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苟活
我們最終還是活下來了。
準確的說,是只有我,父皇,和母后三個人活了下來。只不過,我們各自被安置在不同的地方。
最讓我不能原諒的是,母后入了大同皇帝齊景軒的後宮,成了大同皇帝齊景軒的嬪妃。滅了國的皇后成為了敵國的嬪妃,別說許多人都對母后不屑,連我也有些看不起她。可我最沒有資格,因為是她把我生下來的,即使當年我差點被她扔進水井中淹死,但是命可以當做已經還給了她,但血緣關係畢竟還在。只能說,我不再恨她,也不會再愛她,更不會在乎她。她成為了我的過去,她如今是大同的恩妃,就和我這個亡國的沐夕公主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我的父皇,我不能再稱呼他為父皇了。大同的皇帝昭告了天下,把他貶為江易王。江易,是我父親的名字,直接用父親的名字給我父皇封號,可見大同的皇帝是存心想要羞辱我的父親。可,只要他還活着就好。畢竟活着才有希望。即使他被關在大同國都長樂城,我知道遲早有一天我會再見到他,我的父親。
而我,還是沐夕公主,還留在令越國,這個已經成為大同疆域一部分的國家,令越國已經成為了過去,如今只是一個城池的名字,令越城。大同皇帝齊景軒讓我留守在令越城,保留了我原來的封號“沐夕公主”,並且為我賜了一門婚事。
在眾人的嘲笑下,我與隱藏在令越國二十年的太醫院院首,原大同國皇帝的心腹古雲亭,他的兒子古秋言定下婚約。
這個古秋言,就是當日書童打扮的小少年,一如當日的嫌棄,古秋言在與我交換婚書的那日,更是對我不屑,甚至不肯看我一眼。
我亦是不喜歡他,更不願嫁他。小小年紀便如此勢利,將來不配做我的夫君。我知道這也許是大同皇帝一時的主意,也許我根本活不到嫁給古秋言的那一天。但是面前十四歲的小未婚夫,我實在是不喜。
婚書上寫着的竟然是古秋言與“達沐夕公主“,果然他們根本不在意我到底是叫什麼名字。”沐夕公主“只是父親對我的封號,而我實則叫達瑤伽。這個名字從未有人喊過,除了父親母親,無人敢直接喊我的名字。父親喊我”寶兒“,母親也曾這麼喊過我,後來那件事後便再未喊過我。即使在我出生的時候,父親曾下國書封長女達瑤伽為”沐夕公主“,可十年間,在無人提及的姓名也漸漸被人忘卻了,誰也不會在意小小的亡國公主究竟叫什麼。
我與他當面交換了信物,他亦是不肯看我一眼,而我卻一直盯着他看,直到看到他左耳垂上的一顆小黑痣,我笑着記在了心裏。
他給我的信物,和我給他的信物,是一對的。是大同皇帝齊景軒從令越拿的,當我看到這對玉璧時,我就知道,這一定是他們從我的寢殿中搜出來的,這對玉璧和不少很珍貴的珍寶被我藏的很好,若不是刻意的去搜尋,怕不是找不到。當然,這些東西都是父親給我的,也囑咐我不要輕易的讓別人拿了去,我便會一個人偷偷的把這些珍寶藏在寢殿的暗格中。
如今它們都被大同人找出來了,我再也無半點私藏了,我所有的財寶都被搜刮的一乾二淨,只給我留下一座沒有任何人氣和寶物的令越城。
令越的宮殿不能再住人了,不僅僅是因為大同的皇帝不允許,更主要是它實在是破舊不堪,父親已經很久沒派人修葺過了。都道是令越是被父親的昏庸亡國的,可誰會在意令越本身就很窮,連國庫都是空的,曾經藏寶最多的地方就是我的寢宮。
大同皇帝讓人給我在令越城安排了一處新的“沐夕公主府”,我帶着舊衣物和大同皇帝為我準備的下人隨從婢女們住進了“沐夕公主府”。離開令越的皇宮,沒有多少不舍,只是有一個物品藏在那裏讓我擔心罷了。
我不會輕易的去把它拿出來,因為我知道,我身邊的人全部都是大同皇帝安插在我身邊的眼線。全部都是,來監視我一舉一動的。
父親母親隨着大同皇帝一起離開了令越,連和我訂了親的小未婚夫也隨着他的父親一起離開了,只留下我一個人。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開始了我漫長的煎熬。
父親被押走的那天,我去送行。父親握着我的手,對我說:“好好活下去才有希望,你想要怎麼活,全看你自己。”
我知道父親說的是什麼意思,我也知道為何大同皇帝會留下我,會留着我的封號,會專門給我一座寫着我封號的公主府。但是我的骨子裏,並不會像我表面上那麼順從。
我沒有說話,只是把一支很小的金簪藏進父親破舊的袖筒中。但是突然意識到,我自己也不知道這一舉動是會害了父親還是會幫助到父親。但是我已經這麼做了。父親對我笑,笑的我心裏發痛。
押解的馬車走遠了,從大同軍隊入城的那天到今日,我沒有說過一句話,也沒有流一滴淚。我知道,我並非表面上那麼無情,而是我不該懦弱罷了。
我在周圍許多隨從和婢女的鄙夷下,自己一步一步的走回自己的住處。
別人都嘲笑我的封號,“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就如同令越一般,已經到了日落西山的地步,我的封號預示了我的國家將會滅亡。但我知道,這個封號的意義,知道這是父皇對我的愛,他是希望我快樂的。
一個亡國公主,一個封號不詳的公主,一個身材臃腫不堪毫無長處的公主,是一定會受大家嫌棄的。
我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回住處,沒有一個人會再關心我走的累不累,更不會有人上前好心的提醒我可以坐馬車回去。
等我走到府外時,已經累的氣喘吁吁。我站在府外,抬頭看着門口的幾個大字,我想了很多。不知站了多久,久到我覺得自己將要倒下的時候,我確實閉上眼睛,昏倒了過去。
等我睜開眼睛,躺在不太舒適的踏上時,才想起來,自己竟然從昨日都未進食。也許是下人們覺得我這副身材,即使不吃也餓不死吧,畢竟這一身的肥肉,餓死了便成了滑天下之大稽。
我還不想作為天下第一個被餓死的胖子。更不想做一個因為胖而行動不便的人。父親說了,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活法了。是離開還是留,全憑我自己。這一身的肥肉,在有時候也是有好處的。就比如,誰也不知道我具體長什麼樣,即使他們整天都盯着我的臉看。誰能看得出來,五官都被肉肉遮起來的臉到底長得什麼樣子呢?
我決定離開這裏,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既然活下來了,就代表一切都有希望。大同皇帝給的公主府也許我還會回來,我並非貪戀榮華富貴的人,更何況還有亡國之恨。雖然我心裏沒有恨,但是大同皇帝給的東西,我並不稀罕,我活着,只為一個目標,就是救出自己的父親,從此平平淡淡的一生。
我不可以在這裏受屈辱,更不允許父親受到屈辱。什麼都可以沒有,但是骨氣必須在。不管在何時何地,我都要記得,我曾經高貴過。我可以穿着麻衣,過着如同乞丐般的生活,但是我的心裏必須保持着作為令越國公主的骨氣。頭可破,血可流,骨氣不能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