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Chapter 7

如何克服生活之苦難

我們在前面提到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是自己選的,既然這樣,那麼從今往後該如何活下去也可以由自己來選擇。要想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擺脫一直以來對人生、世界及自身所抱有的看法和見解。本章中將基於之前的內容,考察具體怎麼做才能擺脫如此疲憊不堪的生活。

“不是我的錯”是不夠的

或許,聽到別人說“這不是你的錯”,就能使你感到好受些。我在一位諮詢師的書中看到過,“把所有的錯賴在別人身上就好、你現在之所以感到痛苦,正是因為你沒有達到這個境界”。

但是,靠這這種方法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在他者身上,或是在過去我們所經歷的教育和成長背景上尋求我現在的痛苦之根源,根本就是於事無補毫無意義的。這個方法最大的問題在於,這麼做等於把自己的責任模糊掉。

看長處而不是短處

我們提過阿德勒的一句:

“人們只有感到自己有價值時,才能產生勇氣。”(AdlerSpeaks)

此處的勇氣,是指面對人際關係並走進人際關係中去的勇氣。比如,赤面症實際上是為了不進入與別人之間的關係而存在的,那麼只解決癥狀是達不到根治的目的,醫生應該幫助患者感覺到她自身的價值。但是,很多人從兒童時期就聽人數落和評價他沒有什麼價值,長大成人後,他對自己的短板和缺點可以很快就能說出一二來,然而,至於長處卻不知該從何說起。

我們有必要換一個角度去思考。一直以為是弱點和短板的特點,能不能成為我們的長處呢?短處和長處,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看似短處的特點,其實可以作為長處來發揮的。如果把一個人的短處比作為突出的角,那麼我們不可以砍掉它,因為砍掉了,我們或許能成為沒有角的圓滑的人,但是少了角,從此就變成了一個小氣的人。缺了這個角,我們連“獨角人”(譯者註:獨角人,在日語中是指比別人出色的人,此處為雙關語)都做不成了。

我們試着從不同的角度去考慮一下這些短處吧。比如,集中力差,可以視為有能力同時進行多個事情。有的人開始讀一本書,但當他感覺這本書對現在的自己並無太多幫助時,會毫不猶豫地放棄繼續閱讀,我們可以視為他有決斷力,而不是當作他很容易厭煩一件事情。

我的人際關係能力一向都比較差,我一直認為是自己性格“陰沉”導致的。認為性格陰沉,就不會覺得自己有價值,也無法喜歡上這樣的自己。久而久之,就會對自己形成一種固定的看法。

實際上,我從別人那裏聽過很多過分的話,也有很多不開心的記憶,但至少,我從來不會故意用惡言惡語傷害別人。我總會替別人考慮,總會想別人會如何接受我這些言行舉止。這樣的我,與其說是“陰沉”,是不是可以評價為“體貼、細膩”呢?

當然,過度考慮自己的言行舉止、過分介意他人的臉色,雖然很討喜,但是也會因此而變得不敢說自己想說的、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但是,完全不顧及他人的做法也不對。

通過貢獻可以感到自身價值

除了用長處替換短處的方法以外,還有一種方法可以使人感到自身價值。阿德勒引用了前面的例子后,又說道。

“人只有在自己的行動有益於共同體的時候,才會感覺到自身是有價值的。”(ibid。)

我不是沒用的、我在用某種方式做了有利於共同體(比如家庭)的事、我對這個共同體是做了某種貢獻的;我們只有得到這種想法時,才會感到自身的價值。

阿德勒在這裏採用了“我的行動有利於共同體時”這一表達方式。但是如果只用這一個標準,那麼剛生下來沒多久的嬰兒、沒有旁人幫忙就無法動彈的病人、需要有陪護的高齡者就算不上是有貢獻的。實際上,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家庭的貢獻。

做過陪護、養過孩子的人都會有感觸,如果照看的對象不同尋常,睡得太安靜,反而會擔心對方。看到發高燒而發出呻吟的孩子,雖然平時也嫌棄過孩子太淘氣陪他玩太累,卻還是會希望他能趕緊恢復健康。活着本身就是一種喜悅,孩子、年邁的父母也都是如此,僅僅是存在本身就已經在為家人做着貢獻。

不光是有所作為,僅僅只是存在便是一種價值;有了這種認識,便能鼓起勇氣建立與他人的關係,阿德勒心理學上的“給予勇氣”便是指這一過程。

具體來講,向對方說出“謝謝”“幫我大忙了”等。為什麼要這麼說出這些呢?倒不是說想讓對方下一次也做出這種行動,而是要幫助他們,在聽到“謝謝”“幫我大忙了”后感覺到自身的價值,從而有勇氣面對人際關係。

這件事也適用於自己。即使我自己沒有做什麼特殊的事情,我現在的狀態本身就是有價值的,有勇氣接受現在的我。我現在的模樣和狀態就是有價值的。一個人如果對自己沒有這種基本信賴感,就會要麼想變得特別好、發現自己變不好,就會走向另一個極端,想變得特別壞。其實我們需要的是“有勇氣做個普通的自己”。前面也說過,普通,並不是指平凡。首先,需要覺得自己現在這個狀態是有價值的。只有一個人抱有足夠的勇氣時,才能這麼認為。能夠這樣看待自己的人,也不會對他者抱有過大的期待。不會對自己抱有脫離現實的理想,能夠正常地與現實中的人接觸和交流,不對他者雞蛋裏挑骨頭般地糾結細節,能夠接受事物的多樣性。

那些認為自己沒有價值的人,是為了不與他人建立人際關係,不能認可自身的價值。他們認為一旦與他人建立了關係,走進了現實社會,定會受傷、也會遭到喜歡的人的拒絕。

但是,人一旦覺得自己對他人是有貢獻的話,就會覺得自己有價值,這種貢獻感離開了他人是無法產生的。沒錯,人際關係是很煩瑣複雜的,也是苦惱之源泉。但是我們只有走進人際關係中,才能體會到生的喜悅。從來沒想過自身價值的人,聽到他人對自己說一聲“謝謝”時,會大吃一驚吧。因為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也能對他者做貢獻。

“謝謝”“幫我大忙了”這種話,可以對他者說。但是,我們不能期待他者對我們說這些話。聽着讚美長大的人長大后也會強烈希望以某種方式得到他人的認可。“謝謝”“幫我大忙了”能幫助他者感覺到貢獻感,有的人甚至期待他者對自己說這種話。我曾經在護士學校、護士大學長期授課,問過學生為什麼要選擇被人託付生命的護士這個職業,他們告訴我,就是想聽到出院時患者、家人說“謝謝”這一句。我不禁想,那送進ICU、手術室的失去意識的患者是不可能道謝的。到時候,被分配到這些地方當護士的人還能不能繼續工作呢?

擺脫被認可的慾望

“謝謝”本來是重點放在他者身上,我們注意到他者所做的貢獻時,會向對方道謝。然而,認可欲求特彆強烈的人總是期待他人對自己道謝,還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他們希望他人用“謝謝”來認可自己的行動。

從小聽着父母、老師的各種讚美誇獎長大的人,不管做什麼都想聽到別人的誇獎和認可。如果得不到誇獎,那就換一個方式,改做壞事、讓父母和老師都來責怪自己,用此方式來受人矚目。當他們長大成人後,依然會有很強的被認可欲求。

不可否認,人受到認可當然會比較開心。但是,我們並不是為了得到他者的認可而活的。就算是我們滿足了他者對我們的期待,這只是我們活了他者的人生而已,算不上是活了自己的人生。

意外的是,很多人無法擺脫這種認可欲求。這種人,如果自己做的事得不得別人的認可,就放棄繼續做事。小孩子在走廊里看到地上有垃圾,就會先看看周圍。他在想,有沒有人在看着我撿垃圾呢。我不希望大家變成這種只在有人看着的地方才會撿起垃圾的孩子。

一般來講任何人都有這種被認可的欲求。但是,被認可是絕對必要的嗎?並不是。反而,這種被認可欲求引發的問題還很多。誰都有的,不一定就是正確的。被認可欲求到底什麼地方有問題呢?如何才能擺脫它,變得自由呢?

有了貢獻感,被認可欲就會消失

包括沒有人對自己說“謝謝”、得不到他人的認可等情況在日常生活中會經常發生。

剛生下來不久的嬰兒,不管父母怎麼照顧他,也不會說“謝謝”。沒有父母的照顧,孩子是活不下去的,因此不管孩子會不會道謝,父母都會繼續照看孩子。沒有哪個父母會因為孩子沒有道謝而棄孩子不顧,但是對於一個被認可欲十分強烈的人而言,育兒並非易事。

我在照顧患有痴呆症的父親時,有一次出乎意料地聽到父親說“謝謝”。我很驚訝,也很開心,要知道父親並不是總說“謝謝”的。但是,我也不會因為父親不說“謝謝”而對他生氣。因為我並不是為了得到他的感謝而照顧他。有時候父親的怒氣會突然爆發,我也會很受刺激,第二天都不願意見到他的臉,這也是常有的,但是因為自己生病而減少了外面的工作量后,也能多出更多的時間照看父親了,對此我深感慶幸。即使兩個人發生了衝突,即使父親不說“謝謝”,照看父親這件事還是讓我有了一種貢獻感。比起育兒,看護(陪護)對被認可欲強大的人來講,是一個更大的挑戰。

有的人,甚至希望自己的每個行為都能換來對方的“謝謝”,得不到就會心存不滿,這就是被認可欲。有了貢獻感,就不會再期待他人的“謝謝”了,因為沒必要再讓他人關注自己所做的事情了。

一個人的被認可欲,只要有了貢獻感就會消失。通過自己的行動,獲得了貢獻感,即使不被任何人認可,也不會再去介意。因為對夥伴做了貢獻,即使不被認可,也不會去介意,但是把他者視為敵人而不是夥伴,那麼,自己做的事如果不被認可,就會覺得自己被迫做了犧牲,再說,明明將對方視為敵人,還要為對方做貢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偽善吧。

我們使用“貢獻感”這個詞是有理由的。如果你以為只有做特殊事情才算是做了貢獻,那麼,貢獻這件事就太難實現了。實際上,我們需要達到一種狀態:即即使沒有以有形態、看得見的方式做貢獻,僅以“存在”本身就能感到對他者做出了貢獻。在這一基礎上,如果行動上也能做出貢獻的話,就更是錦上添花了。這倒不是說我們只要自認為自己在貢獻、自我滿足就萬事大吉了。

被認可欲,會依賴於他者。但是貢獻感不需要依賴他者。不管他者是否認可自己,都能獲得貢獻感。就像你自己不用為了滿足他者的期待而活,他者也不是為了滿足我們的期待而活的。即使我們做了正確的行動,也依然免不了有不認可的人,我們沒有理由因此而發怒。想要被認可,就得迎合他者的價值標準,關注和在意他者如何看待自己,不得不選擇一種很不自由的生活方式。

還有一個原因導致他們被迫過上一種不自由的生活方式。所謂認可、誇獎是有能力的人對沒有能力的人所做出的評價。只有在縱向人際關係中才會產生。陪着夥伴去做心理諮詢的人,等心理諮詢結束后,夥伴對他說“等了我這麼久,好厲害啊”,他也不會因此而感到高興吧。想要被認可的人,等於是想被認可你自己是無能的。用拍馬屁來哄上司開心、讓他認可自己的人,實質上是主動擺出了“我是無能力者”的姿態,主動站到了人際關係的最底層。聽到這裏如果你還想被認可的話,那可真是太讓人感到意外了。

不去滿足他者的期待

子女結婚的時候,大多數父母都會反對。即使不是很強烈地反對,很少會見到哪個父母一開始就十分滿意、百分百地祝福子女幸福。是要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讓父母悲傷或生氣呢,還是放棄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好讓父母放心呢?似乎只能二選一。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同時又不讓父母發怒、悲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你要是這麼想,那麼,父母的反對就是預料之中的事情,像等待颱風過去一樣,你只需要耐心等待父母的混亂狀態消失就好。

且不論子女結婚時父母會有什麼感情,這種感情,父母只能靠自己解決。父母對子女的結婚怎麼看、對子女的結婚表示什麼態度,這是父母自身的課題,不能把自己的課題推給子女讓他們來解決。也就是說父母不可能強迫子女放棄和父母不滿意的對象結婚。

當然,子女可以好好對父母說明,說服他們同意自己的結婚,並為自己祝福。這是可能的。所以,請不要還未嘗試就先放棄,說父母肯定不會聽自己,即使遭到了反對,也要耐心說服。

要知道這是你們自己的人生,我認為,不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而去選擇父母推薦的對象、這種事絕對做不得。讓我吃驚的是,竟然有人為了不讓父母悲傷,放棄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他們認為,結婚不是只有兩個人的問題,如果父母不認可自己的結婚,那麼自己和喜歡的人結婚也沒有意義。

被認可欲的問題之一,就在這裏。明明是自己的事,還希望被人認可。這種人優先考慮的是他者的意願,而不是自己的。

孩子結婚時尊重父母的意願而不是自己,其實這個行為背後還隱藏着一個目的。如果此時聽取了父母的意見,和父母所希望的人結婚的話,看上去似乎很體貼孝順,但是實際上在將來如果婚姻遭到失敗,就可以有借口說當時要是不聽父母的話就好了,可以把責任推卸給父母。當然,和父母認可的人結婚,沒有堅持自己的主張,責任其實在子女身上。

高中時期,拿到英文作文課的試卷后,我突然有種感覺,覺得這可能不是老師自己出的題。下課後,我就去書店,翻了幾本英文作文相關試題集。果不其然,老師是按照其中一本的試題出的。

我立即買了那本。第二天預習時,很想看看試題的標準答案。當然了,我沒有一開始就去看答案。但是,先自己做完後去看答案總該可以吧?於是,按捺不住心中的渴望,看了標準答案。照着答案,修改了自己的作文。不是照抄,只是做了參考而已。

第二天去上課。課上,學生會上講台答題。老師一邊解說,一邊修改學生的答案。我的答案是看了正確答案后做的,當然不會出錯。老師沒有做任何修改,還說了一句。“你的英語很棒啊。”

聽到這句后,我就想着不能辜負老師對我的期望。看了標準答案寫出了完美的試卷;靠這個得到了老師的認可,可這絲毫不能幫助我提高英語實力。

即使到了現在,寫英語文章依然是我的弱項。為了克服這個“我不會”的想法,只能每天勤奮努力。但是,自從聽到“你的英語很棒”這句讚美后,我就有了一種錯覺,覺得自己應該很會英語才是。不自覺地逃避英語實力差的現實,不肯去正視問題。

不去活在可能性里

後來,我到一所大學教古希臘語。有一次,讓同學們把希臘語翻成日語。有一個學生始終保持沉默,就是不願意開口。那個學生會很多門外語,會英語、德語,還會法語。不過,看到很難的古希臘語,第一次碰到了自己不會的語言。我問他為什麼不回答。他說,不願意讓老師認為自己是個差學生。

但是,對他來講,重要的是學到那門語言,而不是得到我的好評和認可。如果他不回答,我就無從得知他不會的是哪個部分、錯在哪裏。當然也有我的責任,我的教育方式尚有不足。學生如果只考慮得到老師的認可,就不可能學到真正的知識。

我對那個學生說:“即使你做錯了這些題,我也絕不會因此而認為你是一個‘差學生’。”從那一次開始,他就再也不怕自己犯錯。他的希臘語很快得到了很大的進步。

超越劣等感

上小學之前,祖父總是對我說“長大了要上京大啊”。那時我並沒有聽懂祖父的意思,只是隱約覺得要是進了京大,大人們會誇我。雖然不知道具體意思,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要想進京大,就得聰明、就得學習好。

但是,進了小學不久,我發現自己算數差。因為暑假開始之前期末考試中我的算數得了“3”分。我家在學校附近,從學校到家走路要花30分鐘,我在途中多次放下書包,掏出通知單來確認,但是不管看幾次,算數成績依然是“3”。“糟了,這樣下去,京大是去不了了吧。”我心想。也許有人會說5分滿分制的話,“3”已經夠好的了。但是,劣等感跟真正的實力無關,它和你自己怎麼認為有關。如果你覺得自己比別人差,認為自己不行了,就真的不行。

阿德勒說過,劣等感誰都會有,它會“刺激人做出健康而正常的努力、以求成長”。就因為有劣等感,人們才會努力、求進步。只是,此時的劣等感並不是指與他者比較而產生的劣等感。如果你得了“3”分,不用和別人競爭做比較,只需要努力、比現在的你更優秀就可以了。

努力

不管是否被認可,無論是學習還是工作上,要想達到熟知的程度,就只能靠努力,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二個捷徑。不過有時候,公開說要努力、看上去十分勤勉的人會遭人嫌棄、反感。反而,看起來不太努力的人容易得到別人的好感。還有人提倡,扔掉手中的書,從經驗上學習,果斷上街去經歷。笛卡爾說過“到了可以不用老師監督的年齡后,我果斷放棄了通過書籍獲取學問”。(《方法論》)請注意這不是指他就此放棄了閱讀,應該理解為他不再認為只有讀書才是發現真理的唯一且最有效的方法途徑。笛卡爾不可能就此放棄讀書。我們不能完全按照字面意義來理解笛卡爾的這句話。

為什麼有的人想讓自己看上去不是很努力學習的呢?這麼做是有目的的。萬一失敗了的話,他們就能找到借口,說因為沒有儘力、沒有足夠努力才失敗。

自尊心強的人害怕受傷。他們有時不做該做的努力就去參加考試或乾脆就不參加考試。因為這樣做,可以為不好的結果找到借口。他們會說:“我要是努力,肯定能得好成績呢。”

說這種話,就等於是“走鋼絲的演員”,知道腳下鋪着網,即使從鋼絲上掉下去,也會有柔軟的絲網接住自己,沒有任何危險,不會受傷。(《兒童教育心理學》)

有很多人熱衷於類似不用限制食物、不做運動也可以減肥的方法。還有隻需聽聽就能講出英語的學習方法呢。即使我們真的靠這些方法成功地減肥、會英語了,要想繼續保持體重、英語實力的話,依然需要付出努力。否則,現在的成功就很難繼續保持下去。不得不說,不付出努力就想成功的人,根本就是缺乏認真勁。

有一次,我遇到一位出租車司機,聊過這種話題。

“有您在車上,其實不應該說這種話。但是,老實說,一旦有乘客上車了,那麼,剩下的就是安全送乘客到目的地就可以了,這段時間不算是‘工作’。對我來說,什麼才是真正的‘工作’呢?應該是從客人下車到下一位客人上車為止,這段時間不能只是漫無目的地開車。在哪裏、什麼時間能遇到客人呢?我需要時刻考慮這些,努力搜集相關信息。抱着這種心態開十年車,就能改變之後的十年哦。就會說(今天沒什麼客人,運氣真差)的人,根本就做不成這份工作。”

即使是短距離的客人,如果客人數量足夠多,也算是不小收入吧,不過只是滿足於這種情況,遇到客人少就抱怨運氣差,抱着這種心態,是不會想為了改善現狀而採取措施的。他的人生也不會有任何改變。毫無作為,有時會將事情變得更糟。

倒沒有必要故意炫耀自己有多努力學習,但是,儘可能地付出努力還是需要的。如果你都已經很努力了還是沒有得到好成績、沒能通過考試,的確,是很遺憾。那麼就請接受這個結果,期待下一次會更好,繼續挑戰、繼續努力。

萬事開頭難。沒有人一開始就會騎自行車、會游泳。再怎麼難,需要自己解決的問題,最終只能是靠自己來完成。沒人能替代自己。如果堅持下去,開始不太會,再過一段時間后,就會做了。這是真理。

有一次,我還教過立志當鋼琴家的高中生英語。她說自己從三歲起就開始學彈琴。我問她:

“有沒有想過要放棄鋼琴?”

“從來沒有。”

“那有沒有覺得練習鋼琴很辛苦?”

“從來沒有。”

她回答得十分乾脆。

從來沒有人強迫她學鋼琴。她有一個好的環境可以開心地彈琴,當鋼琴家的決定也是她自己來做的。只要是自己喜歡的事情,努力就不會覺得辛苦。老師、父母誤以為學習、練習鋼琴等是一件必須咬牙才能堅持的痛苦的事,然而這是錯誤的。要知道,為學習一件新的事情,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而這個學習過程本來就應該是很開心的過程。

具備若干勇氣

前面我們說過,有了貢獻感,就會有勇氣走進人際關係中。此時的勇氣,不一定是很特殊的勇氣。不會游泳,還敢跳進水中,這種行為和勇氣毫無關係。這種只能算是無知野蠻的“勇氣”。

法語中,勇氣(courage)前面還會加上冠詞,ducourage。大學的時候,我的法語老師用“若干程度的勇氣”來形容這個詞,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覺得這個比喻很有意思。

我們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若干程度的勇氣”。一點點勇氣能改變人生。他者,不全是可怕的。並不是因為他人可怕才不願意和他們接觸,而是為了不和他人接觸,才決定把他們看成是可怕的存在。

除了人際關係以外,工作也是一樣的。並不是能力不足。只是因為我們自己覺得做不到,自己給自己加以限制,不想付出足夠的努力而已。從而,也給自己留了一定餘地、留下了一些可能性,自欺欺人,說“我要是再努力,肯定能成功”。

有的人還以他者的評價作為自己不解決課題的借口。我在學生時代聽指導教師說過一句話。“你這人不擅長寫論文啊。”之後的幾十年,我一直都無法擺脫這句話的影響。實際上並不是因為老師的一句話才導致我認為自己不擅長寫東西,他的話只是一個契機而已。我是為了不面對這個課題,找出了“自己不擅長寫東西”的借口。不擅長,所以不去寫,這樣就沒人評價我了,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

阿德勒說“我們能做任何事”。(《個體心理學講義》)他在晚年將活動據點移到美國之後,這個主張受到過很多人的攻擊和批評。他們提出,這句話太武斷,必須考慮才能、遺傳因子等其他因素的影響。

阿德勒引用了羅馬詩人維吉爾烏斯(PubliusVergiliusMaro)的話,說到“你認為你能做到,所以才能做到”。(《兒童教育心理學》)這不是什麼精神主義的理論。這是在為我們敲響警鐘,讓我們看到:認為自己做不到——這個想法一旦形成,就會成為一個固定觀念,一直存在於你的整個人生當中,阻止你繼續進步,會害你一直停留在原地。(前述著作)然而,實際上,我們能夠趕上並超越。

阿德勒說,才能不是遺傳、孩子可以擺脫套住自己的限制,他用自身經歷——數學為例子說明了這個觀點。[《有關人生之意義的心理學(下)》、霍夫曼《阿德勒的一生》]

有一次,老師陷進了一個看上去根本解不開的問題上。只有阿德勒一個人解開了那道題。通過這一成功,阿德勒對數學的心態完全改變。他變得喜歡數學了,抓住所有機會培養和強化自己的數學能力。阿德勒說,通過這個經歷他發現人有特殊才能、與生俱來的能力根本就是錯誤的想法。

我們說過阿德勒主張“我們能做任何事”在美國受到了批判。阿德勒解釋,這句話不能按照字面意義來解釋,而是要與孩子們的問題事例結合起來考慮。說這是為了幫孩子們解決問題時,為了讓教育者和治療者持有樂觀主義信念而提出的觀念。(霍夫曼《阿德勒的一生》)我倒是認為,阿德勒沒必要做出這種解釋替自己辯解。

阿德勒女兒亞歷山德拉·阿德勒不擅長數學。有一次她沒有參加考試就回了家。“你怎麼了?這麼簡單、誰都會的問題,你不會真的以為自己做不到吧?你只要做,肯定能做出來。”聽到父親這一句,亞歷山德拉在很短的時間內拿到了數學課第一的成績。(霍夫曼、前述著作)

搬出才能、遺傳學的人,只是想以此為借口,逃避人生課題而已。熱衷於賭博的人,因為和錢有關,會很謹慎而嚴謹地計算。如果是賭馬,他們會去掌握一切和參賽馬匹相關的信息,從名字到每一匹馬的性質、特徵會倒背如流了如指掌。

醫療機關有了失誤,家人在投訴醫生時,會努力學習相關專業知識,再難解的醫療知識都難不倒他們。手術之前,他們只會對醫生說“拜託您了”,哪有這麼大的熱情去學習這些。然而當他們面臨法庭審判時,就馬上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就連律師,看到他們如此敬業的態度都不禁感嘆,而且表示遺憾,說手術之前怎麼就做不到這些呢。

上了年紀的人,慨嘆說已經不能像年輕時候那樣記東西了。那麼,上了年紀后,他有沒有付出和學生時代一樣多的努力呢?並沒有。如果不是遇到逼不得已的情況,比如學分不夠就得留級這種情況,很多人就不會認真學習。稍微努力,如果進展不太順利,就會立即放棄。

但是他們要是知道學習的樂趣,即使沒有考試約束,不用他人強迫,也會主動去努力學習。如果還像學生時代那麼花時間去努力的話,其實,大多數事情還是能夠完成的。不過,學生時代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的人,沒有什麼必要的話,估計就不想再學了吧。

不管做什麼事,就算真的與才能無關(而很多人都認為與才能有關),只要花上一定時間就能攻破,如果沒有足夠的動機,很多人還是不會願意付出努力去學習。

學習不應該只是為自己而做的,它必須是為別人貢獻而進行的。一個人只想通過學習考入名校、出人頭地飛黃騰達——或許這些詞已經被淘汰無人再用——那麼,一旦得知無望,就會立即放棄學習。

失敗的勇氣

阿德勒提到過幾種失敗。

相同失敗重複很多次,這是個問題。但是,沒有人從來都不失敗。通過成功,我們什麼都學不到。相反,通過失敗,我們可以學到很多東西,失敗使人成長。唯有失敗才能學到東西,這句話絲毫不誇張。失敗,不會挫傷勇氣。重要的是,失敗后該怎麼做。

具體來說,因失敗而失去、遭到破壞的東西,儘可能地恢復到原狀,為了不再重複相同失敗、思考今後該怎麼做,這些都是必要的。如果,你傷害了別人,那就去向對方認罪,這也是負起失敗責任的方式之一。失敗后毫無作為,那麼必定會犯下相同錯誤,也無法從失敗中學到任何東西。

有時候,人們不願意承認,而故意去掩蓋失敗的事實。其實失敗這種事根本不可能掩蓋得了。有時候我們會看到某企業領導們待事情敗露后才會召開記者會向眾人低頭認罪,沒有比這個更醜陋的了。

害怕失敗的人、但凡有一絲可能性就想掩蓋失敗,他們對課題本身並不關心。他們只對與課題相關的人際關係抱有關心。一個人因害怕失敗后別人如何看待自己以及別人對自己的評價是否因此而降低而放棄課題的話,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他從始至終只考慮了自己。

失敗的話,肯定能從中學到東西嗎?不一定。因為有的人會以失敗為理由,放棄繼續做課題。

掩蓋失敗、被發現才低頭認錯的人,當然不可能從失敗中學到東西。這種人只考慮自己。重要的,不是介意失敗時別人怎麼看待自己,而是為了挽回失敗,再一次進行挑戰。

不完整的勇氣

這是指要有勇氣承認失敗的可能性。人一旦認為自己絕對不可以失敗,那麼,但凡有一絲失敗的可能性都不會去面對課題。我們在前面看到過,怕做錯而不做希臘語題的學生就是屬於這一種。很多學生在進入大學之前就已經歷過多次失敗,也遇到過成績差的情況。然而,優秀的學生,不用經歷太多辛苦也能輕鬆考入大學。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我教的古希臘語不是一門簡單的語言,那位學生可算是遇到了平生第一次難題,居然還有他“不知道”的語言。要知道秀才對這種情況往往都比較脆弱。

如果是運動,必須得和他者競爭。問題是有的人一旦得知自己贏不了,就馬上放棄挑戰。不管是什麼人,不可能總會拿到好成績。無法完成這個課題,只能從會做的開始做起。如果不開始,什麼都沒有。這就是勇氣,阿德勒把它稱為“不完整的勇氣”。(AdlerSpeaks)

阿德勒把“一旦發現課題很難完成時,就想從這裏逃走的生活方式”,用“是全部、還是零”來解釋。(《兒童教育心理學》《神經症人格是如何形成的》)即使只完成了50,也比0要好得多。

做一個普通人的勇氣

關於這個勇氣我們前面也提到過。普通,並不是指平凡。我們要相信,存在本身就是為他人做貢獻。如果一定要做了什麼才算是貢獻的話,那什麼都做不成的人就無法獲得貢獻感。身體尚為健康時,還能通過自己的行動來做貢獻,然而,隨着年老或尚為年輕卻得了疾病時,就無法通過行動來做貢獻。即使這種情況也要認為自己有價值,是的,要想做到這一點,確實需要勇氣。

阿德勒舉了一個問題少年的例子。少年犯下了很大的錯誤,以至於他父親下決心將他送進看管所。誰知,他患上了骨關節結核,大概有一年只能卧床。之前,少年一直以為自己不招人待見,就連父母都不關心自己,在卧床期間,他發現周圍的人都在關心自己,心甘情願地為自己付出。少年這才知道自己錯了,原來自己是受很多人喜愛的。少年出院復學后,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和之前有天壤之別,變成了招人喜歡的少年。(《難教育的孩子們》)

現在的自己就挺好,人如果對自己沒有這種基本信賴感的話,就會想變得特別優秀。一旦發現達不到,就會走到另外一個極端,想變得特別壞特別差。不想變得特別優秀,也不想變得特別差,只需要拿出勇氣做一個“普通”人,這才是我們的出發點。

承認錯誤的勇氣

自己犯了錯,有時候是自己發現,有時候是靠別人指出才意識到。當然有的人不喜歡被人指出錯誤。

我寫過我在某大學教過古希臘語時的故事。犯錯的不僅是學生。即便是作為教師的我,明明是比學生多花幾倍的時間仔細做準備、寫了講義,在說明語法或翻譯時還是會犯錯。有的老師會很反感,覺得老師出錯會有失權威或面子。但是重要的是學生學到知識,糾結保住自己的威信和面子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老師比學生多學了很多年,知識比學生多是應該的。不犯錯固然最好,要想達到這一點,教師也需要不斷地學習,但是即使犯了錯、並且在學生面前被指出,也不用因此而感到丟人。相反,學生要是有能力找出老師的錯誤,應該為此感到高興才是。

信賴他者

不用多說,這一點實在是太理所應該了。所以,反而很少每天都去提及。人不信任他者的話,一刻都活不下去。司機不會故意出車禍、會保證乘客的安全;作為乘客如果沒有這點信任的話,就不可能乘坐地鐵、出租車等交通工具了吧。的確,有時候也會發生大型事故,破壞這種信任關係,但畢竟這種事不是天天遇到。

在日常的人際關係中,破壞信賴關係的大型事故不會一瞬間發生。人際關係,都是基於對他者的信賴基礎上才成立的。孩子和大人吵架后就不回家了,或者學生上了無聊的課以後第二天就拒絕上學了,如果相互之間信任,那麼這種糟糕情況即使發生了也只是暫時的。信賴一旦缺失了,只會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會給其帶來任何好處。

無法信賴時

信賴他人,究竟是指什麼呢?如果所有事情都能明確告知,就不用糾結信任與否了。信賴是指,眼下正在發生或未來即將發生的事情中有未知的內容時,需要用主觀去補充其未知部分的行為。只對直接的知識或有值得信賴的論據時才去相信的,不叫作“信賴”。

為了解釋方便,我們用詞彙來區別吧。通常所說的“信用”,前提就是因為不信任。不只是商業往來時。如果無望還款,銀行就不會借貸。在人際關係中,比如,孩子說明天開始學習,今天卻沒有學時,不可能因為孩子食言了就和他斷絕關係。

對於未來會發生什麼,我們不得而知,所以有時我們無法給予信賴。那麼,只要是現在發生的事實,就都能信任嗎?實際上,大人並不是在看孩子的“現狀”。孩子有一天突然沒學,如果他平時是個努力學習的孩子,那麼即使今天不學,大人也會認為是例外,偶爾休息也是必要的,也不會認為他從此就不學了。

然而,大人們對那些平時就給人不愛學習的印象的孩子,很有可能就認為他以後也不再學了。大人是無法相信他那句“明天一定學”。

大人不是在看“事實”,而是在給事實“下定義”。大人覺得這個孩子不可相信,那麼不管他做什麼都不會相信。大人會基於這種想法去看待孩子的行動,因此,孩子的任何言行舉止、都只會加強不信任感,不會往信任的方向發揮作用。

不光是在不學習、犯錯等方面。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總會做出很多超出父母想像的事情。每遇到一個情況給它下什麼樣的定義,這是一種即興行為。大人不是針對孩子的行動作出相信或不相信的判斷。如果是信任,他們會找出可信任的證據;如果不信任,就會千方百計找出令人懷疑、不可信任的證據。

當信賴遭到背叛時

大人不信任孩子時,孩子身上會發生什麼呢?我們一直是根據通常的說法提到,因為發生了某些負面事件,所以大人才會對孩子抱有不信任感;然而,不信任感具有雙重含義,是無法從因果角度去看待它的。

首先,孩子是故意做出事情來讓大人不相信自己的。明確地講,就是為了吸引大人的關注。孩子希望被大人認可,也想獲得來自家庭、學校等共同體的歸屬感。但是,當他做了建設性的行為卻沒有得到認可、也未能獲得歸屬感時,就會想通過不良的言行舉止來試圖吸引大人的關注。

其次,也有一種情況是孩子和大人一樣,也抱有不信任感。孩子一開始是不會對大人抱有不信任感的。但是,不知從何時起,開始不相信大人的話了。這是為什麼?

一個是,大人的言行不一致。孩子在大人展開正論大肆說教時,會關注大人的行動。如果大人沒有做到,他就會想大人要求自己做、但是他們自己其實也沒有做到。

而且,孩子知道大人想把孩子變成自己想要的那種。但是,大人的期待,只是對於孩子的課題的期待。大人希望孩子好好學習,學或不學的結果只會落在孩子身上,最後的責任也只能由孩子自己來承擔,從這個角度來講,這是孩子的課題。

那麼,即使父母信任孩子,這只是父母單方面的期待而已。坐地鐵、出租車的時候萬一出事的話,這個結局只會降臨在乘客身上,而孩子的信賴關係一旦發生了問題,結局也不會降臨在大人身上。孩子可不希望連自己的課題都被大人左右、指手畫腳。大人對孩子期待,那是大人的課題,大人的課題不可能由孩子來解決,知道這一點就好辦了。然而大多數大人都誤以為,插手孩子的課題就是自己的任務。

就這樣,孩子一旦發現了大人的言行不一致或者大人想干涉自己的課題時,就不會直率地理解大人的話,總想去琢磨和揣摩大人背後的意圖,就會變得不信任大人說的話了。

為什麼需要信賴

對大人抱有不信任感的孩子,對整個世界都缺乏一種信賴感。他們認為這個世界充滿了危險、周圍的人都是敵人,但凡有機會,他人就會把自己推入陷阱。這樣的孩子,不會想到幫助別人、也因此而得不到任何貢獻感,自然也不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於是,也沒有勇氣去着手人生課題。

美國一所學校有一個問題班。已經先後有兩位老師提出辭職。校長無奈之餘,就給當年就職考試中落榜的女老師打電話,告訴她如果能擔任這個班的班主任到學年末,那麼第二年就會聘她為專任講師。女教師欣然答應。

校長故意沒有告訴她這個班的實情。一個月過後,校長去觀摩這個班。他發現學生們彷彿變了樣,努力學習。大吃一驚的校長下課後誇女教師能幹,說“您辛苦了”。誰知,女教師說該感謝的應該是她,讓她這樣一個新人接了這麼好的班。

“我沒有資格被你感謝……”

“哦,您是指您故意瞞着我沒說的那個小秘密嗎?我上班第一天就已經發現了哦。一拉開抽屜,就發現了裏面寫着學生們IQ的紙條。老實說,當時壓力真大。他們都這麼聰明,要想帶好他們,我可得加油啊。”

拉開抽屜,發現了女教師說的那張清單寫着學生名字,旁邊寫着136、127、128等數字。校長看到這個大喊。

“這可不是什麼IQ,是學生的柜子編號。”

對於這一點,心理治療師比爾·奧漢隆(BillO-Hanlon)說:

“不過此時為時已晚。新任班主任對學生們的看法已經成立,即他們都很優秀,而學生們為了不辜負她的期待,也做出了很大努力。”(《改變想法和人生的十個法則》)

所謂信賴就是指,甚至沒有什麼可相信的根據時,也選擇相信。如果有這麼一個人對於自己百分百完全信任的話,那麼你還有什麼理由繼續背叛他呢。知道有人信賴自己,那麼孩子們對這個世界、他者的看法也會因此而改變。

構築信賴

那麼,怎樣才能構築信賴呢?孩子說“明天起好好學”,大人也還是不敢相信。因為,已經聽孩子講過很多次,每次都失望而歸。因此,父母也不知道孩子是否真的會學習。即便如此,如果父母100%確信孩子會學,那麼也無關乎信賴不信賴了。

孩子,或許還沒有足夠的能力,靠自立去解決課題。很多時候,孩子的現狀並非最佳。“保持原狀”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即便如此,我們也只能從他們的現狀出發。

EllesseFromm稱,要看到一個人的真實狀態,知道他是獨一無二的存在、世上再無其他人可以替代他,意識到這一點,便是對他的“尊敬”(respect,拉丁語的Respicio為原語)。(《佔有還是生存》ToHaveortoBe)信賴始於這種意義上的尊敬。問題是大人們並沒有把孩子們當成是等身大的存在。要麼抱着過大的期待,要麼做出過低的評價。孩子就是因為這些評價而勇氣受挫、失去對自己的信賴。要想幫助孩子們有勇氣面對課題,首先,我們大人要學會正視(現在)孩子的“現在型”,而不是“理想型”。

先信賴再交談

上述內容中我們談到了有關信賴、導致不信任形成的結構、為什麼有必要構築信賴關係、該如何構築信賴關係等。最後我想強調一下,在平常生活中不要去揣摩他人心思。信賴,並不是說沒必要開口交談的狀態才是最佳的。或許說出來會產生矛盾,但是,我們提倡不要因為信賴對方就閉嘴保持沉默。相反,要用語言來交談,這應該成為人際關係的中心,這才是產生信賴關係之第一步。不按照字面含義來接受,非要去揣摩對方的心思和心理,這種方式並不值得提倡。

看出對方的好的意圖

如果能把他者視為夥伴,就會想為他者做貢獻。相反,如果是敵人,定是不會想做貢獻。要想不把他者視為敵人,就要在他者的言行舉止中看到好的意圖。

母親很年輕就去世后,我和父親一起生活,有一次,我花了很長時間做了咖喱飯,父親只吃了一口就說“別再做了”。我對父親這句“別再做了”,認定是“太難吃了,所以別再做了”的意思,對這個想法深信不疑。後來我才得知父親的真正意圖。當時,我還是學生。父親其實是想這句話。“你還是學生,要專心學習才對。不要再為給我做飯花這麼多心思。”

在父親很短的一句話中看出更多含義時,我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和父親在同一個空間就感到壓抑了。這一變化,是因為我決定要改善和父親的關係,才引起的。之前,心不想改善和父親的關係時,父親所有的言行舉止,我都是作為不拉近關係而所需的證據來接受的。

分開課題

需要把我的課題和他人的課題分開。大人想參與孩子的課題這件事情,我們前面已經提到過。我們先來明確一下“課題”這個詞的含義,然後再分析不分開課題會產生的問題點。要想判斷這是誰的課題,只需考慮:某件事最終結局會降臨在誰身上或某件事最終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學或不學,是誰的課題?是父母的課題還是孩子的課題?這實在是太明確不過了。當然是孩子的課題。因為,不好好學,會陷入困難的是孩子,不學習的責任,需要由孩子自己來承擔。

大體上來講,人際關係中的問題均來自,某些人肆意參與他人課題所引起的。就像一個外人穿着鞋恣意踏進我家一樣。我們在後面會談及,和誰結婚,這是孩子的課題,而不是父母的。一旦父母反對,孩子就會感到父母穿鞋肆意踏入自己的課題,發生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我們再來看看前面提到過的信賴關係。可以明確劃分課題,靠自立完成時,旁人應該信賴他可以自立完成課題,不用行動或語言去干涉他,這才是支持他自立的正確做法。

自己決定

有一次,一位學生和我搭話。說她有一段時間沒上學。一問才知她休了一周。但是我並沒有覺得這有什麼特別。

再交談幾句后,她便透露了實情。在她沒上學期間,也沒有待在家裏。因為她母親認為學生應該上學,她只好每天都在家和學校中間地帶閑逛耗時間。白天在公園、咖啡廳里度過,到了傍晚,若無其事地回家。就這樣過了一周。

不去學校、沒有上課,學業必然會受到影響。這是她沒有上學的行為所帶來的責任,應該是由學生自己來承擔。功課被落下了多少,就要補多少。但是,上學與否由她本人決定就好,不是說父母認為她不能待在家裏、她就得遵從父母。

我把這些想法告訴了她。不上學,那麼這件事的結局就要落在孩子身上,這個責任也要由孩子來承擔。決定上學與否,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是孩子的“課題”。

“這種事情你自己決定就好啊。”說到這裏,我想起了小學時候發生的一件事。有一天,同學打來電話要我去找他玩。我問旁邊的母親:

“我可以去找他玩嗎?”

母親告訴我:

“你自己決定就好了。”

父母總是替孩子決定本應該由孩子自己來決定的事,試圖通過這個方式控制孩子,還不忘加上一句“我這麼做都是為了你”。對父母的干涉行為,孩子完全可以提出抗議、並提出拒絕。

但是,前面那個大學生,當父母對她說不可以待在家裏時,順從了父母的意願。為什麼?她之所以聽從,是有“目的”的。直截了當地說,就是為了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不上學導致的不良後果應該由自己來承擔。問題是明明決定不上學了,可因為父母命他去,只好決定硬着頭皮上學。這麼做是為了不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任。當然,要是反抗父母的話,父母的反應會很大,甚至會發怒。但是,因為父母反對,就順從父母的意願和決定,這是不對的。

孩子不和父母所喜歡的人結婚,父母自然會很情緒化,這是人之常情。孩子和誰結婚,這是他們自身的課題。父母即使不同意孩子的結婚,那是父母的課題,並不是孩子的。不管父母是發怒還是悲傷,都與孩子無關。

但如果此時孩子接受父母的反對意見了,往往都是因為孩子不想對自己的決定負責任。將來萬一如果有問題發生,那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將責任推卸給父母。

聽到這裏,我的學生終於理解了她不用去滿足父母對自己的期待、自己的課題必須由自己解決,有一天,她把頭髮染成了紅色來找我。

我看到她滿頭的紅髮,吃驚地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我把頭髮染了。”我回答說:“嗯,這個看到你就知道了。我問的是,你母親應該很生氣吧。”

“是啊。我媽媽大怒,還說在家的時候讓我用頭巾遮住頭髮,實在是看不下去。”

“那你怎麼做的?”

“帶了。不過三天後,我開始琢磨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於是,就取下了頭巾。”

“然後呢?”

“我媽她什麼都沒說。”

就這樣,這件事就算得到了解決。不光是這一件,之前她和父母相處時,她想做什麼,開始父母肯定會說“不可以”,作為“外在的聲音”來限制她的行動。久而久之,它變成了“內在的聲音”。也就是說,即使父母不說什麼,她也會“不可以”主動限制自己的行為。

其實這個學生患有過食症,為此而煩惱不已。的確,她雖然不想上學,但是為了不惹父母生氣,順從了父母,裝作上學。但是她內心對父母的控制和支配是不以為然的,只是她不敢用語言來正面反抗。於是,就有了“過食症”。這個癥狀的“對象角色”就是她母親。她內心想“至少,我的身體是自己的!即使是父母也不能控制我的體重!”其實不應該用傷害自己身體的方式來反抗,而是用語言直截了當地告訴父母自己不喜歡就好。

關於這個學生的過食症,我不知道後來怎麼樣了。如前面所說,癥狀總是先有了某種需求,才被人創造出來的,如果沒有了這種需求,癥狀也會自然消失。如果她改變了自己,能用語言將自己的內心想法和行動告訴父母,那麼過食症就不再需要了吧。

我很同情年輕人,因為他們往往會採取不利於自己的極端方式,比如傷害自己的身體、不去上學等來反抗父母和大人。

依賴與自立

分開課題,並不是我們的最終目標。誰都有無法靠自立來解決課題的時候,應該互相幫助和協助才是。在現實中,往往分不清到底是誰的課題,因此,就像解開纏在一起的線團一樣,需要一個個分離出來,明確哪個是我的課題、哪個是你的課題。

我們需要先區分,再合作、共生。但是,既然我和他者的人格是各自獨立的存在,那麼我們不可能穿着鞋就闖進他者的課題領域。需要合作時,可以將其變成共同的課題,但是在這之前,我們還需要設定相關步驟和程序。

不過,不能太死板和教條主義。要是任何時候都要分課題的話,有時就會發生如下問題。

有個家庭,上小學的孩子在吃飯時掉了勺子在地上。母親正欲拾起,父親阻止說“自己掉的,讓他自己來吧”,就想讓孩子自己撿起來。就這樣,這家餐廳地板上連着三天都放着那個勺子。家人每次看到那個都會想很多。

“別人的課題,就一定要讓他自己來做”這種想法,有時候會使人際關係變得尷尬不舒服。看到很難自己站起來的人,向他伸手去幫他,並不會有損他的自立心。對方也不會因為這麼一個事件,從此就變得依賴別人。

人本來就不可能獨自一個人活着。我們需要他人的幫助。當然不是說任何事都要向人求助。這方面要取得平衡的確較難。自立可以辦到的事情,儘可能地自立完成。但是,需要他者援助時,可以大大方方提出援助。自立並不是指,萬事都不向他人求助。自己能做的,自己做;自己不能做的,向他人求助,這才是正確的自立方式。

自己盡量不依賴他人。但是,當他人向自己求助時,會儘力去幫助他人。當很多人都這麼想時,我們的世界一定會得到改善。

不要“有眼力見”

這件事是我對所屬的研究室人際關係毫不知情的時期發生的。有一次課堂討論,大學院的前輩發言,我覺得他的希臘文有一處翻譯錯誤,便指出“我覺得你那句翻錯了”。整個課堂氛圍立即變冷。總有人像我這樣,遭到別人指責說沒有“眼力見”。

然而,這是研究學問的場所,不管是誰,有了失誤或錯誤,被指出來是理所當然的。對方是上一級的前輩,就當作沒看見,不指出來,這是不對的。在職場,如果你覺得上司的想法有錯,就應該指出來才是。不過很多時候人們害怕自己持反對意見會遭人嫌棄,怕遭人指責說沒眼力見。

如果所有人都感覺一樣的東西,都想着同一個內容,都做同樣的行動;如果我們一再強調和別人保持統一調子,強調人與人之間的情義之重要性;如果突出來的釘子一定要敲回去;久而久之,整個社會氛圍都會變得不允許自由發言。這種空氣一旦蔓延擴散,就會成為法西斯主義的溫床。

努力使人理解

如果你想讓周圍的人理解,就只能靠努力做到被理解。

對他人體貼、細心的行為固然好,但是它有前提,你必須準確掌握對方想要的和感知的東西。問題是,如果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對方的話,很容易會出現錯誤。當你覺得你知道他者在想什麼、感到什麼時,放心吧,這種情況多半都是錯誤的。你要意識到自己的見解和感覺並非絕對,這才是所有行動的開始。

另外,即使對方沒有開口,也應該主動去關心對方的人,往往也會認為,即使自己不開口說,也期待着別人能看懂自己,為自己做點什麼。如果對方沒有做到,也沒能理解自己,就會失望生氣。

如果他者寡言少語,我們有必要從他的言行舉止中讀出好的意圖。但是,我們自己要盡量用語言將自己所想、意願等傳達給對方,以免引起他者誤會。我們需要知道,不開口講話,什麼都傳達不了。

擺脫他人的視線,獲得解放

有很多人會不自覺地意識到他人視線,或害怕他人的視線。當別人告訴你“別去介意他人視線”,你自己也想努力做到這一點時,實際上你會潛意識地更加關注。我們需要知道如何才能擺脫他人視線,獲得解放。

他人視線,換句話說是“別人給自己做出的評價”。別人的評價中自然包含好評,但是我們更在意的是“壞評價”。這個“人的視線”“人的評價”該怎麼去接受?

過人行橫道時,有很多人說討厭車上的人盯着自己看。的確,車上司機會看着走過人行橫道的人,但不會目不轉睛地盯着看。信號燈變成了綠燈,待車輛駛過十字路口時,剛剛在眼前走過的行人早就被拋到腦後了。

還有,經常會有人因為不擅長在人前開口,說話的途中甚至緊張地忘記該說什麼。其實,這件事在他人看來並沒有像你一樣那麼重大。你要是每次開口時都會擔心別人怎麼看你,那麼,別人的每一個微表情和小變化在你看來都是有意針對你的。

實際上,突然忘記了下一句該怎麼說而為難尷尬時,大多數人還是會耐心等待,也絕不會因此而恥笑你。

就拿剛剛我們在前面看到過的“分離課題”來看,他人怎麼看我們,這是他人的課題,我們是無法左右和決定的。那是他者要做出決定的事情。

有人介意他人的視線,有人認為自己能控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但是,有些事我們不可能強迫他人來做,即愛和尊敬。強迫他人愛自己、尊敬自己,這是不可能的。為了成為值得他人愛和尊敬的人,做出與之相應的行動是可行的,然而,我們無法替他人做出決定是否愛和尊重我們。

其實他者並不是很關注

人總是所屬於某一個共同體而活。然而,並非位於共同體中心。介意別人視線的人,是因為認為自己位於共同體中間,才會介意。相反,覺得自己不在共同體中心的人,是不會介意別人視線的。

借用阿德勒的話來講,認為別人在注視自己的一舉手一投足、他們肯定在恥笑自己長得丑或笑話自己的失敗,這種人一定是把他人當成了“敵人”,認為他人只要有機會就想把自己推入陷阱。把他人當成夥伴的人,就會認為只要他自己有需要,他人就會隨時來幫助自己。

最成為問題的是,介意別人視線的人,只關心自己,而他人根本不在他的關心範圍內。在地鐵上坐着的時候,有時候會猶豫要不要給前面的人讓座。要是我給他讓位,他卻說自己還沒有老到需要人讓位該怎麼辦,就這樣猶豫不決而錯過了良機。其實應該拋開這些顧慮,先給對方讓座。一直擔心自己怎麼被人說的人,說到底是因為只關心自己才會這樣。

“為什麼”要介意別人的視線呢

介意別人的視線,所以不願意和他人積極接觸,這是一種很常見的解釋說明。但是阿德勒要考察的不是其原因,而是其目的。

他們不是因為介意別人的視線,所以變得不想和人接觸。他們的目的在於,不和他人接觸。為實現這個目的,才會去介意別人的視線。不擅長在眾人面前說話,這種情況亦然。並不是害怕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而緊張,從而導致不敢在眾人面前說話;此時的緊張,只是他為自己在眾人面前沒有表現好的尷尬情況而準備的借口而已。

但是,介意他人視線的人,一旦沒有任何人關注,也不會開心。想到他人對自己說一些不太好的,確實很讓人不開心;但是,誰都不關注自己,又會感覺自己受人忽略和無視。介意別人視線,但是被人忽略同樣又不爽,這種想法乍一看很矛盾,我們可以看得出介意別人視線的人到底是如何看待這個世界的以及如何定位自己在這個世界的位置。

並非位於共同體中心

阿德勒在自己的著作中經常提到被稱為廣場恐懼症的神經症事例,這一點我們在之前也提到過。患有廣場恐懼症的人認為,“他者對自己懷有敵意,而自己則成了他們的迫害目標”(《性格心理學》),出了門,他們就會覺得不安全,會變得不安緊張。他們說外面的世界很恐怖,所以不想出門。但實際上,他們不是因為不安才不外出,而是為了不外出而選擇緊張不安。

那他們為什麼不想外出呢?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外出,就不會成為關注焦點。確實,嬰兒,如果沒有父母保護就活不下去。聽到嬰兒啼哭,父母在深夜也會立即醒來。但是,等嬰兒長大后,已不再是關注焦點。這就是長大成人,然而,總有一些人不管多大都不願意變成大人。

對這種人來講,自己不再是關注焦點后的世界是很恐怖危險的;他們覺得在那個世界,自己成了“對自己懷有敵意的他者之迫害目標”,即使走出了家門到了外面的世界,也會想方設法立即回到家中,因為在家,自己永遠是關注焦點。實際上並不是因為外部的世界和他者有多危險,而是為了不外出,才選擇了如此這般看待世界和他者而已。

即使我們並沒有像自己所想的那麼受關注,我們也不能對此提出異議。因為,我們並不是位於共同體中心的,其他人也不是為了滿足你的這種期待而活着的。

為了避免對方錯覺

冷靜思考,你就會知道,他者並不是一直都在說我們的壞話。有時候,他們也有可能在說我們的好話。可是有的人卻認為他人總是在說自己壞話,這是因為他們寧願這麼想。

如果我認為某人在說我壞話,那麼我就不會積極去和他建立人際關係。我會盡量躲開他,或者乾脆放棄和他有任何接觸或進行對話交流。面對這種情況,阿德勒關注的不是類似“因為對方說我的壞話,所以我才躲開他、沒有和他接觸”時的“原因”,而是“因為想避開那個人,所以想成是對方在說我的壞話”中的“目的”。

也就是說,你的“目的”是“為逃避和對方的接觸”。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決定想成是“對方在說自己的壞話”。把我們一直以為是“原因”的東西,當成是“目的”來考慮時,你就會發現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會大有改變。

比他人視線還要重要的是

假設,真的有人在說我們的壞話,我們也對此毫無辦法。我們唯一能做的是,選擇如何與這些人接觸和相處。對方如何評價我,這是對方的課題,而不是我們的。因此,我們無法改變他們,也無法改變他們所給出的評價。一直揪着不放自己無能為力的事情,為它煩惱,這麼做毫無意義。

當我們想要改變對方以及對方所給出的評價時,我們就會去迎合對方,試圖變成他所期待的形象。

要知道去迎合他者對我們期待的形象,這本身就是一個大負擔。而且,“他者對我們期待的形象”——這件事本身或許只是我們自己的幻想,而不是真相。

我們並不是為了滿足他者的期待而活着的。因此,也沒必要介意別人視線,裝出一副更加優秀的樣子去給別人看。不用這麼做,也會有人願意接受真實的你。

倒沒有必要自暴自棄,認為“沒人期待我任何事”,但是卻有必要擺脫“他者如何看待我”的想法。要想做到這一點,就得呈現出真實的自己。

努力要變成不同於現在的自己,這種努力如果是因為介意他人的看法和評價,為了迎合他人而進行的,那麼即使你通過努力達到了目的,你也會失去自己,再也找不到原來的自己。只需要嘗試不再去迎合別人、放棄為滿足他人的期待而活的生活方式,我們的心情也會因此而變得輕鬆快樂很多。

沒有必要害怕他人對自己的評價。比這些還要更重要的,就是對你現在正要做的事,你能說出“Yes”嗎?

很多人說在工作中獲得好評是必要的。的確如此。但是,此處的好評是針對工作而給出的評價,而不是上司、同事對你個人的好評。當我還是學生時代,身邊有一位教授,30年沒有寫過一篇論文。當然,即使在當時,他這種是很罕見的。所以也對我留下了較深的印象。如今這個社會,我們總是被人要求儘快出成果,但並不是只要有結果就是好的。要想得到對工作的公正對待和好評,最重要的還是要在工作過程中好好提高自己的工作實力。

如果你做的策劃是史無前例的,那麼肯定會遭到大家的反對。聽到別人反對,說不可能會賣得好、如果賣不出去誰來負責,心裏就生出害怕,只想着如何才能通過策劃會議,這種做法實在不可取。

不可能和所有人處好關係

“如果我的人生不是為了自己而活,那還有誰會為我而活呢?”猶太教有這樣一句教訓。有的人,不管我做什麼,都不會喜歡我。十個人中總有一個人是不喜歡我的。其中,七個人是隨時改變態度的人。

剩下的兩個人,不管我做什麼,都會接受。我們只需要和這“兩個人”好好相處,剩下的八個人尤其是不管做什麼都不喜歡我的一個人,沒必要為他們而心煩。

有人想,只要把這個人改變了,那麼職場就會不同。然而,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努力往往會徒勞收場。職場遇到這麼一個人,就需要公私分明,工作上和他合作,私底下就不用想着和他做朋友。明明是這樣一個人,我還要去考慮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這本身就很可笑。你非要介意你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那麼就只能為了博得好感而努力,那就不能算是過你自己人生了。

要想做到不怕他人視線、不介意他人的評價,那麼就需要勇氣活出自己的人生,而不是為他人而活。

擺脫過去,獲得自由

我們絕對不會去回想和自己現在的生活方式不相容的過去。但是,如果生活方式改變的話,會想起已淡忘的過去。回想起來的過去即使是相同的,對它的解釋也會產生變化。有時候這種解釋會截然不同,以至於我們自己都懷疑是不是過去本身有了變化。

有個朋友對我講過他小時候的回憶。他小時候,滿大街都是散養的家狗和野狗。他母親告訴他人跑狗就會追上來,所以遇到狗一定不要動。

“有一天,我和兩個朋友一起走在街上,對面來了一條狗。其他朋友看到后撒腿就跑,但是我呢,想起了父母的那番話,一直站在原地不動。”

結果是他被那條狗咬傷了。

他的回憶到這裏就結束了。然而,如果這是現在發生的事情,那麼這件事不會就此結束。

“有了這件事後,他就覺得這個世界是很危險的。”

他說,走在街上就想會不會有車撞到自己,在家又會擔心天上會不會掉下一架飛機,讀到一則有關疾病的報道就擔心自己是不是已經得了這個病。

他想說的是,小時候被狗咬的事件,導致他現在都覺得這個世界是充滿危險的,其實不然。他是為了把這個世界看作危險的,所以才從無數個回憶中挑選了可以論證這一點的事件,而且沒有繼續往下回憶被咬傷之後的事情。

後來,他想起了一直都被他遺忘的后話。

“確實,我的記憶到了被狗咬傷就中斷了,不過後來我又想起了一些。一個陌生的大叔用自行車帶着被狗咬傷、大哭的我,去了附近的醫院。”

被狗咬的事情本身沒有什麼變化,但是故事完全變了個性質。前面那個回憶是為了證明“這個世界是危險的”世界觀而選出來的,後面的回憶,已經不再為“這個世界是危險的”“聽別人的話就會倒霉”觀點服務,而是變成了他落入困難時被人獲救了的美談。雖不能說這個世界完全沒有危險(因為你還有可能會被狗咬傷),因為他選擇了“這世上還有夥伴願意幫助我們”的生活方式,回憶也跟着變了,可以說是生活方式改變了過去的回憶。

“回憶是否正確,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回憶呈現出了當事人的見解和判斷,即“就連小時候,我也是這樣的人”“即使是小時候,我也是如此看待這個世界的”。(《性格心理學》)

並不是說你現在還會做出和小時候一樣的判斷。正好相反。你會把現在的見解和判斷投影到兒時記憶中,想藉此來證明“自己在兒時也是如此”。

我在和父親的關係不好時,從無數個回憶中只選了能夠把“關係不和”的事實正當化的回憶。其中最甚的便是小學時挨父親打的事件。我在前面也提到過這時期的事情,現在我已經記不大清楚這些究竟有沒有真實存在過。知道這個事件的人,除了我就沒有別人了。沒有第二個目擊證人。

父親患上認知症后,我照顧了很長時間。兩個人聊天時,我們沒有談過這些事。不過,當我提到其他的事情,提到我們曾經去過什麼地方等,父親會反駁,說沒有。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因為無憑無據,我也很難說服父親。不免有些尷尬。如果當時還有其他人一同經歷,或許還好些,但是很多都只是我們兩個人經歷的,因此,其中一個人說沒有,就很難證明它的存在。挨打這件事,或許根本就沒有發生過。不過有與沒有,對現在的我來講,已經無所謂。因為我和父親的關係已經發生變化,我已經不需要這個回憶了。

一個人對過去的事情選擇記得或忘記,往往會有一定原則。有利於現在的自己的,就會選擇記住,如果不是,就會忘掉。即使是那些記得的過去,對它所賦予的含義也會不停地變化。因為想起這個過去的主體——人的“現在”一直都在變化着。

阿德勒說過他小時候的故事。(《難教育的孩子們》)當時還是5歲的阿德勒每天上學路上都會經過墓地。每次經過,他都會緊張得心都要跳出來。

阿德勒決定擺脫這種緊張不安。有一天,當他走到墓地時,其他同學都遲到,他就把書包掛在墓地的圍欄上,一個人來回踱步。開始速度很快,到後來腳步慢慢放慢,終於感覺自己完全克服了心中恐懼。

阿德勒在35歲時,遇到了當年一起上過一年級時的老同學,便和他聊起天來談到了這個墓地。

“不知道後來那墓地怎麼樣了。”阿德勒這樣問道。

友人卻回答道:

“哪有什麼墓地啊。”

這一段回憶,原來只是一段幻覺。但是,對阿德勒來說,這是一次“心的訓練”。回想起自己小時候鼓起勇氣克服過困難,長大成人後,當他在現實中遇到種種困難險境時,這一段回憶着實發揮了作用。阿德勒不是為了逃避課題,而是為了直面課題而創造出了這段有關墓地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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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活得這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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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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