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卦

斷卦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

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于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

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知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

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

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

是編則出於先賢先師,采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

繼而得者:邵康節、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高處士。。。。。。

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陰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吉凶皆有其機。

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於色,耳得而為音於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凶識而不免乎凶。物之圓者事成,缺事敗。

此理斷然,夫復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遇凶則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失色。

忽顛風而飄蕩,遇震雷以虛驚。

月忽當面,宜近清光。

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

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

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

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

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適逢人品這來,實為事體之應。

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匠賈,可問乎財。

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

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處之端。

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

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

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有水邊之利。

風妊婦,則事蔭於內;遇瞽者,則慮根於心。

此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

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

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悲憂。

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

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仆,防責罰之事。

講論經史,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見悠揚。

見博賭,主爭鬥之財;遇題寫,主文書之事。

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藉之負戴而往。

張弓挾矢者,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

持刀掃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之柄。

繅絲者,事務繁冗。

圍棋者,眼目眾多。

妝花刻果,終非結實之因。

書影描形,皆為裝點之類。

絡繹將成,可以問職。

筆墨俱在,可以求文。

偶傾蓋者,主退權。

忽臨鏡者,可赴詔。

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

負大木者,有不小之財。

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

見蹴球,有人發剔。

開鎖鑰,遇事疏通。

逢補器,終久難堅。

值磨鏡,再成始得。

頑斧磨鋼者,成后乃破。

奕棋者,取之以計。

張綱者,摸之以空。

或持斧鋸恐有傷,或滌壺觴恐有飲。

或揮扇者,有相招之義。

或污衣者,防謀害之侵。

雖雲草木之無情,亦與卜筮而有應。

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壽之堅。

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

占產占病,得之即死之兆。

枝葉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

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實。

此乃草木之應。

至於飛走,最有禎祥。

故烏鴉報災,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信,蛇蟲防毒害之謀。

鼠嚙衣,有小口之災;雀噪檐,有遠行之至。

犬斗恐招盜賊,雞斗主有喧爭。

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出入皆利。

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

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

酒乃忘憂之物,葯乃怯病之方。

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師道逢,難中有救。

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

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

破竹剖竿者,事勢必順。

春花秋月,雖無實而關景,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

涼扇,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閑廢。

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

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

火入山林,焚形可見。

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走之憂。

一木兩火,榮耀之光。

一水四魚,鰥寡之象。

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

犬中憂獄囚。

一斗入空門者,鬥爭。

兩絲掛白木者,事。

一人立門,諸事有閃。

二人夾木,所問必來。

此為拆字之應。

復指物名,以叶音義。

如見鹿可以問祿,見蜂可以言封。

梨主分別,桃主逃走。

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

鞋為百事和諧,闔則諸事可合。

難以詳備,在於變通。

此即物叶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為彼事之應。

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彼事亦樂。

我適閑,彼當從容;我值忙,彼當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

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

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

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又推五行,須詳八卦。

卦吉而應吉終吉,卦凶而應凶終凶。

卦應一吉一凶,事體半吉半凶。

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事事相關,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

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機又在於師傳。

縱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

務要相機而發,須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於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

諸葛馬前,定吉凶於頃刻。

皇甫坐端之妙,淳風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

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奧。

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傳。

輕泄天機,重遭陰譴。

造之深,可以入道。

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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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秘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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