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緊急會議
2016年1月17日對應的是2015年的臘月初八,早上8點29分,東宸市公安局辦公大樓9樓會議廳內異常的安靜,窗外落雪的沙沙聲傳到了會議室。這個市公安局最大的會議室里坐滿了等待開會的人,約有百人。
會場裏氣氛凝重,雖然看起來安靜,但聽起來卻有些嘈雜。
有一個人在緩慢的踱步,只有他在製造聲音,他的踱步聲和沙沙落雪的聲音混雜在一起,很不協調,也讓會議室里等待開會的人感到異常的不安。
會議內容是什麼?會議性質是什麼?……參會的大多數人都在安靜的猜測。
這個踱步躁動的人就是東宸市公安局局長錢楓,他那勻稱的身材配合白襯衣格外顯眼,還有一年多他就要退休了,但他那向上的精神狀態、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及平頭的髮型倒塑造出了一個三十幾歲小夥子的樣子,也許他不是一個“混日子”的人。
照常理分析,他作為一名久經戰場、處警無數的老警察不應該這麼焦躁不安呀,何況還是在有這麼多人的會場裏呢?
錢楓的不平靜是有原因的,他的心頭有一個猶如“泰山壓頂”的事兒壓着,讓他不能平靜。
這兩天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連接到幾起奇怪的報案,出警后初步勘察研判有可能涉及人命,或許是涉及多條人命的命案!
在我們國家,命案都是大案,且有規定“命案必破”!這讓錢楓局長很不安。
由於案情重大,上級要求不能引起恐慌,沒有搞清楚情況之前暫時保密,控制好知情範圍,所以會議室內等待開會的大多數人是不知道案情的。
非常奇怪,這幾起報案都無偵查線索,一時間辦案人員無法理出頭緒,無從下手。錢楓局長非常擔心,若他們初步的研判屬實、成真,後果不堪設想,這個案件可能引起市民恐慌,不但影響市民過年,還有可能成為年前年後的國內、國際新聞,因為現在的網絡、網絡自媒體等太發達了,所以局長越想越不安。
臘月初七,東宸市啟動了“迎新春安全大排查”行動,因為要排查地下管網,水、電、氣、通訊等管網系統的工人組成了聯合排查隊,對地下管網一一進行排查。排查過程中,他們在市城鄉結合部的6個不同的窨井中發現了24個裝有疑似屍塊的袋子,工人們紛紛了報警。
昨天市公安局將情況分別向東宸市市長龔升龍、省公安廳廳長司馬楠做了案情彙報,因為暫未能查實,省公安廳暫時沒有向公安部彙報,但市長和公安廳領導均要求24小時內(截止到初八晚上8點鐘)查明是否是命案,並彙報。這就是錢楓焦躁不安的原因。
會議還有幾分鐘開始,姚振華看了看會議室桌上的桌牌,發現竟然有兩位省公安廳領導的桌牌,一位是省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方劍,一位是助理崔銘達,但是二人還都未就坐,他一點也不知道案情,所以他心裏念到這個會議有些不一般呀。
市局初七晚上接到命令(24小時內查明案情)后,連夜下發通知給各分局、縣局,通知初八(2016年1月17日)早8點30分開會,並要求各分局、縣局局長和刑偵隊長參會。
錢楓看了一下表,又掃視了一遍會場,目光停留在了最後排,問道:“小王,投影儀、話筒都能用了嗎?”
“能用了,局長。”後勤技術科科員王明認真地回答。
8點29分,在市局副局長王耀明的引導下,省廳領導到了會場,二人分別與錢楓局長行握手禮后就坐。
錢楓沒有走基本程序,而是直奔主題。
他說道:“同志們,今天在省廳領導的指導下,市局開一個緊急會議,會議的主題只有一個:研判拋屍塊案。”“會議紀律:會議所有內容保密。”
“首先由市刑偵支隊支隊長米褒揚向大家通報案情,然後大家分組討論研判。褒揚,開始吧。”
“好。”米褒揚回答后,又按了按激光筆,說道:“小王,請播放案件視頻、圖片材料,同志們請看大幕屏。”
小王依次播放了6個分別為ABCDEF的地點和對應24個袋子的視頻、圖片,除了相同的黑色袋子和沒有任何標誌的屍塊,其它沒有任何發現。
米褒揚又解釋了一遍:“屍塊沒有能辨識的信息,24個袋子全是一模一樣的黑色,且沒有任何標識。”
米褒揚用激光筆指着屏幕上的照片說道:“這6個地方分別都發現了4個裝有屍塊的黑色袋子,很有一致性都是4個一模一樣的袋子,一共24個袋子,袋子都是很普通的黑色,無標識、無編號、也無生產廠家信息。經法醫、技術人員判斷,每個地方的屍塊可能只屬於一個人,因為DNA鑒定報告還沒有出來,所以不能認定就屬於一個人。但推測應該分別屬於6個人的屍體,因為法醫將每一個地方的屍塊進行拼接,大概都拼出來了一個屍體,但不完整。
有6個頭顱,軀幹和四肢或多或少都有殘缺,可以確定5個屍體是女性,還有一個暫時不能確定,但疑似也是女性。根據屍體特徵判斷,6死者年齡在18歲到35歲之間。所有的袋子裏只裝有屍塊,無其他任何東西,因此死者身份暫時無法查明。”
錢楓插話道:“這個問題,我說明一下。因為還未能查明案情,暫時無法對案件定性,又擔心引起市民恐慌,偵查中暫時未公開依靠群眾,基本是處於內部和點穴式調查階段,對報案的那些工人也都做了保密要求。這個案子暫時還不能公開偵查,也不能公開案情,大家都明白吧?”
“明白。”參會人員均答道。
米褒揚接著說:“因為多數屍塊有被煮過的痕迹,加上冬季和窨井的特殊環境,對屍體的死亡時間判斷沒能夠太具體,6死者的大概死亡時間都在三個月內,當然有遠有近。”
“以上是現在掌握的所有材料,完畢。”
錢楓說道:“好。我談一下針對上述情況引申出來的幾個問題:
案子的性質,是否屬於命案;
既要在今天晚上8點前查清楚性質,又不能引起市民的恐慌,所以偵查時不能聲張、秘密地進行,時間緊、任務重,可使用的有效偵查方法多數都不能使用,我們今天必須在這樣的矛盾中完成任務;
若案子是命案,偵查方法、方向、範圍等問題要確定;
到目前為止,本市及周邊市縣4個月內均未收到相關年齡段女性失蹤的報案,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為什麼沒有相關聯的失蹤報案?”
“可能還有問題沒有提煉出來,我會結合會議分析討論的情況再總結。
綜合本案掌握的信息資料、物證等,我本人判斷這就是個刑事案件,而且作案人窮凶極惡、滅絕人性,極有可能繼續作案。”
錢楓迅速喝了口茶水,說道:“我作出以上判斷有三個原因,第一是拋屍地點都是城鄉結合部,且附近沒有監控攝像設備,可見作案人有反偵查意識;第二是我國對屍體管理的法律、法規等規定相當嚴格,還有喪葬風俗因素拘束,在三個月內能搞到6具屍體,沒人能辦到,且初查了本市及附近市、區、縣的醫學院、火葬場、太平間,均無丟失或轉出相似屍體的記錄,證明屍塊來源大概率是由於死者非正常死亡而獲得,死者死亡原因大概率是他殺;第三是死者被分屍,屍塊被拋棄在隱蔽的地方,且屍塊大多數有被煮過的特徵,作案人的故意性、目的性明顯,若不是為了掩蓋罪行,何必這麼做?”
“同志們,我希望你們有與我不同的想法和思路,或者有問題也行,大家要積極發言,共同推動快速查清案情。”錢楓話畢,用目光掃視了會場一周。
會場鴉雀無聲,不是大家不想說,而是都清楚參會的人都是刑偵系統的行家裏手,錢局長的研判與自己推測又基本一致,手上也沒有物證、卷宗等資料,只有剛才播放的現場視頻和照片,擔心言多有失、馬失前蹄。
參會的局長們都穩得住,隊長們更不敢在領導之前冒泡了。等了十幾秒鐘,會場依然鴉雀無聲。
“錢局,我同意您的判斷。”方劍作為刑偵總隊長提前發言,或許是為了化解會場的尷尬氣氛,也或許是真的着急了,距離向領導彙報工作只有11個小時了。
“都同意我的看法?”錢楓問道。
“同意我看法的同志請舉手。”
會場所有人都舉了手。
“都舉手也不能解決問題呀,我們辦案是要講證據的,我能拿推測、研判的結論去彙報嗎?”錢楓有些生氣了,這時候他需要有人能給他一把鑰匙,一把能打開案件突破口的鑰匙,哪怕只有一個人也好呀,但是沒有。
“既然大家都認為是命案,我們就暫時不討論案件的性質問題了。下面我們分組討論,省廳二位領導和市局的同志為一組,區縣的同志為一組,討論如何能在11個小時內偵查清楚案件的性質,具體思路,可行性方式方法等,還要注意偵查過程中不能引起市民的恐慌。討論十分鐘,開始!”
錢楓說完,快速喝了口茶水,立即與方劍開始談論了起來。
趁此機會,姚振華跟鄭毅打了個要去廁所的招呼,出去了。
其實,他是以上廁所為幌子打電話去了,速度地一共打了三個電話。
第一個電話是打給了他的媽媽李素芬的,因為到十八里派出所工作,他有一個多月沒有在家裏住了,告訴媽媽自己回來工作了,讓媽媽準備一下,以後要在家裏住了。
第二個電話是打給上官可可的,不是他要找上官可可,而是他要給實習同學有華安排工作,因為沒有她的電話號碼,所以打給了上官可可。
上官可可接到電話,得知不是找自己的,雖收斂了小激動,但心裏還是美滋滋的。
姚振華在電話中告訴有華,下午十八里派出所民警劉岩來接她,讓他們帶兩個協警一起去蹲點,守株待兔,還要找上官可可要“警察八件套”、警隊通訊錄和劉岩的電話號碼。
第三個電話是打給劉岩的,讓他下午去刑警隊找上官可可接一個實習同學,晚飯後一起回十八里鎮去蹲守,還要帶着協警“大牛、二牛”。最後囑咐了劉岩一句“有情況先聯繫,增援到了再抓捕”。
電話完畢,過了六分鐘,姚振華匆匆回到會議室,剛要坐下。
“姚振華!一會兒你代表你們組發言,希望你能告訴我你們組討論出來的辦法!”因為談論聲音很多,錢楓的聲音更大,立刻壓制住了所有嘈雜的聲音,會場一下安靜了,盯着姚振華和錢楓看,都認為姚振華今天撞到“釘子”了。
領導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鄭毅拍了拍姚振華的腿,沒有說話。他了解姚振華,知道他肯定是有事才借故出去的。他不擔心姚振華的專業能力,只是擔心他是剛回來工作,心情是否真的好了些,是否能集中精力分析、研判案件,小組能否談論出有效的可行性方案……。
“繼續討論三分鐘。”錢楓話畢,會場立即結束了安靜,又熱火朝天的談論了起來。
被市公安局長當眾點了名,常人都會認為是“領導很生氣,後果很嚴重”,但姚振華非但沒有這樣的感受,他反而全身像過了電一樣,神經系統都被調動起來了,像是瞬間打通了任督二脈,一切都能超長運轉了,特別是心智,有些已升華的感覺。
他自從妻女因交通事故去世后,整個人是生無意義、死也無戀的狀態,特別是聽到噩耗之後的那些日子,眼睛看什麼都是昏的,連太陽都是黃色的,軀體無心智,生不如死。
後來,分局領導實在不忍心看他那麼痛苦,覺得他也無法正常工作,就讓他以指導員的身份去十八里派出所掛職去了,其實是為了讓他換個環境,放鬆下來,散散心,望他能早日走出人生的低谷。
姚振華被點醒了,瞬間集中了精力,整個人都鑽進了屍塊案中,身臨其境地研判案情去了。以至於會場發生了什麼事情,他根本聽不進耳朵,看不進眼裏。
兩個組談論之後,都拿出了應急方案,錢楓看后雙手抱着腦袋現難受狀。
因為兩個組給出的談論結論中,無論分析的案情還是偵查的方案都幾乎是一樣的。哎,看來英雄所見略同呀。
兩組討論的結論大概是這樣的:
案子的性質,基本可以確定是命案。
11個小時內的偵查思路:第一,通過拋屍現場附近的監控倒查拋屍人,可能找到第一作案現場,進而可能抓獲作案人;第二,抓緊物證檢測,盡量在拋屍袋上提取出來指紋或者生物檢材,然後進行比對;第三,發動網格民警,對可能的場所進行排查,再一併調查失蹤人口;第四,調取從六個拋石現場到市區方向所有公共交通工具3個月內的監控錄像,針對提黑色膠袋的人,進行圖像檢索;第五,讓法醫儘快找出死亡原因,分屍工具類型等。
錢楓看完后,極度失望,痛苦抱頭。兩個組給出的查清楚性質的方法有兩個問題:一是執行周期太長;二是容易引起市民恐慌。矛盾的對立面,一面要短時間內偵查清楚案件性質,另一面又要求只能小範圍、秘密地偵查,確實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