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誠邀出馬
打這以後,嬌嬌幾乎不願意離開我一步,認為我就是她的保護神,左一個塗哥右一個塗哥,把我跟得蠻緊的。
我原以為我和石頭兒的戰爭就此停止了,但是,一個星期以後的一個夜晚,一個酒吧服務生就從我身後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兒有位先生叫你。”
順着服務生手指的方向望過去,我看到在酒吧的一個角落裏,石頭兒正獨自一人坐在一張桌子前喝酒。當我怔怔地向他望去的時候,他竟然舉着玻璃酒杯向我示意了一下。我不知道他葫蘆里買得是什麼葯,我也不能讓他看出我的怯意,我便以一種桀驁不馴的神情走了過去。
“兄弟,我請你喝一杯。”當我走到他的台桌前,剛想問話的時候,他拿起酒瓶向一隻空着的玻璃酒杯中倒酒,紅色的酒液在玻璃杯里翻滾着。
“請我喝酒?”我大大咧咧在他的面前坐了下來,滿臉正色地看着他。
“難道你認為我要報復嗎?”酒吧里閃爍的紅光綠影投映在他的臉上,使他的神色顯得十分詭異。
“我本不該這樣打你的手下。”我似笑非笑地說道。
“你是好漢,你打得好,打得很有氣派,我最佩服的就是你這勇氣,看在嬌嬌的份上,我敬你一杯。”他舉起酒杯向我示意了一下。
我愣了一下,便端起酒杯在唇邊呷了一口,算是對他給予了回敬。“你想對我說些什麼?”我以疑惑的神情看了他一眼,希望他別在我的面前耍什麼花槍。
“我想對你說的是,你兄弟你真有艷福,”他微微地笑着,詭譎地說。
“艷福?……你說得是嬌嬌嗎?”我沒有想到他會對我說出這樣的話來,我愕然地看着他。緊接着,我正告他道:“你要知道嬌嬌才十五歲,你不要再糾纏她了。她討厭你那種無賴的糾纏。”
“兄弟,像你這樣的有武功底的人,你在酒吧呆真的有點浪費,你為什麼不想幫一些老總干呢?”石頭兒示意我坐下后,突然這樣問我。
“這是我自己的事。”我以鄙夷的目光看着他。
“要不要我給你介紹一個老總,跟他,保證你有發展前途。”他以一種沉醉的神情說道。
我盯着他,我沒有作聲,準備離去。
“兄弟,慢,我們是老鄉,你知道不?”石頭兒看我想離開,忙阻止我說:“兄弟,說實在的,這一切都是我安排好了的,我既不是衝著嬌嬌來的,也不是衝著阿倩來的,我知道你愛打抱不平,我的老總叫我找了你好久了。我知道你不會輕易入伙的。”
“你老總?”我感到有點詫異。
“是的,汪經衛,你聽說過嗎?”石頭兒把頭頭湊近我的耳說,“他是川江最有名的富翁,他還在搞大的慈善,專門幫忙那些上不起大學的貧困學生。”
“汪精衛,怎麼與這個大汗奸一個個名,呵呵,要是汪精衛還活着,他聽到,不氣出尿來才怪。”
“別亂來,我們汪總,經是經驗的經,不是神精病的精,不要亂說。”石頭兒解釋說,“汪總他可是大好人哦。”
“是嗎?有這種好的老總嗎?”我不解地問。
“你家裏寄去的幾次錢,和現在寄去的一萬元錢,你去打聽打聽,是誰寄去的呢?”
石頭兒說著,賣起了關子來。
“難道是他汪老闆嗎?”我有點懷疑。
“哈哈哈哈,你說對了。”石頭兒說,“兄弟你真聰明,真聰明。”
“那我一定還給他。”我聽了有點生氣。
“你還得起嗎?”你打電話再回家問問,汪總又托我給你家裏寄了一萬元。
“你是怎麼知道我家的地址的呢?”我還是懷疑他說的話,又問。
“這個很簡單,從你學校的貧困生名冊上不就知道了嗎?”
“汪總這樣做是為了想我跟着他嗎?”
“我不是說過嗎?汪總是在搞慈善。”
“那你叫我為他做什麼呢?”我試着問石頭兒。
“幫江老總去收一次債,這筆債非常大,有一百多萬,我覺得非你不行。”石頭兒試探着口氣說,“收到這筆債后,我們老總不會虧待你的,至少給你五萬,你大學這幾年的學費與生活費,還有你家中的父母,你都不用愁了。”
“萬一收不到這筆錢呢?”我再問。
“不要緊,我們汪總絕不怪罪你的。”
我此時心情十分複雜,複雜的主要原因是否幫老總追債呢?聽石頭兒這麼一說,江老總還真的是搞慈善的。難道我這點知道的恩都不報嗎?我尋思了片刻忙問:“好久,去哪兒?”
“江山市,是由川江市管轄的地級市。”石頭兒見我有去的意思了,面帶笑容地對我說。
“不會我一個人去吧?”
“當然不會,加上你總共五個人。”
“好久出發,我好向我們老闆請假。”我又問石頭兒。
“明天一早,你去準備一下,我去向酒吧李老總說一聲就行了。”
石頭兒說了等的地點時代廣場,時間8點,就離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正準備給酒吧老闆打電話,卻先接到酒吧李老闆的電話:“小胡,你去吧,你的任務緊,我都知道了。”
我按時到達時代廣場,這時石頭兒開着那晚上追嬌嬌的車向我駛來,在我面前嘎地停下來,招呼我上車。
我上了車,車上幾張熟悉的面孔在向我點頭,算是招呼我,這不是那個高個子光頭男子嗎?那坐在後座的不是赤着膊子的男子嗎?
石頭兒向我一一介紹,高個子光頭男子叫阿牛,赤膊男子叫鐵柱。還有兩個那天沒有出手的分別叫阿修,阿三。還有一個說是會計的叫李阿毛。
一一介紹完后,李阿毛拿出一張紙給我看,我一看是一份委託書。
委託書是這樣寫的:本人因最近較忙等諸多原因,特此委託胡塗全權代本人前來收吳少七所欠的壹佰伍拾萬元整。
石頭兒拿出一些欠條給我看,見是小型化工廠的老闆,欠汪經衛一百五十萬的貨款,具體他們之間是什麼交情,那吳少七怎麼會欠那麼多的貨款,資料裏面沒有詳細說,只是裏面有一張吳老闆所打欠條的複印件,上面有簽名和日期,我看了一下日期,見是兩年以前的了。看來這個吳少七還真是個無賴!
我再看那份委託書,委託人是手寫簽名是汪經衛,並按上了紅色的手印,在小寫金額上也按了手印。這就是一份正式的委託合同了,我們去了債務人吳少七那裏就有了充分的理由。
當然,追債的最終目的是把錢要回來,最好是和和氣氣就把錢取回,這是上上策,假如債務人實在是不識抬舉,那我們也沒有辦法,那我只有用武力手段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