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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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雲歷669年9月11日,朝陽初升,人聲、犬吠從遠處傳來,林霄驀然開眼,黑白分明的眼眸精芒一閃,凝視上方。
房樑上,正有一隻蜘蛛在結網。
“在嗎?”林霄低聲問詢。
“出來聊聊半文錢的。”幾息后林霄又開口:“要不然一文錢的也行。”
但,還是沒有任何回應,整個屋內,只有林霄一人。
“難道是幻覺?”林霄驚疑不定,昏迷前,自己依稀聽到什麼‘培養序列’什麼‘啟動’之類的聲音,還以為是金手指到賬了。
起身,林霄下意識的揉了揉下巴,眉頭微皺:“為什麼我昨天會昏過去?按照一季度昏一次的規律,這個季度上個月我已經昏過了,理應到下個季度差不多時間才會再次昏迷。”
百思不得其解。
沒有任何徵兆的昏迷是林霄的老毛病,從小如此,養父母也曾帶林霄看過大夫,一番檢查后那大夫說林霄患的是腦疾,活不過十五歲,病急亂投醫,找了個算命先生,那算命一通複雜如結印的掐指推算一番后,說他命太硬,得改名字,叫無命。
林無命!
命都沒了,可就不死翹翹了嗎?
林霄有意見也沒用,只能無奈接受,但平時他都將林霄和林無命兩個名字分開,用在不同場合,也不知道是那大夫胡扯還是算命的有本事,林霄今年十八歲。
一季度昏迷一次,每季度昏迷的時間一般都是中間月份的中旬,早已經被林霄抓住規律。
誰曾想到,昨天晚上帶人去收例錢時竟然再次昏迷。
想到這裏林霄連忙下床,三兩下整理好床鋪,將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又迅速穿好衣服理順撫平,推開卧房木門走到院子裏水池邊,漱口、用粗布弄濕沾鹽刷牙、洗臉、最後將短髮捋一捋。
只要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林霄都會將自身打理好,他認為,那是對自身的一種尊重。
“哥,你醒了。”身後傳來一道如釋重負的聲音:“昨晚你又昏了,嚇我一跳。”
這是一個約莫十二三歲的少年,濃眉大眼,叫周正,與林霄雖然沒有血脈關係,但勝似親兄弟,因為周正是養父母所生。
林霄一年四季都要昏迷一次,每一次昏迷睡一覺就沒事,周正也沒有太過擔心。
“沒事。”林霄一笑:“餓了吧,我去做早餐。”
“哥,我來吧,你練練。”周正一副一切都交給我的口吻的說道:“也讓你嘗嘗我的手藝。”
“好,那我等着。”林霄一怔,旋即一笑。
平時三餐都是林霄負責的,很少讓周正動手。
活動筋骨,林霄屏息凝神、兩腿平行略寬於肩、沉腰坐馬、含胸拔背、氣勁虛頂,正是坐馬樁。
兩刻鐘后,林霄取劍練一趟基礎劍術。
“噹噹噹噹,周氏雞蛋青菜面來咯,哥,快來嘗嘗我手藝。”周正一手各端着一海碗,熱氣騰騰,滿臉期待。
“阿正啊,別人煮麵要錢,你煮麵是要命啊。”林霄嘗了一口后嘆道。
“哥,我總覺得你不是在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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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我。”周正一怔,嘟囔道。
“你的直覺是對的。”林霄正色道:“我的確不是在誇獎你。”
“哥。”周正小臉一黑,哼哼一聲不再理會林霄,埋頭扒拉扒拉起來,結果才吃了一口,小臉皺成一團。
面煮糊了,吃起來口感不好,青菜也煮太老,湯鹹得發苦。
“阿正,哥今天再教你一個道理,自己約的……煮的面,含着淚也要吃完。”林霄面不改色的吃了兩口,再將剩下的面扒拉到周正碗裏:“你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吃些,吃完記得去學堂。”
阿正這孩子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只是能吃的,就算再難吃,他也能吞下去。
“哥,我……我不想去學堂了。”周正猶猶豫豫幾下後方才鼓起勇氣說道,說完怯生生的看着林霄。
“不去上學你要做什麼?”林霄臉色一正凝聲反問。
“我要跟你一起混幫派。”周正大聲說道。
“不行。”林霄面色驟然大變,一聲低吼,嚇得周正面色大變:“阿正,你必須聽着,將我的話牢牢的死死的刻在腦子裏,絕對不要混幫派、絕對不要混幫派、絕對不要混幫派。”
“記住,去學堂好好學習,將來若能做一個教書先生,受人尊敬衣食無憂。”林霄放緩聲音,但每一個字更加沉重有力:“等我攢夠錢,我就送你去縣城的書院學習,說不定將來還能考取功名混個一官半職的,到時候哥也跟着你風光。”
“記住,不要遲到。”林霄提着連鞘一米長的劍大步走向院門,腳步一頓,回身看向周正,眼神帶着幾分危險,語氣也帶上幾分凌厲:“別想着逃學,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十分嚴重。”
“知道了哥。”周正求生欲很強的快速點頭,看着林霄踏出院門的背影,小臉上露出幾分擔憂。
……
家門外,林霄重重吐出一口氣,臉色淡漠,眼神犀利,生人勿近,這樣顯得比較唬人。
提着鐵劍,林霄大步前踏疾行如風,旁邊經過的人看到林霄時,下意識都會避讓,眼神也不敢直視,只有等到林霄走遠了,方才鬆一口氣。
“太嚇人了。”
“我聽說了,那林無命昨晚帶人去武館收賬時被嚇昏了。”
“真的嗎?”
“他那種幫派份子也會被嚇昏?”
“噓,小聲些,看到他手裏那劍沒有,我聽說他可是曾用那劍砍斷了別人的手,還在別人的脖子上開了個洞。”
這裏是青桐鄉的平民區,住的都是處於生活底層的人,以王和周姓為主,每日都在為生計奔波,沒什麼勾心鬥角,也不會逞兇鬥狠,住在這樣的地方,唯一好的應該是比較平靜。
平民區沒什麼油水,來這裏鬧事,沒什麼收穫還不說,反而丟了名聲。
真正混幫派的人基本都看重面子,丟了面子,那是會被道上的人嘲笑,甚至會被幫規懲處。
林霄和周正住在這平民區內,一則因為房子是養父母留下的,兩間房和一間小廚房以及一間茅廁和一個不小的院子,林霄還在院子一角建了一個簡單的浴室。
二則也是因為平民區內有一間學堂,周正上學離得比較近。
三則是因為錢不夠,如果錢足夠多的話,林霄倒是想搬到富人區去,居住環境更好、學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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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也更好,再更有錢的話,那就是將周正送到縣城書院,將來考取功名的機會更大一些。
在這個世界,當官是一條很好的出路,絕大多數人都不敢冒犯,就算是幫派人員也不敢招惹官員,那就是和王朝為敵。
幫派再厲害,能比得過一個國家?
其次,則是教書先生,懂知識明禮儀,教書育人,哪怕是幫派人員對教書先生也相當的尊敬。
這,就是為何林霄會要求周正上學堂好好學習的原因。
混幫派?
如果不是形勢所迫,林霄也不會走上這一條路。
十八年前過來時,正好是一個被周正父母收養的嬰兒,那時候還沒有周正,養父母待林霄如己出,至於為何會取名林霄,只因為嬰兒的身上有一塊鐵牌,養父母不識字,帶去學堂找先生看,正是林霄二字。
林霄十五歲時,周正十歲,那一年,養父母積勞病逝,林霄接過重擔,將周正帶大,並且要讓周正能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帶大、培養周正,那都需要錢,養父母積勞成疾,看病就將家底掏空,林霄只能另謀出路賺快錢。
機緣巧合之下,混入了白雲幫成為一名普通幫眾,憑着敢拼敢打知進退以及帶頭大哥的賞識,短時間內得到一筆錢,從此越混越深,幾個月前在幫戰中表現出眾,戰後被提升為精英幫眾,也成為一名帶頭大哥,帶領三個普通幫眾。
白雲幫總部位於縣城,青桐鄉是分幫,職位最高的就是分幫主,其下就是大頭目、小頭目、精英幫眾、普通幫眾。
一個小頭目下基本會有三五個精英幫眾,而一個精英幫眾下也會有三五個普通幫眾。
昨晚,林霄帶着三個手下去一家新開的武館收例錢,正對峙着,林霄忽然昏迷。
估計,例錢沒有收到,需再去一趟。
“霄哥,你沒事吧。”
“霄……霄哥……”
“霄哥,我們正要去找你。”
迎面走來三個提着釘頭棍的年輕人,一個瘦得像竹竿,一個矮壯矮壯,一個身形普通但一張臉很成熟好像快三十歲,其實他只有十九歲。
瘦竹竿叫王大牛,矮壯叫王小虎,成熟臉叫周大柱。
都是很接地氣的名字,很有平民特色,一看就知道是家中長輩給取的,至於周正,那名字是林霄取的,要不然養父母當時給取的名字叫周二蛋。
每當說起,周正都十分感激林霄,萬幸萬幸。
要不然以後成了教書先生,別人怎麼稱呼。
二蛋先生?
每次想到這個,林霄就想笑。
“青虎武館的例錢交了沒有?”林霄不徐不疾開口。
“沒,他們不交。”王大牛連忙回答。
“霄哥,昨晚你昏迷后,我們就急忙將你帶走。”周大柱曼斯條理的解釋。
“對……對……沒……沒……錯。”王小虎用力點頭結結巴巴說道。
“走。”林霄一步當先。
“去……去……哪?”王小虎一怔。
“笨蛋,當然是去青虎武館。”王大牛一邊說著一邊迅速跟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