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從狼的生存哲學來說
()小心的接過麒杳然的時候,秦樂天輕輕地痛呼了一聲。琅修才發現,麒杳然手裏攥着秦樂天的頭髮。秦樂天順手切斷了被麒杳然抓着的頭髮,甚至,由於麒杳然拽着她的外衣,她索性連外衣也解下來蓋在了麒杳然的身上。
夕陽下,秦樂天只穿着內衫的身子有些單薄,琅修雙手抱着麒杳然,有些懊惱自己無法脫下外衣給她。
秦樂天卻低聲嘟囔了句:“幸好,今天不是只穿了一件。”
琅修還沒反應過來,秦樂天已經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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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杳然醒來的時候,發現琅修守在一邊,秦樂天的衣衫、披風還在她的手裏攥着。好半天才想起來發生了什麼。
掌心裏還有一綹墨色的頭髮,麒杳然一鬆手,那抹頭髮就迅速化作了飛灰。
那個人……
“少主在她懷裏睡著了。”琅修解釋。
麒杳然愣了一下,突然跳起來:“慘了,我一定把她害慘了。”
琅修不解的望着麒杳然有些愧疚、有些黯然的臉色。
“秦樂天帶着專屬的飾物,她是屬於魔皇司擎蒼的。魔皇的獨佔欲那麼強,她把披風、外衣留給我,恐怕魔皇不會讓她好過。”麒杳然懊惱的抓了抓頭髮。
琅修心下一怔。
應該不至於吧?這位少主也不過個十來歲的女娃兒,那位魔皇再霸道也不會吃這麼個女孩兒的醋吧?
“小狼,替我準備衣服。我要去……”麒杳然顯然並不這麼以為,她沮喪地垂下了頭,“算了,聽老爹說那位魔皇是來採集一種特別的藥草的。那種藥草在我們的領地,只對雄性有用,也只能有需要的雄性親自去採集,當場採集當場使用,若有雌性在場,藥草立刻就會枯萎……”
若非那藥草習性如此怪異,魔皇大人也不會親自跑一趟,更不會將秦樂天一人留下,而麒杳然也不會碰到獨身等待的秦樂天了。要知道,司擎蒼可是恨不得時刻將秦樂天揣在懷裏的。
琅修對藥草什麼的不熟悉,但是,他和麒杳然都發現司擎蒼帶着秦樂天回來之後一連好幾天只見魔皇出入,卻不見秦樂天的影蹤。
“少主,秦樂天是病了嗎?”琅修有些焦躁,能不能去看望她。
“笨蛋,你別給她找麻煩了。”麒杳然不客氣的敲琅修的頭。
看琅修還是一臉的困惑,麒杳然嘆口氣:“你第一次見他們的時候,他們在做什麼?”
琅修的眼前閃過那流螢一樣的金銀交織的頭髮,還有那人迷離空靈的嗓音,以及那混雜着情艷的幽香……
“小狼,你臉紅了呢。”麒杳然笑道。
琅修掩飾性的遮擋了下意氣風發的“同門師弟”,麒杳然卻似乎沒注意到。
幽幽地嘆了口氣,麒杳然有些無奈有些譏嘲的說:“秦樂天恐怕不是病了,是根本連下地的體力跟能力都沒有吧?”
琅修不由自主地攥緊了拳頭。
“小狼,秦樂天畢竟和叔父不一樣呢。雖然秦樂天不過是個女子,可是,她卻遠比叔父強韌的多也睿智的多。叔父連‘麒’姓都不能獲得,那個人卻很懂得保護自己呢。即使現在不得不依附於魔皇,秦樂天也在夜魔族內部有了屬於她自己的地位了。”
麒杳然想起密報。
秦樂天可也是夜魔族的王呢,雖然也不過是上百魔王裏面的一個,甚至,外界都以為能當上魔王是靠了出賣色相給那位魔皇,然而,若當真如此簡單,秦樂天就不會有一個守衛森嚴規矩井然的專屬城堡了……
自從秦樂天受封魔王,更有了自己的城堡之後,不知道多少的夜魔族在她那兒栽了大跟頭呢。秦樂天又豈是面上看到的那麼溫馴無害友善可欺?
那麼秦樂天一定會比叔父幸福吧,因為秦樂天其實是有能力、有手段去維護她的幸福的。
成長於夜魔界,按照夜魔族的方式教養長大,秦樂天並不是叔父那樣盲目善良的人。
祁玄,他的叔父,是麒麟,是真正的代表善良的麒麟。他是寧願天下人負我,我不去負天下人的。
秦樂天,那個人,卻是夜魔族。夜魔族是以保護自我為第一要義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不饒人。只是秦樂天藏的更深罷了。
祁玄,披着黑夜的外衣,其實骨子裏卻是純然的光明。
秦樂天,卻是黑暗和明媚交織。她是暗夜裏的光,是屬於黑夜的月。黑夜不能淹沒她的光輝,反倒是她點亮了暗夜,驅散陰霾。
“小狼,記住,秦樂天不是你能招惹的。”麒杳然再次重複。
琅修無奈的搖頭。
那個人是月啊。追逐那個人,已經成為他的本能,他無法逃,逃不脫。
“那麼,小狼,你要記住兩個字——等待。”麒杳然敲了敲琅修的頭。
琅修垂下頭,嘴角露出一抹勢在必得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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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動物中做的比較成功的一種,千萬年來不曾滅絕,也不被馴服圈養。狼在優勝劣汰法則下,能夠成為陸地上生物最高食物鏈的終結者之一,是因為它們有自己獨特的生存哲學。
琅修是狼,他自幼在狼的世界裏長大,自然熟知狼的生存哲學。
狼是一種集兇殘狡詐於一體的生物,不管狼偽裝的如何馴服,狼終究是狼。
狼不會為了所謂的尊嚴,在自己還弱小的時候貿然攻擊比自己強大的東西。卧薪嘗膽,從來不是人類獨有的作風。
琅修知道,無論是魔皇司擎蒼還是那個他決心奉為主上的人都不是現在的他能抗衡的。不過,沒關係,狼在狩獵的時候,從來不缺乏耐心。而且,狼向來有自知之明。狼也想當獸王,但是狼知道自己是狼而不是老虎。狼不會傻乎乎的去向老虎挑釁。
如果秦樂天是他絕對無法超越的,那麼就用狼的耐心和忠誠,去贏得秦樂天的信任,讓她慢慢的習慣他的陪伴,即使不能和她並肩而立,他也可以成為她的影子,和秦樂天不離不棄。
“少主,可以給我盡量多的關於魔皇司擎蒼和她的消息嗎?”琅修恭敬的請求。
麒杳然望着那雙閃耀着無盡的野性的光芒的琥珀色眼眸,嘆了口氣。
這隻狼,終究不是她能折服的呢。
或許,從一開始,她就應當把這個傢伙當一頭狼一頭獸來征服,或許會好些?
算了,狼似乎也是一種感恩的動物。自己養的這隻,應當不是白眼狼,也不是中山狼吧?
“人家都說,麒麟是萬獸之王,我怎麼就沒發現自己有這威風八面的‘王氣’呢?”麒杳然歪着頭,似乎很困惑。
琅修沉聲說:“從狼的生存哲學來說,狼不會主動挑釁比自己強大的生物,但是如果狼不得不面對比自己強大的動物,必群起而攻之,眾狼一心,同進同退。如果是單個的老虎、獅子碰上狼群,他們一定討不了好,因為狼是最團結的動物。狼是不會為了所謂的‘王氣’而屈服的。如果是單對單,狼也是會隱忍,會卧薪嘗膽的。不過,不要因為狼暫時的屈服而放鬆警惕,要知道剛出生沒多久的小狼,就會裝死,來欺騙對手啦。”
麒杳然不得不承認這個傢伙骨子裏其實還是野蠻狡詐的野獸。
琅修要研究關於魔皇司擎蒼和秦樂天的資料,麒杳然並不奇怪。因為自然界中,狼尊重每一個對手,狼在每次攻擊前都會爭取充分了解對手,做到知己知彼,無論對手是強大還是弱小,狼都不會輕視它,所以狼一生很少攻擊失誤。
即使琅修現在保持着人形,恐怕琅修還是按照狼做事的那一套來的。雖然麒杳然一再的想要把琅修改造成幻靈族,但事實上,琅修真的還是適合當狼。或許,這個傢伙就是頭狼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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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魔皇的消息,只是讓琅修確認了那個男人是如何的強大、恐怖、可怕。
關於秦樂天的消息卻很少,但是琅修倒是知道了一點,那個人的確值得他去追隨。
以一個人類遺孤的身份卻能一步步蛻變為夜魔族,更登上魔王的位子。
不過二十來歲的年紀,卻有着那般豐富的鬥爭經驗更有那般的實力,雖然是夜魔族,卻沒有什麼劣跡,身上的血腥味也很淡。
夜魔族是屬於殺戮和血腥的,秦樂天從殺戮中走出,卻還能擁有那樣澄澈的氣息。
澄澈的想讓人玷污。
無論怎樣的血腥都無法浸染的乾淨,那是怎樣的危險而致命的惑誘。
怪不得魔皇司擎蒼會那麼迷戀那個人呢。
“秦樂天的身上,怨氣極其淡,也就是說,她幾乎沒有使用過吞噬的能力。身為夜魔族,不依靠吞噬,單純靠她本身的努力,難以想像她經歷了怎樣殘酷的訓練。”麒杳然坐在桌子上啃着桃子,晃着雙腿。
琅修垂下了眼帘。他從來不是什麼天才,他的成長很清楚自己在背後付出了怎樣的努力和艱辛,即使是幻靈族公認的天才麒杳然……
麒杳然吐出桃核,漫不經心的說:“我被人稱作天才,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為了那所謂的天才的名號,自己付出了怎樣的代價。或許,我的確天資出色,但是我付出的辛勞、汗水、血淚,又有幾個人知道呢。”
琅修默然,從被麒杳然帶回身邊,他就發現,每天麒杳然的睡眠時間不會超過四個小時。孩童能享受到的歡樂,麒杳然都無法體味,身為少主的她有無數的東西要學。
“即使身為天才的我也很清楚,如果我處在她那般的環境,連自保都未必辦得到,她卻安然成年了,更為自己贏得了魔王的地位……”麒杳然又抓了個蘋果吃。
“我身為少主,有舉族的力量扶持我成長,那個人,她卻是靠自己闖出來的……”片刻之間,一個蘋果便被麒杳然啃乾淨了,隨手將果核扔了出去。
只是很快果核就被彈了回來,在麒杳然的額頭上撞了一下。
“該死,是哪個混蛋……”麒杳然捂着額頭,猛一抬頭,就發現司擎蒼悄無聲息的站在她的面前。
琅修不由自主的戰慄着,那是一種生物本能。雖然司擎蒼並沒有怎樣散發氣息,但那種骨子裏透露出的威嚴和冷酷,金紫色的眼睛中自然蘊含的原始的野性和桀驁,會讓你不自覺的放棄掙扎而臣服,自覺的匍匐在他的腳邊,甘為食物。
這是一頭不容冒犯的金獅,舉手投足之間都流露出渾然天成的帝王霸氣。
“魔皇尊上。”麒杳然躍下桌子,行了一個撫胸禮,雖然年幼,但是流暢的動作,還是展現出她的優雅高貴。
司擎蒼掃視了他們一眼,毫不客氣的破門而入,找到秦樂天留下的披風、衣衫,隨手毀掉了。之後,又不慌不忙的走出來,一把將麒杳然拎了起來,金紫色的眼眸是毫不掩飾的殺氣騰騰。
“蒼蒼。”清脆的嗓音傳來。
司擎蒼回頭,就見秦樂天依着門框,臉色還有些蒼白,神態有些虛弱。
“蒼蒼,我不喜歡你碰別人呢。”輕柔如水的聲音,寧靜之中帶着些許波瀾。
“你的恢復力似乎更強了,居然能下得了床。”司擎蒼將麒杳然丟開,長腿邁開,走過去攬着秦樂天的腰。
秦樂天伸出手臂攀上司擎蒼的脖子。
琅修發現秦樂天手臂的肌膚嫩薄,顯然是新生不久。
夜魔族以恢復力的強悍著稱,秦樂天需要倚靠着門柱才能站立,雖然琅修因為秦樂天身上結界的阻攔看不到她的神色,但是從她虛弱的聲音也不難想像,她遭受了怎樣的罪。
琅修的心像是刀割一般的疼。
那樣總是溫柔如水,清冷如月的人,為什麼要受這樣的苦,這樣的痛。
可是,琅修連憎恨魔皇司擎蒼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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