熨
平日根本難得好好穿一次襯衫,旅行倒又樂於替自己添額外的麻煩,收拾行李時總記掛着帶一兩件。借口不但跡近荒謬,而且婆婆媽媽,所以從來不敢說出來,在心裏過一過打圓場:或者忽然有那麼樣的時刻,非穿不可……
這是騙誰?又不是上台領獎受封,又不是陪公主王子跳舞,更不是接頭傾談利益以億作單位的生意,哪來一定要衣冠楚楚出席的場合?真要登那樣隆重的台盤,一件襯衫倒是不夠的,可是又不見得我會周詳到同時攜備領帶外套黑皮鞋。人家說難得糊塗,誠然自有其樂趣,我這人連糊塗的時候也太清醒,活該得不着飛來艷福。
這晚打點行裝,循例轉起帶襯衫的念頭。夏夜有時真靜,一邊聽唱片,一邊熨衣服,確實是享受。不費力的勞作令人愉快,洗凈的薄棉布噴上清水,熨斗滑過吱吱作響,是皺紋臨別拋下的“再見”——可不是空口說白話,衣服穿上身,一池春水沒有風也必定被吹皺。不過那是不一樣的皺紋,放大了的,像細膩的文字搬了上銀幕,不再如當初纖密纏綿。
先熨衣領,再熨兩隻袖。領口和袖口是西裝革履的紳士在社交儀態學院獲取的文憑,身份有賴它們鞏固。筆挺的,伸出來的頭和手是外界唯一能夠接觸的肉,其餘的身體包藏在層層布料底下,是**還是升華都與這個人的聲譽無關。或者就因為這種硬邦邦的自我圍困,令我對紳士的一切卻步。熨過也就算了,反正袖子總是捲起來,衣領最高一顆鈕不扣上,不必靠它們造聲勢。袖背的一道折紋倒很用心熨,直線和手臂平行,人顯得精神清爽,累的時候尤其需要這點支撐。
接着熨后幅。由衫尾熨起,風流往上流。前幅先把鈕扣和鈕門后的折位熨平,然後也是從下往上推進,肩位留在最後。消閑雜誌喜歡登一些無中生有的趣味文章,什麼《由顏色看性格》、《鞋子的選擇和性傾向》之類,似乎極受一般讀者歡迎,儼如熱戀男女的苦海明燈。好像還沒有見到有人以熨衣服大作文章——恐怕就算有,也不過分成粗略的三大類:一、洗作店一手包辦型,肯花錢裝潢門面,具上進心;二、自我操作型,甘於做牛做馬,無可救藥;三、依賴高堂老母打救型,孺子不可教,生人勿近。無聊到以熨衫習慣分析心理,大概不至於。
熨得興起,簡直停不下來,一口氣熨了四件。還是差不多同樣顏色的,淡淡的藍,較接近白的像爽朗的天,較接近灰的像午後的河,暗暗於色階退下兩步的是沒有浪的海。當然,它們遲早會被沾上若隱若現的橄欖油,還有鮮艷的純正意大利西紅柿醬,成為積臣·波勒(JacksonPollock)潑墨畫的冒牌貨。折起來放進行李袋,不過無端端增加重量——不假思索穿上身的總是白汗衫黑汗衫,向來如此。
四個藍色,只准自己挑兩個。燈光下比並着瞧,其實甲乙丙丁沒有分別。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想起許多許多年前,第一次單身旅行碰到的一個女人。“單身旅行”在這個個案有種諷刺,因為是生平唯一一次跟團觀光。還未成年,家裏不放心讓不懂事的小孩一個人亂跑,只好跟大隊。寶島七天游,隊員看見這麼一個乳臭未乾的毛頭,都愛理不理,結果被分派與領隊同房。唯一肯和我談話的是一對度蜜月的年輕夫婦。姓和名一概忘了,只記得新婚太太嬌小玲瓏,平時恐怕接近乾瘦的,但因為當時有幸福浸着,整個人發出黝黑的光彩。“上機前一晚趕熨衣服,灼傷了手。”伸出來展示,手腕過一點的位置有一片紫紅的烙印,像新月,也像落葉。