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你果然記得我
生死庭在阿果國有駐點,按照程序走完,林集拿到了懸賞金,而孟婉孟柔拿到了她們夢寐以求的積分。
為了怕引起老傢伙們懷疑,林集對駐點的人隱瞞了悍匪全都被解決了的事情。
所以死狀上,除了傑夫和雷哲的名字被勾去外,其他人依舊在上面。
不過,這次又死了二十幾個賞金獵人,在短期內應該是沒有人敢再接這個任務了。
在酒店修整了一夜,第二天三人乘坐頭等艙飛回國內。
這段時間,孟柔孟婉沒再和林集說過一句話。
至於原因,林集當然明白,無論正義與否,自己手上就是沾滿了鮮血。
在生死庭這是可以引以為傲的榮譽,可是在一般人眼中……
這也讓林集更下定決心對任夏隱瞞自己的身份了。
“林集。”孟柔終於鼓足勇氣,一屁股坐到了林集旁邊。
林集把目光從窗外收回來,看着孟柔輕輕一笑,“你不怕我嗎?還願意和我說話?”
“為什麼要怕你?”孟柔咬着嘴唇,小聲道,“我和姐姐是覺得自己不配和你說話。如果不是你,那些悍匪不知道還要殘害多少無辜。”
坐在對面的孟婉也贊同的點點頭,“而且,這就是賞金獵人的工作。我們想加入生死庭,就是想成為你這樣的人。”
林集不予置評,換了個話題,“這次我拿了一千五百萬的賞金,這些足夠在念北市買一棟最好的別墅了吧?”
“啊,最好的?”孟柔撓了撓頭。
一千五百萬在寸土寸金的念北市,能買一棟中檔的別墅就不錯了,而且還不包括裝修的錢。
“能,當然能!我們孟氏集團就剛開發完一個別墅區。我可以給你九折優惠。”孟婉說完,對孟柔眨了眨眼。
孟柔馬上會意,這可是個報答林集的好機會,她湊到林集眼前笑道,“你喜歡什麼樣的?我家的別墅通通一千五百萬。”
“能馬上住進去就行。”林集道。
“這個恐怕不行,傢具裝修什麼的,也要花時間佈置。七天,最快七天。”孟婉想了想,“你要嫌麻煩,直接定個裝修風格,我這就讓最優秀的設計師去做。”
“嗯,你等等。”
林集把一千五百萬的支票交給孟婉后,拿出手機,給任夏發去微信,“老婆,你喜歡什麼樣的裝修風格?”
“林集……新家的事情,可能要等等。”
……
念北市,任夏坐在辦公室里,臉上愁雲密佈。
原本想等林集回來,就直接搬去新家,給他一個驚喜。
可是沒想到,任夏準備買房的事情被王鳳淑知道了。
就在早上,王鳳淑帶着任磊來公司大鬧了一場,不僅如此,還收走了任夏個人的銀行卡,現在她就是想出去租一個房子都不可能了。
“他們說話也太難聽了,不是您,這公司早就被任磊折騰倒閉了,他們還好意思說那些話。”一旁秘書李娜憤憤不平道。
這個公司,本是任老頭子一手創立的,老頭子去世的第二天,任磊就急不可耐的來公司宣誓主權。
結果任磊除了把一堆狐朋狗友塞進公司瞎折騰,別的什麼也做不了。
才過了一個月,以前的合作夥伴紛紛解約,公司里的老人也陸續離職,公司不成樣子,都快到了破產清算的地步。
後來逼不得已,又讓任夏回來接任總經理的位置。
經過任夏這三年起早貪黑的奔波,公司的狀況才算稍好了些。
這次,任夏只是想挪用一筆錢買房,居然就被王鳳淑指着鼻子罵“家賊,偷任磊的財產”。
殊不知,這三年來,只頂了個副經理虛銜的任磊,光是從公司里預支的工資,就不下幾百萬了。
“讓他們回工作崗位。”任夏看了看窗外,語氣平靜。
辦公室外,一群看熱鬧的員工。
“嗯。”
李娜打開門,衝著這群人沒好氣道,“看什麼看,王鳳淑在這兒的時候,也不見你們過來攔攔,回去工作去!”
回到任夏旁邊,李娜撇了撇嘴,“任磊他們是可恨,可您老公也太什麼了,買房這種事情,也要一個女人來承擔?”
任夏沒說話,仰起頭看了李娜一眼。
“對不起任總,是我多嘴了。”李娜也自覺失言,攤上個什麼都做不了的病秧子,又能指望他什麼呢。
“去把文件準備好,等下要見個客戶。”任夏深吸一口氣,強擠出一個笑容,努力裝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不想讓人看笑話。
平復好心情,任夏拿起公文包,往公司樓下的停車場走去,還沒走到車子那兒,遠遠就看見任磊和王鳳淑已經站在了車前。
“你們收走銀行卡不夠,車子也要嗎?”
任夏剛剛平復好的心情,再也無法抑制,把車鑰匙拿出來摔在了地上,“這公司反正也沒我的份,你們自己回來管,愛怎麼折騰怎麼折騰。我辛辛苦苦支撐了三年,也算沒枉費老爸臨終前的囑託。”
說著,任夏的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要不是不想老爸的心血毀在任磊手上,她早就不管這個爛攤子了。
“姐姐,你怎麼這麼說話呢!在老媽面前也大呼小叫的,誰說要你的車了。”任磊板起臉道。
“我們來是想告訴你一件好事。”王鳳淑笑得眼睛都擠成了一條縫,“還是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任夏難以置信道。
自從自己嫁給林集后,母親便認為她這輩子是沒指望了,就連叫份外賣都只會叫上任磊一起吃,有好事哪還會找上她。
“女兒,你總算是可以脫離苦海了,我這個當媽的也不用再為你操心了。”說完,王鳳淑竟裝腔作勢的抹起了眼淚。
“什麼意思?”任夏一頭霧水。
正在任夏疑惑的時候,不遠處,一個身着昂貴西裝的男人,很是紳士的從寶馬車走下,向這邊緩緩而來。
說話間,那個男人已經到了面前,朝任夏伸出手去,“任夏,還記得我嗎?你真是越來越漂亮了。”
“你……”任夏禮節性的和男人握了握手,想了想,不確定道,“江逸明?”
“你果然記得我!高中畢業后,我們有七八年沒見過面了吧。”江逸明笑道。
“差不多吧。我還要去見個客戶,有空約個飯。”任夏隨意的應付了一句,邁步要走。
事實上,任夏對這個男人一點印象都沒了,認出他,是因為他那顯目的工作胸牌,“華虹地產總經理:江逸明。”
而令任夏不解的是,“江逸明”這三個字是用字條貼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