻前,畢恭畢敬地站好,將箭呈給主子。瀛王依舊眯着眼睛,“你念來聽聽。”嚴虢虎依言取下信,迅速拆開讀了。瀛王聽完,騰地坐起來,瞪着雙眼,怒道:“反了他了!這哪兒來的狗雜種,竟敢敲詐我堂堂瀛王?”嚴虢虎一手拿信,一手持箭,雙臂垂於兩側,不敢搭話。瀛王乜斜着眼睛,看着他,“確定死的那三個小子中有衛山嗎?”衛山是關偉山在瀛王府中作間者時的化名,瀛王不知他的真名,所有還是以此名稱呼他。嚴虢虎回道:“屬下曾經暗中去義莊看過,除非有人長得一模一樣,不然應該是那小子不錯。”瀛王又問:“既然衛山已死,這信又是哪裏來的?”嚴虢虎謹慎回道:“這個請恕奴才也不清楚,不過信中不為別事,只是求財,應該不是從太子或其他皇子那兒來的。屬下見這信里又寫着放望山,倒是想起來曾經聽聞過京郊山區附近有一夥山賊,不是巧取豪奪,便是做這等拿住人的軟肋、敲詐勒索的勾當。”瀛王眉峰一挑,“你的意思是說本王被他拿住把柄了?”嚴虢虎趕緊道:“王爺行的端做得正,自然是沒有什麼把柄被人詬病的,只怕是有些人無中生有、逮住些捕風捉影的事情便大做文章。”瀛王依然挑着眉頭,“衛山死了,賬簿怎麼跑到山賊手上去了?”“奴才想,這定是衛山的金蟬脫殼之計。”“怎麼說?”“衛山事情敗露之後,我們一路追捕,他便躲進了放望山一帶,此刻又跑出來這麼一封要我們到放望山埋金子的信,應該是衛山不想暴露了身份,明知山賊有了這賬簿就會來敲詐勒索,所以故意把賬簿留在了山寨。這樣我們便會將視線轉移到山賊的方向,其實衛山他是另有來頭。瀛王冷冷道:“這點把戲還要你告訴本王嗎?一群烏合之眾的山賊豈敢打本王的主意。”“是,是。”“只是派人為間也不像是太子的作為,究竟是誰和本王為敵呢?”瀛王說著,大力拍了一下美人塌。嚴虢虎冷汗直冒,低着頭,不敢說話。那衛山也就是關偉山盜走賬簿,最先發現的便是嚴虢虎,本來算是立了一功,但是又因為一直沒抓到人,也查不到這人的真正來歷,被瀛王數落了很多頓不是。過了一會,瀛王冷靜了一些,問道,“你說說,這信怎麼處理?”護衛略想了想,建議道:“王爺,奴才看,雖然不知道這賬簿是真是假,但是萬一是真的,我們不出錢的話,他們指不準就會賣到太子那邊去,那事情可麻煩了。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屬下看不如花些銀子,先看他們手中的賬簿是真是假再做打算。”不過這可不是一點銀子,而是500兩金子,瀛王皺着眉頭想了想,問道:“不能直接捅了這群狗雜種的老巢嗎?”“王爺,若是可以,奴才也不想糟蹋銀子喂狗。只是這群人若非山賊的話,就更不知是什麼人了,去哪兒查呢?如果是那群山賊,也根本找不到他們的藏身之處。”“怎麼回事?”“這群山賊雖然是群烏合之眾,但是也詭計多端着。王爺,您日理萬機,想來是忘記了,這群山賊,朝廷也不是剿滅一兩次了,但是現在都不知道他們的具體所在,只知道是京郊山區中。但是那裏群山連綿,根本不知道是哪一座。他們每次神出鬼沒,和人做交易時,又每每要人將金銀藏於不同的位置。有一次朝廷下了誘餌將重金送在他們指定的位置,在藏金的附近派了重兵埋伏,但是過了三天都不見有人來取,好像山中各條道上都有他們的人監視着,知道有危險,所以沒人出來。”瀛王此時才想起來,那次剿滅山賊失敗,賊匪們後來還專門寫了一封信嘲笑負責圍剿的將領於大勇,於將軍不堪羞辱,第二天便遞了辭呈。“那他們若是反口,不將東西送回呢?”“這群山賊雖然人所不齒,但是他們卻認為自己是江湖好漢,說話一向倒還算話。”瀛王揮揮手,“罷了,最近民變的事,本王還頭疼着呢,可不想因為兩年前的舊事又傷腦筋。就依你所言,先將賬簿買回來。這事就交給你全權處理了。”“是。”嚴虢虎正準備退下時,瀛王眼中突然閃出一道寒光,“慢着,在王府附近增派些人手看着,等他們來送東西的時候,注意盯緊了。這群山賊不是說五日內將東西送到嗎?我看離了他們的巢穴,在本王的地盤,是不是還敢這麼放肆!”“是。”閏二月十五日夜裏,月色迷濛,京郊放望山處於一片靜謐之中,一絲風皆無,偶有幾聲鴉鳴。半山腰的叢林小徑,一個身背大箱的男子像是正在趕路。他步履如飛,但是陷入土壤中的腳印來看,身後的箱子應該足有一人重。男子行至一處大石前,突然停步。仰起頭來,大石上“青楊木林”四個大字在月光的映照之下泛着清光。男子放下箱子,用腳尖試了試身前的泥土,還算比較柔軟。他蹲下身來,看看四周並無旁人,便從懷中掏出一把短刀,在地上挖了一個三尺見方一尺來深的洞,將那箱子置於洞中,又將土填好踏平。男子體格健壯、動作靈巧,這一切完成不過喝杯茶的功夫。男子起身,拍掉身上的泥土,又原路退出了林子。放望山臨近的另一座渺青山深處。一座木屋中,一個光頭闊臉,腰圓膀粗獨自吃着驢肉,只見他三口兩口一會便吃得精光,只剩了零星几絲肉渣,就着膀子一抹油嘴,又把起個闊口大碗猛灌下好幾斤燒酒。酒酣肉暢之際,一個男子慌慌張張闖入,捂着胸口,揣着大氣。細看此人,眼細唇薄,身無四兩肉,皮膚蠟黃。喝酒吃肉噴着滿嘴酒氣:“老七,金子到了嗎?”“老大,到…到了!”老七眼中閃着精光。“真到了?”大漢擱下碗,再問一次。“真到了!”老七湊到老大的面前,又低聲說道,“我親眼看見人將箱子給埋進去的,那箱子這麼大、沉甸甸的。”老七用手比劃了一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兩人喜不自禁,狂笑起來。“老大,”老七先停了下來,說道,“咱們先別急着高興,這齊王也不是好惹的主,咱們還是小心為妙。”“切!”老大捶了老七一拳,“沒膽!老子十幾年刀口上舔生活,就是天王老子來了,老子也不怕!”“是、是、是。”老七摸着隱隱作痛的胸唯唯諾諾。“進山各條道上的兄弟們有什麼發現沒有?”“沒。這兩天來來往往的還是山裏面這些人,沒見着可疑的人。那個送金子的,兄弟們已經看着他下山了。”“好!你派人知會兄弟們都撤了,各自回家。等出了這箱金子,兌了銀子,會像往常一樣分到各家,少不得誰的,叫他們莫操心。咱們現在就挖金子去!”“老大,是不是讓兄弟們再給望着一陣?”“你傻了,不是說鬼影子都沒見着嗎?要大夥回家歇着。家裏的娘們等久了,熱炕頭都變冷了。他們那幫嫩小子,就是現在上山逮我們,至少也要一個時辰,這檔子時間,老子不僅金子取了,都可以跟小婊子他媽幹上好幾回了。”“可是,…”老七想說什麼,但是還沒有說出來,話就被老大快要瞪爆的眼珠子給嚇回去了。“你小子今天吃錯藥了?像個娘們似的,唧唧歪歪!這點破事,咱們干過多少票了?老子有讓兄弟們吃過一次虧嗎?”老大吼道。老七搖頭。“他媽這不得了。走,收金子去!”說著甩了膀子大步想門口走去。老七摸了摸右眼,自己嘀咕道:“媽的,這眼皮子怎麼一直跳個不停,弄得我老七心慌。”也跟着出了門。老七遣人通知各道上的弟兄們散了,又叫上兩個小嘍啰跟着老大去取箱子。開箱驗過,確實滿滿的都是真金,便抬了回去,藏於密室。事已辦妥,老大又啟了兩大壇酒,和老七兩人喝上了。老大打了一個飽嗝,問道:“老七,怎麼樣啊?你看有什麼鳥事沒有?”老七幫老大把酒滿上,馬屁道:“還是老大英明,選了個有錢的大頭王爺,帶着弟兄們吃香的、喝辣的。我這都是因為這兩天眼皮子跳個不停,心裏不安生。”“那現在還跳么?”老大又幹了一碗酒。“嘿嘿,不跳了,不跳了。”老七練練擺手。“瞧你小子那點出息!沒事自個兒嚇自個兒。”“是,是。”老七陪笑道。“那小子也算識相,明早派兩個功夫好的將冊子給財神爺送去。叫他們別出了什麼岔子,否則老子我剝了他們的皮。”“哎,是,是。”老七退下了。兩人殊不知對上酒的這麼一會功夫,一位身着夜行衣的不速之客已入了他們的密室,用事先準備好的東西調換了他們要送給“財神爺”的冊子。夜行者退出密室,啟動牆上機關將門鎖好,趁着夜色下得山來,一路沒有被人發現。他入了城,向城東而來,隱入一個朱漆大門的人家。這座宅子卻不是別人所有,正是威名遠播的當朝大元帥蕭朗的府邸。夜行者進入帥府名為“念御軒”的一處卧房,摘掉面巾,露出一張輪廓分明、俊美非凡的臉來。此人正是念御軒的主人蕭御風。蕭御風走到窗下,推開戶樞。從袖中拿出一隻精緻小巧的竹籠子來。籠中關着一隻黃豆大小的胡蜂。胡蜂的腿上綁着一條極為纖細的紅色絲線,絲線的另一端穿過竹籠的空隙系在蕭御風的小拇指上。蕭御風和林星疏合謀的這一偷梁換柱之計,讓瀛王出錢做交易,但是他們暗自在運金的箱子上抹了一種的特殊香料,只要放出胡蜂,便會一路跟着這種特殊香料所散發的香味。那些山賊對這裏的地形瞭若指掌,在山裏繞來繞去,夜間本就視線不好,加上這山裡夜間常有濃霧,若是沒有這胡蜂幫忙,就是他蕭御風,也是十分容易跟丟。找到山寨后,蕭御風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假冊子換了真賬簿。記得兩三個時辰前,林星疏用紅絲將蕭御風和胡蜂繫到一起。當時他調侃道:“別人都是月老幫着牽紅線,我何其有幸,竟勞林大小姐費神親自做媒。只是月老許於男子的都是美貌姑娘,為何林大小姐要將本少爺的姻緣託付給這麼只醜八怪呢?而且還是只公的?”蕭御風用拇指彈彈胡蜂的小肚子,不悅道。林星疏將紅絲繞在蕭御風的小拇指,死力一勒,痛得林御風哇哇叫。林星疏打上一個死結,“好了,”又點點胡蜂的小腦袋,滿意道:“這胡蜂多可愛啊。”蕭御風求道:“這不符合本少爺的擇美標準,給我換隻蝴蝶?若是我最喜歡的鳳尾蝶更好。”林星疏肩膀微微一抖,垮着臉:“不喜歡,你便將它放了,隨便你。”便攆他走了。不過,多虧了這隻胡蜂一路尋蹤到了山賊的巢穴。既然任務已經完成,蕭御風便啟了籠子,解開繩結,放了這隻立了大功的小東西,只留了紅絲線和竹籠。一樣貼身帶着,另一樣留在家中日後裝些蛐蛐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