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傀儡娃娃(一)
由於碎屍案的緣故,我回到這邊以後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實在太累了,我沒有回解剖室寫報告,而是獨自坐在窗前思考,手裏還拿着極度輕薄的筆記本電腦。
筆記本電腦的燈亮了,它在提示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我打開電腦,看到崔悅昨天晚上發給我的郵件,她知道我坐飛機回去,特意選了定時發送。
這封電子郵件的內容如下:
我聽了你的案情推理,雖然你沒有任何的證據,可是你為什麼不和永南的局長報告這件案子的真相呢?我們在學生時代的時候都是因為這件案子改變了彼此的命運,你做法醫都是為了幫受害者找出真相,可是現在你居然包庇他們?你已經找到真相了,卻不公諸於世,這樣對受害人公平嗎?就算過了20年,他們還是要受到應有的懲罰的。
告訴我,你到底在想什麼?
看了崔悅這封充滿疑問和憤怒的郵件,我真是不知道該怎麼回復了,窗外面又開始下大雨了,淅淅瀝瀝的雨聲不斷地打擾我的思考,我閉上眼睛想了很久……
終於有了答案:
我們的確是因為這件案子改變了各自的人生,我以為案件的真相一直都是我想的那樣,兇手是殺人為樂的變態狂,他肢解屍體只是為了滿足他變態的心理,他拋屍在市區是為了挑戰警方……
直到我查到了真相,我覺得案子的真相是否公諸於世已經不重要了。
也許你覺得我不夠客觀,但是我覺得自己沒有做錯。
如果你還是覺得我處理這件案子處理得不夠公正,我可以理解。
你要明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的,就讓案子的謎底留在世人的心裏吧,有一點點小小的遺憾總是好的。
我將電腦合上以後,接到了警局的通知:有新的命案!地點:富豪公寓。
富豪公寓是這裏的豪宅,很多有錢人都住在裏面,想不到在這種守衛森嚴的住宅區居然也會發生命案。
我開着車,看着車窗上的雨水被雨刷不停地刷着。
我下車以後,保安攔着我:對不起先生,這裏發生了命案,所有的閑雜人等不能隨便出現,如果你不是這裏的住戶更加不可以在這裏逗留。
我微笑着拿出證件,他看了之後沉默了,很快他就說:小李,你幫我看着,我帶他上去。
我們剛剛進了電梯,他就獨自嘆息:唉!我是這個小區的最高負責人,現在這裏發生命案了,那些有錢人肯定會找我麻煩的,這次要靠你們找出兇手了。
我看着天花板說:盡我能力。
案發地點就是在12樓的單位裏面,很多人在拍照,警察拉起了警戒線,我出示證件,輕輕地蹲下去,越過警戒線,開始進入現場。
我看到包公在和隔壁單位的住戶溝通,我走過去問他:屍體呢?
他用眼神示意我:受害人在房間裏面。
我戴着手套,走進了房間。
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裏面,周圍佈滿了蠟燭,地上灑滿了鮮血,死者呈大字型躺在床上,雙手和雙腳都有被割傷的痕迹,傷口上的血已經幹了,散發出一種血腥的味道,她的身上還穿着布娃娃的衣服,最重要的一點,她的頭顱不見了,在頭部的位置濺出一大片的血跡,伏屍的地方有一塊木板,木板上面放着一個布娃娃,一般的布娃娃是比較可愛的,但是這個不一樣,它的頭已經不見了,形狀和死者一模一樣。牆壁上還掛着一個五角星的標誌。
老實說,我去過那麼多兇案現場,這種現場在目前來說是最血腥的,死者的血幾乎被用來佈置現場了,地上呈五角星的鮮血,頭顱被摘下的位置,用鮮血寫了一組英文單詞:puppetdoll,還有手腳已經風乾了的大量血跡。
兇手要麼很嗜血,要麼他很憎恨死者,要麼……他在做某種儀式。
像某種宗教儀式,需要祭品血祭。
啟志在我身後問:這件兇案你有什麼看法?
暫時沒有頭緒,要回去驗屍,解剖才可以有結論。我心不在焉地回答。
對了,找到死者的人頭了嗎?我問他。
他搖了搖頭:我們找遍了整個小區,都找不到死者的頭顱,估計兇手已經帶走了。
奇怪,他幹嘛要帶走頭顱呢,如果不進行冷藏,那顆人頭很快就會發出臭味,他的身份就會很容易暴露的,他為什麼要冒那麼大的險拿走頭顱呢?有什麼事情他是非做不可的呢?
啟志蹲下身觀察着地上的血跡:誰知道一個瘋子在想什麼。
你認為他是瘋子?我反問他。
他指着四周的環境:這是一個正常人做的事情?
我自言自語:也許和宗教有關,他可能是一個極端的信徒,我們一定要儘快找到他,按照他那麼變態的心理,殺一個人已經滿足不了他,他一定會繼續犯案。
雨還在繼續下,映射着這罪惡的現場。
回到解剖室,我傻眼了,原來死者還是一個小孩。
我對助手說:幫我記錄下來。
死者為女性,大概13,14歲,手腳曾經大量出血,但不是致命死因,真正的死因估計在頭顱那一部分。
用刀將她的肚皮剖開,胃裏面沒有殘留的食物,估計已經遇害兩天了,有一些粉末粘在胃那裏,用夾子輕輕地夾了出來。
我對助手說:拿去化驗。
有結果沒有?蘇啟志闖進來。
我一邊在收拾,一邊說:死者大概是13,14的小女孩,遇害時間已經有兩天了,我在她的胃裏面發現了一些粉末,要等化驗結果出來才知道。失蹤人口那邊有沒有人報案?
他幽幽地說:死者叫麥小惠,她的父母兩天前來報案,說女兒從下課之後就失蹤了。
有沒有死者的照片?我問他。
他拿出來給我看,受害人雖然已經13,14歲,可是她擁有一張女童般的孩子臉,笑得很燦爛。奇怪,這笑容好像很熟悉,在哪裏見過呢?兇案現場的娃娃。
我拿兇案現場斷頭的娃娃給他看,這是我在網上搜索的,找到了娃娃的原型。
這種娃娃在以前很惹人喜歡,但是只有一家廠家出售,後來廠家破產了,這種娃娃就不再出產了,如果這個娃娃是兇手自帶的……
他看着娃娃說:她的父母說她不喜歡娃娃。
這個娃娃對兇手而言一定有很大的意義。
我們先集合所有人開個回憶會議。
人都到齊了,我站在角落裏面,啟志開始分析案情。
我們昨晚在公寓裏面發現了一具女屍,根據法醫的判斷,死者為女性。年齡大概是13,14歲。估計已經死了兩天,兇手將她的頭顱帶走之後,就將屍體一直留在公寓裏面。我們在案發現場找到一個娃娃,這個娃娃在很多年前已經不出產了,那麼也就是說,娃娃是兇手自帶的,我們將嫌疑人鎖定為男性,年齡大約是20—30,娃娃對他而言有很重大的意義,我們現在分頭行動……
突然他的電話響起來,他看了一下還是接了起來。
掛了電話之後,他手裏的棍子掉了下來:德宣街附近的出租屋發現屍體……
我們一起趕到現場,我戴起手套,觀察現場。
這種出租屋屬於廉價那種,地方比較窄小,房子一直處於陰暗的狀態,而且很悶一點都不通風透氣。
死者還是伏屍在床上,這一次頭還在,但是雙手不在,被砍下來了。
現場和昨天一樣,用死者的鮮血佈置兇案現場,同樣的五角星標誌,同樣的蠟燭擺放位置,床頭還是放着一個娃娃,這次的娃娃還在,我看到她的笑容感到不寒而慄,但是她的雙手和死者一樣不見了。
這是一宗連環殺人案啊!他在我旁邊說。
嗯,這兇手……很變態!
我走到屍體旁邊檢查:
錢包還在,可以排除劫殺;死者的臉色發白,估計是失血過多;眼睛佈滿血絲充滿怨恨,不滿。現場沒有打鬥,掙扎的痕迹,兇手一進來就制服死者了,致命一刀在脖子那裏,割破了大動脈失血過多致死,死者沒有還手的機會,兇手可能很強壯。
所以這是一宗娃娃殺人事件?啟志問我。
我摘下手套:不確定,但是肯定和娃娃有莫大的關係,我只負責驗屍,其他的交給你了,先將屍體送回去吧,我還要解剖作進一步的調查。
啟志一直坐在辦公室等我,我將驗屍報告甩給他,在他對面坐了下來。
麥小惠胃裏面的粉末的化驗結果出來了,證實是安眠藥。
他疑惑地說:你是說,兇手在小女孩昏迷之後,才割破她的手手腳腳,再割下她的頭?原因是他不願意小惠受苦?
我攤開手:目前的化驗結果可以這樣推測,兇手可能是為了完成某個儀式,才迫於無奈殺小惠,所以他不想她受那麼多苦,先給她灌安眠藥,再殺害她。
他看着現場的圖片:現場的確找到一個水杯,上面有小惠的指紋。
兇手應該取得了小惠的信任,哄她自己喝下了那杯安眠藥。至於她胃裏殘留了安眠藥的粉末,估計是兇手當時害怕時間不夠,將安眠藥混進水裏的時候,沒有弄均勻,一些粉末就沒有散掉,直接到了小惠的胃裏面。
他問我:那第二個死者呢?
你說方英?她就慘了,兇手對她沒有一絲的憐憫之心。我在她的胃裏沒有找到安眠藥的成分,估計是兇手割破她脖子的大動脈以後,她出現休克的情況,半昏迷半清醒的狀況,兇手在她的腳上狠狠地割大了傷口,讓她體內的血大量地流出來。直到她失血過多致死。
他拍了一下桌子:你是說,她是被折磨致死的?
我用手摸着自己的鼻子:兇手應該很憎恨成年人,他很清楚小女孩是無辜的,但是他的強迫症迫使他一定要這樣做,他到底在完成什麼儀式呢?非要一個小女孩的頭顱?和那個娃娃有沒有關聯呢?
兇案現場的娃娃和小惠的是同一款嗎?他問我。
對,查過了,的確是同一款而且是同一批生產。
現在兇手殺了兩個女性,他的儀式還沒有完成,估計他還會繼續犯案,我們得在他尋找下一個目標之前找到他,不然會有更多的人受害。
包公氣喘吁吁地跑了進來:活力公寓又發現一條屍體。
果然,娃娃的儀式還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