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愛德華的獵人隊伍

【第七章】 愛德華的獵人隊伍

(大文學)喪屍們不喜歡陽光,但不表示它們就會畏懼陽光,只不過它們在某種程度上還保存着人類的習性,比如說它們也需要睡覺。大文學它們的生理作息完全顛倒,太陽升起后與落下去的這段時間裏,喪屍們喜歡找個陰暗的地方蹲着,天黑了后它們就開始滿大街遊盪,只需要任何一點活肉鮮血的味道,它們就能從城市的這頭尋到那一頭,只要那股鮮美的味道沒有被中斷。

方墨沒有讓月牙兒看見那血腥的一幕,而是拉着她朝城門口那個方向跑去。直到他們再次被人攔住。

“你小子就是方墨?倒還有點本事!”說話的那個人,並沒有站在最前面,只是穿着一身迷彩,腰際的皮帶上掛着三把明晃晃的匕首還有一把槍,手上的袖子卷到腕上,手腕上還綁着飛鏢。整個人隱在暗處,但卻還是透出幾分暴戾的殺氣,看來對方來頭不小。

至於旁邊跟着的那幾個人,方墨倒不覺得如何厲害了,只除了那個右後方的瘦削中年男子。那人身形乾瘦,但那雙眼就像毒蛇一般吐着芯子,整個人陰沉沉的,方墨肯定對方是個異能者,就是不知道他的異能是哪一種了。

月牙兒雖然聰明,但在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教育與訓練之前,她絕對應付不了當前的場面。但方墨知道,面前這些人沒有一個是好人,若是被他們發現了月牙兒的好,只怕會跟自己玩命的拼。

方墨慢吞吞地往前走了兩步,將月牙兒恰到好處地擋在了自己身後,對面那幾個人倒是謹慎地往後退了兩步。這也難怪,昨晚上他一招就割斷了金毛的喉,剛那兩槍也解決掉兩個人,面前這些還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對手。

只有隱在暗處的那個領頭的,還有右前方那個異能者似乎不受影響。大文學方墨都是覺得慶幸一些,月牙兒身上沒有異能者的氣息。一個人是不是異能者,他身上藏着怎麼樣的異能,一般人或許不大好發現,但同是異能者卻可以很好的判斷出來。那個中年異能者用蛇毒一般的陰沉眸光若有若無地掃過月牙兒,最後還是將目光集中到方墨身上,這讓方墨好歹放心一些。月牙兒她聰明,雖然不懂得末世的生存法則,但起碼有着強大的本能反應。

方墨將目光越過眼前這幾人,只盯着暗處的那人,“既然敢攔我的道,不會連面都不敢露?”方墨這兩年走走停停,城內城外對他來說,意義並不大。其實方墨的隨身空間是可以住人的,只要方墨自己肯,但老頭子卻不同意他這麼做。

人總是社會性的動物,只要這世上還剩下一個人,方墨就不能拿空間作為逃避的借口。雖然方墨並不否認自己也不是個好人,但不表示方墨喜歡同這群自私自利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來,他就以浪客的身份在末世里行走。從一個城鎮流浪去另外一個城鎮,若是遇上了人類聚居的地方,他也會停下來,聽些最近發生的事情。

方墨捕殺自己的獵物,有時候心情也會割下那些變種生物的肉去下一個據點兌換些他認為值得的東西,比如說武器,當然這種兌換的比例相當高,方墨並沒有那個耐心去收集這些變異物種的腐肉。相比較來說,取走那些變異物種體內的晶片會更省力一些。

變異物種體內的晶體,由它們的變異程度來決定它們的成色。方墨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當今世上存在的幾股勢力都開始各個據點公會發佈任務,用各種晶體來兌換水、食物以及武器。

乾淨的水雖然難找,但若真心,多少還是有的。至於食物,現如今已經不大有人去接了,末世裏頭生活,你除了要有一具鋼筋鐵骨的軀殼與心臟外,你還得有一顆鋼筋鐵骨的胃。大文學一旦嘗過人類食物的鮮美,那些變異物種的腐肉將變得無法下咽。所以大部分的狩獵者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武器上。

用晶體去兌換武器,然後有可以割下它們的腐肉來飽腹,這已經成為末世的新型產業鏈了。不管是不是異能者,想要活下去,他們就必須回到原始社會,開始打獵的生活。至於那些集中在城市裏的喪屍們,只要它們不侵犯人類的安全地帶,人類與喪屍起碼能維持表面上的相安無事。

但狗急了也能跳牆,更何況這些喪屍也曾經是高等生物。食慾得不到滿足的喪屍們也會離開城市,總會有一些喪屍找到人類的據點。至於結果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不過這些年,人類的聚居地是越來越少了。

而當今世界上留下來的幾股大的勢力,手上控制着一批人類最後的物資,方墨肯定他們曾屬於政府或者軍方。只不過末世的到來讓整個社會都傾覆了,政府或者軍方搖身一變,又成了末世遊戲的主宰。

他們手上除了食物與武器外,肯定還掌控着人類最後的技術,也就是說他們在進行的某項實驗需要用到變異物種的晶體,不管他們出於什麼目的,方墨得到的晶體只是交出了一小部分,更多的他都給丟進了隨身空間。

他不確定哪一天或許這些晶體也會成為稀缺的物資。這也是為什麼方墨放棄隨身空間,一直在末世里行走的一個原因。

他需要強大的勢力,需要與這個世界溝通,得到對他有用的資源。但也許正是因為他的特立獨行,才讓方墨惹上一些莫名其妙的麻煩,就好像現在的這群人。方墨以為殺了一個金毛,就能拜託這麻煩了,卻沒想到金毛後頭還有人。

方墨對付其他幾個絕不成問題,二品的修為讓他即使遇上異能獵人也能夠周旋一陣子。現在他必須先把隱在暗處的那人先引出來。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隱在暗處的湯姆斯倒是挺欣賞面前這小子的,臨危不懼。

金毛不過是他手下的一條狗,死了也就死了,他本沒打算要替他出頭什麼的。那貨能活到這麼大,也算是運氣好,再加上他叔叔愛德華的庇護。

愛德華就是方墨之前有所顧忌的那個異能者。愛德華同他這侄子,兩年前加入到他的獵人小隊裏來。這世上,活下來的人並不是全部都是異能者,很大一部分人只能靠不斷提升自己的武力值存活下來,湯姆斯並不看好金毛。

金毛這人力氣或許有一點,但這麼點力氣在變異物種面前根本就算不得什麼,而且這人好大喜功,做人做事都很毛躁,依湯姆斯來看,這人早該在亂世里被當做點心給吃了。只是越是這樣,湯姆斯越是看中起愛德華的本事了。

愛德華帶着金毛出現在湯姆斯目前時,叔侄兩人正被一頭D階變種牛追殺。牛在變異以前,絕對是溫馴的動物。它們勤勞善良,從不主動攻擊人類,當然發瘋見到紅色的鬥牛除外。可誰又能料到變種后的牛竟被歸類到D階危險變種裏頭呢?

一頭D階的變種牛,湯姆斯不相信憑自己的能力能夠完好無損地殺掉它。變異后的牛,它們的體型縮小為從前的二分之一大小,而且它們四蹄發達,從蹄上開始生出外骨,將四隻蹄子變得岩石般堅硬,而蹄尖成了墨色的一塊尖三角。

變種牛的奔跑速度不算非常快,但它們耐力持久,一旦等它們發力,足夠躍起五米高,然後以前肢為武器,直接戳穿對方的身體。湯姆斯曾見識過一頭變種牛彈跳起來,甚至將軍用坦克擊得凹陷下去。你就知道在D階變種牛的追捕下,人類的軀殼是多麼的脆弱了。

但是愛德華卻可以帶着他這個柴廢侄子活了下來,這不得不叫湯姆斯看中他。末世裏頭,只有強者才能得到徹底的尊重,他們只崇尚武力。湯姆斯看着那頭顯然憤怒無比的變種牛,讓小隊的人散開后開始圍攻它。

也就是那次,湯姆斯終於見識到了愛德華的異能,他竟是個水系異能者。水系異能者也分等級,而愛德華顯然算是其中級別較高的一類人,他可以憑空凝出水汽結成冰錐,刺向對方。這讓湯姆斯更加不後悔自己做出的決定了。

他的獵人小隊沒有異能者,這讓他們的生活過得有些步履維艱,聖地休斯城一帶有好幾支獵人隊伍,他們中間最強大的一支隊伍擁有一名銅級狩獵者和兩名異能者。好幾次,湯姆斯的隊伍遇上他們,只能放棄到手的獵物。湯姆斯知道,如果再獵殺不到有價值的獵物,他的這支隊伍將自動消失。

畢竟誰也不是笨蛋,投靠更強的人,也算是末世的生存法則之一。所以當愛德華出現時,湯姆斯顯然冒了個險,將寶壓到了他的身上。

當湯姆斯犧牲了兩名手下,終於合力將這頭變種牛殺掉時,愛德華竟要帶着侄子金毛離開。湯姆斯用刀剜除變種牛腦袋裏的那枚綠色晶體時,一揮手就將兩人留了下來,他的隊伍少了兩個人,而他們必須留下。

愛德華的眼神像蛇一般陰毒,就在湯姆斯打算再打一架時,金毛開口了,他願意留下,畢竟有一支隊伍總比兩個人的流離失所要好得多。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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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途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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