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照妻

談生照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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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生這個人,四十歲還沒有娶妻(老光棍兒),平時就是上感着發奮讀書(有這麼愛學習的人?連媳婦都不娶,還是沒錢娶?估計第二種原因居多)。

有一天半夜有個女子突然出現(估計不是打車來的,打黑雲來的吧,墳地里冒出來的?),年紀十五六歲的樣子,化妝打扮,衣着服飾,還有容貌稱得上是天下無雙(美女中的美女),主動要求作談生的妻子(半夜跑來這麼個花姑娘,主動要求跟書生合體,暖床,各種...艷遇啊!)女子說,“我和活人是不一樣的,請不要用燈火(會發光的東西)來照我(意思應該是我不能見光亮!這麼翻譯比較好),三年以後才可以了(還有時間限制,化身成人嗎?)。”

他們就...生了一個兒子,兒子已經兩歲。談生實在忍不住好奇心(好奇害死貓?),等到夜裏這個女子睡著了,偷偷點燈去她的身體。只見她腰以上的身體已經長出和活人一樣的肉,但腰以下還是一大截白骨。女子突然就發覺了(沒有吃了這書生,或者來點報復什麼的?)隨後就對談生說,“你辜負了我的信任。我差一點就可以復活了,你怎麼就不能再忍一年,還是用燈火看了我的身子呢?(是不是只有和生人共住才能恢復肉身?傳說中的借人氣?)”談生急忙賠罪,但是女子仍哭個不停的說,“我和你現在只能永別了,只是惦念我們的兒子,你以後如果窮得連自己和兒子都養活不了怎麼辦?,現在先跟我到一個地方去,我可以給你留的值錢的東西(這女的考慮周到啊!)。”談生就隨女子走了,他們來到一座華麗非常的大殿中(怎麼來的,這華堂究竟是什麼地方?),就見殿中的裝飾擺設都不同與凡間所見。女子就拿了一件綴着珍珠的袍子贈給談生說,“到時候,(窮的喝西北風)賣了這袍子就可維持生活。”女子撕下了談生的一塊衣裳下擺,收了起來就不見了(消失了嗎?)。後來談生就拿着珠袍(這兩個字翻譯不錯!)到了市場上,碰巧被睢陽王家的人買了去,換得了千萬貫錢。睢陽王一看這珠袍,“這是我死去的女兒的陪葬,肯定是盜墓才弄來的”。於是就抓了談生來拷問。

談生就把全部的事實跟他們說了。

睢陽王仍然不相信,就到女兒墳上去看,見墳墓完好如初。

再讓人挖開了墓穴看,果然在棺材裏面下發現了談生的一塊衣擺。

後來又叫來了談生的兒子,仔細看果然長得像自己女兒,睢陽王才相信了。

隨後就把談生請來(當女婿看),並把珠袍賜還給了他,認他為公主的女婿。

後來又上表給朝廷,賜給談生的兒子侍中的官銜。(人的命運就這麼改變了,窮的快餓死了,轉眼媳婦兒子都有了,還升官發財!)

【原文】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書。忽(書忽原作詩經,據明鈔本改。)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乃(乃原作之。據明鈔本改。)言:“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為夫妻,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后,盜照視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復止,云:“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此必發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

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果棺蓋下得衣裾。呼其兒,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復賜遺衣,以為主婿。表其兒以為侍中。(出《列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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