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兄弟,皮膚不錯!
(大文學)不是沒有人想要將喪屍徹底從這個星球上消滅,畢竟論起單兵作戰能力來比,人比喪屍要聰明太多了,喪屍除了咬死你吃掉你之外,也就那一雙石頭般堅硬到足以扯開人的胸膛的手厲害些,而人卻可以利用身邊的一切去擊碎喪屍們的腦袋。大文學
關鍵就在於喪屍實在是太多了,一個喪屍永遠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一群喪屍,你打得死一個,卻擋不住蜂擁而來的一群。
順着流動的風,方墨已經聞到了空氣中的腐臭味道,聽見喪屍們興奮的咕咕聲了。畢竟這兒的血也留得不少了。方墨沒有放鬆對愛德華的戒備,雖然剩下這些人全都聯合在一起對付起愛德華來,但就愛德華來說,他唯一的目標只有自己。
湯姆斯倒沒有放着方墨走近來,反而藉著這個機會好好打量起方墨來。他很年輕,而且氣色很好,這點足夠湯姆斯驚訝了。末世里的女人們都是從蒼老的,她們沒有足夠乾淨的水源與甜美的食物來滋潤她們的皮膚,也沒有足夠的時間與精力去包養她們的肢體,所以末世極少美女。男子卻相對來說要好上許多。
末世里,有許多天神般的男子。他們有着稜角分明的五官,曝晒在日光下的蜜色肌膚,與喪屍與變種生物搏鬥下養成的精壯軀幹與敏捷身姿,讓他們猶如古希臘戰神一般耀眼。當然,前提是你有張不錯的臉龐,還有那該有的身高。但同女人們一樣,男人的皮膚也多是滄桑的,這年頭,風沙洗面,唯一一點水源需要留作飲用,只要是張臉,都細膩不起來。可方墨的皮膚,顯然很不錯。
湯姆斯為自己此刻心底的念頭不好意思了一下。生死攸關的時候,自己竟想到這些有的沒的,但這也不能怪方墨。大文學
方墨的隨身空間裏從一開始就有足夠的甜美水源,老頭子自從嘗過他空間裏的水后,到死都沒有再喝過外面的一口水過,什麼農夫山泉有點甜,跟方墨空間裏的根本沒法比。而且別的人已經在末世里摸爬滾打了十幾年,吃了多少腐臭的變種肉,而方墨呢?他昨天還吃了個水潤多滋的桃子呢。
人家底子好,又好吃好喝養得不錯,你湯姆斯想跟他比膚質,這不是自尋死路么?
方墨倒是奇怪了一下湯姆斯那過於專註的眼神,身子微微偏了一點。湯姆斯好笑地挑了挑眉,心底卻更加肯定了一點,眼前少年可以過得這樣自在,他的治癒能力絕對很高。只是聖地休斯城附近的幾個三線城鎮裏並沒有聽說過這個人。
他既然是個厲害的治癒系異能者,沒道理不被那些大型公會據點留下來,這裏頭,究竟有什麼古怪?
方墨還不知道剛才月牙兒幫自己的那一下,對這個小隊裏每個人的心理活動發生了這麼大的扭曲,他知道,若不解決愛德華,他想要順利脫身也不容易,所以還是要看湯姆斯怎麼決定了。
湯姆斯這個人,就方墨來看,面容顯得有些陰柔,那一身迷彩的打扮讓他渾身充盈着濃濃的殺氣,而這樣的人,在末世里多小也算是個人物。方墨也不敢輕敵,能帶領一支隊伍,底下還有愛德華這樣的異能者供他驅使,足以方墨提高警惕了。
方墨還有最後一手,那就是隱到隨身空間裏,只不過老頭子說,有了第一次就會有下一次,在末世里,唯一不能縱容的就是惰性,否則他就完了。大文學這會兒他篤定湯姆斯是不可能讓自己陷入喪屍圍困的局面里,所以他不急,反正等喪屍全部圍攏過來也還需要兩三分鐘的樣子。
“不如,換個地方,繼續打?”湯姆斯說這話的時候,不輕不重,面上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但方墨明顯看見愛德華的臉色黑了許多,操控冰錐的時候也有些不穩。果然,湯姆斯的示好,讓愛德華覺得惱怒了。
原本方墨並不想扯進任何一支隊伍里,但相比較成為喪屍們的下午茶來說,方墨還算比較理智的。趁着愛德華不注意的時候,方墨手中的匕首猛地射了過去,朝着愛德華的手狠狠地扎了下去,那冰錐在空中抖了好幾下,然後跌到地上,嘩啦一聲,還來不及碎成冰渣就成了水。
方墨沖月牙兒打了個手勢,然後她就乖乖地繞開所有人走到方墨身邊。方墨知道,月牙兒還聽不懂自己的話,反正他不會把她獨自一個人丟下就是了。
湯姆斯踏出一步,正好擋住愛德華盯着方墨的陰狠眸光,面色沉穩強勢,“愛德華,你要知道,我們隊伍里已經死了兩個人,於情於理,你都必須賣我個面子。”
愛德華出來混的時候,湯姆斯還不知道在哪兒吃奶呢。他那麼點心思,愛德華哪裏不曉得?一個治癒系的異能者足夠珍貴,珍貴到他這樣的水系異能者也比不過,更何況方墨這小子功夫不錯,這就更加讓湯姆斯心動了。
死死地盯着方墨那邊,愛德華順勢對上湯姆斯的眼,然後詭秘地勾了勾唇角,“你的面子,自然要給,只是一會兒動起手來,你若插手,便休怪我連你也殺了。”
愛德華轉過身,朝聖地休斯城外走去,而被動停下來的那幾人臉色更加難看了。本來跟着替金毛那小子報仇就不怎麼樂意了,這會兒還被愛德華給傷到了,尤其是少了條胳膊的那個,自然是不服的。幾個人齊齊地看向湯姆斯,湯姆斯臉色如水般陰沉地盯着愛德華的背影,然後沖自己的隊員擺了擺手,“先止血,多繞幾圈,別把畜牲帶回駐地。”
這支隊伍是他湯姆斯的,愛德華,不過是他湯姆斯手下一條會咬人的狗,若是不懂規矩,他不介意換一條。想到這裏,湯姆斯往身邊的方墨點點頭,“我身上有槍,你也別想跑,總要給我一個交代才行。”
湯姆斯臨走前順手將扯下來的那截胳膊給丟到街邊二的陽台上,這樣一來,起碼能夠留下一部分的喪屍們。至於其他的,他們走得快,倒是不怕。
方墨原本以為受了傷的隊員是要被拋下的,畢竟喪屍與變種動物的鼻子很靈敏,一點血腥味道都會讓它們興奮起來,而他們這支隊伍里,除了自己、月牙兒還有湯姆斯三個人,剩餘的幾個人多少都掛了彩,這血腥味道對喪屍來說足夠濃了。
直到他們繞着一處重複走過第三次的時候,方墨停了下了來,“我沒耐心同你們繼續兜圈子,起碼喪屍們被拋開挺遠的,要打就動手。”本來就沒打算要同湯姆斯他們這隊人繼續走,現在找個借口發作也不錯。
月牙兒瞧見方墨停下來,立馬就握緊了手上的匕首站在方墨身後,神情戒備地盯着旁邊的人。這動作大大取悅了方墨,果然是世上最完美的基因,就這素質,擱哪兒都是人才。
其實,方墨不樂意走了,湯姆斯也快憋出內傷來了。
他沒想到方墨這麼能忍啊,帶着血腥味道回到駐地,這樣太容易暴露目標了。以前出任務遇上這樣的情況,湯姆斯會採用兩種法子解決,一是割下喪屍或者變種動物身上的肉貼在傷口上,蓋掉香甜的血腥味道,第二種就是用火燒,基本就是斷胳膊斷腿那種,這不是最好的法子,卻是最有效能止血的法子。
湯姆斯之所以什麼都沒做,就是因為他在等方墨主動出手幫忙啊!不說多兜圈是件麻煩事,就說你方墨也該上道點,先向他這老大表點態,不是嗎?可這方墨愣是什麼話都不說,繞了兩圈就說直接開打,怎麼就不主動提出來幫幫忙呢?
方墨倒沒想那麼多,再說了,他又不是治癒系的異能者,哪裏想得到這一點?反正這會兒喪屍要追過來還要一會兒功夫,還是先打了再說。
愛德華一直注意着方墨,在方墨停下來的時候,他也跟着停下腳步,眼神陰毒地防備着他。他哪裏會不曉得湯姆斯的算計,他不攔着,只不過是想看看方墨這小子的治癒能力究竟有多強,而且治癒系的異能者動用一次異能,多少會讓自己的元氣受傷,這對愛德華來說是個不錯的機會。
“方墨,你和你兄弟,加入我的隊伍怎麼樣?”湯姆斯直接開門見山的邀請方墨留下,對他來說,金毛的死總算有點意義了,因為如果不是金毛的死,他還不知道聖地休斯城裏出來一個治癒系異能者,這事若是被別的隊伍知道,他知道為了爭取方墨的加入,他會多出別的敵人。而眼前在他有利的情形下,他不介意犧牲一個愛德華。
他要告訴愛德華,這支隊伍,當家作主的人從來就是他,而不是你愛德華。愛德華若是能容下方墨,那麼他不會對愛德華動手,畢竟愛德華的水系異能挺有用的,但他若是不服,他選擇要一個治癒系的異能者。大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