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最悲慘的群體2
年輕的,尤其是未婚的單親媽媽,絕大部分在經濟和精神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問題。
肖蠻蠻覺得,每一個女生,在成為單親媽媽之前,都該先來單親媽媽救助中心看看——看看你以後會不會落到這個地步,再決定要不要做單親媽媽。
19歲的小米是肖蠻蠻認識的第一個單親媽媽。小米高中畢業后和男友同居,懷孕后,男友離去。周圍人都勸小米做掉孩子,但小米堅稱男友是個有愛心的人,生下孩子,男友自然回心轉意。倔強的少女就這麼一意孤行,生下孩子后,男友依舊蹤影全無,她的父母覺得女兒丟臉也不想浪費奶粉錢,而且家裏還有個即將結婚的哥哥(怕未來的嫂子有意見),直接把她趕出來了。小米一個人帶着孩子在超市做收銀員、打零工,最初,還是認為男友看在孩子(兒子)份上一定會回心轉意,直到等到男友另娶他人才終於死心了。小米很窮,一度窮到養不起孩子,差點抱着孩子自殺。肖蠻蠻第一次見到她,就是她剛剛自殺未遂被帶到這裏。
20歲的莎莎也是未婚先孕,在最美好的年華愛上了一個男神。男神對她沒什麼感覺,但本着“不拒絕不負責”的態度,幾次之後,膩了,不理她了。莎莎一腔粉紅色愛情夢幻,總以為生了孩子,有小精靈一般可愛的孩子,男神就會如小說里的男主一樣,回心轉意。孩子倒是生了,男神卻再也聯繫不上了,而且,她母親早已去世,只剩下一個在老家的父親,根本沒人可以幫她一把。孩子兩個月的時候,莎莎實在是走投無路,悄悄去附近的超市偷奶粉,被店家當場捉住,好在店員還算善良,訓斥了她幾句,沒有報警。事後,莎莎又幾次在別的超市偷食物,終於被抓住,還曾經被拘留過幾天。
23歲的小歡則是早婚早育,生下孩子不到三個月,就和有家暴的老公離了婚。離婚時,小歡的父母勸她不要孩子,但小歡覺得孩子可憐,堅持帶了孩子凈身出戶(因為房子是前夫的婚前財產)。帶着嬰兒的小歡找不到什麼工作,父母覺得小歡不聽話,不想管她,前夫又老是拖欠撫養費,小歡母子的生活就成了問題,最慘的時候,一個月生活費不足三百塊。
其他單親媽媽也大同小異,基本上都年輕,娘家沒助力(許多人本身就出在重男輕女的家庭),曾經幻想生個娃就能留住婚姻(愛情),結果,生了娃,除了把自己關進終身牢籠,對男人一點影響都沒有。
除了孤兒院之外,肖蠻蠻從未見過這麼窘迫的群體——許多時候,她們真的是吃不起飯,付不起房租,孩子黑瘦到嚴重營養不良!
她們自己的一生毀了不說,更是連帶讓孩子悲慘得不像樣子。
至於那些傳說中見到精靈般可愛的兒子(女兒),就會父愛爆棚的霸總們,則從未出現過——男人如果頭也不回地離開你,那就算生10個兒子也留不住他!
因為,這世界上,不止你會生孩子,其他女人都會!
母憑子貴其實是個謬論,應該反過來,子憑母貴——男人喜歡哪個女人就連帶喜歡她生的孩子(哪怕根本不是他親生的),否則,完全可以對孩子不聞不理。不信的話,你看看那些離婚的男人,一般對前妻和前妻生的子女什麼態度,你就明白了。
……
琴琴第一次來這種地方,也是第一次見到一群這麼絕望的人。
她們都還年輕,可是,她們眼神空洞,被窘迫的生活折磨得徹底失去了精氣神。
如果可以回頭,可以重新選擇,她們還會不會憑藉一腔天真做了單親媽媽?
這時候,琴琴才明白,為什麼肖蠻蠻會在路上的小超市買那麼多奶粉、尿布、餅乾、巧克力之類的了。
肖蠻蠻放下東西,逗了逗幾個孩子,待了一會兒,和琴琴離開了。
在一個小飯館坐下,點了兩個炒菜一個湯,琴琴吃了半碗飯,乾嘔,吃不下去了。
她白了一張臉,低聲道:“小蠻蠻,我明天還是去把手術做了……能不能再借我五千塊?我分期三個月還你……”
肖蠻蠻又轉了五千給她,也沒再說什麼,只是默然吃完了自己的那一小碗飯。
回到家,已經傍晚了。
那冬早已做好了兩菜一湯端上桌,隨口問:“肖蠻蠻,你又和富小明約飯去了?”
“沒有,去XX醫院走了一趟。”
那冬嚇得手裏的湯碗都差點掉在地上:“什麼?肖蠻蠻?你未婚先孕?你信不信我打死你?”
“是我同學琴琴,她找我借錢。”
那冬癱坐在椅子上,鬆一口氣:“真是嚇死我了。肖蠻蠻,我給你說,成年人太天真了不是好品格,其實是愚蠢,未婚女一直被男人騙,也不是她們真的善良單純,而是她們太貪了……”
“那女士,此話怎講?”
“許多女人在戀愛的時候,其實內心是知道的,男人並不是太愛自己,但是,她們還是試圖維繫這段感情(因為找不到更好的,或者懶惰、慣性),所以,願意無原則妥協、退讓,直到某一天,發現自己已經無路可退,她們就破罐破摔,痛罵天下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或者自己太傻太善良了(愚蠢不是善良好嗎)……”
肖蠻蠻:“……”
那冬毫不客氣:“我從來不同情那些未婚先孕的單親媽媽,自己沒錢沒能力,卻試圖生個孩子挽留男人(男人本來就不想要),你逼男人不成,把自己逼到絕路也就罷了,可是,想過孩子嗎?孩子有選擇的話,真的希望跟你過這樣窘迫悲慘的生活嗎?”
肖蠻蠻:“……”
“無論男女,(沒錢卻)亂生孩子,是最大的不道德!肖蠻蠻,你給我聽好了,如果你敢未婚先孕,我非打斷你的狗腿不可!”
緊接着,那女士又補充了一句:“當然,如果你以後掙了大錢,有足夠的條件可以讓孩子生活得豐衣足食受到良好教育(只是不願意結婚),那麼,做個單親媽媽是可以的!如果是這種情況,我都願意幫你搭把手,否則,看都不得看你一眼!”
肖蠻蠻苦笑:“我連耍朋友都沒得太大興趣,何況是單親生子,那女士,你真的不要想太多了。”
那冬喝了一口湯,忽然長嘆一聲:“唉,其實,以前我也是腦殘一族。生下你之後,老肖家一看是個丫頭,從此不冷不熱,你爸態度也就那樣。那以後,我經常摔鍋打碗問你爸要錢(甚至提過菜刀),老肖這個人吧,你說他不盡責,可妻兒的生活費還是承擔的;說他好吧,給我們的遠不及給他父母兄弟的,要不是看在比單親媽媽多一筆生活費的份上,我可能20年前就跟他離婚了!”
肖蠻蠻:“……”
那冬語重心長:“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我根本不會20幾歲就結婚,至少,要等到我收入如這幾年才結婚,那麼,無論遇到什麼樣的男人都不怕了(收入高了眼界高了懂事了遇到渣男的概率就小多了)……”
前些年,那女士特別拼事業,漸漸地,有了回報,這幾年,收入突飛猛進,所以,才有底氣離婚,離婚後也過得特別瀟洒(主要是女兒大了也不花她的錢了)。
肖蠻蠻:“那你還催我早點相親?這不是把我往火坑裏推嗎?”
那女士翻白眼:“你月入一兩萬,怎麼都餓不死孩子,好不?而且,你還有現成的房子,還可以啃老,不像我們,白手起家。”
肖蠻蠻哭笑不得:“那女士,你這雙標有點嚴重啊。”
她忽然想起呂林的名言:我如果連孩子都養不起,我寧願把自己給閹了也不生!
以前,她對這話有點不以為然,可現在想想,忽然覺得呂林特別“高尚”——至少,比那些窮得出血的繁殖狂高尚一萬倍。
頭天晚上,富小明就發了定位。
從定位看,富小明住在南郊三四十公里之外。
肖蠻蠻看這麼遠,就開了那女士的代步車。
一路上,居然有點忐忑,好像孤膽英雄要深入虎穴了。
腦海里不由自主浮現出各種社會新聞:單身女子和網友奔現,遇到各種各樣的危險……自己嚇了自己半天,忽然想,富小明不是網友啊!而且已經見過好多次了。
直到車子在目的地停下。
居然是荒郊野外!
如魯迅先生筆下的三味書屋,這裏一顆棗樹,那裏一顆棗樹,呃,還有各種稀奇古怪的雜草、蔬菜(也許是野菜?),然後,是三間木屋!
這個富小明,莫非是個流浪漢?
可是,誰允許一個流浪漢霸佔這麼大一片土地,還“違章建築”三大間木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