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相殘殺
(大文學)末世裏頭,最低賤的物種是人,最值錢的一類也是人。大文學
人,應該算是這世上留下來最鮮美的食物了。喪屍們聞到人肉的味道就會無比興奮,對它們來說,每一個活着的人都是唐僧肉。而對人本身來說,吃人肉,應該是算是他們最後的底線了。
當一個人餓到極點,幾乎活不下去的情況下,你選擇吃人還是被人吃?當然,跨過了那條底線,你就能笑傲末世了。
方墨遊歷末世的時間並不長,當初只見過變種狗吃人,已經讓他覺得震撼了。其實,這些在末世裏頭,早就是司空見慣的事了。湯姆斯不一樣,浩劫來臨的時候,他正好十五歲。在末世里摸爬滾打了又一個十五年裏,他早就沒有人性了。
他不是異能者,那場浩劫讓他活了下來,但卻沒有恩賜他任何驕傲的資本,這讓湯姆斯在末世最初的幾年裏活得異常艱辛。浩劫最初的那幾年,地球上活着的人比起現在來說多上太多了,而且當時留下來的物資也還算充裕,但大家都不是傻子,曉得囤積得越多就是生活下來的資本。你不傻,我不傻,大家都衝著物資去,那就得看本事了。
湯姆斯沒有異能,而偏偏他生活的那片區域異能者不少,當他被一個十三歲的少年用風系異能倒掛在高高的樹上掛了整整兩天後,湯姆斯發誓,他要做強者。他從七米高的變種樹上摔下來的時候,樹底下橫成着一句被喪屍啃咬過的屍體。
那是湯姆斯被掛到樹上去的第一天晚上發生的事,而當湯姆斯跌下來的時候,他又餓又渴,手腳應該錯位骨折了,根本沒有力氣去搶什麼水和食物,而對着那具掛着一些腐肉的屍體,湯姆斯只能選擇活下去。大文學
唔,第一次吃人肉,而且還是喪屍們丟棄的那一部分開始腐爛的人肉是什麼滋味呢?湯姆斯不記得了,他只知道嘔出來的氣里含着濃濃的腐臭,拳頭大小的綠頭蒼蠅開始襲擊他,而他,只能爬着回到原來的家裏。
湯姆斯從那一刻起就告訴自己,他要做末世的強者,他要讓所有人臣服。而眼前方墨的出現,似乎是一種昭示,他知道,想要達成所願,就必須要有方墨。治癒系的異能者,在末世是珍貴極的,只要你想,任何隊伍、勢力,甚至是公會、據點裏,只要你是治癒系的異能者,你都可以同掌權者享有最鮮美的食物,大難來臨時,你肯定是最後犧牲的那個人。
異能者,他有了,而且還不止一個,如果方墨願意加入他的隊伍,隊伍肯定會更加強大的。衝著他,就會有不少狩獵者願意受他驅使,加入到自己的隊伍里來。
愛德華陰狠地眯着眼,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少年。東方面孔,黑髮黃膚,身材卻不像別的東方人一般矮小,武力值不弱,就憑他剛才甩開冰錐,靈敏的跳躍規避能力,他就知道方墨有一手了。只是,該死的,身為異能者,他對別的異能者多多少少都會有感應,可他身上明顯沒有異能的流動,那麼他的治癒能力又是怎麼回事?
別說他的冰錐沒有扯下方墨手心一層皮肉這種鬼話,愛德華清楚了解自己的能力,即便是他自己,若不在手上凝出一層保護膜,也不敢去碰那冰錐,而且剛才他明明瞧見方墨因為疼痛皺過眉頭。這麼看來,他的確是個不容小覷的對手了。
治癒系的異能者,他在烈火公會裏也認識兩個。所謂治癒系異能者,就像是末世未到來前的醫生,他們可以通過異能治癒對方身上的傷害,減輕疼痛感,更強大的還可以修復斷掉的軀幹。大文學而無論哪種傷害的治癒,都是需要時間的。
他能當上獵人公會的頭等異能獵者,憑的這一手冰錐功夫,自然是厲害的。當初公會裏有人想要傷害金毛,被他用冰錐教訓過後,公會裏的治癒系異能者花了一個鐘頭的時間,先剁掉他的手,然後重新生出新的來。即便剛才方墨反應速度很快,但絕沒可能這麼快就治好的。
愛德華嘴角忽然冷冷地笑了一下,對手越強,越有意思,不是嗎?只不過……愛德華用餘光瞥了一眼走進來的湯姆斯,嘴角的笑就更冷了。作為上位者,這小子的野心自然是不小的,他知道,湯姆斯肯定會為了眼前這個治癒系的小子而攔着自己的。
反手將冰錐一記反刺,愛德華沒給湯姆斯廢話的機會,就朝着方墨攻了過去。方墨本來就是為了故意刺激愛德華的,自然早就有了準備。反手將月牙兒推了出去后,方墨專心開始應對面前的愛德華。
方墨的武功是老頭子用棒子追着漫山遍野打出來的,勝在一個靈敏迅捷。而對面的愛德華也不差,雖然年紀上或許比不過方墨,但他的對敵經驗豐富,只要方墨一動,愛德華的冰錐也就朝着那一頭狠狠地扎了過去。而愛德華並不需要身子有太大的動作,那冰錐自然會隨着他的意念鎖定方墨。
這讓方墨躲避得有些狼狽,那冰錐好幾次險險地擦過身子,割破衣服,方墨只覺得每一處都襲進一股寒氣,尾椎上升騰起一股顫慄。異能者敵手,果然難對付!
方墨腳下速度不變,卻是瞅了個空隙,閃身衝進了原先擋着路的這堆人裏頭,於是場面就開始變得混亂起來。
愛德華的冰錐足有半米長,循着方墨的地方就不管不顧地沖了過去,而方墨自從第一下匕首被冰錐打掉后也不直接面對冰錐,只用刀背不停隔開它,而這會兒更是沖有人的地方躲過去。
而原本這幾個跟着湯姆斯的手下也不是傻子,他們多少也見識過愛德華冰錐的厲害,瞧見那冰錐六親不認地朝自己刺過來,也忘記了原先的站位,全都跑了起來。這年頭,自私自利才是活下去的根本,而且現在,要真被自己人給刺死了,也太不值得了。
愛德華的確是六親不認的,他認準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方墨。當第一個人的手臂被冰錐硬生生刺穿后,那人開始破口大罵起來。他一手捂着那個血窟窿,憤怒地朝愛德華罵了起來,“我艹,你往哪兒刺,死老頭!”
方墨靈巧地扭了下腰,正好避開那穿過他胳膊,還黏着血肉的冰錐,也躲開了那一股股噴涌而出的熱血,然後好意地拍了拍那人的肩膀,兄弟,節哀順變。末世裏頭,身上帶了血的人,除非真的有用,否則一般情況下都是被拋棄的那個。
早在剛才那冰錐年扯掉自己一層皮肉的時候,方墨就知道,血腥味已經散出去了,喪屍們的鼻子那麼管用,只怕早就蠢蠢欲動了,更何況現在有這麼一大灘血,只怕它們更是飢腸轆轆了。
嘖嘖嘖,剛那兩具屍體如果算是午餐的話,那麼你就是下午茶了。
方墨如果不善意地嘖嘖兩聲,那被捅了一個大窟窿,整條胳膊的骨頭都斷了,只剩下左右兩層皮肉黏着的人大約還不能這麼快反應過來。現在反應過後來,大約也想到了自己的下場,看了一眼面無表情的隊長湯姆斯后,那人一咬牙,唰一把,直接扯下那條胳膊,用布條扎住還在淌血的傷口,然後便揮刀朝愛德華砍了過去。
為了你一個扶不上牆的侄子,死了隊伍兩個人,他媽的,就算他要成為第三個,也得拉個墊背的!這時候的他,根本沒想到愛德華的冰錐之所以會傷到他,也是因為方墨躲到他身後的緣故。
能夠被湯姆斯留在隊伍里的人,自然不會太差,他的出招,讓愛德華的意念操控出現了一絲凌亂,然後那冰錐擦過另外一個人,擦破胸口一層血皮后,場上的血腥味更濃了。
湯姆斯嘴角勾起一個莫名的笑來,慢吞吞地退後兩步,後背抵着一個死角,手上卻握着一把刀,然後就興趣盎然地開始欣賞起這場打鬥來,甚至還心情極好地沖另一邊角落裏的月牙兒招了招手,眼角含笑地邀請月牙兒,“小兄弟,要不要和我一起?”看戲!
別怪湯姆斯有眼不識金鑲玉,方墨用黑墨油彩把好端端的美人,眼眶一塊就塗成了黑色,至少將她那雙靈秀的眼珠子給遮住了幾分,所以即便湯姆斯瞧出對方長了一張瓜子臉,但卻並沒有往旁的方向上想。
方墨原本倒有些擔心月牙兒真會傻傻地走過去,畢竟湯姆斯是敵不是友。等方墨看見月牙兒連掃都沒有掃湯姆斯那邊一眼時,方墨淡定了,他能不淡定么?他家的月牙兒現在還是只啥都不懂的小雛鳥,滿心滿眼都是自己啊。
湯姆斯,他算哪根蔥!
因為愛德華的六親不認,再加上方墨的攪局,於是場面上出現了十分搞笑的場面,方墨趁亂跳到湯姆斯身邊,細細地眯起眼,“喪屍們很快就會把這裏堵住,而且還有別的變種動物會來,所以,你想怎樣?”大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