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

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等文中引用

■解讀

習近平同志引用這一段話,是說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中央的政策為依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60大項,180多個條目,已經為全面深化改革劃定了時間表、路線圖,正是最可循的路徑、最應講的規矩。如果能夠做到“上下對稱”,講規矩、講規律,改革就一定能不斷向前推進。

對於改革,習近平同志還高度重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將之作為對各級領導幹部推進改革的基本要求。並強調,凡是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這句古語詮釋的,正是這樣的改革方法論。治國理政,法律是重要依據,法律也是根本準繩,如果不講規矩、漠視法治,怎能促進社會公平、激發社會活力,讓一切創新創業的源泉充分涌流?

■原典

治亂之政,謂省官並職,去文就質也。夫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纖纖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故——﹝三國·蜀漢﹞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亂第十二》

■釋義

《便宜十六策》是諸葛亮所著的一部兵書,從十六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治國治軍的原則和方法,故稱“十六策”。

《治亂》為《便宜十六策》中的第十二策。諸葛亮從綱紀、先後、遠近、內外、本末、強弱、大小、人己等方面闡述治國理政的方略。他認為,要治理亂政,必須裁汰冗官,去除虛職,不使閑散無用的官員群聚結黨,危害政務。倘若三綱六紀廢弛,就會大亂。為此,他提出:“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他認為:治理國家,無規矩不成方圓,本立而不失其末,為政不能脫離理法道統,如此則萬事可成,功業也可長保。他主張用律法來規範民眾行為,維持社會秩序。

由此可知,諸葛亮繼承和推行的是法家路線。而小說《三國演義》將一貫有法家風範的諸葛亮描寫成興天繼統、神機妙算、亦儒亦道的半仙人物。重讀經典,可以還原歷史人物的真實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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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用典(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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