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犯罪側寫
“我們都錯了!從一開始直到現在!”
這是韓印在側寫分析會上的開場白。能夠想像得到在座當地辦案組警員的反應,他們即刻做出或驚訝、或錯愕、或不屑、或鄙夷、或憤怒的表情,於是各種情緒夾雜在一起,會議室中不可避免地響起一陣動靜很大的嘈雜聲。
有了先前在地理側寫會上的經驗,孤身站在會議室最前面的韓印,似乎早有心理準備,面對眼前交頭接耳、指指點點、紛擾聲不絕的場面,他始終神色淡定,沒有着急解釋,只是用一種平和而又稍帶些冷峻的目光,默默地望向眾人。
片刻之後,韓印無聲的沉着和篤定,漸漸感染了下面的人,會議室中的各種情緒逐漸趨於理智,噪聲也越來越輕,直至完全安靜下來。
就像剛剛所有的一切都未發生過一樣,韓印沒有任何過渡,再張口即直接將話題引向側寫的中心內容:“首先,就如我開場白說的,從一開始我們就錯了。我認為本次系列案件並非如先前認定的是以‘性’為主導的性變態強姦案,它真正的犯罪動機實質上來自‘憤怒’,而憤怒的根源是生活平衡感的缺失,也就是說本案是一起‘以毀屍與性侵作為手段,以尋求控制感作為動機’的系列犯罪。
“案情各位都很清楚,應該知道在案件五之前,兇手和受害人始終未有生殖器的接觸,那麼這真的是源於生理障礙嗎?我覺得不是!我認為那是一種不屑和鄙視!這一點在案件三和案件四中表現得尤為明顯:案件三的現場環境,可以讓兇手很清楚地判斷出受害人是獨自居住,他有充分的時間去做更多的事,他也確實做了。他唯一一次將受害人衣服全部剝掉,就是這件案子;他開始切割受害者器官組織作為紀念物帶離現場,但就是沒有奸屍的舉動。而案件四有這樣一個細節——受害者褲子只是被扒至膝蓋處,想必成年人都能想明白,如此彆扭的體位,表明兇手壓根就沒想過與受害人發生關係。
“但性侵行為為什麼自案件五齣現了呢?先前我們認定兇手患有性功能間歇性生理障礙症,其實這一解釋從病理角度來說顯得很牽強,許多此類病例顯示,儘管得到了很充分的治療,病患的性功能也很難發生由極弱到恆強的轉變。那麼自案件五發生轉折的關鍵是什麼呢?是受害人的年齡因素,是那個年齡段的幼女讓他心裏感覺舒適!我必須承認,在這一點上,我先前也做過錯誤的判斷,從而忽略了很重要的行為證據。接下來,就重點說一說案件五,因為在整個系列案件中,這一案件對側寫兇手的犯罪心理和背景信息是至關重要的。
“首先:雖然先前我提到過很多次,但現在還是有必要重複一下。一方面,從案情上看,兇手必須充分掌握供電局內部以及受害人家屬的作息時間,才能夠把握好作案時機;另一方面,在先前的犯罪地理側寫分析會上,已經向各位闡明供電局這一區域在整個作案方位中的重要地位。兩方面綜合起來,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各位,兇手就居住在供電局周邊。
“再者:在案件五中,除了首次出現奸屍行為外,兇手其實還有兩個特別的動作,那就是他在整個系列案件中唯一一次變換了殺人手法,以及對屍體做了隱藏。
“就這個話題,我們先從殺人手法上來分析一下兇手的外在和個性特徵:本案中,兇手大多採用閃電式刺割受害人頸部的殺人手法,其目的簡單明了,就是在作案的第一時間,讓受害人喪失抵抗和求救能力。這表明兇手對自己的能力沒有足夠的信心。這可能是源於身材矮小或者患有殘障,比如連環殺人奸屍狂徒董文語;或者是言辭木訥,缺乏誘騙能力,比如製造青少年連環失蹤案的張永明;又或者是因為挫敗經歷的積累,比如小徑殺手楊樹明。總之,我認為本案兇手三者皆有,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案件五中,當兇手面對年幼無知便於掌控和欺騙的小女孩時,會改變殺人手法。
“至於在作案后將小女孩藏到衣櫃中的舉動,很明顯是內疚甚至羞愧心理所促成的,但為什麼此種情緒只出現在案件五中呢?答案和上面提到的出現奸屍的原因一樣,是因為受害人的年齡因素。可是,因為受害人是小女孩,兇手便產生了奸屍的慾望,也因此產生了愧疚心理,這二者之間不矛盾嗎?
“確實,從表面上看好似不合情理,不過在解釋之前我要先說說犯罪行為中的另一個矛盾點。各位都清楚,本案中兇手皆採取‘入室作案’的方式,這明顯是一個高風險的選擇,可兇手為何如此執着呢?應該有兩點原因:一是現實環境中,兇手其實是沒有獨自一人居住的房子的,無法對目標進行拘禁;另一點,在潛意識中,兇手很想與受害人建立某種親密關係。矛盾之處就在於這后一點,既然兇手想親近受害人,又為何以如此殘忍的手段去摧毀她們呢?
“總結以上矛盾點,再結合整個案情,便可以發現犯罪行為有這樣的特徵:兇手極度痛恨女性,卻又幻想擁有女性;極度厭惡女性身體,卻又忍不住姦淫女性屍體。只是他痛恨和厭惡的是女性叛逆複雜的成年時期,對思想簡單、心靈純凈的幼女是有着相當的好感並會被激發性慾的。這是不是說兇手其實是有憤怒對象的呢?年輕女性和幼年的女童其實是這一對象的綜合體,他作案的真正目的,便是幻想通過摧毀具有負面行為的前者,來換取乖巧單純的後者。那麼,由此我們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兇手的憤怒焦點就是他‘當時已經長大成人的女兒’。
“好吧,至此,相信我又為各位帶來了新的疑問,既然兇手作案是想找回他單純時期的女兒,又怎麼會做出姦淫這樣的舉動呢?還有為什麼在後面的案子裏,面對他厭惡的成年女性,他也會產生性慾呢?解答這兩個疑問,我要承認一點,兇手那時的確有相當程度的性壓抑,但奸屍的重點不在於此,它其實映射的是一種在衝動之下企圖強烈‘佔有’的心理。也因此,平靜下來后,兇手猛然發現自己對小女兒的替代品做了亂倫的舉動,才會產生把小女孩塞進衣櫃這種表現羞愧心理的行為。可是他突然發現,他掌握了一種更具有代表性意義的摧毀和佔有的方式,於是在隨後的案子中,奸屍便成為標記行為中不可缺少的環節,甚至要比先前以利器毀屍的地位更加重要……”
一鼓作氣長篇論述過後,韓印略做停頓,讓自己稍微休息一會兒,也給其他人消化一下信息的機會。須臾之後,他繼續道:“綜合以上以及先前的所有分析,下面我為各位總結一下,兇手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他是本地人,身材瘦小,面容和藹,個性自卑,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養,反映到生活中,會給人沉穩、低調、不善言辭、彬彬有禮等富有欺騙性的印象。這雖然能讓他迅速從殺人惡魔的身份中抽離出來,但極具暴力性的人格障礙仍會使他在現實中不時顯露出反常的舉動,比如喜好刀具和玩火,傷害小動物,以及可能被某件事情激怒之後突然大發脾氣,等等。
“上面說了,兇手的憤怒對象是他的女兒,可以想像一定是因為女兒犯下了在當時社會環境中不可饒恕的過錯,比如因情感問題忤逆父母的意願跟人私奔了,或者犯罪入獄了,或者生活糜爛,又或者染上吸毒的毛病……而這個過錯,致使他平靜的生活發生嚴重的負面轉折,從而刺激他不斷地去摧毀那個時期的女兒,以尋求生活原有的平衡和控制感。那麼首起作案,也就是1988年時,女兒的年齡應在進入青春叛逆期之後,相應地,兇手當時的年齡至少四十歲,至今應該六七十歲,同時也表明他有家庭,與家人同住,但可能是單身父親,或者妻子身染重病,等等。
“兇手住在供電局周邊,熟悉供電局內部環境和信息,因此我認為住在家屬樓的供電局職工的家屬應被列為重點調查對象;同時我認為在作案初始階段,兇手有穩定的工作,單位應該隸屬於冶礦公司系統,他工作成就不大,時間上可能是三班倒。
“關於工作問題,我還要深入地講講。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沒有,剛剛我所講的穩定工作,是處於兇手的初始作案階段,這個階段大致在1998年年底之前。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1998年對中國工人來說,是極為敏感和多波折的一年,尤其對於冶礦這座以有色冶鍊為支柱產業的重工業城市,它的影響力甚至可以用震撼性來形容。就在這一年,全國範圍內下崗工人開始大量湧現,而且以煤炭、化工、有色金屬等企業的產業工人為主,可以想像,當時已超過政策規定年齡的兇手,是無法逃脫下崗命運的。
“現實生活遭到的史無前例的沉重打擊,其實在案情上也有體現:在先前的分析中,我有意漏掉一個重要的案情特徵,那就是在整個作案中,1998年最為密集、間隔最短,也最為殘忍,總共有四起作案;同時大都伴隨肢解器官組織作為紀念物的行為,其中‘98·11·30’案最為慘烈。這也就表示,這一年對兇手來說,心理上的挫敗感已經達到了頂點,瀕臨,不,應該說已經徹底崩潰,他作案越頻繁、手段越殘忍,意味着他心理的失衡感越嚴重!各位在‘98·11·30’案中可以看到,兇手那時開始着迷於性變態的幻想,他割掉受害人的雙乳、雙手及陰部,可能是為了日後通過撫摸來重溫作案過程,也是一種極度逃避現實的心理表現。當然,此種演變在過往的案例中經常出現,比如前面提到的楊新海和趙志紅,他們瘋狂作案的後期階段,其實已經背離早期尋求生存、釋放性慾望以及報復社會的作案初衷,更多的是一種應對挫敗經歷的習慣性的宣洩手段。楊新海的某次作案,就是因在洗浴中心被三陪小姐索要了高價,怨氣難平之下,即刻流竄到郊區完成的;而趙志紅更甚,現實生活中他不但有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穩定的性伴侶,還有多名不正當的偷情伴侶,也就是說他身邊從來不缺乏女人和性生活,但當他事業受到打擊之後,他又重蹈先前一窮二白時的覆轍,以姦殺女性作為宣洩渠道。
“冶礦案兇手在下崗之後,又出現兩次作案,也就是案件七和案件八。說到這裏,我首先要同意我的同事小杜的分析,兇手在那個時候的職業身份,可能變為一名司機了;同時也要對先前的犯罪地理側寫稍做修正,我認為那個時候,兇手選擇目標的渠道,已經由公交車變為‘出租車’!具體來說:案件七的受害人是一名護士,工作在人民路沿線設有生產病房的幼兒保健院,受害時間為其早間下夜班返回住處之後;案件八的受害人是一個生意人,受害時間為其午後外出辦完事返回租住的回春賓館長包房之後。可以設想一下,前者因下夜班,身體乏累,所以選擇搭乘快速而又舒適的出租車;而以後者的身份和經濟能力,外出代步顯然乘出租車更為合理。綜上,我想說的是,兇手下崗之後是以開出租車為謀生手段的。
“至此,我想各位已經對兇手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同時可能也解開了一直以來困擾我們所有人的兩個問題:為什麼兇手看似與冶礦公司有關係,但全面排查之後會毫無結果?為什麼如此竭盡警力,幾乎搜索了大半個城市,卻始終無法捕捉到兇手的身影?我想前面的問題出在當我們想要以冶礦公司作為重點排查範圍的時候,兇手已經下崗離開了;後面的問題,則完全跟我們先前犯罪側寫的範圍較為狹隘有直接關係。”
韓印再次停下話,抬手推了推鼻樑上的鏡框,但看似並沒有完全結束話題的意思。果然,在環顧眾人一圈之後,他接著說道:“最後還有一點疑問,各位一定也早已如鯁在喉,那就是上面的分析中,我始終未提及本年度的三起案件。究其原因,我認為它們與前面的八起作案,非同一兇手所為,下面就來具體說說它們:“其實自接手此次辦案任務起,本年度的兩起案件就讓我覺得怪怪的,不僅受害人年齡與先前有非常大的跨越,而且兇手的個性特徵也發生了很大轉變。尤其在剛剛發生的案件前後,兇手先是在網上以圖書館索書號來暗耍所謂的退休老警察,緊接着又親自把電話打到劉隊那裏向咱們示威,這就可以確定他需要有人認同他的成就,希望得到外界的廣泛關注。這與先前那個只在乎自己內心感受的兇手個性相比,有了相當大的升級。當然,犯罪慾望升級不是不可能發生的,甚至可以說是在變態連環案件中時常會出現,可有一點是不應該發生轉變的,那就是剛剛發生的案件中出現了財務損失,兇手順手盜走了受害人剛從銀行取出的一萬塊錢。
“而本年度以前的八起案件,從未有過失竊情節,這從現實意義上可以佐證兇手有一份穩定的職業。前面的分析各位也看到了,他也經歷了下崗等生存危機,可是七和八兩起案件,尤其是回春賓館長包房中的受害人,隨身攜帶相當可觀的現金,他依然不為所動,這就顯示出他極度‘偏執’的一面,也就是說‘盜竊’行為在兇手的道德觀中,與常人的認知是一樣的,認為這是一種可恥和羞辱的行徑。各位一定覺得不可思議,但是在變態連環殺手的人群中,這種帶有妄想性的偏執心理確實存在,其形成多與高水平的文化教育和宗教信仰有關——他不認為自己是這個社會的異類,他願意與平常百姓一樣去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制度,甚至要更加嚴謹,因為在他的內心世界裏,早已把他的連環殺人行為通過一種心理認知反饋機制合理化、合法化。這一個性特徵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優等生殺手泰德·邦迪’:一方面,他是個連環強姦殺人犯;另一方面,他經常告誡不在他目標範圍內的女性,要小心提防身邊欲行不軌的色狼,甚至還當街追捕過搶劫犯。
“從我個人的專業來說,我通常認為幾乎每一個連環殺手都或多或少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但總結前面的所有分析,我必須承認,前八起案件的兇手,他作案只針對幻想中代替憤怒對象的個體,沒有報復社會的慾望;本年度作案三起的兇手,則是不折不扣的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連環殺手。至於兩個連環殺手之間是什麼關係,就現有的信息恐怕我解釋不了,但案件特徵很明顯地表明後面的殺手對他的前輩有着相當深的了解,且兇器屬於同一種類,甚至也許就是同一把兇器;還有陰毛的獲取,也意味着彼此是有接觸的。我認為咱們若是能抓到前者,離後者也就不會太遠了,所以我給出的最終建議是:兇手雖為兩人,但還是要併案偵破,只是要以前八起作案的兇手為重點,遵循對其的犯罪側寫,來制訂搜索和抓捕計劃!”
會議室中鴉雀無聲,安靜到連一根針掉到地上都能讓人心驚肉跳,這就是當時的反應。聽完韓印這一通理論與現實情境結合得嚴絲合縫的長篇論述之後,辦案組的所有警員似乎更加茫然了。而這大抵和先前在許多基層單位遇到的情形一樣,這些慣常以遵循實際證據為主要辦案手段的基層刑警,對所謂的行為科學分析並不十分服氣,可是他們冥思苦想又絲毫找不到反駁的論據。於是,越來越多的目光聚焦在作為決策人的劉富志身上。
劉隊當然明白自己眼下身處的境地有多麼微妙,雖然韓印已經給出一個相對具體的排查範圍,但因牽涉職工眾多的供電局以及本市規模最龐大的整個冶礦公司系統,實際執行起來恐怕不是那麼容易,尤其想要在短時間內出效果,那可非一般警力所能完成的。如果真的大規模調動了警力,卻最終仍然沒有找出兇手,那該怎麼向上面領導交代呢?更為敏感的是,認同韓印的分析就等於全盤否定前面許多老領導和專家的意見,也就等於把這麼多年辦案不力的責任落到那些人身上;別說他們,恐怕連自己屬下的普通辦案刑警在情感上一時也很難轉過彎來,那自己豈不成了眾矢之的?不過他個人的利益倒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這期間兇手不再露面怎麼辦?如果他又像十幾年前那樣突然消失了,那所有的努力不是又付諸東流了嗎?
思前想後,劉隊舉棋不定,似乎很難抉擇。他皺着眉頭,環顧左右,然後扭頭衝著坐在左手邊的辦案組副組長,求援似的試探着問道:“你覺得韓老師的分析怎麼樣?”
“我持保留意見。”副組長看似早已對韓印不滿,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顧組長,您是什麼意見?”劉隊又轉向另一邊,沖顧菲菲問道。
“從辦案的角度,韓老師說的每一句話都不代表他個人,代表的是整個支援小組的意見。”向來雷厲風行的顧菲菲,非常受不了劉隊的優柔寡斷,於是面現不快,冷冷地說道。
問了等於沒問,還碰了軟硬兩根釘子,劉隊尷尬地露出一絲苦笑,旋即低頭陷入沉思,須臾再抬頭,只見他從上衣口袋裏掏出警官證扔到身前的桌上,接着又解下腰間的佩槍壓到警官證上,以一種孤注一擲的氣勢,沖韓印逼問道:“你真的能夠確定你的分析?”
“當然,我確定!”韓印坦然答道。
“好吧,反正也輸了這麼多年,再輸一次又何妨?”劉隊先是嘆口氣,轉瞬又豪氣滿懷地說道,“我就用這把跟隨我二十多年的警槍和我身上這身皮陪你賭一次!”
韓印很清楚,劉隊做出如此姿態,其實很大程度上是給他那些下屬看的。如此一來,即使有人心懷不忿,也不敢造次,劉隊都豁出去了,下面的人怎麼敢和他唱反調?既然這樣,韓印也不能露出絲毫的怯意,便也鏗鏘有力堅定地應道:“不,我不喜歡賭博,賭博總會有輸有贏,我要的是一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