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下)

兵器正解(下)

十八般兵器——鐧

鐧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連把約長四尺,因形似簡故名。鐧無刃,每距六七寸有節者,名竹節鐧;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鐧;蓋以形之不同而變更其名也。考鐧之由來,與劍為同時;至二十四法之出,則在秦漢以後,創自何人,亦不復可考;惟以短兵利於步戰之故,後人多有習之者,即今南北拳家,類能嫻之;亦正如單刀軮鞭之攜帶便利,可隨身防護也。惟鐧無單用,法重雙行,故後人有雌雄鐧鴛鴦鐧等名,亦矜奇胘異,增減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門戶者;然終脫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長兵之人,而藏鐧腰間,以防不測者;是則鐧為短兵而兼為暗器矣,此大都皆後人之自作聰明,立偽欺人,不可為訓也;世之學武者,宜遵古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謬。

鐵鞭為六角形,鐵鐧為四楞形“大小短長,隨人力所勝用之。”鞭、鐧都屬短兵器,因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歷代都把鞭、鐧相提並論。宋《武經總要》:“鐵鞭、鐵鐧二色,鞭,其形大小長短,隨人力所勝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謂之鐵鐧,謂方棱似形,皆鞭類也。”明《武備志》亦同。

清王《兵仗記》說:「與劍相類者為鐵鐧,無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與為類者為鐵鞭,純鐵為之,狀如竹根節也。鞭、鐧大小長短,各隨力所勝用之。」由以上歷史專著,我們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節,而狀為四稜體,二者長短因人而異,以力量大小而權衡。

鞭與鐧歷代視之為雜兵,因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劍用之廣,除雙鞭雙鐧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戰,尤其和長兵為伍來使用。

唐初的戰將秦瓊善使雙鐧。

十八般兵器——鎬(撾)

撾(鎬)亦為古兵杖之一,形式奇特,長一丈三尺,柄端安一大拳,拳握一筆,純以鐵制,其重量不亞於斧銊,舊式儀仗中時見之。此器大約赤始於周秦之世,非猛勇之將,不得其用也,近來習此者,巳寥若晨星,蓋古法失傳矣。惟錘鎲之法,皆脫胎於此,略能想像耳。嵩山拳叟李傑,曾從名武師真傳,轉輾傳授,故北方健兒多能之者。法只十五手,而各勢不同,非若刀槍劍斧等法之有重複,意古人隨勢換法,並未加以組織耳;然按掄舞,亦並不覺其散漫無序,而每手換勢,尤見其神化敏捷之妙;惟器重無鋒,尃以猛攻見長,毫無含蓄之意,未始非微疵也;故力弱之人,決不宜用筆撾,因易遲鈍而受算也。

鎬(撾)、骨朵。錘、椎。

《後漢書獨行列傳》:溫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殺數人。”《舊五代史唐書李存孝傳》:“陣中易騎,輕捷如飛,獨舞鐵,挺身陷陣。”宋洪邁《夷堅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髮血赤色,蓬首不巾,執如骨朵狀。”

骨朵,本名胍肫,訛為骨朵,現代人猶稱花蕾為花骨朵。這種兵器,類似鎚頭,木柄上安裝一個蒜頭或蒺形的重鐵器,憑藉重力錘擊敵人。

明代的與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較短。

椎,在著名的“竊符救趙”故事中,魏國公子信陵君無忌,竊得虎符,矯詔命將軍晉鄙發兵援趙,晉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鐵錐擊殺。過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遊至博浪沙時,張良使大力士懷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鐵錐埋伏路旁,企圖行刺,而誤中副車。這種可以隨身攜帶的鐵錐,沒有固定形狀,隨使用者的力氣而制。漢初淮南厲王劉長,刺殺辟陽侯審食其時,用的是一種小型的金錐。

錘,是一種帶柄的狀打擊兵器。元朝蒙古騎兵善用鐵鎚,一種六棱形,稱“西夏帕耳”;一種鎚頭為六角形,用短鐵鏈繫於柄上,稱“佛來爾”。

清軍入關前也很喜歡用錘,成立過鐵鎚軍,定鼎中原後,遂不復用。

撾是一種構造較複雜的兵器。宋代有兩種長兵,一種抓槍,長二丈四尺;一種抓子棒,無刃而有鐵爪,都有擊抓之作用。但這種“抓”與“撾”是否一物呢?明茅元儀《武備志》上圖示了一種雙飛撾,“用凈鐵打造,若鷹爪樣,五指攢中,釘活,穿長繩系之。始擊人馬,用大力丟去,著身收合,回頭不能脫走”。

撾兼有抓勾之作用,與宋之抓槍、抓子棒相似,但撾要拋,而抓則不離雙手;同時撾五指活動具有機械能力,被抓住即難逃脫,可輔助長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陣記》亦提到明有抓槍與抓子棒,說明“撾”與”抓”是有明顯區別的兵器。

清代有一種飛爪,脫胎於棉繩套索,《中國兵器史稿》說:“此器僅一繩一爪,爪以鐵制,與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節。第一節之端銳利有如雞爪,每一節相連之處,皆活絡,裝有極小及靈活之機關,能使各節伸縮活動,蓋每節小機括,亦有弦索通於總索也。飛爪著人,將索一抽,小機括使爪深陷入人體,敵掙奔則愈深,萬難逃脫。”估計,飛爪可能是承襲《武備志》之雙飛撾而制,而且因明之雙飛撾不便,而改為單爪。

十八般兵器——棍(殳)

殳(棍)之由來已久,古人山居穴處,不免為毒蛇猛獸之侵凌,又無銳兵利刃以禦敵;山間樹木叢雜,隨處皆是,往往折之以為自衛之器;故別種兵器,或全用鐵制,或鐵器而以木為柄,惟殳則完全木質,且搆造亦異常簡單,自首至尾,並無機括,不過一渾圓堅質之木杆耳;於此可見古時各事之簡單,而原人之無機械心也。殳長約一丈二尺,粗細不等,蓋亦視人力而為標準者;其實多用檀棗栗檜等木為之,或取其堅實,或取其柔韌,總以不易損折者為上品;若白蠟桿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無一定之組織,任意撲擊耳,後人實創之,惟嫌其太長,使展不甚便利,故改為八尺,易名為棍,后又以人體之長度為準,使殳及其人之眉間而止,名之曰齊眉棍,始有棍之傳世。按棍之有法,實始於魏;孝文時沙門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傳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曇宗,宗之明性,又繼其宗派而闡發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為護教之祖,秘而不傳,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於此可見殳法乃出自禪家與拳術有相擊之關係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蓋因其更名巳久;而長短又絕不相同,即雖知有殳,而疑為與棍非一物,其實棍之制,則由於殳,殳之法創於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於矜奇眩異,而必謂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則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創自何時也。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來,較各種兵器為後,宋元以前,初不見用諸戰陣,或謂漢時蠻人,皆以此為利器;又謂叉為古時獵獸之器。如上說,則叉實創自南蠻;如后說,則叉創於獵戶;孰是孰非,亦未能斷定,始自何時,亦無從稽考,姑置不論。

至飛叉之法,宋代以前,迄無所聞,相傳創之者為宗澤偏將張純。純為花縣人,力猛侞虎,善使飛叉,能於二十步外取人,發無不中;時行伍中從而習者,頗不乏人。據此說,則叉始於南宋,以

法之創始而推諸叉,即謂為叉亦創於是時,亦無不可;惟其法初甚簡單,不過掄、盤、飛、擲、打擊、搶接諸法而巳;其後代有增減,然皆從以上各法中變化而出;即今日所傳之飛叉法,雖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雜亂而復疊行之耳。惟習此者,以南人為多,北派武術中習此者甚少;豈發源之處,視為不足貴乎?抑以南渡之後,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傳乎?

十八般兵器——鈀

鈀頭本為農具之一,並非兵器,乃神農之遺制;其來歷亦甚悠久,與弓弩矛盾,無分前後,蓋即今日農家用為翻盼米麥之具也。本用木質,其更為鐵質而為兵器,則不知始於何時,因年代過遠,實無從考究。虞喜志林載,賀齊好軍事,兵甲器械,極為精好,鈀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鈀之明證,而亦見鈀之在武藝中,為不可缺者也。

至西遊記載豬八戒用釘鈀事,雖屬小說寓言,不足為據,然鈀頭盛行於當時武藝中,概可想見。良以鈀有齒,可以築擊,齒上有盤接柄,形略如鎲,可以衝擊,反手則如用斧腦,擊捶等法,無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擊,實較他器為便,其盛行於鐵器時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鐵器進為火器,人都視武藝為不足重輕,其法隨至失傳,今無論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無一人,亦可見國人之不能保存國技也。

編輯本段十八般兵器——錦繩套索

套索,不知始於何時,亦並非兵器,臨陣時用者絕鮮,蓋一尋常之綿繩,兩端結作錘形,長約一丈二尺,搆造至為簡單,用法亦止九勢,為一種暗器,似飛鏢袖箭之一類也;若用為架格攻擊,則非所宜。

此物法雖簡單,用之者非功力充足不可;古人云:斷鋼易、而斷水難,用硬器只須力足以舉其器,即可指揮如意;用軮器者須貫其力,使軮者亦變如鋼條,然後始可以臨敵,故軮鞭流星錘等之不易習也。習軮器者,須能將兩臂之力,運入其械,此則非精於軮功者不能也。綿繩套索為器中之尤軮者,較諸軮鞭流星錘為更難。

十八般兵器——白打

“「白打”一名、始自隋唐,王建詩云:“寒食內人(作府中人解)嘗白打,庫中先散與金錢”,蓋其以表演搏擊為度節之餘興也。又事物紺珠云:“兩人對踢為白打,三人角踢為官場,勝者有采”,可知白打之風,自古有之。但就字義而解,白打乃空手打鬥之謂,亦即僅恃空拳,不持器物,“徒手搏擊”之藝;就國術範疇而言,乃運用拳套以應戰,而成為實用之拳術,蓋其既可憑手腳功夫以禦敵,亦能藉其精練技術以傷人。觀於古今之擂台比武,泰皆以徒手較勝負,足證白打為諸藝之首。況乎學習其他器械,其用法均不出“劈、剁、扎、拿、滑、壓”等六字,如欲使此六字功夫運用融通,精妙入化,必先於白打痛下功夫,蓋一切技擊來源,均由拳中化去,由熟生巧,變化無窮,因之白打為武術之基。

白打雖即拳術,但亦非“赤手空拳”,乃系包羅足、膝、臀、肩、背、肘、掌、拳、指、頭在內,故有拳術家周身均是拳頭之說。因既其練就一身功夫,則無處不可以當拳用也,即一鼓大腹之勁,亦足頂人後退尋丈。白打在技術上固為拳套之活用,但其內涵則包括功力之施展,故國術行家常謂“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當此本理。練拳要領,重在訓綀手、眼、身、心、步之聯合動作,而其運用方式,有打、踢、點、拿、跌等。至於練功,一般分為內功、外功、氣功、硬功、軟功、輕功等。初學武術者,必須拳術和工夫同練並進,以牶術為用,以工夫為體,兩者缺一,不足以言武藝。

抑有進者,無論何門拳術,要不離“上下左右前後渾然一勁”之秘訣。以“精、氣、神”為內三合,“手、眼、身”為外三合,是為六合,始可以克敵制勝。動手要老辣,意志要和緩。攻擊要“准、穩、狠”,應敵要“顧、伴、定”,此六字互用,始可以穩操勝算;所謂“進打中、退打肢”,“手似兩扇門,全憑腿打人”,要皆提示於動手於毋忘用腿,於攻擊上身時,毋忘攻其下肢之要訣。腳不可站死,要鬆動靈活,手不在出呆力,重在用之技巧耳;苟不注意一手一足之熟練,並常作實地對打練習,到後來必將勞而少功。故謂欲使功夫臻於“巧、妙、化、虛、神”之境界,須以熟字為基礎。俗說“拳打千遍,身手自然”,即此之理。

十八般兵器相關記載:

在古典小說和傳統評話中,常說武藝高強的人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這十八般武藝是指使用“十般兵器”的功夫和技能。

“十八般兵器”究竟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呢?在我國古籍記載里認為,刀、槍、弓、箭為黃帝所造;“十八般兵器”是戰國時代軍事家孫臏、吳起所創。其實這些兵器的出現比黃帝、孫臏、吳起時代要久遠得多,至少在中石器時期,我們的祖先為了防身和狩獵需要,就開始懂得製造和使用木棒、石刀、石斧等一類原始的兵器(不妨說也是生產工具)。在我國各地新石器時代的個文化遺址中,還發現了用石料、獸骨和蚌殼磨成的箭鏃。

到了商代,我們的祖先開始使用青銅鑄造刀、槍、鉞等兵器。戰國時代,懂得使用鐵來鑄造制兵器。到了漢代和魏晉時期,由於我國南方冶金事業的進一步發展,開始普遍使用鐵和鋼鑄造刀、槍、劍,各種各要的兵器也開始多了起來,南北朝以後,銅製的兵器就看不到了,都由鐵和鋼代替。到了明代,“十八般兵器”基本上已完備定型。

“十八般兵器”一詞在古書中還找不到,明代謝肇《五雜俎》,清代褚人獲《堅集》兩書中都只有“十八般武藝”之說。顯然,“十八般兵器”一詞是後人所造。“十八般兵器”究竟指的是哪些兵器,因為年代、地區和流派的不同,對“十八般兵器”的解說也各異。匯總起來。古今有以下十多種不同的說法。

據《五雜俎》和《堅器集》兩書所載,“十八般兵器”為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鉞、戟、黃、鐧、撾、殳(棍)、叉、耙頭、錦繩套索、白打(拳術)。後人稱其為“小十八般”。

今天,武術界普便對“十八般兵器的解說則是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鏜、棍、槊、棒、鞭、鐧、錘、抓、拐子、流星。

最早是漢武於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經過嚴格的挑選和整理,篩選出18種類型的兵器:矛、鏜、刀、戈、槊、鞭、鐧、劍、錘、抓、戟、弓、鉞、斧、牌。棍、槍、叉。

到了三國時代,著名的兵器鑒別家呂虔,根據兵器的特點,對漢武帝欽定的“十八般兵器”重新排列為九長九短。九長:戈、矛、戟、槊、鏜、鉞、棍、槍、叉;九短:斧、戈、牌、箭、鞭、劍、鐧、錘、抓。

從以上各說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大同小異,形式和內容卻十分豐富。有長器械,短器械;軟器械、雙器械;有帶鉤的、帶刺的、帶尖的、帶刀的;有明的、暗的;有攻的、防的;有打的、殺的、擊的、射的、擋的。

可見,十八般武藝所列兵器,是古代大師的兵器(約有四百多種)中,在實戰時最常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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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女蛇一起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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