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小有名氣的生活

第十六章 小有名氣的生活

看着這些樂評人給出的評論,許峰的臉色變得有些不太好看。

他是專門等江銘亮回來才去報名參加《開心男聲》的,而江銘亮也是做出了很多的犧牲才來得及趕回來和他一起參加節目的。

兩個人這麼努力才能組隊參加比賽,結果專業人士居然說他們不合適,真的是有點可笑。

不着寸縷的李莉被屏幕發出的光和鼠標點擊的呻吟吵醒了,看到許峰不太開心的臉色,伸出了欺霜賽雪的雙臂,捏了捏他的臉,好笑道:“你就這麼喜歡看評論?”

“你醒了。”許峰迴頭看了李莉一眼,又轉頭看電腦,“這段時間是關鍵期,我必須要掌握所有的信息,然後做出相應的對策。”

從海選,複賽,五十強賽,十強賽,每一輪用哪首歌,都是許峰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的安排,這些很有針對性的安排為A-SKY順利拿到分區冠軍奠定了基礎。

“呵呵,那到底是什麼事情讓你不開心?”湊上前去,吻了一下許峰的側臉,李莉問到。

“沒什麼。”啪的一聲合上了電腦,許峰把電腦擺放到了床頭柜上,側過身看着她。一隻手還在她身上的起伏處遊走,李莉有點麻痒痒的扭動幾下,呼吸也慢慢的重起來。。。。。。

“你兄弟也在家呢!”李莉抓住了許峰正在作怪的手,剋制住自己的谷欠望,說道。

“他才不會進來呢!”對於江銘亮,許峰是再了解不過了,聽牆角這事,他不會做。

言畢,許峰翻身上馬,策馬揚鞭。。。。。。。。

如同許峰猜測的一般,早早醒來的江銘亮,早在許峰開電腦之前就走出了家門跑步。

在曼島的時間,身兼繁重的學業壓力,又要做兼職,非常的辛苦,但是每一個假期,他都有早起跑步的習慣。

不追求做什麼健身達人,搞得一身腱子肉,只求有一個好看的身型和一個健康的身體。

來到了一家報亭,謝非凡翻了翻攤面上的雜誌,報紙,“你好,有《vogue》嗎?”

“時尚雜誌啊,這個沒有唉,你要不試試《時尚芭莎?”店主搖了搖頭,推薦道。

“行吧,多少錢?”猶豫了一下,江銘亮答應了下來,從口袋中掏出了錢包。

“20塊。”

“好。”

付款之後,江銘亮就近找了一家快餐店,點了一份快餐一份奶茶,在桌子上隨意的翻閱着雜誌。

看的很入迷,如果要說他在音樂之外的第二個支援,恐怕就是時尚設計了。沒有接受過科班的教育,但是業餘時間,也沒少在這方面花點心思。

如果說沒有《開心男聲》這個經歷,也許在畢業之後,江銘亮的打算要麼就是進樂團,要麼就是當一名鋼琴老師,等到因為上學而欠下的債務還清了,再存一些錢,他就準備開一家潮牌店,賣賣自己設計的小玩意。

“您的排骨湯飯,奶茶,請慢用。”店員把江銘亮點的簡餐端了上來,多瞥了他一眼,立刻就認了出來,失聲道:“江銘亮?”

江銘亮一驚,瞪大了眼睛,眼下,還沒有適應成名的生活。

“你好。”江銘亮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示意對方不要引發什麼騷亂。

“真的是你啊,運氣真好。”店員興奮道,“可以給我簽名嗎?”

“簽名啊。”江銘亮皺了皺鼻子,有些猶豫。

“我很喜歡你們A-SKY的表演的。”店員看江銘亮有些為難,連忙說道。

“你誤會了,我不是不願意,只是,還不太習慣。”江銘亮解釋道,“簽在哪邊?”

“嗯,你等一下。”店員興沖沖的走回到了吧枱上,拿過了一本筆記本。

最普通的晨光黑色水筆抓在手裏給別人簽名,“江銘亮”很簡單的三個字,他手居然抖了一下。

“對不起啊,我重新簽一下。”江銘亮自己也笑了,怎麼突然變得緊張起來了。

“你也是第一次給別人簽名吧。”店員倒也不介意,反倒是覺得江銘亮更可愛了。

“江~銘~亮~”一邊簽名,嘴裏一邊念叨,一個流暢的簽名浮現在了紙上,他的字還算是不錯的。

“我還蠻幸運的,你的第一個簽名!”店員興奮的說了一句,以後有的驕傲了,“祝你用餐愉快。”

“謝謝。”

喝了一口排骨湯,不咸不淡,味道正好,江銘亮把雜誌放到邊上的座位上,把飯端了過來。

回到家中的時候,李莉已經走了,許峰正躺在沙發上回血。江銘亮把鑰匙往桌子上一丟,整個人也靠在了沙發上。

“又去跑步的?”半晌之後,許峰才開口詢問。

“嗯。歌手,體力是很重要的。”這是江銘亮來應天之後,第二次跟許峰說這個話。

之前在KTV那次,他就察覺,許峰唱歌的氣息並不算很長,如果讓他連續不斷的唱歌,恐怕未必能夠堅持下來十首。

“放心啦,不會拖你後腿的。”許峰的腳丫子踢了江銘亮一腳,“去洗澡,身上一股味道。”

“好。”應天是全華夏出了名的火爐城市,到了四月就已經很熱了,江銘亮出去跑步回來這會身上確實也有比較明顯的汗味。

。。。。。。。

許峰和江銘亮為全國大賽積極做着準備,而另外一頭姜楠也在積極地準備合同,跟A-SKY簽約。

A-SKY引發了《開心男聲》錄製以來最高的話題度,天宇方面的管理層也很重視他們兩個人,僅僅一天之後,就擬定了草簽合同,發給了姜楠,由她來負責簽約兩個人。

簽約年限沒得改,所有簽約的選手一樣都是六年全約,違約金也一樣都是八百萬,稅後收入公司佔60%,A-SKY佔40%。相對於其他歌手,添加的內容就是在原創歌曲這一塊,公司按照合理的市場價格買斷A-SKY的原創歌曲的版權。

後續還有一些補充條款,例如6年合約期內,如果公司給選手製作三張以上專輯,合同自動延續兩年。

說句實在話,姜楠看到這份合同的時候,是有些頭疼的。

霸王條款太多!

公司綜合部,擬定條款的人真的是一群廢物,只知道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用一套合同模板改個甲方,然後套用到所有人身上。

A-SKY的潛在價值,哪裏是普通選手可以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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