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家庭糾紛
其實,當時說離婚,也只是吳鳳一時的氣話。
女兒剛剛出生,她在哺乳期,這個時候丈夫離她而且,也會顯得太不人道。
但是,她雖然是哺乳期,從醫院回到了家,她不希望婆婆在自己的小家裏無理取鬧。
她問丈夫,“心裏到底還有沒有我。”
雷明說:“我心裏要是沒有你母女倆,怎麼可能請假來伺候里。”
“好,你心裏有我,我也有你。有了女兒,現在我要規劃好我的家。
家裏的東西必須擺放在指定的位置,捆窗帘必須把褶皺理出來,繩結漂漂亮亮地露出外面……不管是你,還是公婆過來,都要這樣保持。”
“你怎麼了,怎麼變得有這樣啰嗦的要求。
家是放鬆的地方,你這樣要求,會整得比工作還累。
牙齒舌頭那麼親,都有不小心咬到的時候,夫妻嘛,哪會沒點小磨擦,算了,以前的不愉快就過去了啊!”
“雷明,你不能打馬虎眼過去,我是幾經權衡。我改變不了你,更不可能改變你媽。但你們也不要妄想用那些女人就該低老公一等的封建荼毒要求我。我要的互相尊重。”
“我說吳鳳,我說你怎麼了?再說了,難道過去了我們之間的問題就不能和平解決了?”
“現在我是要你和我一起成長,我們要有同樣的看法,就從家就按我要求的整開始,必須規範。我也不想和你吵!”
雷明無言以對。
如果沒有公婆過來,雷明就聽從了吳鳳。
好在自從產房一鬧,公婆也沒有來看自己親孫女,普通人家也沒有辦滿月酒。
吳鳳就得到一個半年多的清靜,安安靜靜帶女兒。
看着女兒從剛出生的一團肉乎乎變得小手漸漸靈巧,會對着媽媽笑,從懵懂到開始感受這人世間,多麼美好。
但是婆婆一來,小家安靜的氛圍就一下子改變了。
婆婆當然不理吳鳳家裏的規矩,就為家裏規格的擺放和小事爭執起來,激動時,雷明維護吳鳳,說是她訂的家庭規矩,婆婆瞬間就炸了,說家是男人做主,這些破規矩不行。
本來在卧室的吳鳳不想說話,等婆婆走了便是。
沒想婆婆說,“你們這個家呀,我準備過來住一段時間,帶帶孫女。”
吳鳳只好出來,叫了“爸、媽,孩子我能帶,不用麻煩你們。”
“你帶我也要住這裏呀,這房子是我們雷家買的,是我們家的房子,怎麼能由你定規矩?”
“媽,這房子我出了六萬,結婚後,房產證是我和雷明的共同財產,這是婚姻法規定的。”
“我不管什麼婚姻法規定。這個房子我們雷家出了11萬,原本可以全款買的,給了你孃孃5萬,結果一分錢陪嫁東西都沒有,我們上當了。我們被騙這個錢應該由你還。
現在你要明白,你住的這房子其實就是我們雷家的,和你沒關係,這個家你不能做主,懂不……”
吳鳳撲哧一笑,不想和婆婆吵。
“我現在請你出去,可以嗎?”吳鳳是真的生氣了。
“我……老娘以後就住這裏不走了,你想霸佔我們雷家家產,沒門!”
“雷明……”
兩個女人同時叫起了兒子或者老公的名字。
“吳鳳,你進屋吧,不要和媽吵……”
“我和你媽吵?好,既然你們雷家人覺得這裏不是我的家,那我走,我走,總行了吧!”
吳鳳心裏很悲哀,自己小時候遇到孃孃一家,結婚了,自己千挑萬選的男人,怎麼會是這樣的家庭呢?自己也太倒霉了。
兩個人如果足夠相愛,自然會愛對方的父母。
而對方的父母不喜歡自己,那兩個人的相愛肯定也會受到影響!
吳鳳一邊想着,一邊真的氣得要離家出走。
婆婆不僅不退步,反而火上澆油,一把拉開門,拽着吳鳳往外推:“去,你要離開我們雷家,沒人留你,你去跳樓跳河撞車捅刀子,隨便你,我看你能威脅到哪個?”
“咣”地一聲,隨着防盜門被重重摔上,被推出去的吳鳳瞅了雷明一眼,這個男人竟然站在客廳一動不動。
她二話沒說,徑直衝下了樓。
等雷明意識到不對勁,慌慌張張衝下去找人時,茫茫夜色已經見不到吳鳳的人影了。
一個人漫遊在大街。婆婆惡狠狠地說房子都是雷家的,喊她滾,她覺得很好笑,但是與他們爭辯,只能是越吵越黑。
需要的只是用法律保護自己。
出來,是想透一口氣。
除了隨身攜帶的鑰匙,她什麼都沒拿,現在到了大街上,如果自己不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自己在南陽城裏就無處可去。
吳鳳一個人,像個傻子一樣蹲在角落裏。她恨透了自己為什麼要嫁這樣的家庭,為什麼辭職了找工作這麼困難,以至於現在自己越來越差。
受到這麼大的打擊,她想起自己曾經夢想過找男人的標準,找一個文質彬彬的老師或者一個會寫錦繡文章的文人。
雷明確實是一個會寫文章的男人,可這個男人又有什麼用?
戀愛時期她承認是快樂的,讓她蒙蔽了雷明家庭不同意背後的傷害。
這段婚姻,她高估了雷明,高估了自己。
這些都是她一步一步走過來才積累出來的家庭經驗。
她當時就想着熬到天亮馬上回家,可在法律上,那裏就是自己的家,花花還在床上睡着,等花花醒了,要餵奶。
最終,她還是硬生生地踩着自己的尊嚴在半夜回到了家。
拿出鑰匙時,她猶豫了很久,哭着抽了自己幾耳光,才鼓起勇氣開了門。
進屋時,發現婆婆走了,雷明在卧室睡得很好,呼嚕聲震天。那一刻,她就對丈夫徹底死心了。
其實她想着女兒還小,要哺乳,就先安安心心當一個全職主婦,過小日子。
可是這樣只是理想。
她把雷明從床上拉起來,進行了一次談話。
也是她掏出內心坦誠相待。
“我之前為什麼在明知你是這樣的家庭還嫁呢,當你媽面目猙獰地呵斥我滾出去時,我可以摔門而出,可是,我還有女兒在這個家……
我不是對你沒有絲毫感情。相反,戀愛時,很多時候我其實很感動,你會寫文章,我也在寫,跟你學到很多。可是,現在我卻發現我真的和你過不下去了。
我也告訴自己應該大氣一些,放下和婆婆的這些衝突。但你也看到了,我努力了,還是磨合不了。你累,我也累。與其讓這份累耗盡所剩不多的感情,不如一別兩寬。”
大半夜的,雷明聽到她這樣說,失魂落魄:“吳鳳,從看見你的第一眼,我就是喜歡你的,我媽……
你剛才甩門跑出去我就後悔了,本是追上去,沒追到,女兒又醒了,一直在哭。我抱着花花也不敢走,想着你就是一時生氣,就一邊哄花花一邊站在窗邊看,不知道你跑哪裏去了。
因為怕你還在氣頭上,我就上床假裝睡著了。
我是假裝睡着的,真的。”
“呵,假睡?我不拉你起來,你還睡得像個死豬一樣香。”
吳鳳捅破的這層窗戶紙,是徹底對雷明失去了的信心。
我們離婚後,女兒我養。親子關係上,我和她更親密,她是女兒,等她以後長大了,會和我討論買什麼樣的小胸衣,月經大概什麼時候會來——離婚了女兒跟媽是完全正確的。”
茫茫夜色中,她繼續說:我知道,你本身不壞。但我們倆生活在一起太累了。”
“不,吳鳳,我不同意離婚,為了花花,她這麼小,你也不能離婚!”
她幽幽一笑:“兩個人婚姻關係的建立,除了一生的相伴,還有貫穿始終的共同成長和思想觀念一致,這是一種不斷更迭的恆定狀態。我們已經沒有交叉點,只是平衡線……拿孩子來勉強婚姻,彼此會更痛苦。”
說這話是時候,吳鳳也很感慨,她一直努力尋找幸福,精挑細選了這個男人,按理說應該有資本獲得幸福,最終卻一步錯,步步錯。
雷明是典型的媽寶男,婆婆太強勢,他獨立自主的存在感微乎其微,雷明成人後,也樹立不了一個真正成熟男性應有的模樣。
雷明只知道母親的意志,於是,他不懂得如何打破局面,只能順應別人訂立的遊戲規則,被動地滿足別人的需要。
雷明自小和這樣控制型母親在一起,一直都在把自己的願望讓步給別人的願望,壓抑自己的欲求,去讓母親高興。
以至於當他和吳鳳結婚獨立之後,面對家庭矛盾也顯得束手束腳。
他像一個長不大的孩子,視母親為神明,他不是獨立的人,自然也沒辦法給吳鳳想要的生活。
與他相比,吳鳳早在都在精神上經歷過不止一次的“弒父”和“弒母”:
吳鳳早就走出了父母編織的樊籠,走出了那個不快樂的原生家庭,她要書寫自己寫出嶄新人生。
所以,依然在母親規則下的雷明,和她真的不是一路人。
結婚這麼久了,吳鳳已經知道雷明在他面前永遠也不可能獨立了。
於是,她在潛意識裏,認清着雷明,也更加痛恨這種不能獨立、優柔寡斷的男人。
她決定要離婚義無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